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九九 > 鬼丈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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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怎幺打成这个样子?你就不听我把话说完嘛!”她指指手臂上裹了一半的伤处。“他们是在给我上药啊。”

  宏达一脸冤枉。

  “可是,你不是叫我救你吗?”

  乐梅瞟了一眼万里,委屈的低下了头。

  “那人好粗鲁,我一时急了才那幺叫的。”

  旁边一堆人已摘下面具,人人多少都挂了彩,个个都吹胡子瞪眼的。宏达这才明白自己误会了,只得硬着头皮向大伙儿道歉,但谁也不理他,唯有起轩笑了笑,望着乐梅,问道:“这就是你表哥吧?四安韩家的二少爷。”

  宏达困惑的看看起轩,也问乐梅:“他是谁?”

  她怔怔的直视着起轩,好半天才呓语似的答了一句:“巫师!”

  “啊?”宏达更不解了。

  “别管我是谁。”起轩发话的对象虽是宏达,眼睛却看着乐梅。“你最好赶快带你表妹回家,再晚天可要黑了,而你们还有一大段路得赶呢。”

  “是啊,你们是该走了。”万里气呼呼的说:“而我们的麻烦,也可以结束了。”

  宏达这才仔细看了一眼这位差点结下的仇家,有些讪讪的再问乐梅:“他又是谁?”

  不等乐梅说话,万里已自嘲的回答:“巫医!”

  众人笑着远去,起轩对乐梅投去深深一瞥,也随即转身走了。

  一场干戈或许已化为无形,但他明白,有一种关于感情的争战,才刚刚在他心里开始。

  万里的长相虽然粗枝大叶,心思却是相当细腻的,更何况他和起轩从小一起长大,两人之间早有一定的默契﹔所以,冷眼旁观起轩方才对那女孩的态度,以及这会儿的魂不守舍,万里知道,他的老友是对人家动心了。当然啦,那女孩确实挺标致,但起轩并非好色之徒,而且,就算是因色生情,这速度也未免太快﹔因此,他的推断是,这其中必有典故。

  此刻,同伴们都已散去,起轩还是那副若有所思的模样,万里终于忍不住大吼:“喂,柯起轩,我在等你的解释!”

  起轩这才愣愣的抬起头来,满腔的欲语还休,化为一声情绪复杂的苦笑:“唉,一言难尽!”

  “好,那咱们就多言几句。首先,你告诉我,那女孩是你认识的吗?”

  起轩点了点头。

  “那你怎幺不早讲呢?”万里继续抽丝剥茧。“这幺说,她和她那个表哥,都是你邀来的*□?”

  “什幺?我邀他们来?”起轩茫然着。“我根本不认识他们啊。”

  万里蹙眉瞪着起轩半晌,忽然一言不发的抓起他的手开始把脉。

  “你干嘛?”起轩莫名其妙的问。

  万里煞有介事的答:“看看你有没有毛病。”

  “去你的!”起轩一把抽回手。

  “本来嘛,我问你认不认识,你点头,接着你又说根本不认识。前言不搭后语,你这不是昏了头是什幺?”

  起轩猛然起身走开,心烦意乱的拨了拨头发,试图整理自己芜杂的思绪。

  “我说不认识,是因为我和他们素未谋面,我说,则是因为咱们两家在十八年前有过段渊源。”他的声音一黯。“一段不幸的渊源!”

  万里早就猜到事情一定不寻常,因此,他只是维持着抱胸聆听的姿势,静静等待下文。

  “当年我才两岁,实在也记不得什幺,事情都是日后拼拼凑凑听来的。”起轩深吸了一口气,以冷静的语气开始叙述:“大概的情形是:咱们一家人从北方返乡的途中,遇见一对落难的夫妇,正要往四安村投靠亲戚,人家半路临盆,十分狼狈,我爹娘便义不容辞的帮了忙,然后又义不容辞的结下同路之谊。本来一切都好好的,彼此也非常投缘,甚至连儿女亲家都定下了,谁知天有不测风云,行过半途,竟然杀出一群拦路虎!读书人哪里见过这番阵仗,当时不免乱了方寸,在一团混乱的抢劫过程中,我爹一个大意,失手误杀了人家的丈夫,而死者就是……就是方才那女孩儿的爹。”

  万里难以置信的瞪大了眼睛,以他和起轩十数年的交情,这还是首次听说他们柯家有这幺不堪回首的秘密。

  “可是你是怎幺认出来的?你明明说和那女孩素未谋面!”

  “也是凑巧,她要跌倒水里去了,我伸手拉了她一把,无意中看见了她手腕上的梅花胎记……”

  “梅花胎记?”万里忍不住打岔。

  “我不是说那对夫妇半路临盆吗?那是在一片梅花林中,生的是个女儿,而她的手腕上,竟然就有个梅花形状的胎记!”

  说到这里,他努力保持的冷静开始瓦解了,手势越来越多,语气越来越急:“你说,这样特殊的女孩儿,天底下找得出第二个吗?她姓袁,名叫乐梅,而这名字还是我爹取的呢,当我喊出她的姓名,看见她脸上那副不可思议的表情时,更证明我没有认错人!还有后来她那个表哥,我说出他是四安韩家的二公子,目的也是进一步确认,因为他们当年投靠的亲戚,正是四安韩家啊!”

  “好好好,你别这幺激动,我相信她是!好不好?”万里听得昏头转向。“你认对了人,那她呢?她知不知道你是谁?”

  这句话像是一盆冷水,当头淋了起轩一身,把他那些热烈的手势和语气全泼掉了。

  “她问啦,可是我怎幺敢说?”他郁闷而沮丧的。“我只能故作神秘的搪塞过去了。”

  万里起身走向起轩,以一种充满兴味的研究眼光,端详着他的朋友。

  “我是不是听到一种惋惜、抱憾的声音了?”

  起轩瞥了万里一眼,苦笑着摇头。

  “你是无法体会的,也难以想象这个悲剧对种们家所造成的影响,十八年来,它就像一块巨大的黑幕,如影随行,挥之不去,虽然大家尽量不提,但谁都能感觉到那份可怕的压力。听我娘说,我爹以前是个豪迈又直爽的人,可是自我解事以来,所看见的却是一个沉默寡言、郁郁寡欢的父亲﹔我还听说返乡之后的头几年,他一直锲而不舍的造访韩家,努力的尝试赎罪,但对方根本不给他任何机会。所以,当我发现面前的女孩儿竟然就是袁乐梅时,我……我有一种冲动的感觉,真想不顾一切的为她做任何事!”他停顿了半晌,叹出一口绝望而幽长的气:“可是我甚至连自己的姓名都不敢对她说!多年来,我只能默默的同情我爹,直到今天,在那一瞬间,我才忽然懂得他心底那种刀割般的痛苦。”

  万里望着起轩,眼前浮起的却是柯士鹏高大而憔悴的身影,那是个正直温和、乐善好施并且深受敬重的乡绅,但也是个最不快乐的好人,他的眼中恒常有一种空洞而的神情,而现在,起轩的眼里也有类似的神情。

  “听着,”万里不忍的拍拍起轩的肩。“人说父债子还,可那得看是什幺债。金钱之债,总有清结的一天,但恩怨之债就没辙了。既然使不上力,你多想也无益,不是吗?”

  “那倒未必!”起轩的脸上忽然浮现出某种奇异的表情。

  “据我所知,我爹的弥补之道就是寄托在我身上。”

  “怎幺说?”

  “他曾经反复向对方请求,希望履行结亲的约定,把袁乐梅许配给我。可不是吗?只要能联姻成一家人,咱们就可以照顾人家母女一辈子了!”

  万里恍然大悟的点点头,再度以那充满兴味的研究眼光,更仔细的端详他的老友。

  “我是不是听到一种蠢蠢欲劝、跃跃欲试的声音了?”

  起轩双眉一扬。“是又怎幺样?”

  “那幺据我的诊断,你是得了失魂落魄症,外加异想天开症!”万里一挥手,大声说:“处方十二个字:萍水相逢,过往云烟,拋到脑后!”

  如果过往真能轻易的拋到脑后,映雪就不会有这幺多的煎熬、怨恨和苦楚了。她永远也无法忘记怀玉临死时的那一幕!虽然当时一切都发生得太快,有太多的声音和影像相互重叠,让惊慌失措的她来不及接收,但她记得很清楚,当那个强盗头子、怀玉和柯士鹏纠缠抢夺匕首,最后终于分开时,那把沾满鲜血的匕首,是握在柯士鹏手上的!

  青春守寡,而且又是在这样心碎的情况下,焉能不恨?十八年来,每当她闭上眼睛,怀玉那副浑身是血的惨死情状,就会出现在她的眼前。她的恨,未曾因时间的累积而稍减,反而在一遍又一遍的反刍中,更深,更苦,也更浓烈。她是被心碎折磨得够了,如果没有乐梅,她不知道该如何熬过这些黯淡的日子。

  日子是黯淡的,乐梅却是一颗发光的珍珠,从小就灵巧美丽、善解人意。为了教养这唯一的女儿,映雪付出全副心神,身兼严父与慈母,该罚则罚,该疼则疼,绝不叫人看轻了她们寡母孤女。虽然韩家上上下下都真心疼惜乐梅,但这里毕竟不是自己的家,情分再浓,也是有隔,照顾再多,也挥不去那种寄人篱下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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