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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瞪着那个失手写错的字,拿起立可白,特意摇得ㄎㄡㄉㄡ作响吵人。“帮个忙,请不要在我面前提到那两个字!”她没好气地说道。

  “哪两个字?”吴佩芬一时没意会过来。

  “就是那种橘红色的硬球,得要朝距离地面二点五公尺高的框架投进的无聊运动。”只要简洁讲出那两个字就好,可她偏偏要绕一大圈“解释”。

  嘎?

  其他人全都一脸不解地瞪着她,不明白她为什么会对“篮球”这么一副深恶痛绝的模样?

  没错!她就是跟“X球”有仇。

  若不是因为这个XX,怎么会让楚麒变得像个陌生人?一个离她愈来愈远的人……光是想到这,她的胸口就像积满了棉花,闷得很。

  是的,全都是拜那颗“X球”所害!

  楚麒为什么身价会一夜之间水涨船高,可以从丑小鸭变天鹅,声名大噪?全因他参加了篮球校队,公开大玩那颗红球所赐,前阵子中区高中篮球联赛,在与宿敌第一男子中学对打时,就是他在最紧要关头抢得篮板投篮得分,以一分之差赢了对手,让校队打进了前四强,让所有人士气大振,接下来更是以这股锐不可挡的气势,拿到了中区冠军,现在就准备进军全国高中联赛。

  霎时,楚麒成了学校风云人物,不但校长、老师们都认识他,同时也引来一群蜂蜂蝶蝶,无论是高三的学姊、高二的女同学、高一的小学妹,无不为之风靡──因为他打篮球的英姿实在太帅了!

  可在这些众呼崇拜、好奇、仰慕的女声中,独有一女发出不平之鸣,此姝正是拥有“秦始皇”外号,同楚麒一道长大的秦冬蓉。

  篮球造就了楚麒,却严重影响到两人的关系,原因无他,冬蓉自小就患有轻微的气喘病,与激烈运动绝缘,楚麒是友人中最常伴着她的人,当她只能看书、听音乐时,他就陪她上图书馆或到音乐行去,可上了高中后,两人分配在不同班,楚麒却意外地迷上篮球,甚至加入了篮球校队。

  自此之后,只要有比赛,就看不到楚麒的人影,一大早,他就得先到学校跑操场,下午放学时得留下来练球。

  一起上下学?哼!好像是一个月前的事,现在──死楚麒、臭楚麒,敢这样不理她,丢下她一人,这算什么?她绝对不会原谅他的!

  “你们──到底是不是男女朋友呀?”终于有人鼓起勇气问出众人最想知道的问题。

  她笑咪咪地说道:“你们说咧?”废话!如果她不是,还有谁可以是?

  她模棱两可的态度,更教人摸不着边际,众人正打算继续追问时,上课钟响,所有人一哄而散,回到自己的座位,冬蓉则瞪着桌上的讲义半晌,心思一片紊乱,该死!她还没抄完,这下可好了,她得放学后留下来继续抄。

  可恶!都是楚麒害的,她咕哝着,总之,她会把这笔帐一并记在他头上。

   ※  ※  ※

  “秦冬蓉!”

  “干么?”

  “楚麒可不可以跟我们玩?”

  “不行!”

  “为什么不行?”

  “因为他要跟我玩!”

  “他为什么只可以跟你玩?”

  “因为他是我的好、朋、友!”

  ──by秦冬蓉十一岁宣言

  是的!她跟楚麒是“好”朋友,至于是否为“男女”朋友?嗯……对此两人从未谈过,因为说到“男女”朋友,就一定会说到爱情,而她与楚麒……

  他们之间是爱情吗?不知道!还不清楚,因为她对爱情的认知还懵懵懂懂,如果她对楚麒的感觉就是爱情了,那为什么他们之间的关系不像书中所写的那样“惊天动地”、“惊世骇俗”?

  楚麒不会在大雨中对她喊──“你是我的巧克力!”

  她也不会紧紧抓住他的手,深情款款凝视他的眼睛,说:“我跟定你了,这一生一世我都只爱你,不管前方路途有多么险峻,哪怕是上刀山、下油锅……”

  嗯!光是想像那画面,鸡皮疙瘩便悉数冒起,别──别开玩笑了!

  但,如果爱情的定义是占有,那──就对了!

  楚麒是她的,她不乐见任何人比她更亲近他,即使是男的也不行。

  偏偏──有句至理名言──爱,不是占有。

  所以她与楚麒之间,还不能算是爱情吧?

  因此,想要弄懂她与楚麒之间究竟是什么?还得费一番工夫,而在她弄清楚之前,还是要维持最高原则──楚麒是她的!

  而目前这个原则正遭受到极大的考验,那个挑战者正是──“篮球”!

  “你最近跟楚麒怎么了?”走在她旁边,从国小到高中都是同班同学的郑琝莉问道。

  咻!被射中痛处。

  “哪有什么?就只是比较没碰到面而已。”她故意装作不在乎地说道,讨厌在别人面前示弱。

  琝莉露出惋惜的表情。“唉!我可是很喜欢看到你们在一起的模样。”她是一个满脑子充满爱情幻想的浪漫主义者。

  “嘎?为什么?”没想到众人那样在意他们的事,令她产生反感,讨厌自己成为注目焦点。

  “因为你们两个真的很宝,个性是那样的不同,你总是急急躁躁,动作快,可身子骨却又弱不禁风,是个运动白痴,而楚麒看起来文质彬彬,可上了运动场,却又十项全能,光是想到你们搭在一起,就很好玩。”

  冬蓉瞪着她。“你把我们当笑话看吗?”

  琝莉不怕死地继续笑道:“别这么说嘛!真的很好玩!还记得国小远足,每次野餐时,你们两个在一起的吃相有趣毙了。”想起那情景,未语便吃吃地笑了起来。

  她丈二金刚摸不着头脑。“哪里有趣了?”

  “当你啃面包时,楚麒一定会一手拿着牛奶让你有得喝,当他吃完东西时,你还没吃完的食物一定会往他嘴巴塞,而他绝对会照单全收,你们虽然没有看着对方,可却很清楚对方下一步会有什么动作,配合得完美无缺。”

  她皱着眉头回想,嗯,是有那么一回事。“那不是没吃完,而是一人一半。”她很委屈地嘟嚷道,只不过她动作比较快,把她那一份先吃了嘛!怎么听起来好像是楚麒吃她不要的?

  “是喔──嘻!抱歉!看不出来,反正对你们那分秒不差的吃饭动作默契,我们都很佩服。”

  冬蓉听了没吭声,吃饭有默契算什么?状况好一点时,还会有心电感应咧。

  琝莉正打算继续说些什么,注意力却已被操场的另一侧所发出的欢呼声拉去注意力,让她忘了接下去要说什么。

  “是篮球校队在练球耶,我们过去看吧!”

  啥?全身寒毛竖起,是敌人!“没兴──”那个“趣”字还没来得及出口,就已经被人扯住往操场走去。“哎哟!有太阳耶!我不想在下面晒!”眼不见为净,她不想看到楚麒为那颗球着魔的样子。

  “一下下就好了!”

  可恶!琝莉个头明明比她小,为何力气会如此大?竟可以把她拖着走!试了几次,挣脱无效后,朝天空丢个白眼,便乖乖跟了过去。

  加油声、尖叫声不时从围观的人群中发出。

  “借过、借过!”琝莉发挥“扫人”的功夫,东挤西窜的,硬是成功的将她带到围观人群中的第一排。

  冬蓉环视周遭一眼,当下决定,以后只要是去做挤破头的事情,一定要找琝莉做先锋!功夫真不是盖的。

  站定位后,定下神,心不甘情不愿地朝场中望过去,很快就看到那再熟悉不过的身影,此时校队的一军正与二军做练习比赛。

  在所有篮球队员中,楚麒那一百七十八公分的身高,只排得上前十名,并没有特别突出,可他的动作灵活,在一群长人中穿梭自如,而且弹性极佳,可以跳得比一般人还要高些,所以能轻易抢得篮板,并迅速带球上篮得分。

  就因为他那优雅不粗鲁的打球动作,格外引人注目,所以──

  “楚麒学长,你好帅喔!”

  冷不防,身旁传来高分贝的尖叫声,差点没将她的耳膜震破。

  她震惊地捂着耳朵,转过头看那群小高一,正想出声告诉她们,没事不要这样吓死人,可见她们全都一脸痴迷,全神贯注地看着篮球场时,话就全都咕噜吞下肚。

  怎么会这样?那家伙是她所见过最平凡、最普通的人了,有什么地方吸引人呢?

  她不以为然地转向场中,再度追寻那熟悉的身影,突然一股陌生的感觉攫住了她。

  那人……真的是她所认识十七年的楚麒吗?

  才几天没见而已,他好像变得更高、更黑!他的胸膛、肩膀看起来更宽、更结实……长至颈脖的黑发则用橡皮筋束成了马尾,原本挂在鼻梁上的金边眼镜则改成了隐形眼镜,使他五官更为突显,好像真的……变帅了。

  情不自禁被他脸上专注的神情给吸引,汗水像鳞般布满他的脸,在阳光照耀下,闪闪发亮。天!她从未见他如此亮眼过,简直令人移不开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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