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九九 > 贴身俏新娘(终于赖上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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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眼光不好,我十七岁了。」小姑娘就怕被人说小。

  「十七也罢,十六也罢,叫我大哥不成体统,叫大叔吧!」

  「大叔?!」风蝶影诧异得双眼发光,乐得上上下下一再打量他,嗯,真是愈看会满意。「你凭哪一点作我大叔?一没胡子,二没皱纹,小腹也没挺出,怎能叫大叔呢?不行,不行!这一叫我可理亏了,你是最佳丈夫人选呢!」

  楚少玦听得右脚伴上左脚——差点跌跤!

  生平第一次,他被吓住了,被一个乳臭未乾的小姑娘的话给吓住。

  「你疯了!」

  「我没疯,我是在抬举你呢!」

  小蝶儿兴奋得两颊红扑扑,追不及待地想要展翅飞向他。

  「我,风蝶影向上苍宣告:决定要跟著你!」

  他掉头就走。他需要服两颗宁神丹,或者找一条乾净的河流(小溪的水不够洗),不然乾脆开一帖哑药强灌她喝下去,教她从此不能再胡说八道……

  最後,他什麽也没做。

  只是不断地提醒自已:那是一个小疯子!无药可救的小疯子!

  他不曾救过她,当然更是从来也不认识她。

  很好,就这麽办。

  他洒开大步,愈行愈远。

  第三章

  「我有一匹小烈马,天天骑著它,有一天我心血来潮骑著去赶集,我手里拿著小皮鞭,我心里正得意,不知怎麽哗啦啦啦啦,我遇见了一个你!」歌喉不甚高明,就用吓死人的音量来补充。「不知怎麽哗啦啦啦啦,我遇见了一个你,哈!我遇见了一个你,哈!我遇见了一个你,哈!我……」

  「闭嘴!」

  楚少玦再也冷静不了,恨不能将耳朵塞住。

  「原来你听得见啊?不早说,害我唱这麽大声,现在口好渴哦!」风蝶影倒来嗔怪他。「人家唱作俱佳,大珠小珠落玉盘,你听见了也没鼓掌,也不大声叫好,害我以为你耳朵失灵,愈唱愈大声,真是辛苦。」

  唱作俱佳?大珠小珠落玉盘?哈,她真是味著良心说瞎话!楚少玦这位堂堂君子遇见「疯小蝶」,险些把教养抛在一边,恨不得把她捉起来先打一顿屁股再说。

  「没错,你的歌喉称得上是『大猪小猪落玉盘』——那些大猪、小猪听见你的歌声都情愿自杀,给人吃下肚算了。」

  「阿弥陀佛,善哉!善哉!原来我的歌喉有此神奇功能,能教猪只自动奉献性命,再也不需屠夫们动刀,那正好可减去他们杀生的罪孽。」

  楚少玦不知气好还是笑好,天底下有人比她更会瞎扯的吗?

  风蝶影更是得意。她一直想诱他开口,终於成功了。

  她怎会连自已歌喉不好这点自知之明都没有呢?想当初段拂一片诗情画意,十分羡慕神往姜夔诗里的意境:「白作新词韵最娇,小红低唱我吹萧。曲终过尽松陵路,回首烟波十四桥。」还真个自作一曲新词,教她低声吟唱,他就和著调子妇唱夫随的吹著洞箫,光是想像,就有说不尽的萧洒快乐!结果,她初试啼声便教他掩耳不迭,大叹「孺子不可教也」。最後,他还真把到一位名叫小红的歌妓,一偿「小红低唱我吹萧」的宿愿,而且在她面前炫耀,分明在暗示她很差劲。那年,她十四岁,便下定决心到死都要讨厌段拂!再丑再笨的男人都可以嫁,就是绝不能嫁给瞧不起老婆的男人。她年纪小小,脑筋可不糊涂,讨厌段拂,绝对有理。如今,她的歌喉不也派上用场了吗?哼哼,段拂那只笨驴竟然敢取笑她,用一种看到白痴的眼光看她,活该被她三振出局。楚少玦明显也不欣赏她的歌声,还说她的歌声难听到「大猪小猪落玉盘」,她却丝毫不介意,因为这是事实。他没拜托地展喉,是她自愿的,他没当她是白痴,只是点出一个事实。不似段拂拜托她时轻声细语,最後却无礼的拂袖而去。虽然花霞一直说她对段拂的偏见太深,但这绝对不是偏见,而是事实。风蝶影,一个有理想、有原则,并对自己的理想和原则顽固到底的小姑娘。既然她看准楚少玦是她的理想夫婿,有什麽理由不死缠到底,跟上了他呢?她怎麽想也想不出一个理由好说服自已放弃他。想得愈深,愈感觉到楚少玦真是一个幸福的男人,被她这麽痴情的小女子看到,焉能不额手称庆!对她「爱、爱、爱不完」!

  真美的远景,不是吗?

  「我说楚大哥……」

  咦?人呢?

  「可恶,你竟走得老远,」楚少玦显然不与她「志同道合」,她不过才幻想那麽一下子,他就走得老远,招呼都不打一个。哎,男人嘛,总是粗心大意些,不容易摸得清女人的心思,不过,没关系,日久生「默契」,总有一天他会懂她的心。

  「楚大哥,等等我!」

  她手里拿著小皮鞭,朝空嘎的打了一鞭,娇口数音吆喝吆喝,真有说不出的快意。呀嗬,不管他跑到天涯海角去,且看风家擒拿手,三两下将他手到擒来。

  「我有一匹小烈马,天天……」她又在唱了,这首歌想来已变成她的招牌歌了。

  楚少玦只有充耳不闻以保清静。

  这丫头真够招摇的,买了两串铃当挂在马脖子上,叮叮当当、叮叮当当,这还不够,外加过分的魔音传脑,简直教人无法忽视她的存在,可以吵死人。

  这对清静惯了的他,可说是一种酷刑。

  假若他施展轻功,不是可以把她老远抛在後头,教她望尘莫及吗?话虽不错,奈何她已知晓他的目的地是叶庄,他先行一步的结果,必然是:她嚣张的直捣虎穴,大声嚷嚷要他们交出「楚大哥」。那种画面,不是「丢脸」两字可以一笔带过的。

  「……我遇见了一个你,哈!我遇见了一个你,哈!我还……」

  她是唱上瘾了吗?

  「请你不要再唱了,可以吗?!」他的忍耐也是有限度的。

  她大为扫兴的长叹了一声。「我很难得唱得这样顺呢!而且只为你一个人唱,你却要我闭嘴,不嫌太残忍了吗?」

  这是哪门子歪论?

  「叫你闭嘴,是对你残忍;不叫你闭嘴,却是对我自身残酷。」

  「那好吧!我们各退一步。我闭嘴不唱可以,但你必须补偿我,带我上叶庄,不许再把我抛在後头。」

  楚少玦不胜骇异的对她怒视著,居然有人敢和他讨价还价,还是一个姑娘?!天地倒转了吗?阴阳调位了吗?现代的姑娘都是这副教男人退避三舍的德行吗?他虽然闯荡江湖多年,却极少接触女子,以至不知如何和风蝶影这种「异类」相处。

  「风姑娘……」

  「叫我小蝶吧!楚大哥。」

  他不予理会。「你家人没告诉你男女授受不亲吗?」

  风蝶影微嘟嘴,心想:他想教我知难而退。她深呼吸,张大嘴。「我有一匹小烈马,天天骑著它……」

  他忙掩耳。「够了,够了!」

  他一直以为自己是「泰山崩於前而色不变」——修养到家;他一直以为他已练得一身铜筋铁骨刀枪不怕。呵呵,直到今日风蝶影的出现,他才讶然发现,他也有受不了的时候,也害怕著一种独门兵器——她的歌声。

  最可怕的暗器,最具杀伤力的兵器,他都可以令对方投降,唯独她是不行,他没法子把她的声带割下来。

  「好吧,你可以去。」人生难免无奈啊!

  她却嘻开一张笑脸儿。「我们共乘一匹马吧!」大方的和他分享。

  「我喜欢走路。」他不是登徒子。

  她立即跳下马儿,和他左右相伴。「我们一块儿走。」

  楚少玦看了她一眼,眸光深处微露赞许之色。他仍然不苟同她的行为,却开始有点欣赏她的人生态度:可以同甘共苦。

  确实,要讨厌一个率性纯真的人很不容易,因为那正是人们天性中最渴望保留下来,却往往最早失去的那一部分。

  @_^

  南北山头多墓田,清明祭扫各纷然;纸灰飞作白蝴铄,泪血染成红杜鹃。

  日落狐狸眠冢上,夜归儿女笑灯前;人生有酒须当醉,一滴何曾到九泉!

  平和冷淡的声音将这首诗吟朗得分外现实冷酷。

  「好、好,说得真是透彻。『人生有酒须当醉,一滴何曾到九泉!』人活在世上,就当尽情享乐,做个无冕帝王,才不枉轮回这一趟。若到死後,即使有一长列的孝子贤孙来祭拜,不管供品多麽丰盛,祭酒多麽香醇浓烈,到底仍是祭不了活人的五脏庙!所以我说,为了死後的名声,而在生前含屈忍辱以博取*贤名*的蠢蛋,真是世上最蠢的一种人。」

  能够发出这样大言不惭的「高论」,放眼周遭,除了「村老虎」叶无求,找不出第二人,而他也确实做到了无冕帝王,无怪乎对高菊涧这首诗如此推崇,这使他对自己的放纵、苛刻、损人利己的行为找到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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