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九九 > 亲亲午夜D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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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

  狠角色�  ”啾�

  我所知道的阿煓,是个非常非常用功的作者。

  她每写一本书,就要做很多、很多的功课,她写作的速度虽然慢,但是可以保证,出炉的每一本书都内容扎实、考据翔实,这一点我个人是相当佩服,做那么多功课,当然是读者之福,这种做事认真的态度,真的是非常难能可贵的优点。

  不过,用功是要付出代价的,其中感受最强烈的,应该就是她的荷包了吧!

  写稿子她是慢工出细活,但买书可是时时都在买,根据我的保守估计,她不狠的时候每个月花五、六千元买书,狠的时候……应该会花到一、两万元吧!(天啊,这种大户,真想叫她来我家买一买……)

  基本上她的存在对于台湾出版界贡献不小,也帮助书店增加了不少收入。如此爱书之人在台湾实在少见,好啦,不用功的我,以私人名义颁给她荣誉奖章一枚。

  除了买书之外,阿煓的兴趣就是随时出国走走,不过今年对阿煓来说,似乎是不太好过的一年,原因是……没错,在我严密的“督促”之下,她的档期塞得满满的,所以她忙着写稿、看资料;再加上如今SARS盛行,任她有再大的胆子,也不敢出国趴趴走,看来会乖乖在家写稿才是,我也算帮她省了出国的费用,到时她会感谢我的。也顺便在此提醒各位读者们,要注意身体健康哦!

  其实突然被阿煓揪出来写序,我吓得心脏病都快发作了。是,平日我是已经习惯了催作者写稿,所以,个人非常不习惯作者反过来“欺压良民”!所以,我只好示弱,说我不会写,想不到阿煓也是个狠角色,面对我楚楚可怜的求饶,她采取“装死”招式自说自话,并冷冷地抛过来一句:“那就这样喽,这次你要写序,那后记我就不写喽……”

  ……

  看来,事情已无法挽回……哼哼~~既然如此,我不会让自己独自痛苦的!阿煓,你、一、定、要、写、后、记~~

  第一章

  四○年代流行的歌曲,飘散在这宽广的歌厅内。

  远眺歌厅的四周,红色丝绒包裹着木板隔成的墙壁,看起来既辉煌,又带着年华老去的落寞,教人不禁感慨。

  再看看前方的舞台。

  宽阔的舞台上,乐队的成员正卖力使弄手中的乐器,吹奏出轻快的音乐。尤其是小喇叭的部分,更是吹奏得不亦乐乎,而台上穿着复古式旗袍的歌手,亦踩着轻快的脚步,挥动着披在旗袍外的流苏丝巾,手持麦克风高唱──

  “玫瑰玫瑰最娇美,玫瑰玫瑰最艳丽,长夏开在枝头上,玫瑰玫瑰我爱你……”

  歌手以恍若四○年代普遍流行的高亢嗓音,唱出属于这个年代的歌曲。只见台下的观众听得如疑如醉,险些落泪。

  台下的这些观众,多半是退休了的老兵,或是曾经生活在那个年代的人。其中虽不乏喜爱三、四○年代歌曲的听众,但大致来说,仍以这些人为主。尤其是丧偶又没地方消磨时间的老兵,最喜欢挑午夜时分泡在这种地方。一来可以杀时间,二来可以排遣寂寞,帮助他们度过漫漫长夜。

  唔,普遍来说,他们满喜欢来听红包场的,尤其又碰到他们喜爱的歌手,听到激昂之处,还会一起唱和呢!

  “心的誓约,心的情意,圣洁的光辉照大地……”

  你瞧,台下此刻不正响起一阵唱和的声音,鼓动台上的歌手更加卖力?

  “心的誓约,心的情意,圣洁的光辉照大地!”

  年华已逝的老兵们,彷佛想和台上的歌手订定盟约似地,扯开嗓子大唱。红光满面的模样,让人不禁替他们担心会不会就这么一声不响倒下来。

  所幸,这一票观众都是老战友了。除了在战场上合作,换到红包场一样友谊坚强,手牵手、心连心地度过心脏病发的危机,个个听得眉开眼笑,频给红包。

  台上的歌手,一边唱接下来的段落,一边走下舞台,接受一直递过来的红包。这家红包歌厅的营业时间从下午三点到凌晨两点,她负责唱最后一场,自然是唱得特别用力,也为自己赚得不少红包。

  “给你,莉璇。”

  “来,红包。”

  台下的观众争先恐后的拿出红包,塞进歌手的手里。歌手点点头,一面唱歌,一面不忘感谢,然后从容的走回舞台上,握紧手中的麦克风,准备和台下的观众一起昂首高唱──

  “玫瑰、玫瑰,我、爱、你!”

  掌声落下,台下老兵的眼泪也跟着簌簌落下。不愧是他们心中的女神,人长得俏不说,歌也唱得好,活脱是他们那个年代最红的歌星──周璇再世,声音也那么甜美。

  “谢谢各位的捧场,今天的节目到此为止,再见。”凌晨两点,红包歌厅高挂起免战牌,通知底下的观众,明日请早。他们这才依依不舍的离去,临行前还回眸偷瞄他们心中的女神呢!

  只见女神脸上挂着笑,一只手扶住披肩,另一只手跟他们挥手道别。圣洁的模样,就像刚刚歌词说的那样;照大地。

  “我们明天再来!”

  这些个死忠的观众,互相约定明天见,便一个一个鱼贯地走出歌厅。台上的歌手一瞧见人都走光了,马上放下手,舒了一口气,完全不复方才圣洁的模样。

  “莉璇小姐。”

  名叫莉璇的歌手,才刚能喘一口气,就被一道热情洋溢的声音吓着,差一点尖叫。

  “马、马伯伯。”莉璇惊魂未定地对着叫住她的男人微笑,笑容有些勉强。

  但见姓马的伯伯,不,是姓马的老帅哥,用五指梳梳凌乱的发丝,梳完了后又甩一下头的对着莉璇说。

  “别叫我马伯伯,叫我马大哥就行了。”他自以为很有魅力地微笑。

  莉璇见状也跟着微笑,但看起来比较像是苦笑,甚至可以说是哀嚎。

  妈妈咪呀!

  她偷偷瞄时间。

  歌厅收工后她还有另一样工作待做,可没空陪这不认老的青春欧吉桑瞎耗,偏偏他又是重要的客人,得罪不得。

  “马、马大哥有事找我?”莉璇努力保持微笑,一边计划怎么速战速决。另一头的工作要是给迟到了,那么她的广播节目就得开天窗了。

  没错,这正是她的另一个身分;电台的DJ。她的节目安排在午夜三点到五点之间,其中并开放半个小时接受听众call in。而从红包场到电台之间大约需费二十分钟的车程,因此她通常是一收工,妆卸一卸、衣服换一换就跑,根本没有时间留下来跟客人蘑菇。

  然则非常不幸地,今天正巧遇见了一位罗唆的客人。害得莉璇──呃,应该说是田心才对,没办法像以往那样顺利脱身,只能抿着一张嘴,像具木偶般微笑。

  青春欧吉桑却被她这始终不曾掉过的微笑击退好几步,差一步阵亡。

  “其实也没什么重要的事,只是想找你聊天。”马老帅哥再一次梳理他那头乱发,似乎对他这个造型很满意。

  田心痛苦地抽动面部神经。虽说她是主持午夜节目,难得访问嘉宾。但记忆中她曾访问过某个摇滚团体,其中一个团员的发型跟他很像,甚至还比他好看。

  “谢谢马大哥如此看得起我,想跟我聊天。”她尽可能应付。“但是夜深了,我想要早点回家,恐怕无法与马大哥多谈。”再谈下去,她的另一份工作就要没啦!

  “莉璇与家人同住?”听见她要回家,青春欧吉桑的眼睛瞬间升起亮光,一副要跟着她回去的模样。

  “不,我一个人住。”她吓得连忙摇手,怕他真的付诸行动。

  “你一个人待在台北工作?”

  “呃,对……”她吞吞吐吐。

  “真辛苦。”青春欧吉桑的口气充满怜惜。“要不我跟你父母联络一下,说我会──”

  “不!”田心连忙出口阻止他。“不必跟我父母联络,因为……因为……因为我是孤儿!”

  上帝请原谅她说谎,她在红包场驻唱的事是秘密,除了她的好朋友丽丽之外,没有人知道。

  “原来……原来你是孤儿,真可怜。”青春欧吉桑的语调中有着浓浓的不舍,听得田心更生罪恶感,直喊爸妈原谅我。

  她岂止不是孤儿,她还跟她父母住在一起,所以更不能让他打电话,免得穿帮。

  “这么说来,你都是一个人孤军奋斗。”青春欧吉桑越发感慨。“像你这么柔弱的女孩,实在应该找一个人照顾你一辈子才对。”

  青春欧吉桑越说越激动,大有自动报名之势,看得田心胆战心惊,而且她也没有时间。

  “我该走了。”再不走,就要迟到了。“感谢马大哥的关心,我们改天再聊。”

  田心话一丢,脚跟一转,便提着裙摆赶场去。反倒是不认老的青春欧吉桑还瞪着她柔美的背影发呆,半天说不出话来。

  人长得美,性子又好,声音又很像周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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