小说九九 > 甜蜜成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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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觉得那一段很有效果,适合放在节目最后几分钟的幕后花絮里。」导演酷酷地说这。

  「那一段不能播!唉──痛痛──」齐威凯像只受伤恐龙一样咆哮着。

  顾明明见状,忍不住低笑出声。

  「妳还笑!我的专业形象全毁了啦!天啊!我后来忘了戴墨镜了。」

  于是,在齐威凯歇斯底里的大吼大叫声中,稍晚播出的电视特辑创下了服装时尚节目有史以来的最高收视率。

  几天后,艾美成为「KAY」的正式设计师。

  一个月后,齐威凯和顾明明订了婚。

  三个月后,顾德刚透过齐威凯的引荐在广告片里客串演出,稍有名气。

  六个月后,齐琳和王谦详踩着众人的眼镜碎片走入礼堂。

  甜蜜,何止成双哪……

  后记

  交稿的心情总是愉快的──写完轻松的故事,心情尤其如此。

  对于一个整天都想偷懒的人,能够有几天光明正大的摸鱼时间,实在是件让人开心到不想睡觉的事。(平常一坐到计算机前,瞌睡虫和懒虫就携手在我的头上跳舞。)

  这是在狗屋的第三本作品了,似乎该和大家谈谈路可可这个人。

  可是,我左思右想之余,突然有点泄气──好像没什么光荣事迹可以让诸位看倌对我好感骤升的。

  食量挺大──不足以取法。

  经常晚睡──美容的大敌。

  不爱运动──小腹婆一名。

  打字姿态不正确,以致近来双手包着绑带写稿的状况看起来很惨烈。

  谈谈写作心路历程?我的年资不深,不足以献丑。

  那我该和妳们说些什么?

  谈我现在感冒了,像鸭子一样的难听声音可以吓到多少人?

  不然,我们来个每书一物好了。(不好也不行,原谅吃了感冒药的我,现在脑筋一片空白。)

  现在简介一下本人目前触目所及的计算机桌吧!

  计算机桌上有一组小型音响、一部电话、一支手机与一台闹钟……咦,突然发现它们都是银色的。难道我偏好这个颜色,而自己完全不自觉吗?

  写字板上摊着一本笔记本,注明了稿子需要修改的地方。我通常会在写稿完毕之后再行修稿,否则经常修稿修着修着,就把原有的灵感也赶跑了。

  一旁的小茶几摆了一包感冒药、一盘吃光的梨子还有一杯牛奶。因为感冒而不敢喝咖啡,所以整天都有点精神不济,一副病恹恹的模样。

  当作者是项能把自己的怪癖发挥到极点的工作。因为你拥有的是个人空间,不需要压低音量或者与谁妥协。也正因为如此,妳必须双手掌握工作进度,所以如我这般自制力甚差的人着实不适合当全职的作者。试想一个每天都想拎着包包出门玩的人,写作时间当然老是不够……(可怜我的编编,不得已天天对我挥舞长鞭。)

  唠叨了半天,最重要的事却忘了提──很开心能有机会参与狗屋的主题书写作,也希望大家喜欢这本风格较为俏皮的作品。我们下回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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