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九九 > 使你为我迷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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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冷汗像忘了旋紧的水龙头,涔涔地在朱建民额上、手上直冒。

   

  天气不热,事实上虽说是初春二月的上旬,寒流还是照来不误,暖气没有开得很大,正常二十五度恰恰好,而他也不是刚跑完八千里路那样喘吁吁;是的,他在流汗,但却是流冷汗。

   

  打从踏入“迅雷”保全公司之后,他便一直发晕发汗,若非他他端坐在沙发上,只怕他早已瘫软在地上成了一摊泥。唉!说来可笑,又不是要他上断头台,也不是见鬼了,他干什么怕成这个样子?堂堂男子汗大丈夫是不能露出这一副德行的。怕什么呢?他是客户即使丁皓再穷凶极恶,总不会将他生吞活剥了吧!虽然那或许也有些可能——他要托保的东西可不寻常呢!

   

  楼下那群彪形大汉——不像善男信女的保全人员已使他双腿虚软;再想到丁皓以往的历史,朱建民不自觉又打心底起了一阵冷颤——在高中时代,丁皓是个打架王,被数十家高中拒收后,靠父母的关系进入了“清冈高中”;那是一所私立的贵族学校,出身黑社会家庭的子女、阔少爷、成绩低劣的、爱吃喝完乐的——全在这里了。丁皓是黑社会老大的独生子,每天拿打架滋事当家常便饭,在学校半个月期间,他不仅成了校园内的地下盟主,更是附近各校太保共推的老大,成日为争地盘打架闹事,搞得安份的学生人人自危,一如身为会长的朱建民。

   

  直到高二那一年,丁皓因过失杀人将对方砍成重伤,终于被捕入狱——没法子,谁叫当时被警察埋伏给逮个正着,这下子连他父母也保不了他!他入狱了——血腥的日子终于远离校园——善哉。

   

  那是一段可怕的回忆,每当他想起来还会冒冷汗;即使身为好学生的他,从来就不必担心自己是受害人,丁皓向来不找好学生的麻烦。如今,他出狱了,自营保全公司四年下来,已成为信誉最为卓著的保全公司,连运钞车都得仰仗他们护航才安心。最特别的是,丁皓的员工全都是曾经犯过罪、坐过牢出来的人;这其实有个好处,黑白两道混得开,难怪让“迅雷”保全的东西万无一失。丁家虽早已退出江湖,不再混黑道,但其余威仍在,因此任何被丁皓网罗入公司、决定重新做人的受刑人,不必担心会被以前的老大召回,再过刀口舔血的日子,可以活得安全而踏实。相的益彰之下,难怪短短的四年,“迅雷”会凌架所有同业之下,成为业绩最好、营业额年年直线上升的第一名保全公司,除非是找死才敢去动丁皓公司受保的物品;而顾客有了这层认知,生意自然滚滚而来。

   

  就是因为如此,今天朱建民才会硬着头皮前来,求见他曾经希望一辈子别再看见的人。进入保全公司,他坚持非要见丁皓;虽然在丁皓未下来的每一分、每一秒他都有夺门而出的冲动,但他不能跑——为了他的宝贝妹妹,他不能。

   

  转载自炽天使书城 扫校不详

   

  “坚持要见我?”丁皓结实高大的身子整个陷入椅背中,双腿交叉横放在光可鉴人的大办公桌上,穿着步鞋的脚还百般无聊的抖着,七分吓人、三分冷酷的脸上满是不耐。他懒洋洋的眯起眼睛看着合伙人兼生死之交;那个坐在他办公桌上、英俊得可以当明星的男人——孟冠人。

   

  “是呀,丁皓。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他是咱们高中时期那个品学兼优的学生会长,叫朱建民。你记不记得?”孟冠人把一杯伏特加交给丁皓,自己则喝着红酒。比起衣着相貌,孟冠人是得天独厚的;他面孔白晰、英俊、气度雍容,配合一身三件式剪裁合身的西装,品味出众;他英俊有礼,风流而不滥情,是那种风度翩翩的白马王子型。全公司上下的女同事以及川流不息的女客户,全是冲着孟冠人而来。相形之下,丁皓是差很多的;他没有英俊的容貌,身材也太过壮硕,光看外表就足以吓得人牙齿打颤而不敢正视。他有双太锐利冷酷的眼神,生性不爱打穿正式衣服,永远是舒服就好;他不丑——但显然没有人知道这一点,良家妇女尤其是,一见到他就想拔腿逃走。站在挺拔出色的孟冠人身边,他不是女人注目的焦点,但他的气势却足以使任何一个地方变成冰窟。而打从出生到现在一直都是好兄弟的这两个人,一暖、一冰,倒成为一个很奇妙的搭档。

   

  “见我做什么?我开公司当老板可不是做应召男,客人指定要见我,我还得马上滚出去让他看个过瘾吗?将他轰出去!”丁皓懒懒地放下双腿,双手指关节弄得卡卡作响。“唔——我闷太久了!也许我该给他一个机会——冠人,你去探探他,看他有什么狗屁事要烦我?敢指明要见我的人本身就有些不寻常;有趣的话,我倒想玩一玩。”

   

  自从有了盈余、有了分公司,业绩直线上升到现在首屈一指的局面之后,丁皓就闷着过日子到现在。他是个善于掠城的战士,却不是个善于经营的城主;在刚开始创业维艰的时期,他每天生龙活虎,如猛虎出柙,精锐无比,与敌人、客户交战于沙场,建立了信用第一的商誉。他也狠绝冷酷、身先士卒地向前冲,创下辉煌战果;然而对于那些已成为自己的所有物的城池却是无可奈何的。幸好他的生死之交哥儿们——孟冠人——天生就是个将相美才。打从孩提时代起,孟冠人为他拟下的第一个计谋开始,就注定他们今生于事业上的焦不离孟、孟不离焦。在丁皓如狱七年间,孟冠人开始猛K书本,成为名列前茅的高材生,大学、硕士、博士之类的学位手到擒来。丁皓出狱后,二人联手打天下,完全没有用到二个家族的势力。

   

  孟冠人微微一笑。“也好,我看他都快瘫在那了!你要真的出现,不把他吓得口吐白沫、死在现场才怪。”

   

  “去你的!”丁皓咒了声。

   

  孟冠人不以为忤,笑着出去。

   

  丁皓看着合上的门,百般无聊的品啜手中的酒。最好那个书呆子有好玩的事来求他,负责再闷下去,他会考虑逃离公司,好好找人打一场架来抒发他过盛的精力。当然,女人也是可以,但是女人哪!只要跟她上过几次床就没完没了了;不见得是要名分,风尘女郎嘛,除了要钱之外,就是狐假虎威、作威作福一番了,还以为身价抬高了多少,俨然一副大姐头的样子——上一个女人就是这样。不过,话说回来,还没有女人敢对她没完没了——他不吃女人那套把戏!肉体上的交易一向银货两讫,稍微不识务的女人只消他一个眼神,当场就会尖叫逃开;丁皓很清楚自己的五官非常的端正,但聚在这么一张性格的脸上,加上壮硕的体型就十分吓人了——只消他一瞪眼,即使是男人也会吓得屁滚尿流,何况是女人。

   

  说到女人,丁皓不禁想起父亲上回介绍的那一个女人,叫方什么萍的;一个黑道老大的女儿,混太妹出身,现在二十五岁,管理两家PUB。算来两家可说是门当户对,对方长得也还过得去,也许他该考虑娶她,他实在懒得再找女人了——女人哪!是天底下最难缠、最爱耍心机,却又最愚蠢的动物了。

   

  绣芙蓉2003年8月24日更新整理

   

  幸好下来见他的是孟冠人,否则朱建民怀疑自己是不是有能力在丁皓面前完整表达出自己的来意与委托。

   

  孟冠人打趣地看着朱建民如释重负的表情;更确切一点的说,那神情的转换像死刑犯正要上午门处斩,却突然得知自己获赦免死的样子差不多。

   

  他闲闲地开口问:

   

  “你要保什么贵重的东西,贵重到坚持要见我们?”

   

  朱建民怯怯地问:

   

  “你们什么都保的,是吗?”

   

  “在合理的范围内是的。”

   

  “那么——”朱建民一鼓作气说出:“我要求丁皓保护我妹妹半年,在我出国的半年间,保护她不受任何男人骚扰。”

   

  这实在是超出合理的范围了,甚至算是荒唐得过分。保全人命的生意不是没接过,有几次选举期间,公司的case应接不暇,员工几乎都出动去保护候选人了;但若说要保全一个女人的贞操就太夸张了。

   

  “我想,你走错地方了!也许你该去买一副贞操带。如果你妹妹是花痴的话,或者你可以将她带出国。”

   

  这种不正常的委托要是被丁皓听到了,准是先来一顿好打!孟冠人真是佩服朱建民的大胆;可是以他对这个好学生的了解,也明白这个不是胡来不要命的人,想必是走头无路、求助无门才会来找丁皓,因此孟冠人还等着听下文,不着急将他轰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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