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九九 > 雁儿在林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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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对他微微摇头,走到酒柜边,她取出两个水晶玻璃的酒杯,拿了一瓶白兰地,走到沙发前面。她一面开瓶,一面说:“怪不得姐姐说你会说话,今天一整天,我说得多,你说得少,我以为你是沉默寡言的,谁知,你一开口,就会讨人好!”她凝视他:“有几个女人,像姐姐一样为你发狂过?”

  他震动了一下,摇了摇头。

  “没有。”“没有?”她扬了扬睫毛,在杯子里倒了些酒,忽然停住手说:“我忘了问你,是不是喝酒?要喝什么酒?还是要喝咖啡?”“都不必,给我一杯茶就好了。”

  “茶——”她拉长了声音,笑了。放下酒杯酒瓶,她转身要往厨房走。“好,我去烧开水,我想,我的‘中国化’还不够彻底,不过,我可以慢慢学习。”

  他很快的拉住了她。“不要麻烦了!”他急急的说:“我偶尔也喝杯酒,而且,并不反对喝酒。”“真的吗?”她有点迟疑。

  “真的。”他肯定的说:“再说,今天也应该喝酒,中国人有个习惯,碰到有喜庆的日子,就该喝酒庆祝。”

  “外国也一样。”她说,坐了下来,注满了他的杯子。“不过,今天是什么节日呢?”

  “见到你,就是最好的节日。”他一本正经的说,用杯子碰了碰她的杯子,柔声的、清晰的、感动的、诚挚的再加了句:“欢迎你归来,丹枫!”

  她眼里迅速的蒙上了一层泪影,把酒杯送到唇边,她浅浅的啜了一口,身子软软的靠进了沙发深处,那白袍子的袖管滑了上去,她的胳膊白嫩而纤柔。她半垂着睫毛,半掩着那对清亮的眸子。一层淡淡的红晕,染上了她的面颊,她的嘴唇翕动着,像两瓣初绽开的花瓣,她的声音里带着克制不住的激动:“我三个月前就该去见你!我居然浪费了三个月的时间!我真不能原谅!”她把酒杯放在裙褶中,双腿蜷缩在沙发上,头往后仰,靠在沙发背上面,那黑色的长发铺在那儿,像一层黑色的丝绒。她的睫毛完全盖下来了,接着,那睫毛就被水雾所湿透,再接着,有两颗大大的泪珠,就从那密密的睫毛中滚落了下来,沿着面颊,不受阻碍的一直滑落下去。她轻声的、叹息的、软软的说了句:“我不想再飞了,我好累好累,姐夫,请你照顾我!”

  他猝然惊跳,心脏紧紧的收缩起来,他怔怔的凝视她,在这一刹那间,就心为之摧,神为之夺了。

  第三章

  下了课,江浩抱着他那厚厚的一大叠英国文学和莎士比亚,走出校门,向自己所租的“宿舍”走去。这座“文理英专”坐落在淡水的市郊,依山面海,环境清幽,倒是一个极好的念书的所在。可惜距离台北太远,学校的宿舍又有限,所以,很多学生都在淡水镇上赁屋而居,也有许多专做学生生意的房东,把房子分隔成一间间小鸽笼,租给学生们,成为另一种“学生宿舍”。江浩也有这样一间“宿舍”,只是,他这间属于高级住宅区,房租比较贵,在市镇的外缘,是一排红砖房中的一间。当初,这排红砖房是兴建了想当旅馆用的,盖了一半,屋主没钱再盖下去,淡水毕竟也不能算是游乐区,于是,这些房子也就只有租给学生们了。江浩住的那间,可以远眺海港的渔火,也可以近观高尔夫球场的青翠。可是,像所有二十来岁的大男孩子所住的房间一样,他这屋里永远杂乱、拥挤、肮脏……到处散落着书籍和唱片,每次自己进门,都常有无处落脚的困难。他对这种困难完全安之若素,他认为,只要活得自由舒适,脏乱一点也无关紧要——他称这间小屋为“蜗居”。

  这天下午,他就抱着书本往“蜗居”走去。刚开学不久,春天的阳光带着暖洋洋的醉意,温温软软的包围着他。空气里有松香和泥土的气息,从那忠烈祠吹过来的风里,带着他所熟悉的烟火味,正像那庙宇的钟声,总给他那年轻的、爱动的、热烈的胸怀里,带来一抹宁静与安详。

  这个下午,他很知足。

  这个下午,他很快乐。

  这个下午,他认为阳光与和风都是他的朋友,无缘无故的,他就想笑,想唱歌,想吹口哨,想——找个小妞泡泡。

  抱着书本,他走向那通忠烈祠的泥土路,这儿有松林,有石墩,有庙宇,有钟磐。他吹着口哨,心无城府,无挂无碍。忽然间,他看到一只纯白的小北京狗,脖子上挂着一串铃铛,叮铃铃的响着,滚雪球似的滚到他脚边来了。他站住了,好奇的看着这小东西,记起最近一些日子来,常看到这只小狗。邻居说,这是新搬来的一家人家养的。他蹲下身子去捉那小狗,那小东西居然丝毫都不畏生,它抬起它那对乌溜溜的眼珠,淘气的、友善的,而又灵活的对他转动着。他笑了起来,弯腰把它抱进怀里,嘴里不自禁的叽哩咕噜的对它说着话:

  “嗨,小家伙,你从什么地方来的?嗨,小家伙,你的鼻子怎么塌塌的?嗨,小家伙,你是不是迷了路!哈!”他忽然笑起来,因为那小东西开始伸出舌头去舔他的脸。“别这样,别舔我,我怕痒,哈哈,求饶,求饶!哈哈,我不跟你玩舔人……”“喂喂!雪球!喂喂,小雪球!你在哪儿?”

  猛的,树林里传出一串银铃似的、清脆的呼唤声。那小狗立即竖起耳朵,喉中呜呜乱鸣,四只脚又蹦又踹,要往地下溜去。江浩还来不及把它放到地上,蓦然间,从树林里直窜出一个女孩子,在江浩眼睛都没看清楚以前,那女孩像风般对他卷过来,劈手就夺过他手中的小狗。接着,一连连珠炮似的抢白,就对着他“炸”开了:

  “你为什么要抱走我的雪球?它是有主人的,你不知道吗?你抱它去干什么?想偷了去卖,对不对?我上次的那只煤球就被人偷走了,八成就是你偷的!还是大学生呢,根本不学好,专偷人的东西……”“喂喂,”他被骂得莫名其妙,怒火就直往脑子里冲,他大声的打断了她。“你怎么这样不讲理?谁偷了你的狗?我不过看它好玩,抱起来玩玩而已!谁认得你的煤球炭球笨球混球?”那女孩站住了,睁大眼睛对他望着,脸上有股未谙世故的天真。“我只有煤球雪球,没有养过笨球混珠。”她一本正经的说。“也没有炭球。”看她说得认真,他的怒气飞走了,想笑。到这时候,他才定睛来打量眼前这个女孩:短短的头发,额前有一排刘海,把眉毛都遮住了,刘海下,是一对骨溜滚圆的眼睛,乌黑的眼珠又圆又大,倒有些像那只“雪球”。红扑扑的面颊,红滟滟的嘴唇,小巧而微挺的鼻梁……好漂亮的一张脸,好年轻的一张脸!他再看她的打扮,一件宽腰身的、鲜红的套头毛衣,翻着兔毛领子,一条牛仔裤,卷起了裤管,一直卷到膝盖以上,脚上,是一双红色的长统马靴。脖子上和胸前,挂着一大堆小饰物,有辣椒、鸡心、钥匙,还有一把刀片!好时髦!好帅!好野!好漂亮!他——深吸了口气,就不知不觉的微笑了起来。“你叫什么名字?”他单刀直入的问。

  她扬起下巴,挺神气的转开了头。

  “不告诉你!”她说,抱着她的雪球,往树林里面走去。

  他斜靠在一株松树上,望着她的背影,微笑不语。今天的阳光太好,今天的白云太好,今天的风大好,今天的树林太好……这么美好的下午,碰碰钉子也不算什么。他注视着那红色的背影,她已经快隐进松林里去了。

  忽然,她站住了,回过头来,看着他。她唇边有个很调皮的、很妩媚的、很动人的笑容。

  “我姓林。”她轻声的说。

  “哦?”他有份意外的惊喜,仓卒中,想赶快抓一句话来说,免得她溜了。就很快的接了句:“树林的林吗?”

  她顿时笑了。笑得好开心,好明朗,好坦率,她折回到他身边来,笑嘻嘻的问:“除了树林的林以外,还有什么姓也发林字的音?”

  “当然有啦,”他强辩的说:“例如临安的临,丘陵的陵,麒麟的麟,甘霖的霖……”

  “有人姓麒麟的麟吗?”她的眼睛睁得好大好大,里面盛满了惊奇和天真,她这种单纯的、信以为真的态度使他汗颜了,他笑了起来:“你别听我鬼扯!你叫林什么?”

  “哦,你在鬼扯!”她说,“我不告诉你!”她跺了一下脚,这一跺,她手里的雪球就滑溜溜的滑了下去,落在地上。立刻,那小东西撒开腿,就飞快的在林中奔窜起来,它追松果,追树叶,追小麻雀,追得不亦乐乎。她大急,要去追“雪球”,他阻止了她。“你让它去!它不会跑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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