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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的兴奋立即传染到我身上,我卖了《六个梦》。中影选了《追寻》和《哑妻》两篇,拍成两部电影。电影推出那天,戏院门口水泄不通。我坐在电影院内,看到婉君和三兄弟纠缠不清的爱,自己深受感动。这才了解,鑫涛说“笔下人物活过来”的滋味。从此,我就迷上了把小说搬上银幕,几乎每一部著作,都改编成了电影。

  写到这里,我不能不写一写我和鑫涛。

  鑫涛这人,在基本上,和我的个性大不相同。我是一个标准的“梦想家”,整天生活在“云里雾里”。我编织小说,编织故事,自己也生活在小说和故事里。我永远带着一份浪漫的情怀,去看我周围的事与物。我美化一切我能美化的东西,更美化感情。无论亲情、友情、爱情……我全部加以美化,而且很迷信我所美化的感情。所以,我这个人是很不实际的、浪漫的、幻想的、热情的。有时甚至是天真的,不成熟的。

  鑫涛,他是个标准的“实行家”。他也有很多的梦想,他会把这些梦想一个个去实现!他很努力的工作,用很多心思去计划如何突破,如何进步,如何改善。他就像一堆燃烧的煤,是原动力。他不能忍受“停止”或“后退”。他永远在前进,每个未来,每种事业,对他都是挑战,他就一个劲儿的往前冲、冲、冲!在冲的时候,他偶尔会碰头,碰了头也没关系,他转个方向再冲、冲、冲!反正,非冲到他的目的地不可!他这样一个人,居然会遇到我这样一个人!

  他和我,建立了一个最好的合作关系。我忽然有个惊奇的发现:我尽管生活在云里雾里梦里幻里,身边却有个人,常把我这些云呀雾呀梦呀幻呀……统统接收,再一件件的把它变成“真实”。这简直像变魔术。我笔下的人物会“活过来”,我梦想的书会“出版”,我除了“写作”可以不管“家务”,我还能住我自己的“房子”,听电视里的歌星演唱我所写的“歌”……这实在奇异极了。

  鑫涛,他成为我生活中相当重要的一个人。他是我的“出版人”,也是我的“经纪人”,他是我的“读者”,也是我的“评审”,他是我的“朋友”,也是我的“老板”,他是我小说的“支持者”,也是我梦想的“实现者”……我们开始受彼此的影响。我变得倚赖他,信任他,顺从他。他变得也会做梦,也会糊里糊涂起来,当我在云雾里的时候,他也会陪我钻进去,去体会我的境界:

  “我是一片云,天空是我家,

  朝迎旭日升,暮送夕阳下!

  我是一片云,自在又潇洒,

  身随魂梦飞,来去无牵挂!”

  我的境界不太实际,他跟着我钻进去,居然也会像云一样飘起来。我把他带进我的每一本小说,让他接触我笔下的人物,而每个我笔下的人物,总有一部分是“我”。他对我认识得越多,就越加迷糊起来,他不知道像我这样一个人,这样带着满脑子的梦幻,完全不懂人情世故的人,怎么活过了二十多年的岁月!“在这世界上,像你这种人,老早就应该绝种了!”他说,然后就悚然一惊的说:“不行不行!如果你绝种了,我怎么办?”

  当他说“我怎么办”的时候,我有些惊怔了。二十七八岁的我已不再年轻,在感情的道路上,什么大风大浪都闯过了,什么甜酸苦辣都尝过了,什么悲欢离合都挨过了。我对爱情的讯息并不陌生。我蓦然间心惊肉跳,再也不能让自己掉进这样的苦海里去!再也不要沉没,再也不要挣扎,再也不要矛盾和痛苦,再也不要!我想回避,想逃,想躲,想跑开……但是,这种醒觉已经来得太迟,当我们彼此都发现情况不妙时,我们已经深深陷入了。

  第十八章 生死一线的体验

  那年,小弟和麒麟双双考上了留美考试。在那个时代,出国读书是一股狂澜,几乎人人都想出国,不论生活多么贫困,仍然千方百计的要出去留学。许多父母,倾家荡产的为儿女筹措学费,送子女去读书。似乎只要能达到出国的目的,就是一种成功。事实上,国外的生存竞争非常强烈,出国的年轻人并不见得都学有所成。可是,在这股“出国热”的狂澜下,大部分的年轻人全卷了进去。

  我的两个弟弟也不例外,他们念英文,考留美,申请学校,等到他们都拿到美国大学的入学许可之后,才来考虑经济问题。我身为长姐,见他们这样热中,就开始帮他们筹备旅费和学费。一九六六年,我先送走了麒麟,第二年,我又送走了小弟。一连送走了两个弟弟,我颇有离愁。在生活上,难免又拮据起来。写啊写啊,写作不仅仅是兴趣,也是我惟一能仰赖的赚钱方式。这时候,我的写作已很受欢迎,许多报章杂志,纷纷前来邀稿,并出高稿酬,来争夺琼瑶稿子。而我,感激鑫涛当日的“慧眼识英雄”,更感激他给予我的鼓舞和支持力量,我始终不愿离开《皇冠》,我的书,一直由皇冠出版。大部份的小说,也都发表在《皇冠》上。那一年中,《皇冠》的销售量节节上升,由几千份跃升到几万份,鑫涛常对我说:

  “《皇冠》有了你,才开始起飞了!”

  其实,这话对我太恭维了。皇冠会一日比一日好,原因很多很多:印刷的改良,品质的提升,作家阵容的坚强,以至于编排的考究,都在其中。一本成功的杂志必须有许多成功的要件。可是,我成为《皇冠》的基本作者,却是事实,我和鑫涛,像伯乐和千里马,彼此的配合,已密不可分。

  这种密不可分的合作关系,使我和鑫涛不可避免的要常常接触,接触越多,也相知日深。但是,我虽然带着叛逆的性格,基本上,我仍然有牢不可破的传统道德观,因为他有妻子儿女,我竭力和他保持距离,不肯让自己成为一个幸福家庭的破坏者。鑫涛深知我心,也尽量压抑他自己。这种压抑,像火山爆发前的隐隐震动,双方都深感危机重重。却不知如何去解救这个危机。就在这时候,父母亲从新加坡返回台湾,因为师大已收回了父亲的宿舍,我就把父母接来和我同住。再次和父母生活在一起,我满心喜悦。我一直不是一个能让父母引以为荣的孩子,此时的心态,非常复杂,真希望能博得父母的欢心。

  我把我家隔壁的房子买下,和我的房子打通,并成一户。这样,父亲有他的大书房,可以写他的《中华通史》。母亲也有她的大书桌,可以从事她热爱的绘画。我觉得什么都美满了,父母,我,小妹和小庆,组成一个三代同堂的家庭。麒麟虽出国,他的妻子小霞已生一子,取名小麟,也常常来和我们同住。我的“小家庭”一下子就变大了。这个“家”还有一个作用,可以把鑫涛逼得远远的!因为,我父母代表了传统道德中最正直的典范,在这股“正气”下,我和鑫涛那即将出轨的感情,必须回到轨道上来,我不能让父母再度轻视我!一切都很好,父母又成为我无形的约束,有形的监督。我发誓要做好女儿和好母亲,和鑫涛之间的一切感情,都变成“只能意会,不能言传”了。

  这样也好,不是吗?如果一切能维持下去,我和鑫涛的感情很可能就此停顿。但是,我似乎命中没有平稳的日子,似乎命中和父母犯冲,只要住在一起,总会双方痛苦。就在我觉得一切都安排得很好的时候,一件“意外”突然发生了,这一发生就惊天动地。我前面已经写过,我的小说已成为电影界争取的对象,几乎每部小说都搬上了银幕。这搬上银幕的小说中,也包括了《窗外》在内。我并没有忘记《窗外》出版时,父母的震怒。但是,我以为事隔三年,父母和我之间已经沟通了。能把《窗外》看成我的一部著作,也能因《窗外》搬上银幕而代我高兴。错了!我的想法大错特错!我对父母的了解完全不够!《窗外》电影推出放映后的第三天,母亲和父亲就悄悄的去看了,我永远忘不了母亲看完电影回来的样子,她瞪着我看,两眼利如寒冰,直刺进我内心深处去。世界上再也没有那样的眼光,冷而锐利,是寒冰,也是利刃。她瞪了我不知多久,遽然发出一声狂叫:“为什么我会有你这样的女儿?你写了书骂父母不够,还要拍成电影来骂父母!你这么有本事,为什么不把我杀了!”

  我“扑通”一声,当场跪下,抓住母亲的旗袍下摆,有口难言,泪如雨下。母亲啊母亲,我一生中,想尽办法要博得你们欢心,总是功亏一篑,惊慌失措中,我求救的去看父亲。谁知,父亲的眼光同样冷峻,他盯着我,冷冷的说了一句:“你永远会为这件事后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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