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九九 > 午夜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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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淑怡从寝室里出来,手上拿着红色原子笔,她正在批改学生作业。

  「韦皓今晚来过吗?」淑怡反问。

  「他约我去听南施威尔逊演唱。」之颖四下张望,「他没进来吗?」

  「去问爱莲吧!」淑怡挥挥手。

  之颖冲出草地,跳过灌木树,站在爱莲家门口。

  「爱莲,文爱莲,你在吗?」她一声比一声大的叫。

  爱莲母亲出现在纱门边,有些诧异地望住之颖。

  「之颖?怎幺你没去?」爱莲母亲说。

  「去?去什幺地方?」之颖傻傻的。

  「爱莲晚饭都没吃,说跟你们去听演唱会,不是吗?」爱莲母亲大惊小怪地问。

  「哦!我有事,她跟韦皓去了!」之颖耸耸肩,不在意地跳过灌木树回家。

  是她自愿放弃机会,怪不得他们。毕竟,这种演唱可能一生中只碰到一次呢!难怪爱莲饭都不吃就去了——饭都不吃?那表示爱莲一回家就去,韦皓并没有等之颖一阵,是吗?

  好个韦皓!为了听南施威尔逊连等之颖一阵都不肯,真没道义!

  她回到家里,胡乱地吃了一点东西,抱着吉他走到草地上。他们去听南施威尔逊,她可以唱南施威尔逊的歌,不是吗?她唱南施的那首《黑是美》的名曲!

  之颖的歌喉一向不错,尤其适合唱民歌。但是唱这种有爵士味道的歌,就失色了。或者这类爵士音乐只适合黑人歌星唱,他们歌声里有一种别人无法模仿的味道。似乎黑人都有唱歌天才,像南施,像戴安华薇,像尊尼马沙士,像纳京高,谁能学到他们的韵味?

  唱了一阵,突然觉得星星一闪,她诧异地停下吉他。她在唱歌,低着头的,怎能看见星星在天空闪耀?萤火虫吗?四周望望,毫无动静:她摇摇头,是看花了眼,她再开始弹吉他。

  过了一阵,又觉得星星一闪——哎!不是星星,有什幺东西躲在灌木丛里。她仍然弹着,唱着,一边小心地搜寻着

  哦!原来是她!那个小小的、可怜的玫瑰!她躲在矮树丛中偷看之颖呢!天这幺黑,她那严厉的妈妈怎幺允许她跑出来?

  之颖装着若无其事的抱着吉他站起来,慢慢地朝玫瑰走过去。她知道,若突然过去很可能会吓跑玫瑰,那个小女孩简直像极一只受惊的小白兔呢!

  走到玫瑰面前,之颖突然扔开吉他,一把抱起了玫瑰。小女孩吃了一惊,看清了之颖的笑脸,她竞也微笑起来——用一种暗哑的、听来令人难受的声音。

  「玫瑰,我们捉迷藏,好吗?」之颖用极慢的速度,一个字,一个字地说。

  玫瑰茫然地瞪着之颖,亮如星辰的眸子,显然不明白。

  之颖耐心地,更慢地再说一遍,并且用手比划着,解释着。小玫瑰似乎懂了,眼中露出了惊喜,两只小手天真地拍起来。她心里高兴有人陪她玩,是吗?

  之颖放心地把她放在地上。之颖简直不担心她再会突然逃回家。她们已经熟悉,哪个孩子不喜欢玩耍?哪个孩子不喜欢有同伴?有朋友?即使是又聋又哑的!

  丁家屋里亮着灯,慧玲在吧?是她放玫瑰出来玩的?她可想通了?

  「妈妈呢?」之颖问。

  这是最简单、最原始的一个发音,小玫瑰从她的口型看懂了,用手指着小径的一端。

  「不在家?」之颖皱皱眉。既然如此爱女儿,又怎舍得把幼小的女儿独自扔在家中?慧玲,真难懂!

  玫瑰可不理会之颖心中想什幺,她拉拉之颖的衣服,一转身躲入了墙角。之颖明明看着她躲,明明看见她那件小小的红裙子,为了使她更开心,之颖假装东找西找,装出一副发急的模样。她知道玫瑰的眼睛正跟着她转呢!

  终于,似乎费了好大的劲才把玫瑰找到,小家伙乐坏了,咧开小嘴又用那暗哑、难听的声音笑着。之颖搂紧她,忍不住心中涌上一股酸意!

  可怜的玫瑰!之颖要帮她的心更加坚定!

  她们又再玩了几次。有时之颖找玫瑰,有时玫瑰找之颖,她们玩得那幺开心,那幺融洽。整个周遭充满了玫瑰那令人心酸的笑声。直到她们累了,倦了,她们并排躺在草地上。

  客厅里射出来斜斜的灯光,看得见玫瑰发红的小脸儿。这才是玫瑰,健康的,快乐的,活泼的,天真的!

  之颖握住玫瑰的小手,示意她看天上的星星。

  「这是星星!」她教玫瑰。

  玫瑰眼中露出疑惑,从来没有人教过她,她不懂得「学习」是怎幺回事!

  「星星!」之颖再说。玫瑰能笑出那暗哑的、难听的声音,表示有可能训练讲普通的话,是吗?

  玫瑰摇摇头,,伸出小手慢慢的数起来。她无声地用手指数了十个星星。手指用完了,她又从头再数,这种绝不好玩的事,她却那幺开心!可怜的玫瑰!

  有人从小径上走回来,之颖一翻身从草地上坐起来,玫瑰听不见,却看见之颖的动作,她也坐起来。回来的人是丁范和慧玲。

  玫瑰一看见妈妈,脸上快乐的笑容,一下子消失了,像只小老鼠般,飞也似的逃回屋子,留下了脸色难堪的之颖对着冷漠的慧玲。

  「你又打扰玫瑰!」慧玲十分不讲理。

  「慧玲,我们不在家,杜小姐陪玫瑰不好吗?」丁范皱起眉头。

  「不,玫瑰不需要人陪,她自己能玩得很好,她有一屋子的玩具!」慧玲悻悻的。

  「如果说打扰,我想应该是玫瑰打扰我。」之颖盯着慧玲,明显地十分不满,「玫瑰来找我,我相信——她并不喜欢那一屋子玩具!」

  「玫瑰找你?我不信!」慧玲尖声叫起来,「玫瑰最听我的话,她不敢出来!」

  「她可能是最服从的孩子。」之颖生硬地说,「你可曾想过,一个孩子会怕陌生的新环境!」

  慧玲脸色变得好难看,像打败仗一样。

  「玫瑰不怕!」她叫。

  「慧玲,别忘了玫瑰只有五岁,」丁范没好气,「她什幺都不会说,你怎幺知道她不怕?」

  「我是妈妈,我当然了解女儿!」慧玲很固执。

  「那幺,请你以后别留玫瑰单独在家,」之颖提起吉他,

  「若玫瑰再找我,我不会拒绝她的!」

  慧玲冷冷哼一声,转身大踏步回去。

  丁范无奈地叹一口气。他这丈夫也真可怜,倔强、古怪的太大,哑巴女儿,难怪他要叹息了。

  「我十分感谢你对玫瑰所做的一切!」他诚挚地说,「我再为慧玲的固执道歉!」

  「没关系,我喜欢玫瑰!」之颖的话题突然一转,「丁先生,为什幺不送玫瑰入聋哑学校?她能笑出声音,表示她可能讲简单的话!」

  丁范的眼光复杂,过了好半天,才说:

  「我试过,我尽了力,但——不行,慧玲不肯,」他再摇摇头,「她的固执无可理喻!」

  「你们该为玫瑰着想!」之颖加一句。

  「我知道!」丁范苦笑,「我会再试试!」

  丁范道晚安走开了。之颖看见小径上走来两人,很清楚的是韦皓和爱莲。真好笑,他们分得那幺开,拘谨得令人忍不住大笑!这两个人,真没道理!他们也算是熟朋友啊!

  她收拾了恶作剧的笑容。爱莲是个害羞的小东西,开这种玩笑她会无地自容的。她静静地看着他们走过。

  「啊!你在这里!」爱莲蓦见之颖,吃了一惊,怪不好意思的,「韦皓说——怕等不及你,所以我去了!」

  爱莲涨红了脸在努力解释,她那样子好象做错了天大的事,很对不起之颖似的。

  「等在这里一句话也不说,是不是后悔不去?」韦皓比较洒脱,他看着之颖在开玩笑。

  「之颖岂是会后悔之人?」之颖露出个俏皮的笑容,「我今晚大有收获!」

  「收获?认识新男朋友?」韦皓打趣。

  「男朋友算什幺收获?」之颖摇头,「我和玫瑰捉迷藏!」

  韦皓不出声。他不明白之颖是怎幺回事,为什幺把小孩子、老头子——施廷凯的事看得这幺重要,重要得可以牺牲和他一起去听南施威尔逊!他愈来愈不了解之颖了,她和所有的女孩都不同!

  「哎——我先回去了!」爱莲有点尴尬。她看韦皓一眼,低着头走回家。

  「她没吃晚饭!」韦皓解释着。

  「演唱精彩吗?」之颖随口问。

  「精彩?你不知道南施是什幺人吗?」韦皓夸张地说,「她一张口就能吸引人,真不容易!」

  「你以为一张口就吸引人?」之颖摇头,「演唱前她已练了几小时!」

  「你怎幺知道?」他反问。

  「报上说的,这是南施的习惯!」她耸耸肩。

  韦皓又不出声。在之颖面前,他永远占不到上风,从前不觉得,近来——简直不能忍耐。他也发觉,他们之间的谈话愈来愈空泛,之颖的兴趣已转到那个叫玫瑰的小女孩,转到施廷凯身上。他觉得闷,很闷!

  「我——回去了!」他犹豫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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