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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啊对啊,了不起我二十年前结婚的那套衣服借你穿,不过裤底被老鼠咬破一个大洞,上厕所应该满方便的,都不用脱裤子了。」

  「哈哈哈--」

  众队员一阵讪笑,接着又七嘴八舌闲嗑牙了起来。

  「你们……」

  「那个元婆婆的孙子娶老婆时才好笑哩,他啊--」

  「你们到底救不救人啊?」

  许哲嗣忍无可忍的怒吼响彻云霄,只见一大群乌鸦被惊吓得飞散出树林间。

  众人停住笑,不约而同回头望向许哲嗣,彷佛这个时候才知道有这个人存在似的。

  「咦?你便当还没有吃啊?」瘦高男看了眼许哲嗣手上的便当,「很好心地」又笑着拿了一个便当给他。「还是你不喜欢吃排骨的?!那这个素食的给你,多吃素对身体有帮助哦!」

  「我不要吃便当,我只要赶快找到我朋友。」许哲嗣激动地道。

  童晚自从独自去求救后就再也没消息,他前晚自行脱困走到夜火村后,已想办法和山下的人取得联系,才知道童晚不但没来到夜火材,也根本没下山去。昨日天 雨路滑的,她若不是在山里迷路,就止目定是出意外了。

  他报了警,相关单位也确实调派搜救队协寻,但瞧瞧眼前这群散漫的人……

  许哲嗣气得咬牙切齿。

  可偏偏这一带山区的救难搜索队就是由他们这群夜火村的原住民壮了所组成,无论他再怎么急得想拿菜刀砍人,也都只能尽量按捺下来,谁叫他有求于人呢?

  「拜托你们拿出点同胞爱行不行?我朋友是个柔弱的女孩子,万一碰上野狼怎么办?」

  「放心啦,我们山里没有野狼,只有台湾黑熊啦!」胡仔男轻松地说道。

  众人又是一阵哈哈大笑。

  「你们再这样嬉皮笑脸的,我就去投诉你们。」许哲嗣终于受不了地撂下狠话。

  「先生,你这样讲很伤感情哦,我们夜火村虽然很小、很偏僻、人很少,可是我们什么没有,就是有同胞爱和人情味,我们最热心助人了,连总统先生也都有颁给我们奖励状耶。」说着,胡仔男还从口袋里拿出一张照片,献宝道。「你要不要看我和总统的合照?」

  「又来了!」众人毫不客气地赏给白眼。

  许哲嗣真的快被气炸了,摔下手上的便当,狂暴怒吼。「拜托你们好不好,我的朋友可能真的有生命危险!」

  终于,有人看他可怜,响应了他的急切。

  「许先生,不是我们不帮你,但是这两天你也看到了,能找的地方我们全找过了,没有就是没有。」瘦高局男捡起摔在地上的便当,慢条斯理地抹去上头的泥土。

  「什么叫能找的地方全找过了?」许哲嗣指着那座明显矗立在眼前的绿色山头,不悦道。「明明就还有大半座山没去找过。」

  「抱歉,那是私人土地,我们不能进去,也不可能会进去。」

  「哪有这种事?!」他简直快气到脑充血了。

  「你是从外地来的,当然有所不知,那座山林是被下过死亡魔咒的,从以前到现在,凡是闯进去的人都没有活着出来过,所以,如果你的朋友真的跑去那里,那就……唉……」众人重重哀叹,摇头,并且投给许哲嗣无限同情的目光 许哲嗣一一扫视过每个人,冷言道:「所以--你们的意思就是不愿意入山喽?」这群人态度漫不经心也就算了,竟然连这种烂借口也掰得出来,把他当三岁小孩哄骗吗?

  「没错!不能进去就是不能进去,杀了我们也是不能进去。」

  「很好。」许哲嗣用力点头,声调更冷。「你们干脆直接承认你们想收工算了。」

  众人眼睛发亮「可以吗?」

  「可以,当然可以。」许哲嗣嘴角抽动,扛起他的摄影机准备走人。「你们要修车的就去修车,要当伴郎的就去当伴郎,都与我无关,但希望你们晚上都还﹃睡得着』。」

  语毕,许哲嗣头也不回地转身离去,他决定自行下山,另寻管道搜救童晚。

  「什么意思?」一名年轻队员纳闷地望着许哲嗣气冲冲的背影。

  「意思就是希望我们不会良心不安!」瘦高男道。

  「他看起来真的很火大。」

  「朋友下落不明,要我也会着急。」胡仔男终于吃完他的便当,满足地抹了抹嘴。

  「我们说这些话感觉真是没说服力。」瘦高男大笑,以手肘顶了顶胡仔男,调侃道:「喂,你不是要赶回家帮老婆煮饭?」

  「啥,我们认识了三十几年,你什么时候看我结过婚了?」胡仔男说得理所当然。「还有,我们夜火村的里长伯不是只有两个女儿,什么时候冒出个儿子娶媳妇了?」

  「哈哈哈,说得也是。」众人一阵得意大笑。「没想到我们还真能掰!」

  「那样我们也可以安心回去交差了。」瘦高男笑道,明显松了口气。「走,要不要到我家去喝两杯?我请客。」

  「好,说走就走。」有酒喝岂有拒绝的道理?

  众人动作迅速地各自收好东西,准备去好好喝一杯以庆祝自己的「不负众望」。

  晴空万里,蓝天白云,宁静的夜火村依旧宁静,彷佛什么事都未曾发生过。

  「今天天气真好——」

  背着大小登山背包,众人离去的身影渐渐消失在深山绿林间——

  「喂,胡仔,你说那个男记者下山后,会有什么行动啊?」

  「管他什么行动,反正只要不去烦到阿夜少爷就行了。」

  「我们这样算不算绑架?」

  「绑什么绑?我们不就是﹃什么都没做』,才把那个男记者给气走的吗?」

  「哈哈,说得也是--」

  ☆★☆

  天还是那么蓝,云还是这么白。

  但,一切都不一样了!

  因为她这一跤,,竟然摔出了意料外的收获……嘻。

  童晚瞇着眼,顶着刺目烈阳,兀自傻笑着。

  谁会料到,三天前,她还在台北的都市丛林中奔波忙碌跑新闻,三天后,她则是在绿意盎然的森林里,和她立志找寻的「泰山王子」坐在一起,进行一场属于他和她的「独家专访」。

  真的是她一 个人的独家哦!

  想到这里,童晚就忍不住想要仰天长「笑」。哈--哈哈--

  「哎哟!」

  原本盈满笑意的五官,因脚上骤然传来的疼痛而扭挤成一团。

  「很痛?」

  伏夜停下正在帮她换药的动作,抬头望她,两道深浓的眉峰因她的哀嚎而紧拧,深黑的眸子里满是藏不住的关切。

  「还……还好啦!」她忍痛苦笑。

  若不是因为她从树屋上摔下来后双脚严重骨折,她恐怕也不会有机会久留,进而发现他的「秘密」,所以喽,就算再怎么痛她也都能忍着。

  忍耐,是为了走更长远的路嘛。

  更何况她的目口标就在眼前!

  「只是……你们为什么要把屋子盖在树上呢?」才会害她在乌漆抹黑中,失足跌落。

  「很奇怪吗?」他继续帮她上药。

  看着伏夜动作小心轻柔,童晚不由得双颊燥热,一颗心也跟着狂跳起来。天啊,仅仅看他低头专心帮她上药的模样,就足以让她的女性贺尔蒙全然失调。

  只要他不注意,她便会偷看他,不由自主地。

  他长得很好看,至少在东方男子身上,她很少见过五官轮廓像他这般深刻的。

  他有一对深浓的眉毛、深邃的眼眸,简单说,就是浓眉大眼的那一型,头发长过肩,自然披散在他宽健的肩背上,十足野性不羁的模样,基本上,他的外型是属于阳刚有型的,但他却又时时散发出纯真俊秀的神韵,两种截然不同的气息彼此矛盾却又协调地组合存在着,就像他的生活方式与成长背景!

  没错,经她观察——

  他的环境很原始,没有电话,没有电视,没有一切「现代化」用品。

  他的生活很原始,就连帮她敷脚的药都是从林子里采来捣碎的。

  他的思想很原始,对于她的任何情绪都是以最纯然的直觉去反应。

  但,他的谈吐却很「文明」。

  他显然知道很多文明事,至少,他说的语言和她相通,还知道电话是贝尔发明的……一只黑熊是绝对不会教他这种事的。

  哦不,就算是两只黑熊也不会!

  仔细看着他,她深信他就是她所要寻找的——那个在山林间长大的男人。只是他并非如外传一般,是由黑熊所养大的。

  不过无所谓,她并不失望,因为她的直觉告诉她,眼前这个叫伏夜的男人,肯定也有一个特别的故事等待她去发掘。

  「妳为什么一直看着我?」伏夜的声音打断她的思绪。

  「嗄?」回过神,发现他已敷好药,正微笑看她。

  啊,他有酒窝。

  童晚怔怔盯着他,惊讶这个新发现。他笑起来允见然有酒窝?!

  实在很难想象一个浑身充满野性的男人,脸上竟镶着略显稚气的酒窝,感觉真的……很奇特!

  「妳好象真的很喜欢看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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