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九九 > 小恶魔的人间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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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今应对之计,只有姑且相信他了。

  她一定要摆脱一箪食、一瓢饮,最後亡於营养不良的宿世恶运┅┅她颜茴总不会永远都那麽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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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使面对人群,小恶魔先生依然是那麽一千零一号扮相。

  直到逛了半天街,坐在速食店吃午餐时,颜茴才惊觉他衣着的不合宜,之前之所以会没发现的原因是没有人对他投以异样的眼光,她也就忘了提醒他改装。

  她悄悄地凑近他:

  「荼靡恶魔小兄弟,是我比较少见多怪的关系吗?为什麽其他人都没感觉你身上有角有翅膀很奇怪的?」

  「呆瓜!因为奶是我的客户,才看得到我的原形,其他凡人看来,我只是一个普通的七岁小男孩罢了!」荼靡睨她。也好,女人笨一点比较容易嫁。

  「哦,你法力不错嘛。」

  「当然,恶魔可不是当假的。」他得意地挺起胸膛。他当然不会说这种事非关法力的好坏。「喂,咱们走了半天,奶到底有没有看中意的类型?」

  「没有。」她很失望地看向玻璃窗外。虽然她的标准已经低到快与地面齐平了,但要与自己共度一生的男人,不管其他条件如何,总要有一张看来顺眼的面皮吧?

  「追根究柢,奶还是想抓一个帅哥当老公,喏。」他拿出一面镜子给她,要她随时记住自己的德行。

  颜茴嫌恶地格开:

  「我又没有多丑。」

  「但也沾不上美的边。」

  「可是身为有法力的你就该有法子化不可能为可能啊,你的上帝没有教你这一招吗?」

  「是撒旦王,不是上帝。」他纠正:「还有,你们有句人话叫: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眼前倒是可以改成:荼靡难为无颜之女作嫁。」入境随俗的关系吧,荼靡觉得自己突然有学问了,不禁得意洋洋地做起对子来了。

  颜茴也不客气地反驳那个眼前看来渐渐不怎麽可怕的恶魔:「以商业理论而言,厂商对自己的产品不但没信心还诸多挑剔,又怎麽能去说服买主下订单呢?你至少可以努力找我的优点呀!」

  「如果奶的优点有特别之处,奶以为我出现在奶面前干嘛?」荼靡顶了回去,还兀自喝着奶昔。老实说,数百年不曾来到人间,人类对吃的东西贡献还真不少,即使恶魔是不必靠人类食物来充饥,但有好吃的东西,「浅尝」一下也不错。正兀自兴高采烈地啜饮奶昔,猛地,两「串」肥肥的手指抓住了他的脖子,霎时他被当成摇铃似的摇晃不休。

  那「串」玉手的主人显然不清楚自己快要「谋杀」一只恶魔,还迳自低叫:

  「喂,喂,快看快看,那个男人┅┅我中意,你快快想个法子!」

  「呀┅┅呀┅┅呀┅┅卡!」

  快被勒死的荼靡终於想出了自救的方法,突然想起自己是有法力的,施法让犬牙伸长十倍,准确地咬了脖子上那两只肥手,成功地救回了小命。

  「奶要死啦!杀死恶魔是要被丢到地核去关的。」

  颜茴根本不管手疼,也没意识到自己差点犯下谋杀案,一迳儿指着门口:

  「快看,快看,我的白马王子。」

  白马王子?颈子上长着一颗白色马头的男人吗?这女人喜欢的居然是牛头马面?荼靡不甚明白地看了过去。哪裹有马头?就一个穿着白色服装的男人嘛,平凡到比太平洋更平。王子?台湾没有王子都八十五年了,这个王子又是哪一个王的私生子?不像呀。

  「他是「白马」的「王子」?」

  「不是啦,呆子!那是一个形容词,代表女人心目中的最佳情人,最想捧住的金饭碗。」颜茴一副春心「狂奔」的花痴样,与速食店内所有平凡的女人一般,对门口那位「王子」大发电波。

  呵,人类的「俊男」是这种德行啊?

  别说不及撒旦王的亿兆分之一了,连替他荼靡提鞋都不称头。是这个女人的眼光有问题,还是台湾没有一个能看的男人?他不禁要用力研究一番了。

  立即变化成拇指大小,隐身飞向门口那个占着门口不走开的男子。显然众多的目光让他得意非凡,一时之间舍不得太快失去这种尊荣。

  也因此得以让荼靡评头论足一番。

  头发抹油,两个耳朵至少穿了十八个洞,鼻梁上一副墨镜好像被人揍出两个黑眼圈似的大小规格;五官都还在,只是突出一点罢了,不像其他人全扁成一张饼;至於身高,不过一七五公分左右,身上层层套套穿成最时尚的雅痞装束;腰上一只CALL机,左手一只行动电话,右手一架手提电脑,看来拉风得很──爱现。

  荼靡飞了回去,又变回正常尺寸,才摇醒那个花痴:

  「喂,颜茴,奶认得他吗?」

  「他是我去年第五份工作的老板,很帅吧!」颜茴收回口水与眼光,急切地抓住他:「荼靡,如果你能帮我追上他,我立即签下合同!」

  「果然是平凡人,连眼光也不甚了了。」

  「他很帅的,帅到我想也不敢想,要不是有你出现,恐怕我┅┅哦,他那阿波罗似的面孔┅┅」

  「喂!当心阿波罗告你恶意

  谤他的容貌。」荼靡几乎快睡着地提醒她。

  颜茴听而不闻:

  「他那星辰似的眼眸┅┅」

  「当心群星化为陨石来砸死奶。」

  「他那撒旦似的邪恶笑容。」

  「求求奶别乱形容好不好!这个男人的笑像白痴,居然敢与我的王相提并论,他的笑容像一只河马才对。」荼靡掏出权杖敲了她一记,做为不敬撒旦王的下场。

  被敲到地上的花痴颜茴,依然勇敢地举起颤抖的手形容:「他那┅┅」

  不过,未叫完,她已满天星星地昏了。

  「奶这两串手指,像是台湾的特产──香蕉。」

  荼靡替她形容完,拎她趴在桌上小憩,他从囊袋中抓出一台掌上型资料查询机,输入门口那个自我陶醉的男子的影像,一串的资料立即出来了──

  姓名:封琉。

  性别:男。

  年龄:三十四岁。

  婚姻状况:未婚。

  职业:贸易公司的老板。

  情况一:因经济不景气,目前公司处於入不敷出的窘况,员工剩三人,一名会计、一名工友

  一名老板──他。

  情况二:前任秘书兼交往两年的女友嫁给了比他富有十倍的老富翁。目前情感一片空白,立誓要寻回自信,娶到一个家财万贯的美人当妻子。

  哟!看来台湾人怎麽脚踏实地嘛,女的想嫁金饭碗,期望整天花钱而不必工作;而男人想娶有钱的女人来少奋斗一生。真是绝配啊!无愧於旷男怨女的封号。

  在他小恶魔看来,这两人还挺配的。一高一矮,一肥一瘦,中和之後生下的後代基因应该很不错!为了人类的优生学着想,就把他们凑成一块吧!际遇上而言嘛,就套一句中国人常说的:同是天涯沦落人。再接一句有学问的下文:结婚何必曾相恋。

  在包君满意的前提下,他决定对第一个客户好一点,让她嫁给那只马┅┅哦,白马王子吧!

  有了对象,接下来就好办了。也不过就是让他们一见锺情嘛,如果「见」还不够,多见几次便是了。人类的结合往往是莫名其妙到没道理可言。

  相信不会有困难。一定的。

  小恶魔荼靡忍不住呵呵地在心中唱着:

  我得意的笑,又得意的笑┅┅啦啦┅┅

  太美好了,他快交出第一张成绩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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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荼靡,你看我穿这件衣服好?还是这一件?」

  在得知恶魔兄愿意助她成为封太太之後,颜茴一直处於亢奋的情绪中。她去服饰店猛洒钞票,带回十几袋衣服,此刻正一一比划着。

  床上的衣服已堆成一座山,她依然兴致不减地玩着穿新衣的游戏。

  「你看我明天与他相逢穿哪一件才会让他眼睛一亮?」

  「奶不穿也不会让人眼睛一亮。」荼靡深深肯定这个女人疯了,买一座山的衣服就为了明天要安排他们「意外」相见的一幕?疯了!

  颜茴不满地指着他:

  「你有没有看过灰姑娘的故事呀?」

  「可惜我不是你的神仙教母,没有仙女棒。」

  「那你至少可以让我以最美的一面让他印象深刻呀!」

  荼靡哈哈大笑:

  「认清事实吧!奶只能以「气质」来补强,至於外在┅┅奶就别指望了。」

  气得颜茴用力甩上门,将他单独一人留在客厅。荼靡对房门扮个鬼脸,他几乎可以明白这女人何以到此高龄依然没人要的原因了。

  「人类就是充满了这种善於自我欺骗的人。」他耸着肩,决定飞到外边看一看,顺便去探采那只名为封琉的人类,再顺便研究人类对「帅」的定义是什麽标准。

  当然,为了安排明天让他们得以「意外」见面,他这个媒人当然得施些小手段让那名男子明天出门,并且去到可以与颜茴相遇的地方。

  口中哼着赞美撒旦王的歌,一边悠闲地飞了出去。才飞出窗口,心中却打了个冷颤,眼前红光一片,他紧急煞住身形,想要仔细看时,却又没见到什麽异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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