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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雷煌翻看着,不发一言。

  趁这个空档,江青云心中已把永勤全公司上下咒了个狗血淋头。为什么老爱做这种损人不利己的事?自己进柜不成,还要拖着别人一起没饭吃!大家各凭本事嘛,输了就代表他们本事不够,何必硬扯人后腿?

  如果这笔生意谈不成,她要回家刻一个木头娃娃,上头刻“永勤”的字样来天天诅咒,比狠,她也会!

  “我还要考虑几天。”看完后,他又看向她,用不容辩驳的口气说着,代表今天的会谈到此为上。

  这男人还真是不好弄!她虚应的一笑。

  “雷先生谨慎行事,区区小事还这么重视,佩服佩服!想必贵公司远景可期,有你这个大将在此,‘新扬百货’有福了。”说完,收好文件起身。

  雷煌岂会听不出她语气中的尖酸刻薄?他双眼微眯的站起身,深思的看她。

  江青云挑衅的扬起眉梢等他有所表示。

  出乎她意料的,他竟笑了。

  “江青云,我记住了!”

  他的笑容与雷拓一模一样,俊美无伦,只是没有雷拓的清新无伪。这人的每一个动作都不能轻忽,像是带有无限心机似的。可是那笑,实在太像雷拓了,使她险些失了魂,心头跳快了一拍。

  至于他的回答,倒使得江青云有些后悔自己的口气太冲。这么的刻薄,人家还会答应与她合作吗?一旦搞砸了这件事,回去可不是被臭骂一顿就可以解决得了的。逞口舌之利通常下场凄惨,而雷煌这只笑面虎非旦没有爆跳如雷,反而笑了,可见其心机之深沉——这种人向来是最难测的。

  她看着他,问:“所谓的‘记住’是指?”

  “你说呢?”他的笑意更深,像一只逗着耗子玩的贼猫,闪着邪恶之光。

  她甩甩头,搞不懂这人!不过她可不敢再出言不逊,至少现在不行。能不能进柜的决定还操在他手中,真的惹毛了他,最后倒楣的还是她。于是不再多说一句,乖乖的走人了。这个雷煌!一点也没有雷拓的可爱——至少她所讨厌的雷拓很“清纯”,再如何深切的讨厌,这一点倒是可以拿来欣赏。

  在她消失于电梯中之后,会客室另一扇直通总经理室的门开了。

  年近六旬的雷明扬,生就一张威严的脸,刚硬的线条看起来倒还比较像是雷煌的父亲,二人的气质相当神似。

  他坐入沙发中,半白的发色显示出无比的睿智;浓眉深蹙,似陷入深思之中。他不发一言,良久,他抬眼看向一旁双手横胸、身体半倚门板的雷煌,开口问道:“就是她了?”声音中带着浓浓的质疑。

  “是的。”雷煌也简单的回答。嘴角扯出一抹笑容,玩味的盯着他伯父的双眼。

  “你认为如何?”雷明扬不动声色,并且也不带一丝感情的问。

  “看来缺点比优点多。”

  雷明扬没有马上发表观感;缓缓点燃菸斗,藉由这个小动作,好似足使他思考千百遍事情的可行性。

  “是块璞玉。缺点再多,但只要可以雕琢,其他的倒还可以忍受。至于她的个性,我不确定我会喜欢。”

  虽说老江与他妻子在雷家帮佣二十多年,可是雷明扬今天才第一次见到江青云。这么朴实忠厚的一对夫妇,怎么会生出这么一个强悍的女儿?

  雷煌扬着双眉,淡淡的说着:“以雷家少奶奶的身分而言,她这种个性极其差劲,会得罪不少人。但若以雷家企业掌舵人来考量,的确不做第二人想,她的精神无人可及。再者,以公公看准媳妇的角度而言,您还没喜欢上,却早已深深欣赏了。”

  他丝毫不被他伯父眼中伪装的威严怒气所震慑,直直的与雷明扬相对,一派的轻松自得。接着,他看到雷明扬眼中的愉悦笑意,二人都心照不宣的笑了。

  雷明扬摇头。

  “如果你是我的儿子就好了,我也不必活到这一把岁数还得替那个不成材的儿子物色妻子。”

  “雷拓不是不成材,他只是对商业没兴趣,硬强求也没用。何况伯父也舍不得。”雷煌的精明不下雷明扬,那有看不透的道理?

  这话惹得雷明扬又瞪眼又想笑。

  “你这小子!要不是你太傲,加上我儿子不成器,说什么我也不必这一把年纪还如此辛苦。”

  说到这个,雷煌便已坐不住,起身道:“人各有志,不是我傲。”

  雷煌总是逃避这个问题,因此才参与替雷拓寻妻的计画。雷明扬叹了一声“所以我说,你应该生为我的儿子,那么,现在事情早就是另一种单纯的局面了。”

  直到雷煌走到门口,雷明扬突然问他:“你觉得她如何?”

  他半转过身,半依着门板。

  “很适合雷拓。”顿了顿,双眼闪着晶亮。“我想我会喜欢她。”他笑了,上扬的唇角泄露出顽皮与好笑。“但……”

  雷明扬脸上也浮现笑意,等着雷煌作结论。

  雷煌接着道:“但是,如果要我去和雷拓争这个泼辣的女人,我想我还是把时间花在公事上头比较有成效。江青云不仅难缠,而且在感情上头实属迟钝。雷拓花了那么多年的心思她都没看出来,想想心就凉了一半。如果我会看上那女人,那么往后的生活必定是一场灾难。她是雷拓的女人,我想,伯父您想听我说的就是这个了。”

  “鬼灵精!”

  第二章

  对于自己的容貌,江青云一向是很实际的;她绝对不是天仙绝色那一流的人物,心知肚明自己只是“清秀”而已。清秀的定义是:在台中街头随便看一个女人,都可以称之为清秀,只要不是歪嘴斜眼的女人,一律是清秀的范围!

  便宜得一斤一毛钱都没人买。

  所以,当有人站在她面前叫她一声“美人”时,她心中第一个反应是看看身后的人群中几时会出现一个大美人;因为她向来欣赏美男子与美女。如果发现身后根本没有所谓的美人,才会肯定那人是在叫自己。那么第二个反应绝对不是轻飘飘的乐坏头,而是认为对方的视力有问题。

  此刻,她正双手交叉横胸,不悦的瞪视着眼前这位棕发蓝眼的外国男子。

  这个男人不知道跟踪她多久了,而他手上那架相机看来非常昂贵,但看在她眼中却非常刺眼,有股想将之砸烂的冲动。当她发现这个外国人在跟踪她时,正好看到他对着她按下快门。她厌恶拍照,尤其痛恨有人未经她允许而偷拍她。

  原以为狠狠瞪他一眼后,他必然会急忙逃开。但是,她却估计错了他脸皮的厚度,也许外国人的脸皮厚度是要加倍计算的。在她进入速食店不久后,那个外国男人竟然明目张胆的找到她的桌位,然后坐到她对面,并且露出俊美的笑容,以一种熟稔的笑脸对着她看。

  这个跟踪她大半天的外国男人,打一照面说的话,是这样的“你是我见过的台湾女人中,最美丽的一个。你真是一个大美人!”很纯正的中文,虽然还带了点外国腔。

  对于这种上门搭讪的人,江青云没有吼回去叫他滚蛋就代表她心情还不错。这个厚脸皮的外国男子一脸的笑意与俊美已吸引住众多注目的眼光,他非旦没有被她的冷眼吓退,还夸张的展现他的笑容;他那笑容也代表了她若不开口说句话他绝不走的无赖。

  “你确定你的视力没问题?”她穷凶恶极的瞪他。

  “我叫乔治·柏特,你好风趣。”外国人双目炯炯,如耀目的蓝宝石在阳光下闪动。

  “客气。”她撇撇嘴。

  若不是这个老外太会做戏,就是他的审美观有问题。江青云不客气的上下打量他——除了一张俊美得可以比美阿德尼斯的脸外,他也是个衣架子,随便一件平常的衣服穿在他身上都出色得不得了。他是个模特儿吗?一个带点神经质的模特儿?

  至于江青云为什么还不赶走他的原因大概在于他的笑容天真无邪,一点也不像大家想像中的色狼。长相俊美的男人通常就这一点吃香。

  “你做什么跟踪我?”见他一迳傻笑,江青云冷淡的开口问。

  而他——乔治·柏特,笑得更灿烂。一个二十七、八岁的大男人却有着十七、八岁少年的纯真笑容,那是很眩人的。他回答:

  “因为我们算是认识很久了,江青云。”

  一颗手榴弹抛到她手中也不比这句话让她震惊!她张大眼也张大嘴,脱口叫……

  “我居然这么有名吗?我怎么不知道我的大名竟然可以远播海外,连随便一个老外都可以轻易叫出名字的地步!”

  她当然不是高兴,事实上她是气昏了,她不喜欢这种感觉!成何体统!这个陌生人——而且还是老外,竟然叫得出她的名字,又好像对她的一切了若掌!这这简直太离谱了!

  “青云……”乔治又要开口,而且已亲昵的省去姓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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