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九九 > 火焰百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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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玮玲……”他锐利而深豫的眼睛,带着迫人的热力射向她,像极了抓到老婆红杏出墙,等着听解释的老公。

  玮玲顿时呼吸困难,全身发疼,恨不得立刻昏倒。

  天啊,她今天怎会这样倒楣?

  踢着想像中的石子前进,玮玲的情绪陷入极度沮丧。

  她干嘛承认她就是……孟玮玲啊?

  可是,宁纪这么肯定她是,她赖得掉吗?

  有啊,只要给他来个抵死不承认,装出一脸茫然,再冷冷瞪他一眼,回道:“先生,你认错人了。”不就行了吗?

  要不然她可以笑得像花痴,朝他抛个火辣辣的媚眼,把他迷的团团转后再说:“我叫孟玮X,玮玲是我的孳生姊妹。”就像电视剧演的那样嘛!

  可是她太惊慌了,一开始就不战而败,结结巴巴地说不出话来。幸好宁纪的朋友赶到,她才得以喘息,在几名好友兼股东的掩护下,溜之大吉。

  但溜得了一时,躲不过一世啊。难道从此消失在茫茫人海,再不见宁纪了?

  明天看到他时,他铁定、绝对、想当然耳地不会放过她!

  他,定会质问她怎会出现在PUB里,她该怎么回答?

  完了,光想这问题她就全身打颤,脑子里乱七八糟。以往面对他的威武不能屈到哪去了?怎会从早上给他亲一下后,见到他使像老鼠见到猫,任由他戏耍?

  不可以!绝对不能屈服!

  玮玲挥拳向天,宣示她的不屈服。

  要是他明天真的找她罗唆,她会准备好一堆大道理让他没话可说。

  他如果问她怎会出现在pUB里,她就回答下班后的休闲娱乐,没妨碍到他这位大老板吧!

  可是,万一他知道她是那家PUB的老板之一?

  哎,谁教她没刻意隐瞒,常去的客人有许多人都知道这点。

  算了,她也可以回答:虽然她是股东,但只有在下班后去帮忙,没妨碍到他嘛!

  对啊,反正她又不是他包养的情妇,不过是拿他那一点点吃不饱、饿不死的薪水的秘书,难道还二十四小时当差?需加班时,她也是照拿一点五倍的加班费的,如果他想困住她二十四小时,得依照劳基法发放,她不做白工!

  对,就是这样!

  玮玲得意洋洋地抬起头挺起胸,凭她说遍天下无敌手的口才,宁纪再怎么难缠,仍注定落得哑口无言的命运。再不济,她辞职就是了,他能拿她怎样?

  最坏的结局打算好后,玮玲身心轻松,脚步轻快地走向所住的大厦。

  坐在阶梯上欣赏喷泉的男子,吸引了她的眼光。她微笑地走向他。

  “阿缙,你在等我吗?”

  玮玲已在PUB的更衣室换上一件秋季的长袖洋装。梦幻般的薄纱罩着印染高雅百合花的粉蓝色布料,微风拂动她的衣衫,她盈盈的步履,款摆的身段,宛如迎风偏迁舞蹈的百合仙于,看的阿缙难以转移眼光。

  是啊,少了那副架在鼻梁上厚重、难看的镜片,她闪闪发亮的星眸里是隐形眼镜创造出来的蓝彩柔和光影,将她女性化的清丽完全呈现。

  阿缙含笑看她,短而竖立的头发,使得他立体分明的轮廓更加男性化。一件短袖T恤,蓝色牛仔长裤,运动鞋,穿得很随意。

  “我买了蛋挞。”他指指膝上的纸盒,醇厚好听的男中音教人迷醉。

  玮玲忍不住挨着他坐下,搂着他的手臂,倚在他身上撒娇。

  “是我最喜欢的那家店哩。阿缙排很久吧?”

  “还好啦。”他拨搔头,露出憨厚的笑容。“今天在那附近修路,下班后顺便去买。也没排很久,晚上人比较少吧。”

  “大概是蛋挞的狂热退烧了些。”

  “嗯。热热的,要不要现在吃?”

  “到我家吧。这里有蚊子呢。”她恋恋不舍的离开阿缙充满男性污水味道的身躯。尽管如通这位青衫之交心有所属,但她是能抱就抱,聊胜于无。反正他是有所思在远方,又不在跟前,她也不算抢人男友嘛。

  “好。”阿缙温和地附和,扶着玮玲起身,两人似情侣又像哥儿们的勾肩搭背,搭乘电梯到玮玲位于六楼的公寓。

  玮玲一直偷觑阿缙。

  越看他越觉得和宁纪好像,这两个家伙该不会是兄弟吧?但如果宁缙是宁纪的弟弟,以宁家的家世,没理由在外流浪啊,还去当什么修路工人、黑手之类的。

  可是,宁缙的气质和内涵都不像一般的蓝领阶级,据她意外得知,宁缙还是国内某知名大学电机系毕业的,从事修路、修理机械是兴趣。

  好奇怪,有人喜欢修路、修机器?但宁缙就是这样,玮玲才会觉得他和望月玲子笔下的“猛子小姐的恋人”里的男主角很像。

  她从冰箱拿出两罐啤酒,宁缙打开装有蛋挞的纸盒,一股刺激人口水直流的食物香气扑鼻而来。

  “哇,味道好棒。”

  玮玲迫不及待地挨着宁缙在小圆桌边坐下,伸手拿了一个形状美丽得让人食指大动的蛋挞,咬了酥脆的外层一口。

  “太棒了!”

  宁缙宠溺地欣赏她毫不造作的吃相,为两人打开啤酒后,拿起其中一罐灌了一口。

  他很喜欢孟玮玲,第一次遇到她是两年前吧。那时他在进行夜间修路,两道人影一前一后跑过来。后面的纤瘦影子,高喊抓抢匪。宁缙和同伴上前帮忙,制服歹徒,结识了不顾危险帮老婆婆追抢匪的女英雄孟玮玲。

  事后大伙儿还结伴去面摊吃消夜。

  玮玲在一群工人之间,毫不拘束的大方态度,博得每个人的好感。宁缙迭她回家时,发现两人住的地方才隔一条巷子,从此便常碰面。知道玮玲在群智集团担任秘书,晚上则到她与朋友合资的pUB帮忙。

  在一起久了,宁缙发觉玮玲常在他脸上寻找什么,美的如梦似幻的杏眼渐渐有些痴迷。他心生警讯,婉转告诉玮玲他心有所属。

  玮玲显得有些失望,但很快释然了,这令宁缙更加欣赏她。

  他得承认,若是早几年遇到玮玲,很有可能会为她动心。玮玲的个性和人生观都跟他很像,即使当不成情人,做红粉知己亦很恰当。两人之间有种超越男女之情的友谊存在,像朋友,又像亲人。

  “阿缙,你别老看我吃嘛。来,你也吃一个。”玮玲善尽主人职责地喂他吃蛋挞,阿缙就着她的手咬了一口。

  “怎样?很不错吧。”她得意的笑容好像蛋挞是她做的以。“我是不会随便夸奖人家的呦。”

  “知道。”阿缙扬起薄薄的嘴唇笑丁起来。

  玮玲支着左颊凝视他,若说阿缙和宁纪的外表上有何差异,除了阿缙比宁纪矮几公分、眼神较为柔和外,便是那张嘴了。

  阿缙绪的嘴唇比较薄,宁纪的嘴唇比较厚。

  “想什么?”阿缙伸手在她发呆的小脸前扬了扬。

  “啊?没什么啦!”她不好意思地羞红脸。

  “是吗?我觉得你今天怪怪的。比平常早回来。我先前还担心蛋挞会冷掉。”

  “哎,提起这事……”

  “嗯?”

  阿缙询问地挑起的眉,实在跟宁纪好像。

  好吧,拿他来练习,免得明天面对宁纪时,又像个做错事的小孩说不出话来。

  “唉,请转我娓娓道来。”玮玲把在PUB裹遇到宁纪的事说了出来。

  “奇怪,你以前不怕他,今天怎么反常起来?你是下班后到PUB,又不是上班时间被抓到,怕他干嘛?”

  阿缙一出口便道田问题的核心,也点燃了玮玲颊肤上的火焰。

  “那个……唉!”

  “不方便告诉我吗?”阿缙看出她的难为情,感到讶异。

  “怎么说嘛!”她低下头,红唇微嘟。“宁纪今天不晓得吃错什么药……我想,是尹若薇和夏哗结婚的事给他刺激太深丁。先是跟我求婚,被我理智地劝服打消那个烂主意后,又趁我发呆时,突然跑到我面前,当着我助理的面亲我……哎,说有多尴尬就有多尴尬!我大概也是受惊过度,才会这样反常吧。”

  “宁纪跟你求婚、亲你?”阿缙眼裹的表情,还不是普通震惊哩,简直可以说是惊吓过度了。

  “哎,我知道这很难相信啦。但你也别这么不给面子。就算我长的不如宁纪交往过的交际花美艳,但也不算太丑。他在悲愤过度下,拿我当挡箭牌应该是可以理解的事。”玮玲自嘲道。

  “我不是这个意思。”阿缙眉头一皱,边想边道:“一来,他从来没跟人求过婚,连和若薇订婚,都是父母的主意。二来,骄傲、自负的他,虽然把事业当正餐,女人当点心,但从来是兔子不吃窝边草,怎么可能会动被视为得力助手的你,而且还在有旁人在场时冒犯你?这实在不像他……”

  “你对他这么了解,又姓宁,莫非你就是失踪已久的宁家二少爷?”玮玲问出在心里盘旋两年的疑问。她若是再无能确定,她就是白痴了!

  “啊?”阿缙没料到她会这么问,讶异地看着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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