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九九 > 至尊的恩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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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必了!她不屑地道:”我有手有脚用不着你多事。”哪有这种服务?说吃豆腐还差不多!

  她不屑的态度登时惹火了他,“敢这么对我说话的,你算是头一个。”他抿抿嘴,俊脸微沉。

  “是吗?那还真是小女子的荣幸,不过...”她脸一变,“像你这种厚脸皮、毫无羞耻心的男人,我也是今天第一次见到。怎样,你是不是也觉得很光荣呀?”她不知死活地嗤笑着,无视于他火花渐起的双眸。

  平常她是不会这么没礼貌的,可是他实在太死皮赖脸欺侮人了,怪不得她。

  奇怪,台湾的学校已经不教公民与道德了吗?

  “住口!”他咆哮出声,骇人的怒气陡然爆开。

  怒吼震得欧比瑟缩在地上,动也不敢动,她也白了脸,脑中一片空白......

  “上来!”他冷着声下命令,精瘦结实的躯体自然而然地散发出凛冽慑人的气势,双眸闪射着冻人寒意的创芒,教人不敢有第二种想法。

  好可怕呀!她直觉地依从命令,不敢稍作反抗地立即冲上岸,畏畏缩缩地躲在大石头后面,敢怒不敢言地瞄看着他。

  他实在是一个很具威胁性的人,奇怪,她刚才为什么没发现?要不也不敢出言不逊惹毛了他。

  斜睇她畏首畏尾的恐惧样,莫名地让他心情好了些,脸色也缓和下来。“到这里来!”

  躲在石头后的她像只小老鼠似的,骨碌碌的大眼睛在他的脸和手上的浴巾间来回转着。

  到他那儿去?那不是要她自己投怀送抱吗?开什么玩笑,虽然在风气开放的美国待了好几年,她心底可还是谨守着中国传统美德,尤其她还是没出嫁的黄花大闺女哩!

  竟敢犹豫?他大喝一声:“快!”

  “哇,”她像只被踩了尾巴的猫似的,跳起来冲进他怀里。呜——他好凶。

  将她柔软、瑟缩发抖的娇躯搂入怀中,他心里不禁暗笑,原来她是怕恶人的!

  “这样不是很好吗?我又不是洪水猛兽,怕我吃了你不成?”他没好气地瞪着眼,动手擦去她身上水珠,擦着擦着不自觉地甩开浴巾,双手流连在她曲线优美的凝脂玉肤上。

  她的肌朕光滑细腻,令他爱不释手;游移的双手在她粉嫩的娇躯上搓揉爱抚,逐渐上移,炙热的大拳罩上她浑圆挺翘的胸脯.......

  怪异莫名的感觉教她咬紧唇不敢出声,僵直身体动也不敢动。

  自离开婴儿时期后,她姣美纯净的身子根本没人见过。今天——呜——竟被这个大色魔、大坏蛋、死不要脸的臭男人全摸遍、瞧光了!

  哇——她以后还要不要见人啊!

  她再也忍不住了,哇的一声,泪如急雨倾盆而下。

  这会儿换关山月傻眼了。瞧遍各种女人为求他的垂怜,极尽做作之能事地挤出各种表情,这哭都哭得凄美迷人,绝不会弄花脸上的妆。可眼前的她……

  他何曾见过这么真切、爽直的哭声和如雨般落下的泪?

  “我——你……别……你别哭啊!他抬起她弧线完美的下巴.手忙脚乱地拭去她的泪,又拍又抚的,动作是前所未见的慌张与温柔。“你怎么了?我又没欺负你,拜托—一有活好说嘛,你别哭了,好不好?”

  足足过了好半天,依偎在他林里、接受他安慰的她,竟感到一股奇异的温暖,怎会这样呢?她不禁有丝迷惑,哭声也随即转弱。

  她抬起被泪水洗得晶莹淆亮的水眸,直愣愣地盯住他,绝美的小脸蛋上净是迷惑,像个迷路的天使。

  耳根获得清静,他也松了口气,这才发现她正盯着他看。“怎么了?”他以拇指拭去她流到唇畔的泪,心疼地调侃道;“真不得了,以后台湾闹旱灾就不必怕了,光是你一个人就足够提供水源。”手抚着她绝美的脸庞,他的口气又爱又怜。

  她一怔,美颜立刻浮现两朵瑰丽的红霞,玉琢似的脸蛋像抹了一层胭脂,看傻了他。瞬时,他深邃黑眸里闪烁的光芒如同庆典的烟火。

  “喂,发什么呆呀?”他肆无忌惮的目光盯得她脸红得像苹果,轻挣了挣身子,她轻嚷:“快放开,我要穿衣服了。”

  “不要!”他一震,随即更箍紧双臂,十分享受两人身体相贴的触感,嘻皮笑脸地道:“这样抱着你好舒服,我才不放你去穿那碍手碍脚的衣服”说着,不安分的大掌在她玲珑娇美的躯体上游移摸索,手更大胆的逐渐往下移去。

  她急了,这.......再让他摸下去还得了!“你.......不要脸!欺负人,我....”

  “嗯——”他威胁地发出长音,瞪去她的不驯。

  “你好坏。”嫣红的小嘴开始扭曲,眼眶也红了,一副汶然欲泣的模样。“你明明在非礼我,我......”

  “啊,好好好!”他慌张起来,双手像碰到烧红的铁块立即缩回.放开她的身子迭声喊着:“穿衣服,穿衣服!”说哭就哭,他算怕了她。

  啊哈,风水轮流转,总算轮到她出头了。

  她立刻拉紧身上的浴巾,眼中盈盈的水气像自来水般收放自如,脸上得意的神采更是毫不掩饰,伸出两指做出要他转身的动作。“转过去!”

  好样的!他看得一股气直往上冲,可是......

  他忍着气背转过身,不想第一次见面就吓坏她,却在心里暗自发着誓:等你下次落到我手里...

  瞧着经由他的背影所散发出来那股摄人心魄的气势,她不由自主地打了个寒颤,机伶地读出他的心思,却又忍不住心痒痒地挑衅。

  “过去点,再过去一点,男子汉大丈夫,说话要算话,你不能偷看我穿衣服喔!”她动作俐落地穿戴衣物,顺手招来没有负起把风之责的笨狗欧比训示着,准备再给它一次赎罪的机会。

  “偷看?”这是什么笑话?他不以为然地嗤哼,但还是听话地再挪了挪脚步。“不知有多少女人想在我面前表演脱衣舞,求我多看她一眼我还不屑呢!用得着偷看吗?”

  过了一会儿,他不耐烦地问:“好了没有?”身后却没任何回应。

  他开始在心里犯嘀咕:女人就是会蘑菇,穿个衣服也要耗上半天工夫。他不耐烦地转身道:“不会穿是不是,没关系,我帮——”你字含在嘴里,梭巡的眼睛转了圈,他恨恨地盯着正用尾巴拍打枯叶,不断发出悉索声的乖狗欧比身上。

  欧比见自己受到注目,高兴不己地“汪汪”两声,尾巴也就拍很更起劲了。

  流水依旧沙沙作响,潭边仅剩一人一狗......

  “我已经向竹月求婚了!”

  宋振岗醇厚的嗓音在大厅中回荡,随之而起的是众人的抽气声。

  二十四年前,年方六岁的宋振岗因车祸而性命垂危,于是宋家便紧急找来当时的一流名医孙宏志为他开刀。而孙宏志也不愧名医之称,果然顺利地挽回宋振岗一条小命。

  宋天龙本来就欣赏孙宏志的博学儒雅,加上他对自己孙子有救命之恩,因此便为宋振岗定下孙宏志刚出生没几天的爱女。

  后来孙宏志不堪爱妻骤逝的打击,便带着爱女离开繁华的伤心地,据说是到偏远山区行医去了,此后两家便失去联络。

  但因宋天龙为人重承诺,因此在宋振岗健健康康到达适婚年龄之后,宋家也撒下大把钞票找寻孙宏志的行踪。可惜截至目前为止只知孙宏志已于十年前过世,孙家小姐最后的落脚处是中部某家孤儿院。

  相对于宋家长辈的日渐焦急,宋振岗却一直很优游自在地过着令其他一天到晚被逼婚的堂兄弟恨得牙痒痒、眼红又嫉妒的单身生活。

  不过,就在最近一年来,他们的嫉妒开始转为庆幸。起码他们还有为自己寻找另一半的自由,而宋振岗却不能,尤其在他有了心爱的女人之后,“解除婚约”这四个字便一再被提起。

  其实在宋振岗二十五岁以后.便有人提出解除婚约的建议,但因宋振岗没有结婚的人选及意愿,而宋天龙也坚持找人,因而一直未能成为定论。

  但是,现在情况不同了!

  宋振岗有了想共度一生的女朋友——关竹月。

  关家与宋家同为台湾商界的三大名门之一,实力不容小瞧;宋、关两家可以说是“门当户对。第三代的联姻应该是大家所乐见的。可是宋天龙硬是独排众议,坚持遵守多年前的婚约。

  由于孙家只是“平民百姓”,加上孙家小姐早不知流落何方,怎比得上财大势大的关家?又怎么和集温柔美丽、高雅气质于一身的关竹月相较呢?

  于是在众人的劝说下,最后宋天龙只好做出抉定!

  要解除婚约可以。不过要取得孙家小姐本人的同意;在取得她的同意之前,宋振岗仍是有婚约在身的人。

  但宋振岗自从有了美丽大方的女朋友后,恨不得立刻将关竹月娶回家才能安心,根本受不了这种不合理且又漫漫无期的等待。也因此,解除婚约这个要求,几乎在每次的家族聚会的,他便要提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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