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九九 > 抱着元宝私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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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来,回来。」金乞儿的心在滴血。「算老子怕了你,一斤就一斤。」

  「这才对嘛!好东西要跟好女儿分享。」金元宝不客气地说。

  「你这个败家女,是生出来和老子作对的。」金乞儿一脸沮丧的看著她,接下去,教人大吃一惊的说:「也许,我该派人送半斤好茶叶给默婵姑娘,毕竟她忍受你忍受了好一段时间。」

  「不得了,天要下红雨啦!」元宝哀号著。「太阳要从西边出来啦!西湖的水要乾啦!铁树要长出黄金花啦!」

  「你叫什么叫?」

  「你突然说要送礼,我太害怕了,怕喝茶会噎死、吃豆腐会胀死」

  「你  疯丫头!」金乞儿叱骂道。

  元宝反而松口气,拍拍胸膛。

  「还好,老爹没发疯,又恢复正常了。」

  金乞儿气不打一处来,他吹胡子瞪眼睛,没奈何,女儿从小就不怕他。

  「老爷,」纪总管适时出现。「王媒婆登门拜访。」

  金乞儿心中一乐。

  「快快有请。」他暗自盘算老四明珠的身价若干。

  元宝不必老爹下逐客令,也知道自己不适合留在这里,不过,有句话不讲不明--

  「爹,你不用派人送好茶给默婵。」

  赔钱的事,金乞儿老早忘了。

  「我知道,你姊夫浪费得紧,家中好荼供应不断。」

  「这只是原因之一。」

  「那原因之二呢?」

  「半斤荼叶你也送得出手?我怕你给我丢脸!默婵不笑,姊夫也会笑死。」

  元宝说完便溜,金乞儿瞪著她的背影不住摇头。

  「没救了!天生的野马,败家女!」他非常烦恼,怕要倒贴一笔钱才能把她推销出去,而且还须是一笔可观的数目。所以,他立定志向,要在老四、老六、老七身上把他即将损失的财富再赚回来。

  幸而「天公疼憨人」,他的女儿一个美赛一个,年纪愈小愈迷人,身价自然也就节节高升,不至于再发生「倒贴」的惨事。

  徐娘半老的王媒婆扭腰摆肾的走了进来。

  「哎哟!我说金老爷红光满面,气色极佳,果然是大喜之兆呀-」

  元宝躲在窗后「听壁脚」,满意的得知新资讯,便大摇大摆的回到姊妹们共住的「招才院」。或许,叫「招财院」更加贴切些。

  一篮新鲜的桃子端端正正的摆在她住处的花厅桌上。

  「蔡头这老家伙还挺识相的嘛!」元宝嘿嘿一笑。

  丫鬟巧云和彩霞相对苦笑。

  彩霞嘴甜些道:「连老爷都要让小姐三分,何况一个老园丁。」有这样一名主,做她的丫头并不吃亏,元宝比起她老头是慷慨多了-反正都是慷他人之慨嘛!

  巧云虚长两岁,个性也比较正经。「小姐,你不先到夫人那儿去报到吗?」

  「我现在没空。巧云,你去请石头明珠过来。」

  「四小姐就四小姐嘛!你别当她的面叫她  」

  「『死』小姐就比较好听吗?」她的反驳快如风。

  元宝的生母薛姣是金家的三姨娘,自从生下香火子金富国之后,身分已是不同凡响,在元配去世后,去年终于被扶正,条件是答应不干涉金乞儿讨年轻小姑娘作妾。

  金乞儿原本还挺犹豫的,但禁不起她威胁要带著儿子去死,再加上性喜幼齿小妾,最后仍是屈服。金乞儿生性吝啬,常常纳妾是他唯一的「奢侈」行径,但绝不是浪费,因为他每次都大张旗鼓,让亲友,商家,女婿们回来「进贡」一番。

  「才几步路,快去快回呀!」

  元宝像赶苍蝇似的赶人,巧云只好怀著忐忑的心去了。谁都知道,把四小姐和五小姐放在一块,那场面绝对说不上祥和。

  金家财大气粗,又不缺地方住人,干什么一定要闺女们住在同一个园子里?「三个女人胜过一群鸭」,不怕吵翻天吗?这道理再浅显不过,两个字:省钱。

  同住一个园子,只需两名仆妇和两名粗使丫头便可以做完所有的粗活,若是七位小姐住七个小院子,该要浪费多少人力和米粮?而每位小姐身边都有一位贴身丫头,那是指定名额,经金乞儿批准,由帐房支领月俸;至于若要多增一名丫头在房里服侍,那份月薪则由那位小姐的亲娘自个儿用私房钱支付,金乞儿一概不认帐,并且严格把关。至于吵不吵翻天?他一位老爷又不进「招才院」,尽管装聋作哑便是。

  而小姐们的大家闺秀养成教育呢?除了每逢三、六、九日,规定未满十五岁的姑娘到书房念书〈如今则由金富国的老一同教导〉,其他日子,由年纪居长的姨娘们督促做女红,学烹调等等。

  金家是出了名的美女窝,求亲者众,即使金乞儿的「嫌贫爱富」同样永垂不朽,但是,仍旧不怕找不到一掷千金〈对岳父〉的女婿,正因为金家小姐不但谨遵三从四德,而且每个人都有一样特别突出、值得夸耀的专长。大姊金照银擅于理财;老二金翡翠是女诗人;老三金玉环人称琴娘;老四金明珠封为织女;老六金迎钏专攻易牙妙技;老七金满钗预备朝「针神」之迈进。

  唯一的例外,是老五金元宝。

  她是意外之中的意外,连金乞儿都不得不认栽,只因为从小「教错」了。

  提到这点,不能不说一说元宝对金明珠的复杂心结。如果金明珠不要比她早出生一个月,如果她比金明珠早一天钻出娘胎,真的,早一天都好,或许,整个情劫就会完全改观,她也不会是今天这么副模样的金元宝了。

  话说当年金家众妻妾努力的生,想生出一位金家太子,谁知生的都是千金,生到第四个金明珠,金乞儿当真火大了,扬言再生女儿就送人当童养媳,他不再养女儿了!

  那时,即将临盆的薛姣已心生警惕,怕生下的又是女儿,到时候女儿命苦不打紧,更严重的是,她察觉生下女儿的小妾们到后来都逃不了深闺冷落的命运,金乞儿正好趁此机会再纳新宠。所以,她很机警的先一步与娘家的兄嫂商议好对策,准备偷龙转凤。

  临盆时,果然是是个女娃,薛家嫂子已买妥一男婴来偷换,谁知薛姣竟临时变卦,她太喜欢刚出生的女婴,因为她和自己长得十分相像,简直是一见投缘。

  但为了母女日后的前程,薛姣暂时忍耐,将女婴交给嫂子带到乡下 扶养,怀里抱著偷买来的男婴接受家人的祝福和嫉妒,但除了请满月酒当天让男婴公开亮相之外,薛姣以一连串的迷这说法杜绝旁人亲近她的「儿子」,连金乞儿都不例外。

  金乞儿这一生最爱的就是黄澄澄的金块、金元宝,理所当然,他为刚出世的宝贝「儿子」取名:金元宝!

  孩子满周岁时,薛姣以身体不适为由,抱著男婴回娘家一住三个月,重回夫家时抱著的是自己亲生、穿著男童服饰、货真价实的金元宝。一直过了十二年,薛姣终于如愿生下香火子金富国,才公开这个秘密,让元宝恢女儿身,但起步已晚,过了适合缠足的年龄,元宝的一双天足使她在婚姻市场上一开始就注定会输,没有一个好家世的青年才俊愿娶一个大脚新娘。

  俗话说「勤能补拙」,先天条件已经 差,假使能够在妇德、妇工上头多费点心思学习,好歹培养一项值得宣扬的专才,或许还有一线希望。但不知是元宝天生资质太差,还是薛姣欺疚心理下的纵容,她什么都学,却是什么都不精。

  元宝的个性乐观又现实,不知多愁善感是啥滋味,姊妹们若取笑她一双天足,她除了找机会连本带利的修理她们一顿之外,可不会羡慕人家的二寸公莲,她亲眼见过几位姊妹在缠足时所吃的苦头,以及缠足之后受到的限制。

  外面的天地多辽阔,一双天足才方便嘛!

  但是,她无法谅解金明珠的提早出世,使她没有选择权的落入不同的生命轨道。对所有错待她、使她感受到不公平待遇的人,她潜意识的会加以清算。

  以「千羊之皮,不及一狐之腋」来比喻金明珠的织布天才,一点也不为过,她所织出来的绫罗绸缎之轻柔明丽,正是那所谓的「一狐之腋」,她被封为杭州第一织女,身价不同凡响,苏杭一带的丝织业者莫不卯足全力要迎娶这一颗价值连城的明珠。

  金乞儿很清楚这个女儿的不平凡,所以开价很,高已回绝了三家织纺,等最识货的买主出现。

  而今元宝知道,这位「散财女婿」终于现身,九成九老爹会应允,有好戏可看了,她忍不住要一睹为快。

  金明珠在丫头香儿的扶持下姗姗走来。

  元宝一见就有气,「故意向我炫耀她的三寸金莲似的,不让丫头扶著就不会走路啦?作怪!」她娘亲和至交默婵也是金莲一双,不照样行走如云。

  彷佛要和元宝的形象作一个明显的对比似的,金明珠的一举一动均十分地女性化,完完全全符合社会规范下的大家闺秀模样。就因为太标准化了,反而缺少个人色彩,元宝于是奉送她一个外号:石头明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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