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九九 > 谁伴风行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白天 黑夜

第 4 页

 

  「有时候——也说不定。」她说。

  「什幺意思?」

  「爸爸什幺知觉、思想都没有了。对他来说,也许是大解脱呢!」她说。

  他觉得寒冷,可怕。前几年,她父亲过的是怎样的日子?不是肉体上,而是精神上的!

  医院里,恩慈和隽之沉默地对坐床沿,望着床上躺着的那分明清醒却全无反应的人,他们心情沉重。

  也不可以说「他们」心情沉重,主要的是隽之,看见汤先生那样,他很自责。

  恩慈很了解他的心情,只好不出声。这情形下,她是帮不了任何忙的。

  但是,她觉得尴尬,因为他们坐得这幺近,却又是那幺陌生的人。

  五点多钟了,隽之还没有离开的意思。

  「李先生,或者——你先回去吧?太晚了。」她看看表,「反正——情形不会有什幺变化。」

  「啊——」隽之有点茫然,「是——太晚了,我回去。」

  他站起来,看看恩慈又仿佛意犹未尽:「或者——你也回家,我顺道送你?」

  「我回家和你并不顺道。」她扭扯—下嘴角,「我想服侍父亲吃完晚餐才走。」

  「是——好,好。我先走。」他只好独自离开。

  刚回到家,他接到一个电话。

  「隽之?我是唐晓芙,我正在机场。」女孩子叫。

  「晓芙——」他惊喜的。大学时最好同学唐健的妹妹,「你怎幺来了香港?」

  唐家全家目前住在西雅图。

  「你一定不知道,我现在是泛美航空的空姐,今夜停留香港过夜,可以进城。」晓英愉快的。

  「有了住处吗?」

  「公司安排了酒店,可是时间还早,我想你陪我观光一下,行吗?」晓芙笑,「还有一小罐妈妈自己做的,你最喜欢吃的四川‘节节菜’。」

  「啊——当然,我带你四处逛。」隽之心中温暖,他记得唐伯母爱他犹如儿子。

  「这样吧,你在机场等着,我立刻开车来接你。」

  「一言为定。」她收线。

  好几年没见晓芙了,自他离开西雅图到罗省做事就极少见她,那时她好象还在念初三——记不得了。想不到她现在已做了空姐。

  晓英是个漂亮的小丫头,从小就是。刚认识她时,她还拖着两条辫子念小学,时间过得真快。

  到达机场才二十分钟,晓英站在那儿挥手。

  「这幺高,这幺大了?」隽之不能置信,「如果你不招手,我简直不敢认你。」

  他目不转睛地望着她,小丫头已经变成大小姐了。小时的轮廓经过时间的修饰,更加精致了。

  她穿著泛美的空姐制服,神气得很。

  「你没变,还是当年的样子。」她坐上车,「现在我们去哪儿呢?」

  「先去我家放下行李——如果你不喜欢酒店,可以住我那儿,房子不小。」他说。心中坦然,完全当她是个「小妹妹」:「然后冲凉,换衣服;你若不累,可以随时出门。」

  「不累,不累,我早已惯了空姐生涯。」她笑,还天真可爱得很,「时间颠倒完全不影响我。」

  「伯父、伯母和阿健都好吗?」他问。

  「好极了,」晓芙说话有夸张的习惯,「告诉你一个秘密,哥哥预备九月结婚。」

  「是吗?他已经找到女朋友了?」他好意外。

  唐健和他一样是比较沉默内向的人,而且唐健也骄傲、也挑剔,这幺快会结婚?

  「我未来的嫂嫂是个大美人。」晓芙哈哈笑,「又能干、又精明。哥哥完全心悦诚服,甘拜她的下风。」

  隽之笑了。小丫头讲的话多半太夸大。

  唐健不可能对女人「心悦诚服,甘拜下风」的。

  忽然间,他想起汤恩慈,心中不由一动。但——为什幺从唐健那儿会想到恩慈呢?他也不知道。

  「你笑什幺?不相信我的话?」她叫。

  「不——我在想,我是不是该赶回美国吃喜酒?」他说。

  「完全应该。你若不参加,我们全家人都会生气。」

  「这幺严重?」他也受了感染,轻松活泼起来。

  「当然。」她扮个鬼脸,「隽之,你有没有女朋友?」

  「没有。」他吸一口气,「可能一辈子也不会有。」

  「为什幺这样想?你的条件太高?」

  「不——我脾气古怪些,很少与人合得来。」他缓缓说,「宁愿孤独算了,不想害人。」

  「真怪,我们不是很合得来吗?」她睁大眼睛。

  「你是小妹,怎幺同呢?」

  「我已经二十一了,还是小妹?」她哗啦地叫,非常地不能容忍。

  「我确是看着你长大的啊!」他说。

  「不,你今天应该接受我长大的事实。」她振振有词,「很多男孩子追我呢!」

  「那是说,你有很多男朋友了!」

  「没有。」她认真地看他一眼,「我学你,宁缺勿滥。」

  他有点感动,她实在是好乖、好乖的女孩子。

  「学我——也许太偏激,你一定可以遇到一个极好极好的男孩子。」他由衷地说。

  「有你——和哥哥那幺好?」她真实而自然地说。

  他呆怔一下,她拿他来做标准!

  「我并不很好,有极多的缺点。」他为难。

  「从小的印象是,你和哥哥是最好的男人。」她稚气地笑,「小时候的印象很难改变。」

  「看来我必须循规蹈矩才行了。」

  泊好车,他替她拿行李上楼。

  「今夜我们去夜总会跳舞,好不好?」她提议。

  隽之不喜欢跳舞,又不想扫晓芙的兴。

  「好,随你,你要去任何地方都陪你。」他说。

  「你真好。」她极自然地抱住他脖子。

  他的脸一下子就红了,他——不能习惯。

  他们各自预备,隽之换了衣服就坐在客厅等,他已吩咐了钟点女工不必须备晚餐。

  晓芙出来时,他只觉眼前一亮。

  她穿著浅米色的麻质衫招,入膊的,整个肩膀裸露在外,非常地性感动人;而且她修长而苗条,穿这种欧洲式时装,十分有味道。

  「真的越大越漂亮。」他忍不住赞美。

  「不能令你没面子啊!今夜我是你的女伴。」她脸上有兴奋的红晕。

  「我们吃晚餐,然后去夜总会——」

  「然后去兜风。」她接上去说,「我很喜欢黑夜飞车。」

  他脸色大变。

  「我——不想开快车。」

  「怎幺?」她很意外。

  「刚出了车祸,撞伤了人,还无法克制心中阴影。」他老老实实地说。

  「怎幺回事?」

  「我撞伤一位老人家,失去思维能力,我——很内疚。」他吸一口气。

  在这时候,又想起汤恩慈,心中又是一动。

  「这样吧!你指路,我开车。」她说,「这是我第一次停留香港,我不想浪费时间。」

  「以后你总有机会再来。」

  「你每一次都陪我?」她望着他。

  「自然,我每一次都陪你。」他微笑。

  「那——我们可不可以在夜总会玩迟些?」她孩子气重。

  「你若不想唾,我陪你通宵就是。」他笑了。

  「你说的,你自己说的,可不许黄牛!」她叫。

  「几时对你说过假话?」他反问。

  是,他的确从来没对她说过假话。

  当年他教她功课,讲故事给她听,带她出去吃雪糕,看电影,玩游乐场。每次答应了的事,一定做到,从来不曾令她失望。

  想到这儿,她的心中流过一抹温柔的暖意。

  「我知道你不会骗我的。」她甜甜一笑,自然地把手臂伸进他的臂弯。

  他也不觉不妥,不像刚才那样过分的搂抱。而且,从她小时候,他就牵着和挽着她的手,她是妹妹啊!

  晓芙要吃中菜,他把她带到小菜精致的翠亨村;然后,他们去夜总会。

  「我以为你要去DISCO。」他说。

  「最讨厌那种吵死人的音乐,讲什幺话也听不到。」她笑,「灯光也使人眼花撩乱。」

  「你很特别,这幺年轻却喜欢上一辈的东西。」

  「你不能把自己算成上一辈的人吧?」她抗议,「你才比我大十岁。」

  「你知道吗?现在有人说三年一个代沟。」他笑。

  「那是指娱乐圈,」她说,「普通的人不会那样。」

  「但是十年已经是很长的时间,初生婴儿巳上五年级了。」他不以为然。

  「把我说得比你小一辈似的。」她笑,灯光下,她看来比实际年龄成熟些;也许当了空姐,接触人多,到过地方多的缘故。

  「先说好,我舞技甚差,只能陪你跳慢舞。」

  「慢舞才有情调,才浪漫。」

  「小女孩也懂情调,说浪漫了!」他打趣。

  「你怎幺总不接受我已长大了呢?」她微微皱眉的瞪着他,「我足够资格谈恋爱了!」

  「你是暗示我要替你留神,找个好男朋友?」

  「找到一个十足像你——或像哥哥的,可以介绍给我。」她说着,小脸儿又红了。

  「一言为定。」他笑,「我们跳舞。」

  他跟她入舞池,拥住她——突然,看见她眼中一片柔情——一片柔情?他呆住了。

  昨夜陪晓芙到深夜,回家时已近两点,晓芙玩得非常尽兴,拖着隽之一个舞又一个舞地跳,虽然是慢舞,也把他累坏了。

 

上一章 下一章
返回书页 返回目录 下载本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