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九九 > 宁为小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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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噗,一口牛奶差点打我口中喷出来。

  「明天晚上?他答应了没有?」

  「你姨丈亲口邀请,他当然答应罗!」姨妈对丈夫之有信心,数十年如一日。

  我的情绪陡地往下滑。请客不比家常便饭,不仅时间拖长,而且三杯酒下肚,男人们开始口若悬河,万一,路华把我做过的「好事」抖出来,那我……

  「爱丽丝,」姨妈还问我:「路先生有什麽不吃的吗?」

  「我怎麽知道,他又没告诉我。」

  「那你去打听一下。」

  「怎麽打听?」

  「打电话问公司的人啊!」

  「有必要吗?随便做几样,总不会样样都不吃。」

  「你这孩子真不懂事,老板不比亲戚朋友,我们不要紧,可是你呢——」

  我怎麽啦?路华将因吃一顿好吃的便善待我?不可能的。不过我向来听话,还是打了电话,在姨丈书房里。

  「喂,奇章,你找那位?」

  好运!是路华先拿起话筒。

  「路先生,是我。」我心跳得好快。

  「哦,爱丽丝,你的伤要不要紧?」

  「不要紧,扭伤而已,很快好的。」

  「你是怎麽出车祸的,又闯红灯是不是?」他真会猜。

  「我……没有,也没跟人相撞,不算车祸。」

  他嘀咕:「我怀疑!」

  「什么?你曾经说过……就是昨天吧,你自己说有不满要大声说出来,不要嘀嘀咕咕的。」我跟谁借的胆?

  「很好,我喜欢你的坦白,再说你的口气柔和,不咄咄逼人,教人容易接受。唉,愈扯愈远了,你有什麽事吗?这是你头一次打电话找我吧,你无事不登三宝殿的。」

  「对,姨妈要我谢谢你的好意。」

  「不客气。爱丽丝,说出主题吧!」他真厉害!

  「明晚你来我家晚餐是不是?」

  「你家人的好意,你不喜欢?」

  唉,由不得我作主,何论喜恶?

  「没有,这是姨丈的事,而将由姨妈下厨,她要我问你有那样菜不吃的吗?比如宗教因素或其他……」

  「通通没有。」

  「有特别喜欢的吗?」

  他沈默一下。

  「一时之间想不起来。随便做做就行了,不用太麻烦,反正我己领教过你的手艺,相信你姨妈也差不到那儿去。」

  「嘻,你会吓一跳,我姨妈才了不起呢!」

  「名师出高徒。」

  我哈哈笑。他也真会捧人。

  「还有事吗?」他问。我迟疑。

  「可不可以约法三章?」

  路华轻哼一声。

  「说上正题了。说吧,你在担心什麽?」

  「你不可以向我家人提我的事哦!」我请求。

  「哪件事可提,哪件事不可提,你说明白。」

  「你和樊小姐的事不可提,要不然咱们交易取消,我也不帮你打扫家里了。」

  「原来你担心这个,放心,」他奸笑。「我还没有那麽卑鄙,何况说出来对我没有好处。」

  「你必须说话算话,不能骗人。」我钉住他。

  他口气一变。「我给你的印象这麽坏吗?」

  「没办法,你总是占上风,现在又是我老板了。」

  「我要挂电话了,再见!」他的口气好怪。

  我锾缓放下话筒,一颗心也落实些。接下来打给凡凡,程春野刁难著不肯叫人,彷佛怀疑我和凡凡将共谋盗走他的设计图,很不客气的说:

  「我不欢迎不相干的人主动打电话来。」

  「程先生,我只要跟凡凡讲几句话就好,请她来我家吃饭也不行吗?你不太讲理哦!」我好脾气的说。

  「你是服装界的人吗?如果不是的话,就少来打扰她,她需要有用的朋友,能够帮助她的朋友,你行吗?」

  我兴起一阵排山倒海似的失落感。他干嘛这样瞧不起人?我好歹兼了二份差事,就因为都不是重要的工作,他便认定我不配和他的学生交好?

  才挂了电话,走出书房,凡凡就出现在我面前,我笨笨的说:

  「你怎麽来了?」

  「昨天遇见你大哥,他跟我说你受伤了,正好给我一个藉口溜班啊。」她又提一袋零食来,推著我往房里钻。「从事自由业有个好处,就是时间自由些。」

  我不急著吃零食,先把方才程先生的话复述出来,凡凡冲著我鬼叫:

  「你知道他是那种人,不要理他就好了。」

  「他为什麽要那样说?」

  「还不是工作、爱情两不得意,」凡凡很快的说。「上次他卖几张设计图给一家成衣厂,结果衣服做出来销路不好,给他的打击不小,他一直盼望打响知舟度,好早日拥有自己的公司,像香奈儿之类的。」

  「我在杂志上看过香奈儿的服装,很简单大方的。」

  「对对对,」凡凡跟嗯夹心饼。「可是一个选没汀响名号的设计师必须光使人有年目一新的感觉,才容易在消费者心坎上印上‘程春野‘三个字。」

  「可是,凡凡,奇装异服很难引起共鸣呀。」

  「只要造成流行,就不是奇装异服。」

  「追求流行已经落伍了,如今是讲究个人风格的时代,你没看杂志在写吗?」我一口一片巧克力,乾脆俐落。

  她哼哼。

  「我没你悠闲。」

  「这种巧克力薄片真好吃!」我同意她的看法。

  「说说你受伤的事。」

  我很乐意,也不隐瞒丝毫,说到「正义使者」出现的时候,凡凡不信的间:「蝙蝠侠吗?」等我说出是唐冬远时,她不响了。

  「怎麽样?」我得意的说:「他很棒吧!」

  凡凡竟然没有钦佩的样子。

  「有钱又有闲的人,当然可以见义勇为。」

  「你到底怎麽了嘛,凡凡。」

  「嫉妒有钱人,我现在很嫉妒有钱人。」她重复著说。

  「为什麽?」

  「程先生的爸爸发出最後通牒,在程先生三十五岁之前如果没闻下名号,不能自立的话,他也不再支助儿子,甚至不分财产给程先生,因为这些年来程先生向家里要了很多钱,其他兄弟早已在不满他乱花钱了。」

  我计算著,房租、生活费、设计所需费用、薪水……一笔天文数字!

  「也难怪。」我说。

  「你根本不了解程先生的痛苦,」她对著我发泄。「他一直那麽努力,只是他太前进了,那些厂商都不能了解他的前卫作品,不肯长期支助,他真是太可怜了,众叛亲离,如今只剩下我支持他了;」

  我目瞪口呆。凡凡在瞬间像换了一个人似的,刚才叫我别理程春野发神经的话,如今自己却说起这种话来。

  「对不起,爱丽丝,」她抱歉。「这些天我陪程先生不断接触厂商,饱尝碰壁的滋味,心里就好气那些有钱人,为什麽不试一试?为什麽不尝试就否认程先生的才能?如果我有干万财产,我就不用这麽烦恼了。」

  「你烦恼?」我天真的说:「为什麽?你只是跟著他学,以前不是说过学不到什麽吗?何不乘机改行?」

  她双眼冒火的蹬著我。

  「你当我简凡凡是那种人?在程先生最困难、最无助的时候离开他,他将心灰意冷,就此断送设计天才也说不定。我要留下来帮他度过难关。」

  「没薪水也不在乎?」

  「不在乎。」她义无反顾

  我简直不敢相信我听到的,她真是简凡凡,不是狐仙变出来骗我的?

  「凡凡,」我好佩服。「我真没想到你追求女权的另一面是如此讲义气,而且是对一个神经质的大男人。」

  她叹气。

  「相处久了,觉得他可怜,一个得不到赏识的天才。」

  「从前你不喜欢他呢!」

  「是啊,是啊,人总会改变的。」

  「没想到你也会多愁善感,真不像新女性。」

  她挥手。「女强人这名辞也落伍了啦!」  .

  我微笑。「你一向嚷嚷做人要讲究实际,结果事到临头,自己却乱了。老说要离开程先生,现在反而护著他。凡凡,你没有发现自己很矛盾吗?」

  她撇撇嘴。

  「只有头脑简单的人,才不会有矛盾的时候。」她是在说我吗?「人本来就是感情的动物嘛,感情是复杂的,喜、恶端在一念之间,就像今天我得罪你,你很讨厌我,过了明天,你想到我的好处,还会恨我吗?」

  我拍手。

  「好棒的演讲!」

  「爱丽丝!」她笑思。「你老是长不大的样子。」

  「少胡说,我有二份工作哦!」

  「哼,你没看小说写的:一个人不曾经历大悲、大喜、大难,是不足以成为一个成熟的人。现在,我看尽商人丑陋的一面,明白人世间有无穷无尽的烦恼,我帮程先生的同时,也将今自己成为一个成熟的人。」

  我便了眼。

  「人生在世真的要经过那麽多苦难吗?」

  「想成为大人物,就必须这样。」她骂定的说。

  「我周围没存大人物,我不知道。」

  「唉,我不服你对牛挥琴了,」她真不客气。「我今天是来问你以前说的话是不是真的。」

  「什麽话?」

  「有一次你跟我说,你大伯在开成衣厂,有没有?」

  「对啊,还代理法国高级服装,暑假时信实在那儿打工,回来选带几件衬衫、洋装给我呢!」我掩不住得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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