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九九 > 带衰娘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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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样的她怎麽好意思去当知县夫人?

  「你……你……你这个没有脑袋的笨男人!」她忍不住一脚狠狠地踩下去,「既然有胆子来抢婚,为什麽不事先安排好路线和住宿?这下你打算怎麽办?带著我一路乞讨回乐山县吗?」不!打死她,她也做不出来这麽丢脸的事。

  他忍著痛,没抗议半声。这的确是他的错,谁教他把许有文给他的钱袋弄掉了呢!

  「你别担心嘛!就算要乞讨,也不用你亲自出马,你只要在旁边看就好了。」

  在旁边看他乞讨,也会被当成是他一夥的,同样丢脸,她才不要!

  她脑筋飞快的思索,自被抢婚後,虽然因为他的拉扯掉了不少值钱的首饰,但至少她手上还有玉环,耳上还有玛瑙坠子,颈上还有名师打造的链子……

  「鲁俊卿,带我去当铺!」她义正辞严的命令。

  「当铺?」他偏著头,猜测著她的企图,「你要当谁?我吗?我不值钱的啦!要当,就当那匹死鬼好了!」他很阿沙力的推荐他的「爱马」。

  这算什麽主人嘛!「死鬼」真够可怜的。

  第三章

  路痴

  走出当铺外,他不敢相信的直勾勾地瞪著她手上的银子。哇~~他已经很久很久没有看到这麽多钱了!看得他心儿扑通扑通乱跳,整个人不由自主的亢奋起来。

  「钱、钱、钱!」嘴巴都快要咧到耳垂了。

  看著他那傻愣样,江依云挺讶异的,「你这麽兴奋干什麽?没见过钱啊!」说著,她赶紧把怀中的钱兜紧一点,这可是她不用再四处丢脸的本钱,可得小心护著!

  「是啊!我已经很久没看过了,自从我爹搬家以後。」他两眼跟著钱移动。

  她好奇的问;「搬家前你很常看到钱吗?」

  「没错,而且多得数不清,那时候不觉得钱有多麽重要,直到它不见了,我才发觉钱真的是好东西!」回想起从前那有钱的美好时光,他不禁露出幸福的表情。

  「你以前到底过的是什麽样的生活呀?」听起来像是一个大财主没落了,但他看起来实在不像是个公子哥啊!这下她的好奇心更大了。

  「很简单啊!每天吃饱了睡,睡饱了练功,练完了功就吃,然後吃饱了就……」

  「够了够了,我了解了。」她忍不住举起手制止他继续再讲废话下去,如果他没骗她,那他的生活真的很单纯,单纯到让他很没有常识!

  「这麽说,你会功夫罗?」她对江湖侠客的故事一向很感兴趣,说不定这个鲁男人表现得又呆又傻是为了掩饰他内在绝顶的功夫,好避免仇家或喜欢挑战的人来找碴。

  「会啊!」他点头,别有企图的靠近她,「既然……我们有了这麽多银子,那我们去吃点东西好不好?」

  当然好!她从昨天到现在都没进食,早就饿得没力气了。不过,在那之前,她还是要搞清楚,「你的功夫好不好?」

  他搔搔头,「应该不好吧!我师父跟我爹娘都说我笨,怎麽都练不到炉火纯青的地步,出门一定很容易让人欺负。」

  那他的功夫肯定很鳖脚。唉!全身上下没有一点点优点,真是个可悲的男人。

  「你也别难过了,功夫不好又怎样,许多没武功的人不也活得顶好的?你别太在意。」虽然瞧不起他,但她还是善良的安慰他。

  「我已经认命了,反正我再怎麽练,也打不过我师父、我爹和我娘。好了,别说这些了,我们去吃点东西吧!」他像条狗似的对她摇尾乞怜。

  那模样煞是可爱,让她不由自主的笑了。如果他聪明一点、讲话斯文一些,配上他这样俊秀的外貌,不失为一个好男人、好郎君。

  真是可惜!

  她终於点头同意,「可以,但在那之前,先让我买几件换洗的衣服。」

  他拍拍撑得圆滚滚的肚皮,心满意足的吐一口气,双眼充满感谢的望著对面还在小口小口慢慢吃的江依云。

  「江小姐,你吃饭都这麽慢的吗?」真是浪费时间,这样吃怎麽会吃得饱呢?等到她吃饱,不就又饿了吗?好在他吃饭总是很快。

  不到一刻钟的时间,他就解决了两个馒头、三碗阳春面、一只卤猪脚,还有两大盘的炒青菜,简直比猪还会吃呢!

  他都没有发觉到周围有很多人正张大嘴在观赏他的表演,真是丢脸死了。

  「不要跟我讲话,我现在不认识你!」她小声的警告他,希望他能识相一点,不要这麽大声的跟她交谈,还叫她「小姐」。

  拜托!为了行走方便,她故意扮成「男装」,难道他还不明白她这麽做的意义吗?

  他大概是真的没想到吧!不然,怎麽会这麽大声的拆她的台。

  「现在不认识?」他不解地搔搔头,很认真地问:「那我们什麽时候才可以又认识啊?」

  周围的观众立刻发出哄堂的笑声,江依云恨不得现在就有个地洞让她钻进去。

  「姑娘,别这麽嫌弃你的男人嘛!男人诚实是好事啊!」一个大娘这麽笑说。

  江依云气得咬咬牙,真希望自己现在耳朵聋了,什麽都听不到。

  「是啊、是啊!现在这麽坦白的男人打著灯笼都找不著了,你要惜福啊!」

  「我很好吗?」鲁俊卿听了不好意思的对著大家傻笑,「谢谢你们的夸奖,我好高兴喔!」

  「你高兴什麽!」她气愤地拍著桌子站起来,直指著他的鼻子,不客气的辩驳,「他才不是我的男人!你们看看我,我这麽漂亮、有气质,会这麽没有眼光嫁给这个没脑筋、讲话粗鲁、一点常识都不知道的男人吗?」

  周围群众顿时全傻了眼。

  「你们不是夫妻,那麽是什麽?」

  「我……我们……」江依云一时想不出来该说什麽才好。

  「不是夫妻,那怎麽可以这麽亲密的走在一起,又同乘一匹马,这样很伤风败俗耶!」

  「这样不好吗?」鲁俊卿天真的问。

  「你给我闭嘴!」江依云再也受不了了,开口骂道。

  「当然不好罗!男女授受不亲,没有成亲就这样走在一起,女人的名节就毁了。」观众甲皱眉严肃的训斥。

  「女人的名节很重要吗?」鲁俊卿很受教的再问。

  可江依云在一旁听了简直要吐血了!他问的这是什麽白痴问题啊!

  「当然重要罗!女人可以死,但名节绝对不能被毁。」观众乙很投入的也来参一脚。

  鲁俊卿听了这麽多,但并不太明白这其间复杂的关系,搔搔头想了想,似乎下了决定道:「好吧!既然这样,那江小姐,我们暂时先做夫妻好吗?」

  暂、时、做、夫、妻?!

  「做你个大头鬼啦!」她气得拿起桌上的茶碗就朝他泼去,泼得他满脸是茶水,「就算全天下的男人都死光光,我也不会挑上你的!」丢了块碎银子到桌上,她转身就走。

  「喂!等等我啊!」他急忙赶上,对她刚刚泼水的动作一点都不生气,反而很纳闷她在气些什么啊!

  「这妞还真泼辣呢!」

  「是啊!看起来那麽柔顺,结果骨子里却凶得很,唉~~那个老实人可怜了。」

  「喂!你在气什麽啊?」他在马厩前抓住她的手,一脸的疑惑,「我哪里做错了吗?」

  她怒瞪著他,「你从头到尾全都做错了!」说著用力地甩开他的手,指著他的鼻子斥道:「你是什麽意思?竟然要我跟你做‘暂时’的夫妻,请问夫妻有做暂时的吗?」

  「没有吗?」他两眼眨呀眨的,「你都能暂时不认识我了,为什麽我们不能暂时做夫妻,直到我们到达乐山县呢?」

  「这不一样!」她简直快被他气到吐血。她郑重声明,「跟你做夫妻,那就代表我跟你已经那个……那个了,就算你不做我的丈夫,我也已经不是黄花闺女了。」

  他皱眉偏著头,「那个那个是什麽?」

  她愣住了,他……该不会连男女之间的基本常识都不懂吧?

  「到底那个那个是什麽啊?」一直等不到答案,说著说著,他的声音不自觉的大了起来。

  她紧张的看了看四周,果真有人的眼光向他们望了过来。「好了好了,你说话不要这麽大声,我教你。」

  她主动向他靠过去一点,特意压低嗓音,伸出两只食指比拟著,「如果,一个男人跟女人成亲,在新婚之夜,他们就必须结合。」

  「结合?!怎麽结啊?」他很配合的小声询问。

  「就是男人的某个地方放进女人的身体里,然後过了不久以後,女人就会怀孕,生下孩子。」看著他瞬间刷白了脸,她忍不住加了一句,「你就是这麽来的!这下,你明白了吧?」

  他眼睛瞪得大大的移向在马厩吃草的「死鬼」,似乎有了那麽一点点了解。「你是说……那个那个就像‘死鬼’遇到了母马,就会兴匆匆的骑上去,拚命地把它的小东西刺进母马的身体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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