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九九 > 别人的丈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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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抱起一直放在枕头旁的贱兔娃娃,亲了亲它,再小心翼翼的将它放进行李箱里,走到桌前,拉开抽屉,用盒子很宝贝地装著的是一枝金笔,她取出笔,一遍又一遍的细细抚摸著它。

  好多天了,他居然没有打一通电话,没有只字片语,想来他是铁了心要将她彻底遗忘了。

  他这么容易就能忘了她,怎麽自己却这麽不争气?睁开眼睛,天花板浮出他的形影,走到阳台看著花园,他也出现在那开满绣球花的地方,她写字,他出现在纸张上,她喝茶,他出现在杯子里,午夜梦回,他更是肆无忌惮的进出她的梦里,总之,他无所不在,她忘不了他。

  轻叹口气,冉绣球将金笔放回盒中,连著盒子也放进行李箱中。

  几声敲门声响起,冉绣球不免讶异,都午夜了,怎么还会有人敲她房门?

  「进来。」

  进来的人更令她讶异,居然是潘慧兰。

  冉绣球看著她,没有说话。

  潘慧兰却对她微微一笑,「明早就要离开了,怎么不早点睡?」

  天要下红雨了吗?冉绣球挑了挑眉,二十年来几时听过她一句半句的关心?

  「这个……是你爸爸要我交给你的。」潘慧兰将一个小盒交到冉绣球手中。

  她打开,居然是一条光彩夺目的钻石项链。

  「我想,这项链的市价超过一百万美金吧?」冉绣球笑了笑,指尖勾著项链,在潘慧兰面前晃了晃,「很遗憾,即使如此,它还是太便宜,还是不够买我之前说的那些东西,所以请爸爸自己留著吧。」

  「这项链是你爸爸来不及送给你妈妈的。」潘慧兰叹了口气,「你爸爸不全然无情,我想,除了我以外,也只有你妈妈能让他动心了,否则他怎么会一直保存著这条项链呢?」

  冉绣球心下微微一震。是真的吗?那冷淡的爸爸,心里真的有她未谋面的妈妈?

  「绣球,我知道你恨我,恨雨荷,恨你爸爸,但最恨的该是上天,我承认是我要闻人奇去深入了解你,也是我暗示他你和邵成远之间有暧昧,我是存心破坏你们,因为我是个母亲,闻人奇太优秀,而且雨荷也对他一见锺情,谁教你不是我的亲生女儿,我当然会为了雨荷而牺牲你。」

  「我从没怪过你,也不曾恨你,你净可以为雨荷打点好一切,设想一切,只希望你真能为她除去一生一世的障碍,保障她一生一世的幸福。」冉绣球冷冷笑了笑,「因为,没有爱情做基础的婚姻,它隐藏著无数危机。」

  「最大的危机就是你。」

  「我要走了,我说过的话绝对算数。」

  「你若是真的永远不回来,就带走所有关於你的东西,任何和你有关的记忆都别留下。」

  「我也想,但我一人之力,小小的行李箱怎么也塞不下这满房间的东西。」

  「我指的不是这些有形的东西,有形的东西好处理,难的是那些回忆,比如说,这条项链。看到它,你爸爸会想到顾丹枫,会想到你,毕竟父女一场,他会嗟叹,你不会真正永远消失在冉家。」

  原来,这才是潘慧兰真正目的,她说了这么多,就是要冉绣球走得「一乾二净」!

  「我懂了,放心,我收下它,保证走得乾乾净净。」她冷哼一声,顺手将项链塞进口袋里。

  潘慧兰满意的笑了,瞥见一旁小几上放著半瓶酒,她走过去倒了两杯,将其中一杯递给冉绣球。

  「这杯酒就算我为你饯行吧。」

  「饯行倒不必,只是我想庆祝。」她接过酒,眉一挑,微笑吐出没有任何温度的字句,「这杯酒要庆祝我脱离这个结冰的地狱,从此再也不用看见你们。」她仰头一饮而尽。

  「有时候,我发现自己其实有些喜欢你。」潘慧兰看著她叹了口气,「你的骄傲和伶牙俐齿,是雨荷一辈子也比不上,说实话,你真的比她出色许多,她像一杯白开水,你却像酒,醇得醉人,愈陈愈香。」

  「多谢夸奖,夜深了,如果你没其他事的话……」话未说完,她的眼睛开始模糊,霎时天旋地转,之後倒在地毯上,不省人事。

  潘慧兰看著昏迷的她,蹲到她身边,轻轻的说:「绣球,我说过我是个母亲,如你所言,我必须为雨荷除去一生的阻碍,而她一生最大的阻碍就是你,虽然你口口声声说再也不会回来,但你那么聪明,那么心机深沉,手段那样高杆,我怎能相信你?最保险的方法,只有死人,才会永远不再出现,从现在起,海洋深处就是你的安眠之所,我会吩咐他们在你身上绑铅块,可怜的你,再也看不到天日了,更可怜的是,没有人会想找你,所有人都认为你出国,在世界的某个地方,你不该恨我,因为我只是遵照你的心愿,你说的——『让冉绣球从此消失』!」她阴恻恻的笑了。

  窗外,四月天,绣球花是淡红色,这是花期结束的颜色。

  ■■口

  闻人奇在自T大拂袖离去的极短时间内,就搭上飞机飞到国外放逐自己。

  一个月後重回台湾,他原奉以为这些日子来已经将自己的心锻链成了铜墙铁壁,将那朵带著毒的绣球花从他心底连根拔除,但事实证明他的功力还不够,当听到闻人静告诉他冉绣球和冉家断绝关系,远走国外的消息,他心底还是不由自主的痛了起来。

  此外,顾秋霜也离开了台湾,原因不明,只在闻人磊的电话答录机里留了极简短、颇令人费解的话: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我在世界的某个角落,总有再见之日,勿念。

  就这样,没头没脑的,让闻人磊急得跳脚,但无论他怎么查、怎么找,就是没有顾秋霜的消息。

  女人难道是生来作弄男人的?闻人奇叹息,这段日子以来,他几乎不笑,眉头紧销已经成了习惯。

  一个月,他发现自己愈来愈消沉,决定振作,所以积极投入工作,盖饭店,盖购物广场,盖百货公司。

  两个月,冉雨荷兴高采烈的来到他家,开心的展示她的成绩单,每科都在七十分以上,直说这是闻人奇的功劳,她一定要好好谢谢他,就这样,他们很自然的走在一起。

  三个月,冉雨荷几乎天天来到闻人家,但奇怪的,披萨总对她不假辞色,不只不让她摸,还不时对她龇牙咧嘴,让冉雨荷气得哇哇大叫。

  「阿奇,你送走它吧!这坏东西总对我咆哮,我好怕呀,怕它不知哪天要咬我一口!」

  闻人奇一个招手的动作就将披萨唤回身边,它温驯的伏在他脚边,半点不见方才对冉雨荷不友善的凶恶模样。

  「它和我感情这么好,你说我怎么送走它?」他淡淡一笑。

  「但……我怕它呀,我从小就不喜欢狗,狗也不喜欢我。」冉雨荷一脸委屈,嗫嚅的说:「如果……如果……你不送走这坏东西,我怎么……敢嫁到你家来嘛?」说这话的同时,她红了脸,两人的交往早得到双方亲友的祝福,所有人都知道闻人奇和冉雨荷是一对金童玉女,所有人都准备好了要喝他们的喜酒。

  「我不可能送走披萨的。」闻人奇看着她,唇边勾起微笑,「如果想和我结婚,就必须学习和这只狗相处。」

  「你——」冉雨荷噘了噘嘴,女人像她这样似乎有些悲哀,和一只狗争宠都还争不过!

  但想想,男人不都这样吗?爱马,爱车,爱宠物,甚至爱电脑都胜过爱老婆,她其实也不必太钻牛角尖的。

  所以,四个月,他们订婚了。

  六个月,他们结婚了,虽然冉雨荷还在念大学,但结了婚再继续读书的人比比皆是,也没什么好大惊小怪。

  他们婚後搬出闻人家,另外找了个方便闻人奇巡视工作的地方,是个顶级别墅区,前庭後院,相当宽敞,这有个好处,冉雨荷和披萨可以轻易的躲著对方,倒也相安无事。

  闻人奇在庭院一角另造了个车库,停了他的小MARCH,从此用宾士车代步,够气派又不至於太招摇。

  时间仍然照著它的脚步移动,有些慢又有些快,不知不觉也过了五年……

  曰■■

  鸿展集团所属的丽江大饭店落成四年,已经为国内首屈一指的饭店龙头,年轻总裁闻人奇更是崛起百货界的新星,他所企画成立的时尚广场在去年年底开幕,短短时间内就创下惊人业绩,震撼了业界。

  他是个相当成功的年轻企业家,但上天显然有意考验他,在距离时尚广场不远的地方正大兴土木,很快的就会出现另一座购物广场和他分食人潮。

  闻人奇站在丽江大饭店往下看,就可以看到他未来的劲敌,据说幕後老板是外籍华裔,相当厉害,但没人见过他的庐山真面目,所有生意都让手下心腹出面谈判打理,他只在背後发号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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