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九九 > 床上的俏女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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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怀疑地朝他们看一朝,随即对他们展开笑靥。“嗨!你们好!”她打声招呼,又继续埋头苦找地址。

  “这女孩真是不怕冷?”他们又颇?诧异谈论着。

  台北的冬天是冷冽的,尤其是今天又是寒流来袭,她却穿得少得可怜的一件棉织衬衫,一条黑色紧身牛仔裤,把的柳腰及圆臀衬托得更加凹凸有致。尤其是一头乌黑的披肩秀发和雪白的肌肤,令男人无法不多看两眼。

  而她的力气却大得惊人,一个人扛着重量级的行李,还自在洒脱地走在路上,令人?之侧目!

  她并不急着到樱嘤家,反正离太阳下山还有一段时间嘛!她好整以暇地四处闲逛,沿途许多男子肆无忌惮地打量着她,对她猛吹口哨。

  因为她长得实在太“炫”了!

  祁雾雪依然故我地走入至善园,放松心情地浏览园内的花花草草。

  不知不觉间中她来到池塘边,看着池中红白相间的锦鲤,不知过了多久,她觉得一阵倦意袭来,才惊觉为何公园内空无一人?

  难道公园开放的时间已过要关?

  她理了理思绪往外走。哎!在日本住了十三年,这会儿,一回台湾就觉得浑身不对劲,她若有所思地边走边想。天色渐渐暗了。感谢上帝,她终于找到了樱嘤的家。

  哇!看样子,樱嘤发财了,她居然住在这么豪华的宅邸里。

  她依照樱嘤信上的指示,蹲下身伸手进花贫内取出钥匙打开大门,不疑有诈地走进门。

  “旺!旺!”狗!一只庞大无比的牧羊犬。

  这只大狗,老气横秋、懒洋洋地躺在角落里,它斜睨着这位陌生女子,它不狂吠,也不咬她,只是默默盯着祁雾雪,俨然是屋子的主人。

  “嗨!”她打招呼。“你的主人呢?”她问道。心里却怀疑。“樱嘤会养狗?”在她的记忆中,樱嘤怕狗是出了名的。

  她走过去轻抚狗儿的脖子,这只狗显然立即“爱”上了她,为了表达爱意,它用舌头舐雾雪的脚踝、小腿手臂,雾雪痒得躲避不及,跌在地上,她发出清亮的笑声。在短短的片刻里,她已与狗儿建立了意想不到的友谊。

  她格笑个不停。“你叫什么名字?狗狗!”雾雪宠爱地问。

  狗儿大声汪了两声,雾雪居然听得懂。“哦!原来你叫‘旺旺’!”

  “汪——汪汪——汪汪汪!”狗儿猛摇尾巴,猛点着头。

  如果雾雪的头脑清醒一点;如果她不是癡爱动物成狂的话,她应该会怀疑“这宅子没有人居住,何以有狗?”

  雾雪打开花圃的水龙头,手握水管,开始喷洒狗儿,水珠一落到狗儿身上,狗儿便兴奋地大叫,不断地扭动身子,水滴又一股滴儿洒回雾雪身上。

  她拿了一条大毛巾把旺旺擦干,她怕狗会生病。突然一阵强风,她猛打个哈啾,伤脑筋!她现在才觉得全身冰冷。

  “旺旺!我去打食物给你吃!”动物的福祉永远都是第一,很喂饱了它,她再去洗个澡。

  狗儿好像看穿了她的想法,它越过她的身子,迅速跑进厨房,咬了一包动物食品,摇摇尾巴向她奔来。

  她把狗的专用食品打开,拿了碗具,把食物倒在里面,旺旺就大快朵颐起来。

  抬起头,第一次审视这间豪邸。

  樱嘤住得真是不赖!她若有所思地上楼,但不忘把行李放在二楼的转角处,瞥见浴室,她二话不说的便冲进去,脱了一身湿衣服,放了热水,痛痛快快地冲个热水澡。

  “哇!太舒服了!”受了热水的滋润,她全身上下无一不舒展,她的细胞全都鲜活起来了。

  她大概累得躺在浴缸里睡着了吧!大狗用舌头舐她露在浴缸外的手指,雾雪吓醒了过来。“嘿!”她低喃着。“旺旺!你来叫我,是不是怕我着凉了!”她用手摸摸旺旺的头。“你是对的,我还真有点冷呢!”

  “我现在就起来。”她随手抓了一条浴巾披在身上;浴巾上有一种属于男人的味道。

  她有些头疼,她恍惚地想,床在哪儿?她好想倒头就睡。

  她看到旁边有扇门,于是轻旋门把开门,迎面展开的是一个巨大的房间。

  墙上真是乱七八糟,左一块黑,佑一块白,颜色杂乱无章。

  “这是樱嘤的房间吗?我怎?从不知道她喜欢这种style?”

  中央的雪白大床立刻吸引了她,白色一直是她所熟悉而钟爱的颜色。

  雾雪笑着对狗儿说:“‘旺旺’,你今晚就睡在我的床脚下。”她立即一股脑儿跌入软床上中,身上唯一的浴巾也散开了,全身裸裎着,她随意拉了一条被单把自己裹得密不透风,连头发也塞入其中。“嗯!好浓的麝香味!”她意识模糊的低喃着。

  旺旺很听话地缩在床脚下,陪伴着佳人入眠,而床上的俏女郎安稳发蜷缩着,若不是眼尖的人,根本看不出床上睡了个人。

  ???傅鹰在淩晨两点回到家。

  他只穿着一件内衣罩件西装外套——这就是他的个性,随意而不造作。

  为什么要如此做?

  原因很简单,家中没女人帮忙理家嘛!什么都不太方便;而他,又特别讨厌请什么欧巴桑。

  至于爱犬“旺旺”,从它出生到现在,已跟了傅鹰十年,他训练它,使之成为一只“人性化”的狗。但过度溺爱它的下场是——旺旺发飙时,会不管三七二十一地把他的衬衫咬得粉碎,“笔路蓝缕”,正可以形容他的下场;有鉴于此,他才不要在家里放大多“白衬衫”。

  他摸黑地进入家门,他今天已经受够羞辱了!

  此刻他实在无法再多想,只想赶快冲个澡,上床睡觉,他相信,一觉起来,所有的噩梦都会消失,所以的问题都会迎刃解。

  老鹰在白天出来搜寻猎物,它令人震慑之处,在于敏锐犀利地锁定目标后,随即淩空俯冲而下,或啄或叼或咬,动物又快又准确,非亲眼所见,实无法相信。

  大家都在讪笑傅鹰的有趣和善,却不知,傅鹰潜藏的本性还没被揭发呢!

  就像老鹰一样,白天?翔在空中,呼啸着警告所有的动物,不要闯入它的地盘,它可是冷傲不羁的王。

  而他自己,也不愿触及内心邪恶的一面,他尽量以善待人,以温文儒雅,风度翩翩的一面出现,他唯一的朋友,就是那只爱犬旺旺,现在,只有旺旺与他相依?命。

  他摸黑地爬上楼,旺旺呢?既然要楼下没见着,它就应该在他的房间才对!

  他不由分说地打开走廊的灯,灯光斜射入房间,使房间透出些许亮度,他远望那张熟悉的雪白大床及地上一丛白绒绒的毛,他就知道,旺旺在床脚睡着了。

  他摘下隐形眼镜,就再也看不清事物,他成了瞎子。

  傅鹰长得一表人才,帅气非凡,器宇轩昂,与他的大哥傅枭比起来,真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他全身上下唯一的缺点,就是那一双眼睛,他是个名副其实的大近视眼,年少时的叛逆曾经伤过他的双眼,经过治疗,视力是恢复了,但也成为道地的四眼田鸡。一般人不明就里都以为他是埋头苦读,想当医生,才会近视,其实不然,只有他自己心知肚明。

  他摸索地看走近床旁,脚踝不小心碰到狗儿,旺旺醒了过来,嗅嗅主人的脚趾头,又意兴阑珊地闭起双眼。

  一碰到床褥,连被子还来不及盖,便已梦周公去了。

  半夜,他一个大翻身,碰到一个很温暖的物体,他不迟疑地紧拥住:而对方居然也埋入他的怀中。真是美好的感觉——他明白是在作梦!

  他好喜欢那种软绵绵的触感,以及迥异于男人的淡淡香味。

  天亮了,他不情愿地睁开双眼,他摸摸额头,是温热热、暖烘烘的,他疑惑地低头一看。

  有没有搞错?

  大近视的他,只好再睁大双眼地贴近看,那肌肤离他大概只有咫尺之遥。

  他从来没有见过这么细致的皮肤,柔嫩又富弹性;只是她的背脊上有一条细疤,由臀部延伸至后背……傅鹰既震惊又害怕,只差没尖叫。“昨晚他有带女人回家吗?他床上怎?会有女人?是‘仙人跳’吗?有被录影吗?”他敲敲试图唤醒昨夜的记忆。

  他慌忙地伸手找寻床头柜上的眼镜。“天啊!眼镜到哪儿去了?”他找了半天也摸不着,只好再度折回床边,双眼茫然地盯视着这“异物”。

  也许是盖被子太热,她翻过身把被子踢掉,床上的女人有一副傲人的身材。她的美腿、圆臀、坚挺的胸脯,窈窕的曲线,全都展露无遗。

  他像做了坏事的小孩般心虚地瞄了四周,却按捺不住好奇心,及属于男性的本能开始背叛他的教养。

  对喔!“我还没见到她的面容呢!如果他长得芝麻脸,或是满脸的凹洞,那就……怪怪我的天哦!”傅鹰竟莫名其妙地替这个女人担心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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