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九九 > 宁为小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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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没有滑草,也没有划船,找了个地方放风筝,互相照了好多相片,又请人帮我们合照。我问他怎麽记得带照相机,他居然回答我,

  「因为我知道你一定会忘记。」

  中餐在附设的饮食部解决,发现後面就有一个木造的迷宫。我和他兴致勃勃的去探险,走了半天走不出来,我嚷嚷。

  「我不管了,我好累,我希望长翅膀飞出去。

  最後还是他硬拉了我走出迷宫,不玩这累人的游戏。

  「你平常很少运动吧?」

  「我最讨厌运动了,情愿练瑜珊术。」

  我拨弄飞乱了的刘海,检视辫子散了没有。

  「你的头发很漂亮,可以拍广告。」他偶尔也嘴甜。

  「是吗?知道我为什麽留长头发?我不喜欢上美容院剪头发,结果拖啊拖的它就这麽长了。」

  「这种理由我倒是第一次听说。」  、

  我故意问他:其他女孩子告诉你她们留长发的原因是什麽,他当场怔住。

  大笑声中,我们启程回家。

  这是难忘的一天。走出「新天地」,阳光好暖和的照在身上,这种天气真令人满意,每个人都应该微心愉快,没有想到要做坏事,不是?

  没想到当我们越过马路,要走进停车场时,猛然一个人自我右手运擦过,抢走我的皮包就跑。我叫丁起来,路华当时便要追过去,我瞧见歹徒一手亮著刀子,想也不想,死命拉住路华,尖声道:

  「不要,不要,他有刀子……」

  我和路华争执的当儿,歹徒己跳上一辆机车,由前面接应的人载走了。

  「好了,现在要追也追不上了,你冷静一点。」

  路华揽著我的肩走向车子,开了後座门。我们坐进去。一远离案发现场,我再忍不住害怕之情,伏在他肩上啜泣,埋怨他:

  「拜托,你不要做危险的事,我好害怕……」

  他拥著我,给予我安全的保证。

  「我不会有事的,你不要哭。」

  「那你为什麽要去追他?万一受伤了怎麽办?皮包丢了就算了,里面也没有什麽值钱的东西,就算有,我也不喜欢你去拚命啊!」

  「爱丽丝!」

  「我从来没有像刚才那麽害怕过,求求你,不要做危险的事。」

  「我不会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真的不会.」

  他捕获住我发白的唇,辗转缠绵,久久不放。我渐渐远离恐惧的情绪,听他在我的耳边轻送心声。

  「我一直没有告诉你,我从事、徵信社工作的最大原因。」他说:「我父亲是一个很成功的商人,他敏锐的渡过许多商场上的风险,他要我继承他的事业,他认为我可以做得跟他一样好。我照他的意思念了建筑系,课余和星座偷偷在台北某家徵信社打工,我们都相信自己较偏爱後者的工作。可是,等我大学毕业,我还是回来帮父亲的忙,母亲过世後,只剩我们父子相依为命,我不想伤老爸的心,反正我还年轻,多历练几年再出去自立也不晚。可是我没料到事情发生得这麽快,两个歹徒合夥抢劫我爸的宾士轿车,司机重伤,我爸心脏病发作,虽没有当场过世,但这个打击使他大挫,在医院躺了二个月,还是去了。」

  我抱住他,给予他安慰。

  「办完父亲的丧事,我对人生也有所觉悟。这个社会变得太奇怪了,使你捉摸不定,不知什麽时候会发生什麽事,既然如此,我为什麽不在自己有生之年做自己想做的事呢,我不是太傻了吗?」他紧紧搂著我,舒发他的情绪。「我不再眷恋父亲建立起来的事业,我把公司卖给原来在父亲身边效力多年的几位经理级人物,由八个人合夥买下,我相信他们会好好的干,父亲的公司一样存在。就这样,我和星座一起退出,开始我们的事业。你别看星座人花花的用情不专,那是他对女人的毛病,其实有一半也是女人宠出他这种性情!一他对男人可是很讲义气的,在现在这个社会上已经很难得见到了。」

  我点点头。

  「有没有危险?」

  「什麽危险?」他松开我,我得以喘口气。

  「你们的工作。」

  「你自己也亲身体验了,应该知道的。」

  「那就好,希望大家都平平安安的。」我换一种心情来看今天的事。「今天这麽幸运,今年一定有好事发生。」

  「幸运?」

  「是啊,我们全身而退,没有住进医院,不是吗?过年期问带病看医,才真不吉利。我们可说是有惊无险,大难不死必有後福。」

  他咀嚼我的话,没作表示。

  「你怎麽跟家人解释?」

  「少一个皮包,他们不会注意的,就算有人问起,我说忘了在你车里便成。何苦父母陪著担心受怕。」

  「从此不提?」

  「要说也等过完年,反正我们什麽事都没有,求得吉利也好。」

  他凑近我。「爱丽丝,你可以用这种心情体谅父母,却不能这样对我,我情愿你把一切告诉我,总要有人分担你的喜怒哀乐,我也是。」

  他又要吻我,我推拒。

  「你不能再吃我的口红,没办法补妆了。」

  「其实你不化妆就很好看了。」

  「在家里可以这样,出外若也不抹一点,那就要有几十万人,甚至上百万人失业了。」

  「这麽严重,谁失业?」

  「全世界化妆品公司的员工。」

  他大乐。别人失业他很高兴似的,然後忽然冒出那一句话:「爱丽丝,我们结婚吧!」

  第十章

  ——爱丽丝,我们结婚吧!——

  这句话今我玩味不已。他不是说:「请你嫁给我好吗?」而是说:「我们结婚吧!」在发生那意外之後,他突然冒出这句话,让我觉得他只是一时冲动罢了。

  恢复上班的第一天,在我的座位上有个印著精品店名字的袋子,路华不在,东西确实放在我桌上,那是送我的?我拆开来看,忍不住眉开限笑,好漂亮的灰色真皮皮包,比我被抢去的那个还漂亮。路华送的?我翻开皮包,在夹层里找到一张小纸:「我特地选的,希望你喜欢。」

  路华,路华,你还会不好意恩吗,怎麽不亲手送给我呢?

  我问老刘:「老板什麽时候回来?」

  「他说头有点疼,回去睡一下。」

  「他中午有出去吃饭吗?」

  「不知道,没看他出去。」

  我立刻跑去按路华家的门铃,他拖了一会才来开门,我跳起来搂佐他脖子,以额试额,没有发烧的样子。

  「你又懒得出去吃饭了?」

  「算了,一餐不吃死不了。」

  「所以你才会不舒服啊!」我挣脱他。「我现在去买一些东西,你好好休息,不要乱跑。」想起他的好处,赏他一个颊吻。「谢谢你的礼物,我好喜欢。」

  我在附近超市买了现成的广东粥,回去弄热了,路华便吃得好开心。看他喜欢,我也跟著喜欢。奇妙的心情!

  「好点了吗?」

  「很舒服。」他问我:「爱丽丝,你是不是不愿意这麽早结婚?还是,不乐意嫁给我?」

  又一次求婚?

  「我不知道。」看著自己的手指,我说:「这几天我也想过了,我不知道早结婚是对是错,而你的求婚时机也使我迷惑,好像只是一时激动下所做的决定。」

  「我很少激动的。」他捉住我的手指。「不过,你不排斥嫁给我是不是?」

  「如果你不是只为了有个人弄饭给你吃的话。」

  「天啊,你当我是什麽?我要一个太太,能互相关怀,生活在一起有乐趣的女子。当然,我不否认我不是罗曼蒂克的人,但我自信能尽一个丈夫的责任,我也不要求太太付出太多,因为我知道家事是做不完的,我自己试过,所以我能体谅,但我希望太太也体谅我无法忍受一个杂乱的家和天天外食,除此以外,我的度量还算满大的。」他的确不罗曼蒂克,连求婚都这麽实在。

  我却感受到一种温瞪,不是他把我的手揉热了,也不是他的告白,而是我看出了他的真心,他对婚姻的认真。他不是懵懵仅仅的少年,空喊爱、爱、受,结婚後却整个儿乱了。他不是,路华不是。

  「你去同我姨丈、姨妈说吧!」

  他松手。「你说什麽?」

  「光是我答应没有用。」我脸上有点热,眼睛却对著他笑。「如今大哥他们全不在家,家里只有我陪他们,你能说服姨丈、姨妈舍得我再说吧!」

  「爱丽丝!」他狂喜,将我拉进他怀里,亲个不停。「你只要答应就够了,其他的全交给我办。」

  * * *

  接下来三个月是抗战期。

  姨丈、姨妈一致认为该先办二哥的婚事,然後才轮到我。而且他们也很害怕子女全走光後的寂寞,这点我很了解,所以我一直不敢太坚持。最後,两方各议一步,先订婚,姨丈、姨妈毕竟也不愿意失去一位理想的女婿。

  七月,我年满二十二岁,真是值得庆祝的日子。大哥终於受不了每晚回家吃不到晚饭而撤回来住,大嫂只好跟著住婆家,偶尔也向姨妈讨教一下厨艺。只要她肯付出一点努力,大哥便欢喜得又抱又亲,真容易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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