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九九 > 歪点擒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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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笙原本该躲得过的,但因为拨冗瞄向门口的方向,在闪神间已然成为落汤鸡,实在是冤枉!不过恰好给人充英雄的机会。

  瞧大门那边疾走过来的人之一不就是钟迅吗?经此一番骚动,要发现她们的所在地不难。

  她拿下墨镜,露出红通通的失眠眼兼伴着两颗晶泪投入钟迅怀中嘤嘤啜泣不已。

  面对这样一张面孔,很难仔细去想这名女子的精明狡诈天下无敌,便一古脑儿的充满英雄气慨,救美去也。楚楚可怜的羸弱佳人待援助,什么事都先抛一边再说。何况钟迅在入口处早已看到金玉斐的使泼行迳。

  当下立即喝道:“你做什么欺负人!”

  “她是狐狸精,人人可以诛之!”金玉斐向来不是认错的一力,端起架子气愤钟家少爷不站在同是香港人的一方。

  钟迅抽出手帕给方笙拭脸,冷道:“不要乱说一些没证据的指控!而且,即使方小姐是什么狐狸精,也不劳金小姐来声讨!包何况在大庭广众之下做这些失态且伤人的举止。你也不过移民到美国十五年,怎么就净学一些野蛮行为回来,丢我们香港人的脸!”

  “你——你——你好样的!我想令尊会因为你的行为而生气!你帮外人而不帮大嫂,简直是——简直是天理不容!哼!”

  讨不了好处,识实务的人都会火速下台一鞠躬,就见金家千金小姐力持身段的走了出去,连丢在桌上的名牌皮包都忘了要拿,像火车似的冲出大门,一去不复返——

  “天理不容可以用来形容帮理不帮亲的行为吗?”方笙像好学的乖学生一般,伸起右手发问。

  “千万别因此误以为香港人皆是不学无术、没有文化。毕竟你能对一根“香蕉”期望多大呢?”钟迅扶好她,语气难掩笑谑。谁教金小姐挟利益迫使他心爱的大哥去娶她呢!这种女子即使硬说有多么了不得的人品,实在也有限了。他一向看她不顺眼,尤其见她今天的野蛮行为可鄙可憎,口气自然不会谦恭有礼到那里去。

  “你还好吧?”钟迅明白一定是方笙说了什么气死人的话让金大小姐失态。可是口头上的针锋相对,永远不该失风范的发展为动作派。堂堂一个千金小姐,能看吗?

  方笙已拭干脸上的水,捞起金小姐的皮包,以一个完美的抛物线投入十公尺外的垃圾桶内,才笑对目瞪口呆的钟迅道:“我很好,你今天来有什么事?”

  钟迅愣了好久才回神,盯着垃圾桶,又看回方笙红肿的眼——失眠或哭泣?心中为这矛盾综合体的女子搅动不已。这女子是坚强抑或柔弱?是精悍抑或需人呵疼?

  无论是那一种,钟迅都有吁了一口气的感觉(或庆幸?),因为方笙要的男人是大哥,不是他。

  这种女人,他万万消受不起的,他百分之百确定。

  老天爷!今日一大早父亲还下达高压指令要他对方笙“亲切”一点哩!即使不为大哥,他也要为自己着想,这种女人呀,还是留给大哥吧!

  他会前来是因为父亲有令。但他可不是来谈情说爱,而是来问明白昨夜方笙未能说完的计画。

  想了一夜,反省了一夜,他决定给大哥真正的自由。也许方笙可以提供最完美的方法……他衷心希望。

  ***方笙提早回台湾了。

  一方面是公司的事积压已多,一方面是她要看看钟重阳对她重视的程度到那。一旦她能明白自己手上的胜算有多少,计画才会行得通。

  只要行得通,第一件事便是要阻止钟适娶金玉斐。这辈子,钟适身边及床边的女人只能是她,不会再有别人。

  任何一个步伐的踏出都是赌注。要就顺遂了心;要不就一败涂地。然而世事不就是这样吗?充满了冒险,才会有乐趣的存在。

  有或没有;成功或失败;幸福共渡或各自失意过残生。

  她能等多久?

  办公到一半,低头看自己的纤指平张。五年!她要用五年的时间去让钟适饱尝后悔的苦涩,要用五年挣取回钟适的自由,代他偿清尚欠钟家的余债。也——让钟迅实现他舞台剧的梦想。人人都受益,不是吗?

  这不见得是十全十美的好法子,也太过迂回。但已是她能做到最好的安排了。否则钟适一辈子只能当傀儡。绝不会主动脱离“华康”,置他的弟弟于不顾。

  当然,也不能漏算了他打她屁股的帐,所以活该要花五年的时间去受苦。而且,他原有机会让一切的安排更美好,但他拒绝了她。拒绝了情感,只因恩情的枷锁令他甘心献上这辈子时光去消磨。那么就得原谅她的不择手段了!抢过他的责任,让他不再被需要,到时他便有空闲去接纳关于自身的情感了吧?

  钟迅骂她疯了,为着种种可能难以掌握的状况来反驳她的计画。

  如果付出了心血,却依然没得善终呢?如果钟适在五年内有了心仪的女子了呢?因为他不是那种会对弟媳心存非份之想的男人。如果他在灰心后悔之下随便找了一个女人娶了呢?

  是!五年是不算长,但经历一个婚姻过后。弟妻改投兄怀,又是多么耸动的消息,包准传得港台两地皆知,并且臭冲九重天,招来口诛笔伐的批判。更甚者是两人不得善终,没有好结局。在钟迅眼中,不管怎么算都大大不妥,他抵死反对,更不想当人家五年的丈夫。

  对,方笙的计画就是这样。嫁给钟迅,谋夺“华康”大权,踢开钟适,完成钟迅施展艺术天份的心愿。在多疑的钟重阳而言,有能力的儿媳自然好过有能力但居心叵测的养子一千倍。

  方笙在回台湾之前,又与钟重阳见过一次面,益加肯定了那老奸蛋心中的算盘在打什么。所以她回来,并且静待事情的演变。在同时,亦要做出好成绩促使那老家伙行动。所以三天来她抢生意抢得很凶,几乎是威名远播,一反平日看来温吞,其实暗里鲸吞蚕食的手腕。

  只是,她还要等多久?哪一个人会先来?

  钟迅是一定要来的。因为她胁迫他在七天内一定要装成热恋中的小呆瓜,以人尽皆知的姿态杀来台湾与她谱出惊天地、泣鬼神的闪电恋曲。

  否则她如何能气坏钟适……哦不!是取信于钟老爷子与所有人?至少她是这么对钟迅洗脑的。

  她未曾把钟迅当呆子看,如果钟迅愿意配合,也是因为他真心希望兄长自由。去选择自己想过的人生路子去走,而不要一辈子囿于恩情,无怨尤的作牛作马却不被感激,反被排挤得更彻底。

  看在这一点,方笙诚心希望钟迅能够伸展他的志向,如果能使得上力,她绝不会吝于施援手。

  因为钟迅真正的喜爱钟适,是所有钟家人中,唯一毫无理由对钟适好的人。所以方笙感念在心。

  嗯……当然老是以钟适的另一半自居是有一点点羞人,但既然此生打定了主意要当他的妻子,照她看,钟适八成是跑不掉了。

  她只需承担另外二成的变数而已——倘若五年内钟适遇上了心仪女子——到时她哭瞎了都不会有人可怜的。谁叫她要走这一着险招!钟迅总是这么一再强调的。

  五年的青春可能尽是虚耗无偿,这是她必须承担的后果,也叫咎由自取,可是她依然决定搏上一搏。

  向来冒险性愈大的事,所得的成就感不也更高?当然,挫折也更痛彻心肺。

  电话内线的哔哔声打回了她神游物外的灵魂,她按下对谈键问道:“什么事?”

  “有一位钟适先生求见,我已告诉他没有预约不行的,但——”斯文温雅的男秘书唐扬凡语气中难掩他的无可奈何,以及来人的强势难挡。

  咦?先来的人是钟适?真是料想不到。

  还来不及回应,唐扬凡的声音已被钟适取代。

  “方笙,我要见你。”

  她不由自主的跳了起来!而同时,与秘书室相连的门也被打了开来,气势磅礴的钟适立定了几秒,便大步踏入她办公室,顺手一挥,门板已然上,给了他们充分的隐私。来势汹汹的气势差点令方笙黏在墙上不得动弹,幸好她身后是办公椅,她只不过是跌坐回原位,没有失态太多。

  “你的男秘书长得不错。”他淡淡的说着言不及义的话,然而位于太阳穴的青筋却忍不住啊动。显示了他对她起用男秘书的行为不以为然。

  方笙干笑了下,压不住顽皮的天性,不怕死的道:“如果你有兴趣。欢迎取用。事实上我手边还有几个助理秘书更是秀色可餐,不少牛郎俱乐部抢着挖角——”

  碰!

  一记铁拳击上豪华办公桌的桌面,霎时震得桌上所有物品皆向上跳跃了一公分才又回归原位,也差点将方笙的芳心吓出了喉咙。

  “少来这一套!我一点也不在意你糜烂的私生活!”该死!她就非得学所有不良的色老板那样去养一些花瓶来用吗?即使明知她存心气坏他,其真实性有待商榷,他仍被她成功的气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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