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会在意好运或恶运。”她领悟了。“就当我是为自己积福就行了。”
“好!”姚毅举起大拇指赞美,他嘻皮笑脸地头往前仰。“需不需要我教你一些“毒夫术”。”
“毒夫术?”
“是啊!”他低语着。“怎样不留痕迹地把丈夫毒死──”
“你实在是坏得可以。”她恶心道,强烈地做出“不”的姿势。“我不需要。因为只有两年而已。”
“两年?”
“在这两年内,我为他生下孩子。两年期满后,我就可以走了。从此我与他们家再也毫无瓜葛。”
“就这样?有这么简单?”他才不相信,有钱的人铁定会耍花样。但他有自知之明,他不愿再多说任何话,以免眼前这女人又把他的人格贬到最下流的地方,也许还以为他是撒旦转世呢!“好!”他举起酒杯。“祝福你,两年后重见光明。”
“谢谢!”雾霜也举酒干杯。
墙上的老式闹钟中的鸟儿突然站出来,咕咕叫──
六点了!
分手的时候到了!
听着钟声,姚毅和雾霜竟有依依不舍的感觉。
可是,又能奈何?
他和她,只是彼此生命中的过客而已。
第二章
“我们走吧!”姚毅起身道。
雾霜点头,两人并肩走出啤酒屋。
这一刻,雾霜才发现,身边的男子长得真俊──
只有“帅”字可以形容,他很健硕,而且看起来很酷,他不笑时,脸上的表情,倒似希腊神话里的太阳神。
尤其,他特立独行,脑后扎了一绺马尾,给人一种放荡不羁、时髦流行之感。
留着长发的男人!?
平心而论,那一头长发总是让人无法接受,雾霜也是其中之一。她为他感到可惜,如果他不留长发,铁定会成为众多女人追求的对象。
因为外表粗犷的他,带给女人一种特殊的安全感。不过雾霜也不否认,留着长发的他,也散发着迷人的魅力。
“你是不是很喜欢音乐?”她猜着。
“你怎么知道?”他眉开眼笑。“简直是爱死了!在美国时,摇滚及蓝调总是伴着我。”
这完全与雾霜相同,她也是个“乐痴”。看着他欣喜若狂的神情,雾霜也笑了,她猜得一点也不错;留着长发的男子多半是音乐狂徒。
或许,他们都喜欢标新立异,走在时代的尖端。
雾霜很喜爱音乐,但她喜欢的是贝多芬、莫扎特、萧邦、柴可夫斯基、孟德尔颂等古典音乐家的演奏曲。祁家风光时,她还是大学音乐系的高材生哩!
但是现在的她,再也不会如此想了。自祁家垮后,她才深深明白,自己不是什么“音乐才女”,一切都是显赫的家世、金钱的堆积,造就出她的名气。她一直被蒙在鼓里,背后不知有多少人在嘲笑她的天真与无知。
“看你的马尾,还有新潮的打扮,我就猜到了。”雾霜告诉他。
“嗯!聪明的女孩。虽然我们并不熟,但我们真的满投缘的。”姚毅认同道。
※※※
“送到这里就好了吗?”他们到了台南车站,正是清晨七点。
“是的,我可以自己搭火车到高雄。”她感激道。“无论如何,我还是要再说一次,谢谢你救了我,我才能再次站在这块土地上。”
“没什么,这是我应该做的。”姚毅想再次确定道:“你──不反悔?”
“不!”她莞尔一笑。“我才不会像你那样拋妻弃父。我会好好地侍奉“他”,陪“他”度过“他”的余生。”
这里的“他”,姚毅当然知道指的是她的肺痨先生。
“你这样勇敢,反让我惭愧不已,觉得自己好懦弱。”他实在羞愧。“我不是个大丈夫。”
“你有你的选择,我没话说。”雾霜抬头望着铁轨,火车正从远方缓缓驶来,她道:“火车来了,我要走了!”
“祝你幸福!”这是他仅能说的。“再见!”
“再见!”她跃上火车的阶梯。
她很想问他的姓名,却迟迟不好意思开口。
他也想进一步认识她,但是却不敢有所行动。
因为一切都是“偶然”。
他有属于自己的世界,他相信这女子只是他这辈子一个美好的回忆,她不会再出现在他的生命中。
他凝视着她,她也注视着他。
火车鸣声响起,两人相视一笑。
姚毅正好瞥见一个卖花的欧巴桑,她蹲在角落旁,花篮里有各式各样的花,其中有一簇是铃兰花。
姚毅跑到欧巴桑面前,俯身拿了几朵铃兰,付了钱,他交到雾霜的手中。“送给你,我觉得这花很适合你。”
“铃兰花?”这花真适合我?它代表了什么意思。她不吭声。“谢谢你,再见!”
“再见!”
看着火车走得不见踪影,姚毅才若有所思地离开。
※※※
到了傍晚,姚毅才回到高雄。
这一趟台南之行,可把他搞得全身无力。尤其在大热天里骑摩托车,真是把他整惨了。
机车是佣人老吴的,姚毅使了些手段才借到的。他骗老吴说要帮他带礼品回他台南老家,老吴不疑有诈,乖乖地把车子借给他,姚毅才得以有“离家出走”的机会。
但他确实履行了诺言,真的用二轮车跑了好远,礼品安全送达后,才回他私人小窝。
当然,在旅途中,他万万也想不到,竟发生一段小插曲──在无名桥上救了一位美女。
他走进一幢气派的名人华厦,按了电梯十楼。
这层二房一厅的房子,可是他私底下背着老爹偷偷买下的,为的是安娜。当初,他很怕与安娜在美国结婚后,若回到台湾老爸不接受安娜,把她赶出家门,这间房子将是他们爱的小屋。
这就是所谓的未雨绸缪,以备不时之需。
但是他绝对没有想到,这是多此一举。因为安娜居然离开他。而现在,两年后的今天,他居然又会利用它来遮风避雨,这可真是太讽刺了,当初是为了“结婚”,却在“逃婚”时派上用场。
世事本难预料!
人们见姚毅整日无所事事,行为放浪不拘小节,扎马尾,穿著内衣外出。他毫不在乎让人嘲笑他是个“米虫”。
但他的背景,可不容许任何人忽略。
因为连锁店遍及全省的“高雄乳品大王”,就是他的父亲姚金。
姚金据说有数不尽的祖产,包括土地、山地、农地,像木栅有名的猫空,那好几座山就是他的。
姚毅是姚金的独生子,也是将来产业的继承人。所以,姚毅从小就被严格训练,他大学毕业后,便到美国念书及工作。
学习是首要的,这包括读书及打工。姚毅选择到工作最辛苦的餐厅去打工吸取经验。凭他的聪明及姚金的资助,他在美国搞过豆腐冰淇淋,不但弄得有声有色,也赚了不少钱。
所以,这房子也是他自己挣来的。
这房子并没有花姚毅多少钱,因为南部人不习惯这种大厦房子,还是喜欢住在透天厝,说是脚踏实地,所以才便宜卖给他。
与安娜分手后,今年三十二岁的他,过去二年的生活,宛若活在炼狱里。
想着两年来的生活,他用力甩甩头试图忘掉。他拿起话筒,拨电话给他的好友--宋耀。
宋耀的身世背景更是显赫,不但事业遍布全世界,而且宋家的每个人都是极其神秘的人物。
“喂!我是姚毅。”
“姚毅,好小子,你跑哪去了?”宋耀不明白地问。“我打了好几次电话找你,你家的人都说你不在。”
“我──在我家。”他困窘道。
“你──在你家?”宋耀恍然大悟。“你跟你爸闹翻了?离家出走了?”对方又一尖叫。“哇!你准备逃婚?”
“是的。”他坚定地说。“我只爱安娜,除了她,我再也不会爱上其它的女人。”
“你真的很爱她?”宋耀再次问道。
“是的。”他十分肯定地宣告。
“那真是你的不幸。”宋耀无情道。“人家都不要你了,而且现在不知道躺在哪个男人的床上,只有你这个傻瓜,还对她念念不忘,也只有你这种白痴,才会要那种下贱的女人。”他一点也不觉得姚毅失去安娜是个损失。
“住口!我不准你批评她!”姚毅光火道。
唉!每次都这样,稍微“点醒”他,他就反应激烈,真是个无药可救的爱情傻瓜,宋耀思忖着。“好,就当我没说过好了。”他识趣道。
宋耀可不愿意为了一个坏女人,毁了他与姚毅多年的友谊。
“算了,不跟你计较。”姚毅讪讪道。
“你不告而别是不负责任的行为,你当真要把你未过门的妻子,狠狠丢在礼堂门口?”宋耀担心着。
“为什么不?我要等安娜回来。”
“疯子!”宋耀实在受不了姚毅的“滥情”。“搞清楚,她已经跟人跑了!”他吼叫着。
“她这么爱我,一定有不得已的苦衷,才会弃我而去。”姚毅为自己编织“谎言”。
实在是不能小看女人的力量,宋耀感叹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