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九九 > A到好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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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戴了口罩的牙科大夫,从他的双眼,我看得见他得意的表情。

  我最恨牙医,偏偏嘴又馋。

  我又哭又叫的,死不肯让他靠近我。治疗椅有点倾斜度,让我很没有安全感。

  他不断的靠近我,我一脚踢出。

  长大了一点后,我又去看牙医。

  据老妈说,那牙科大夫很怕看到我。

  天知道我当时踢到他什么地方,让他这么惧怕我……或者说是怨恨我。

  现在想起,还真是有点不好意思,觉得对那牙科大夫很抱歉。

  我凶吗?答案是否定的。我只是太冲动,一时无法冷静的考虑后果,以至于造成许多的遗憾。

  我的任性就在于放肆自己冲动,只是我的生命时常是一个不圆满的梦。

  我叫杜秋凉,听起来就有点凄凉的味道。

  世事一场大梦,人生几度秋凉。就是那个秋。

  取这名字可不是我老爸有学问,我家是再平凡不过的一个家庭。

  叫秋凉的原因是因为我阿姊唤春暖。老爸胡乱凑了个不算是对子的对子。

  春暖花开秋凉如水

  什么对联!牛头不对马嘴的……大概是对自己名字的不满,连带的也迁怒到其他吧。

  老爸是有点爱好中国文学的一个人,可惜小时候家里经济不允许,连小学都只念到五年级。

  也许考上中文系的我对老爸是一种安慰,也算是老天对老爸的一种间接补偿。

  两只纸鸢拖着长长的尾巴,乘着风似乎要往日落方向飞去,追逐彩云与晚霞。

  我站在八楼的阳台上看着远方的天空,突然希望自己是个神射手,双箭齐发,就让他们自由飞去吧。

  在C大最适合从事什么样的休闲活动?

  如果有人这样问我,我会指着那一片有着美丽晚霞的天空,说:“看哪!C大最适合放风筝了!”

  从此后,忆相逢,几回魂梦与君同。

  高中生涯真正结束在六月中的一场毕业典礼。

  放掉手中的粉蓝色气球,阳光明媚,那粉粉的蓝逐渐离我远去。我看了看操场上的人,有的人还依恋不舍得不肯放掉手中丝绳,紧紧的抓着,似乎以为这样便可以挽住时光。

  三年前,曾经一起抬着头,呆呆憨憨的走进校门。三年后,我们依然抬着头痴愣的望着天,只不过,这次是要离去了。

  什么也带不走!也许只是多得了些历练与沧桑。

  岁月不曾老去,他只是一年比一年更寡情了世人。冷漠的迎新,冷漠的送旧,同样的戏码,几千年来多少的溺桥折柳,多少的月台相送,到如今,犹如风吹过水面,除了涟漪,还能留下些什么?

  七月大考一过,大伙各自做鸟兽散,更别谈感情不感情了。

  大家各奔东西,我则负极南下。南部的阳光太炙人,害得我这只北部鸭七昏八素的,起初不太适应。

  中文系的女生在 C大是颇吃香的。时常有外系邀请游玩。起初,入境随俗,也就跟着去狂欢,没有拒绝。几次下来,也实在是烦了,便不再答应。迎新的活动一箩筐,搞来稿去真看不出哪里好玩,我既不懂交际,又不会跳舞,想当壁花又没本钱,想想不如窝在寝室睡大头觉好。

  老爸来了一通电话,我刚睡醒,脑袋瓜子还昏昏沉沉的,我说我很好,老爸还不大信。

  “吃饭了没?”老爸问。

  我顺势瞄到闹钟,短针指在数字六与七之间,才知道天早暗下来了。

  “还没,正要去吃。”我懒懒的说。由此可见,我的胃一向不好。

  脑袋仍是昏昏沉沉的,老爸说了些什么,我没啥印象。

  “好啦!过阵子比较不忙时我再回去。嗯……好,嗯,拜!”挂了电话,我又回被里重叩周公老爷的门,打算与他老人家再厮杀个刘邦项羽八百回合。

  室友们全回家或游玩去了。天知道我在忙些什么?家也懒得回,门也懒得出,还不是只顾着和暖床温存好。

  真是堕落,我长叹了口气。星期天是懒人的温床。

  眼皮逐渐沉重。

  “可恶的周难蛋,看祖奶奶将你一军!”我大喊。

  “杜秋凉!”

  “什么事?别吵。”

  我自顾自的下棋,想聚精会神发现有只蚊子一直在嗡嗡叫,我吵得有点烦,手一挥想把它赶走。真吵!

  “小秋,快醒醒。”

  谁在摇我的肩膀?摇得我有点想呕,我微微睁开眼:“昭君?什么事呀?”好奇怪,她捂着脸颊:“你的脸怎么啦?”

  “还没回魂呀!教授在叫你啦!”昭君似乎有点不爽,不知是谁惹到她了?

  “杜秋凉!”

  啊!死了。

  方美美老师尖细的嗓音把我的三魂七魄统统归好位子。我缓缓的转过身,有些困难的笑着,顺便瞧了眼前边窃笑的同学们。

  “杜秋凉同学,你做的好梦。”

  方美美老师皮笑肉不笑的说道,我则一直想办法忽略掉她嘴角不断抽动的肌肉。

  “哪里。”我小心翼翼的答。英文一向是我的第二号天敌。我盘算着,该怎么样才不会让美美女士对我印象太深刻。

  假设,我的“史记”被当掉的话希望外文至少可以低空飞过。

  大学的教授很少人像方美美这样在意学生的学习态度。教授学者们都是一座座的宝山,想挖掘,自然得到的就多。想偷懒,他们也没闲工夫把宝藏捧到你跟前。可是方美美不同,她给我的感觉象是补习班执教鞭的娘。

  忘了自己当初怎么会跑来修这堂课的。全班就我一个人不识好歹。

  昭君她跟我不一样。她资质好,底子稳,对方美美根本谈不上“应付”两字。

  而我,就象是跑错教室的,若真是那样还好,顶多笑一笑,说声:“打扰了,不好意思。”拍拍屁股便可闪人。偏偏我不是。

  这堂外文是必选修,班上人马来自各系英雄好汉,我这一来,不啻把中文系的脸给丢光了。搞不好哪天有风声传到英明睿智的系主任耳里,我看我连中文系也别念了。

  “能不能请你解释一下什么叫作周难蛋!”方美美虽然主攻外文,不过听说她国学造诣还不错。

  她刻意用粉笔在黑板上画了一种尾宽头尖的圆形体,我见了吓了一跳——难不成她前世是我肚子里的蛔虫?

  “我想您误会了。”我心里慌张的开始模拟出一套词:“周旦就是周代制礼作乐的周公,他姓姬名旦,是以我个人用这三个字来尊称他,就想周文王的头上冠了一个周是一样的。”我顿了顿,继续胡扯说:“同时,也是为了区分另一个与桃花女斗法的周公。”

  方美美瞧了我一眼,那一眼不知代表什么?我觉得有点毛骨悚然。

  “这么说来,你对他制礼作乐一事似乎颇为推崇了。”

  我突然发现,美美的问话多是不带问号的。

  不,周公制礼作乐虽为后人称颂,但他这么做无非是为了加强中央朝廷的控制力。他规定出一套礼法要人遵守,使诸侯人民对朝廷效忠,虽对中国的一统有着一定的贡献,但他制礼作乐的动机已因政治的因素而变了质,不免叫人觉得……他有点取巧卑鄙。

  “是的,我很推崇。”我简短的说,以避免掉许多无谓的解释。

  “是吗?”

  方美美不太相信似的看着我,嘴里似乎有一串话呼之欲出。

  我暗叫糟糕,幸好,某位同学身上的报时表救了我。

  美美有一个优点,那就是她从不耽误同学下课的时间。

  她目光淡淡的扫过我,不一会儿,满室的人群已作鸟兽散,偌大的教室,怎么看都有一股凄凉。

  我收拾好书本,笔记,正当要走,美美走了过来。

  她对我说了几句“以后上课不准打瞌睡”之类的话。我点了点头,忙走出教室,就见昭君在门外等我。

  她看我走出来,走向我便说:“小秋,你可真敢,今天——”

  我挥了挥手,打断昭君的话:“别说了,往事不值得一提。”

  我知道她要说些什么。胆敢在方美美老师课堂上睡觉的,我是这学期的第一人。天知道我最近怎会老是昏昏沉沉的提不起精神。

  “那可不成,别忘了你欠我的医药费。”昭君比了比她的右颊。

  “我又没不给。”

  下午我和昭君都没课,一路走到冰店,点了两盘红豆牛奶冰。炼乳加红豆的滋味,像是人生不常见的幸福,一下子都跑到了我口中。

  第二章

  为什么洋紫荆开得这么旺盛呢,在北部,它是专属于春天的花。是不是因为它的花名叫“背叛”,所以,连季节也要叛离?

  紫红色的花落了满地,远远的那头有几个清洁妇正用扫帚将花瓣扫成一堆一堆的,再装进尼龙袋里。

  我不避讳的大步走过,所有踩在脚下的枯花都象是尸体,每跨一步,血便溅出一些。

  看吧,这就是“背叛”的下场,本来它只要受一季苦痛的。

  “秋凉,你走那么快?”

  “呃,什么?”我停下脚步,看到身后气喘吁吁走来的同窗。她叫李明玉,有个很奇怪的外号,人称“麻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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