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九九 > 女作家的爱情冒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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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读者眼中的女作家,似乎全都该是一个模样;她们不能长得太“安全”,身材最好是瘦瘦长长,不然娇小玲珑也好;全身上下一定得要充满一种叫做“气质”的东西,举手投足间有无可掩盖的书卷气。然后,在与读者交流时,最好带点欲言又止的神秘气息,好引起读者更大的好奇心!千万不要相信读者在信中所言:无论你是圆是扁,我们是因你的才华而爱你,勇敢的走出来吧!一旦你信以为真,你就死定了!因为曾有一畅销文艺作家在成名多时后,千呼万唤之下,怯生生的在封底印上自己的玉照——瞧瞧他人怎么说来着?直接一点的呼喊:老天!她这副尊容也敢见人?恶毒一点的便是:哎!出版社大作善心,发门神照让人避邪啊?……从此以后,那位作家不堪忍受这种尖酸冷语,即刻消失……等等!别以为她寻短或封笔了!别担心,她只是改了笔名!而且,死不肯再受读者甜言蜜语所惑!

   

  纵观小说前辈们种种惨痛的经验之谈,原颖人在步入小说界后,决心小心翼翼的保护自己。收到来信欣喜若狂无妨,但绝不在被兴奋冲昏头时做出会让自己遗憾一生的决定!

   

  她丑吗?不不不!她很美!但绝对不适合曝光!否则她的书本销路也会亮黄灯。

   

  亮黄灯代表“不一定”会影响销路!但因为她并不十分符合读者大人们的期望,于是乎,连编辑众将官也不敢轻易让她曝光。因为似乎还没有那一个读者认为作家应当长得艳光四射如模特儿。作家可以长得安全,可以生活邋遢,可以神秘作怪,但就是不能美得过火,什么天使面孔、魔鬼身材的……偏偏,她——原颖人,笔名“原茵”的流行小说作家就是这副德行。

   

  全世界的观念都差不了多少!美艳的女人一旦在工作上表现出色,大都会引起多方面的质疑。“胸大无脑”是男人给女人的侮辱;“美丽等于花瓶”是女人对女人的荼毒!连女人自己都争相贬损了,可别还无知的大声疾呼:为何女人永远无法与男人平等?问问自己吧!原颖人记得,她第一次投稿“权威”出版社时,主编决定替她出书,一约见,即不客气的问她:是否找了别人代笔?没有人相信美艳的女人会痛下苦功去认真做某一件事,尤其写作这条路异常寂寞——一台灯、一书桌、一枝笔、一叠稿、一个人——是的,一个人!主编有什么理由去相信她会安份笔耕而不利用天赋去更有发展的行业工作?长得安全又孤僻的人只得认命,因为耐不住寂寞也得耐,别无发展嘛!

   

  当下,原颖人肯定了“权威”出版社不是她伸展大志的地方,那“安全”的女主编根本不会相信她有写作的能耐与以此为事业的决心;所以,她拿回稿子改投“青春”出版社。人总是吃一次亏、学一次乖!这次,她不再刻意修饰,土里土气、不施脂粉的走进青春出版社,也顺利的看到自己多年的心愿实现了!

   

  笔名“原茵”的女作家在万家争鸣中成了新作家之中的一个。雄心万丈的立誓要争出自己头上一片天,而且绝不会做出有损自己前途的事!

   

  也合该她排对了时机;在外国翻译小说抢滩进攻、掠夺台湾小说市场四、五年后,由早先的如火如荼,到后来的疲乏,然后著作权法实行,抑制了翻译小说的肆虐;却也因外来小说的刺激,适时的激起了有志者创作的决心。幸运的是,读者群渐渐厌倦了外来的东西,支持本土的创作,才使得这股文艺小说潮奠定了根基!而她也才得以顺利出书。三年下来,还算略有小成。

   

  在百家争鸣的战国时代中,想要出名,就得有个人风格;早期的琼瑶女士之所以轰动是因为她有丰富的诗词涵养,虽然常常悲得乱七八糟,可是她出名了!原颖人为自己设定的路线是温馨又浪漫的,绝不轻易制造爱恨误会之类的东西,只是在生活中体会生命,反省自身,并且珍惜身旁的事物;就因为有别于其它众多轰轰烈烈的大作,她的作品像是一股清流;因此,她成名了!在一年前光荣晋身“青春”出版社主力作家之林。

   

  当作家是很麻烦的一件事,真的!她绝不愿受读者所影响,变成他们期望的那种人,但她却又为自己设定了一个作者该有的形象——

   

  一个作者应当文静优雅。

   

  一个作者应该深居简出。

   

  一个作者应该坐在高级咖啡厅沉思一下午,面前摊开一叠稿纸,托首遥想梦幻事物。

   

  一个作者应该随时背起行囊天涯海角流浪,望尽世间沧桑,抖落一身哀愁……

   

  一个作者……

   

  她给自己的“应该”条款至少有二十条!可是拿起金算盘拨拨打打,她发现当作家之所以会饿死不是因为稿费少,而是作家“应该”的浪漫导致挥霍无度而入不敷出以致饿死!作家难为,因为无聊的想改变自己以符合他人心目中的形象。

   

  天性是无可奈何的!谁教她唯一符合作家条件的便是敏感又神经质的特色,总觉得不像作家会对不起谁似的!她怕人批评,怕死了人家认为她破坏作家的形象。

   

  搬到台北已经二年了!是为了交稿方便,也为了远离催她结婚的父母亲友。租下了二房二厅的小公寓,一租就是二年,也当起二房东来了!虽然手头宽裕,但她的钱想用来环游世界,能省则省!二年下来,来来又去去的室友好几任,直到半年前搬来了一个叫做萧诺的女人,就一直没再变动了!原颖人心想萧诺至少会住到她想嫁人为止。对于这个新室友,甫住入之初,很奇怪的,居然与她相同天天足不出户,常常看到她房门下方透出的灯光亮到天大白,三餐完全不正常,也常是半夜出来泡面,二人对看一眼又各自回房。一阵子的晨昏不分,又一阵子的大吃大喝,出门玩到三更半夜,捧一大堆半山高的小说漫书回来啃!咦……这症状……与她太像了!

   

  她向来很尊重别人的隐私权的,绝口不问他人的职业与其它,可是为了一解她心中的疑惑,她问了!然后萧诺很直接的丢给她一个答案:她是文艺小说作家,笔名“练华”是也。

   

  哇!哇!哇!练华耶!那个晚她一年出道,却成了“青春”出版社大红人的练华!主力作家中的头号排名人物!当时原颖人脑中想到的只有读者来信中常提及的:我很喜欢你的小说,但练华的更棒,我支持你们!所以她决定讨厌这个女人!同行相忌吧!可是决定归决定,与萧诺相处半年下来,还找不到足以让她挑剔的特色来讨厌,这使得她不知该怎么办才好了!

   

  萧诺是个很特别的女人,她也完全不符合读者对她的期望。照理说,她的路线属于活泼、俏皮,兼带一点大女人主义;强烈的个人特色自然拥有一大批“心有戚戚焉”的拥护群、死忠的忠实读者。在未见到她本人之前,原颖人每每在拜读她的小说之后,心想她必是个毒舌派——又幽默又风趣的人种;连长相也不忍太苛责的认为她应该长得很安全,是个大顽童型的女人,健康又活跃!

   

  但她偏偏不是!

   

  萧诺是个外表斯文秀气的女子,娇娇小小的身材,典型的平板,像个永远的学生似的。又加上睡衣休闲服外出服一式相同的样款,反正,每次一出门,人家都当她是在学学生,一个清秀、干净,但不花心思打扮的女人。

   

  这个形象恰恰正好是读者大人们认为原颖人“必须”有的型;因为她写的小说中,女主角向来温雅单纯又善良。所以她不敢昭告世人她原颖人长得一副故事中坏女人的模样!看来美艳成熟,衣着虽不致于太考究,但却也无法学得来萧诺的“三分之一”衣着——她穿来定会不伦不类!身材又太惹火,种种寻常女人梦寐以求的条件却几乎让她忍不住要掬一把眼泪!作家是不能太艳丽的!

   

  至于个性方面,那个萧诺倒是一反文静的外表所显示出的乖巧雅致,事实上那女人可以说是无情的,这令原颖人心中不免有些毛毛的。

   

  有一次,在某个秋末的黄昏时分,她们二人连袂去超市采购了一星期的干粮,准备在未来数日中好好的爬格子不问世事,闭关修炼去也。二人把走路当毕生唯一的运动方式,沿着人行道走回家。途中,就见一只半大不小的野狗在瑟瑟冷风中缩在一排自行车的夹缝中,以弃儿般的目光对每一个行人乞怜。

   

  老实说,这种犬类在台北市捉狗大队捉不胜捉之中,仍有数不尽的漏洞之犬,横行于各个死巷缝隙中与人类争地盘,占地为王。在现实社会中,人人在自顾不暇之余,谁会有多余的心思对他们投以注目的一瞥?没有踹上一脚就算他们走运了!可是她们是“作家”哟!常常在小说中写着女主角如何的保护可怜野狗来表示爱心与悲天悯人情怀,那么她们就必须比别人更有爱心才行。但,学女主角抱野狗回家?不不不!她那来的心思照顾?到时别弄得一屋子跳蚤、所有人染上传染病才好!但,她至少可以表示一下爱心嘛!弄一根香肠给它吃如何?还来不及行动,就见萧诺放下手中的东西,跳在小狗面前!当时原颖人惭愧不已,心想自己只是为了形象在敷衍爱心而已,而萧诺才算是真正的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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