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九九 > 当爱来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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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朋友借给我的车!」他说。

  「在美国你真的驾吉普车?」她问。

  「不,我开宾士二八OE,是只销美国,不销亚洲的那一型宾士车。」他说。

  「原因呢?」她不解。

  「因为它快,象飞机一样,尤其有好多优点适用于美国高速公路上,但香港就不适合。」他说。

  「原来也是飞车党!」她笑起来。「我开一辆五年前的旧款式保时捷,还是分期付款的呢!但我觉得很舒服。我喜欢跑车轻踏油门就往前飞的感觉。」

  「谁是飞车党呢?」他看她一眼。

  沉默的驶出一段路,她忽然问。

  「在美国,是不是真的有很多美国女孩子象在广告片里那样追你呢?」她说!

  他皱皱眉,眼中一下子恢复了冷漠。

  「没有,一个也没有!」他冷峻的。

  她有做记者的那份敏感,她立刻觉察到他的改变。

  「我说错话了?」她问。

  「没有。」他默默的开着车。

  她想了想,明白了,别提美国的女孩子,他一定有段伤心往事,一定是这样!

  「怎么不问关于我男朋友的事?」她说。

  「你的男朋友?」他冷冷一笑。「关我什么事?」

  「啊!你这人真是说变就变,反脸无情,是我印象里最可怕的一种男人!」她皱眉。

  「我说实话。」他没有表情。「我们今天才认识,我有什么理由问你男朋友?我不喜欢多嘴!」

  「很好,很不错!」她很赞赏的样子。「男人应该象你这样,我喜欢!」

  她说什么——这个特别的女孩子,他们才第一次见面!她喜欢他。

  「现在去那里?」他问。他故意没听见她的话吗?

  「比家里好一点的地方,不是吗?」她反问!

  「0K!」于是他用力踩着油门,车子往前直飞。

  她也不再问,非常舒适的坐在那儿闭目养神,一副心安理得状,对他更是百分之百的信任。

  「你不怕我把你带到坏地方去?」他看她一眼。

  「你会吗?」她眼睛都不睁开。

   ※   ※ ※

  在酒吧里。

  黯淡的灯光加上疏落的客人,气氛显得冷清,也许外面仍是阳光普照吧,所以不是人多的时候。

  坐在一角的江浪却默默的望着酒杯,似乎忘了身边有个何征世。

  征世果然买了条新牛仔裤,另外穿了件牛仔裤附送的T恤,头发已经干了,用橡皮筋扎在脑后,非常清爽自然。

  「你在想什么?江浪。」征世忍不住问。

  「啊!没什么。」他摇摇头,还是沉默。

  「我不觉得这儿是比家里更好的地方,」她喝一口酒,「至少,在家里你还有说有笑,但这里——」

  「我是不是该为沉默道歉?」他问。

  「那倒不必,只是我忍受不了你目中无人的模样儿。」她耸耸肩。

  「目中无人?是什么?」他问,他显然对一些中文成语并不了解。

  「就是忽略了我,对我不重视。」她笑了。

  「何征世,」他是连名带姓的叫她,有一种特殊的亲切。他还握住了她的手,「让我沉默半小时,你陪我,好不好!只要半小时。」

  他是很真诚,很认真的。

  她点点头,她从他的语气中听得出尊重。

  「当然。」她不以为意的笑了一笑。

  他捧起她的手放在唇边吻了一下,就紧握着不放,人却又沉默起来。

  征世是个「动感」很强的女人,大概这一辈子她都没有这么安静过,这么有耐性过。她任他握着她的手,就那么定宠的望着他那轮廓分明的脸。

  她不知道他在想什么,也不想知道,对她来说,江浪还是个十分陌生的男人。

  广告片中的他并不是真正的他,这点是能肯定的。

  但真正的他又是怎样的呢?她有一天能明白,能了解吗?她不知道。

  对于未来的事她不紧张,命运自有安排,生命原是个定数,她愿经历生命为她所安排的一切。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一定不止半小时,他忽然放开她,仰头一饮而尽杯中的酒。

  「我们走吧!」他说。

  她只皱皱眉,只是一下子,立刻站起来跟他走。不问明原因,也不问去处。

  她的潇洒与爽朗绝对不同于一股所谓思想前进的女该,她非常特别,十分接近男孩子的个性。

  上了车,他才长长的透一口气。

  「天黑了,我们吃晚餐,然后去跳舞。」江浪说。

  「跳舞?」她笑起来,「我在广告片里也看见你跳舞的掸子,很笨,很傻,我怕跟你跳时会笑得直不起腰!」

  「有这样的事?」他用力抓一下她的手,「跳舞是自我表现,只要自己开心快乐,怎样跳都行,怎么样算好,谁可以下判断?」

  「不是好不好,是傻是笨。」她说得很坚持。

  他望着她一阵,点点头。

  「好,为了不使你笑得直不起腰来,我们不跳舞。」他说,「你说吧,去那里?」

  「去淘金沙?」她眨眨眼。

  很俏,很顽皮的一个动作,她说是他广告片里的情节。

  「打垒球好了!」他也笑。

  「少一只会拾球的狗。」她说。

  「说得象真的一样,」他摇摇头,「你有没有发觉,两辑广告分别很大?」

  「当然,第一辑你还有点胖胖傻傻的,很善良亲切的样上,一副乐予助人状,于是立刻被大家接受。」她点点头,「第二辑——我觉得没有第一辑好,你刻意减肥,为自己塑造成一个冷面的绅士,虽然你外表仍然英俊、潇洒,但却失去了第一辑给人的亲切感。」

  「很有道理似的,但是——我没有刻意减肥!」他说。

  「还不承认,我们电视台同事有次开玩笑的说到你,说你前后起码减了十几公斤。」

  「是,是减了十公斤,」他摇头,「但那是自然的减,不是刻意的。」

  「不信,天下那有这么好的事。」她叫,「为了保持身材,我不知有多辛苦的运动,也不敢多吃东西。」

  「因为你是个美丽的女孩,被男人们宠坏了,你大概没有烦恼。」江浪说。

  「你——有烦恼?」征世好意外。

  「或者不该说烦恼,」他望着远处的路,「是痛苦,是折磨,是——毁灭。」

  「这么严重?」她吓了,一大跳。「你才多大?江浪,你怎么可能有这种经历?」

  「与年纪无关,我妹妹十七岁那年已经刻骨铭心的恋爱了。」他自嘲的摇头。

  「那你——为一个女孩子?」她睁大了眼睛,「谁?奥利维亚纽顿强?」

  在她觉得说这超级歌星,红影星已是很夸张的了,谁知他竟不屑的摇药头。

  「她算什么?」他冷笑。

  「那——谁?」她傻了。

  会是那一个惊世骇俗的女孩和他恋爱,令他痛苦、伤心到现在吗?

  「还是不说好些,」他苦笑,「我怕你们这些记者,你们不会为任何理由,任何人而放弃独家新闻。」

  「为什么不试试我?」她凝望他,非常认真。

  他想一下,笑起来。

  「我看见香港有一个广告,说什么‘一次意外,足以致命’,我还不想死,」他说,「而且对方——是不能乱开玩笑的。」

  「什么人哦!英国女王?」她真的开玩笑。

  「你说笑话,英国女王的儿子比我还大!」他说。

  「你几岁?」她问。

  看样子他比较成熟些,可能是因为那冷漠的眸子。

  「我二十九!」他说。

  「标准的女明星年龄,永远二十九!」她哈哈大笑;

  他轻轻打她一下,又顺势捉住她的手。

  「是不是女记者都这么利嘴的?」他看她。

  「总有一点职业病,是吧?」她眨眨眼,「你呢?你有没有职业病?」

  「有吧!风流!」他笑。

  「怎么?从浪漫变成了风流?」她问。

  「让你害怕!知难而退!」他开玩笑。

  「我是永远不会害怕,更不会知难而退的!」她捏他一下,「忘了我的名字?我要征服世界!」

  「也征服我?」他眯着眼睛笑。

  「没想过,」她耸耸肩,「大概不会这么没出息,我这征世只征服一个男人?」

  「这叫做没出息吗?」他问。

  「是,我不甘于困在家中,为爱情,为一个男人,为几个子女,我的野心是全世界。」她扬一扬头。

  「全世界的男人?」他笑得更可恶。

  「你找死,」她抽出手来重重的打他一拳。「居然如此这般侮辱我?」

  「难道不是想征服全世界的男人?」他摸摸被打痛的地方。

  「我的野心不是男人,」她透一口气,「我想征服的不是这方面,说真的——我自己也不知道野心在那里,也许是事业,但——绝对不是记者,也许我会从政,我喜欢政治,我觉得自己会适合。」

  「哇!不得了,」他怪叫起来,「从政?女政治家,你够卑鄙吗?」

  「卑鄙?为什么?」她竟不明白。

  「政治家能光明磊落吗?也许表面如此,骨子里哪个不耍心机,不玩权术?哪个不卑鄙?如果正直善良的人,肯定的,在这个圈子里注定要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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