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九九 > !爱情≠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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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秘书,我出去一趟,有电话进来帮我留言。”

  “好的。”李秘书道。

  我走了两三步,又回过头:“李秘书,请教一件事。”

  李秘书抬起头。

  “女人如果贫血,要吃什么东西比较补血?”

  李秘书似笑非笑,我有些窘,像是被看赛。

  她说:“我听说葡萄很补血,如果没有新鲜葡萄,葡萄干也有点效用。”

  葡萄。“知道了,多谢。”

  我立即下楼到地下停车场。

  途中我脑中一直盘旋着一个问题--咏贤在婚纱店做什么?

  我看见一个陌生男人拉着咏贤的手。

  我推开婚纱店的玻璃门冲了进去。“放开她!”

  咏贤与他同时转过身来,他们的手还握在一起。

  “洵美……”

  伸手将咏贤拉到我身边,忍不住紧紧抱住她。刚刚进来时瞧见的那一幕,让我以为我已经要失去她。

  “洵美,洵美,放开我,你弄得我好痛。”咏贤在我怀中挣扎。

  “不,我不放,别离开我。”

  “你放开我,我不会离开你。”

  我逐渐冷静下来,松开手臂的力道。眼前的女子穿着一袭新娘白纱,美得不像是真的。“你穿这样做什么?”

  咏贤神色恻然地笑了笑。“谁叫我爱上一个不结婚的男人,这辈子恐怕也只能穿穿新娘礼服,过过当新娘的瘾。”

  我顿时愧疚起来。“咏贤,我……”

  她噘起嘴。“你什么,你要跟我说你愧对我,你要跟我结婚吗?如果你不是要说这些话,那么就闭嘴。”

  “我……我爱你。”

  我明显地看到她脸上浮现的失望。

  “你爱我,但却不愿意付出。”

  “不是这样的,我付不出婚姻,所以付出了我自己,这样还不够吗?”

  咏贤推开我,后退数步,绊到了裙摆,整个人往后跌去

  “小心。”我伸出手。

  她身后的陌生男人先我搀住了她。

  咏贤靠在那男人身旁,神色复杂地看着我。“戈洵美,你太自私。”

  我黯然道:“对不起,咏贤,我勇敢不起来。”

  咏贤哭倒在那陌生人身上。“你这个傻瓜……”

  如果我够胆量,我便敢要咏贤嫁给我,在婚姻的围城里挣扎出一片生机,然而我怯于改变现状,我害怕失去她。

  我看着他们两人,不由得叹了口气,沉沉垂下眼帘。

  是,我是个自私的傻瓜。

  后来才知道那男人就是她提过的,在日本认识的那个千羽真之。

  我对这名字很敏感,发誓不想再见到他。他觊觎我的咏贤。

  “讨厌鬼……”咏贤坐在我车里,脸上泪痕斑斑,从离开婚纱店到现在,嘴里不断吐出类似讨厌鬼、臭男人……等等零碎字句。

  她说的我都承认。

  我没有把车直接开回家里。我绕往黄昏市场。

  咏贤注意到了。她的声音因说了太多话而有些沙哑。“干嘛,要去哪?”

  “买葡萄。”我说。

  “买葡萄做什么?”

  这女人显然也没什么这方面的常识。“李秘书说葡萄可以补血。”

  “是吗?你要补血?”

  我翻白眼。她明知要补血的人不是我。

  我抚抚她的发丝。心想:再给我一点时间吧!我总会给你、也给我们的爱情一个完美的交代。

  我说:“你今天穿的那件婚纱很好看。”

  她扬起眉。“是吗?”

  “是,我想你真的挺适合当新娘。”

  咏贤并没有太敏感。她叹了叹:“洵美,告诉我,我为何会这么爱你?”

  我低笑。“这正是我想知道的事。”我也想知道我为何这么爱这个女人。

  然而爱情似乎没有什么道理。爱,就是爱了。

  第六章

  ♀双喜:谁说一定要嫁给你?

  买鞋不是难事。

  买一双合脚的鞋,对我来说,却无比困难。

  自从自己承担起生活上一切责任,打理生活上一切俗务,买房子、投资股票、玩基金、买衣买玩乐,乃至填饱自己一张嘴,皆不如找到一双合脚的鞋那样困难。鞋柜里数十双鞋,皆不是我理想中的鞋,只是临时的应急品。我不得不穿它们,因我无鞋可穿。

  我想要的一双鞋,必须顺眼、舒适,并能够远行以配合我的脚步。长期寻寻觅觅,一直未能找到符合心中理想的那双,但我不灰心,我继续穿不合脚的鞋,忍耐不合脚引来的不适与水泡,继续寻找。

  这事说给人听,人笑我。

  其反应不外是--

  “你真的认为这世上会有一双完全符合你个人规格的鞋?”不可思议状。

  “何以不有?”我怀疑回去。

  “工业产品、大众市场、一切商业化,只有平均值,没有个人尺码。”

  “平均偿也许正符合我个人尺码。”我笑应。我不在乎是我去合鞋,抑或鞋来合我。

  她笑得更大声。“喔,那可不,千万分之一。”

  “总有机会,比绝望好。”我不考虑千万,我考虑一。

  “何不掏钱定做一双?顶多贵一些。”

  钱的价值,在于能够善用。

  定做一双,是合脚了,依着自己的尺码制造,起码百分之九十契合,但--“那多无趣。”从没考虑过花钱定制一双自己的鞋。

  于焉,假日公休,我踩了双凉鞋,头戴大草帽往鞋店街走。

  文化路喷水池后方,是鞋店大营。

  数十家鞋店在此经营,一家毗连一家。有名牌货,有水货,价格十万八千里差,但那向来并非我挑选一双鞋的凭借;我不讲究数目字,我端看是否有鞋能吸引我套上它,以及套上它之后,脚的感受。

  常常逛去一下午,空手而返。有空再来时,上次没找到合脚鞋子的店,我照样会进去遛达,也许机缘就在这不错失任何一个可能的认真理发生。虽然我迄今尚未遇此机缘,但我从未放弃过这个信念。

  店家把鞋架推放到马路上,一双双鞋,等待着与它能够互相配合的人。天热,走进一家有着冷气开放的鞋店,冷空气把人从酷暑里解救出来。我看了看鞋架上最新一款的鞋。

  厚底鞋还是占据了主流市场,新世代的女性想成为辣妹的意愿,似乎比成为宜室宜家的主妇高了许多,不怪她们背弃传统,这是流行,时势所必然。

  鞋架上有数款新货,夏季各款凉鞋纷纷推出,五花八门,令人目不暇给。

  包头的娃娃鞋几经改良,又推出新样;方头鞋跟变矮了,矮点的好,走路方便,穿起来舒适。

  几款短靴似乎退了流行,被收进角落里搁着。瞧,何止是人,鞋也有差别待遇。

  “小姐买鞋?想买什么鞋?看到喜欢的可以拿下来试穿,最近很流行这款,配什么衣服都好看……”

  销售小姐永远容不得客人自主,她们总有伶俐的口才可以左右你的决定。我不必对这殷勤反感,这是她们的工作。她们固然想赚你的钱,但你常常不能否认,她们大部分比你有看鞋的眼光。

  在店里晃了一圈,看中了一双白色包头的休闲鞋,想穿它上菜市场买菜,或者偶尔穿它逛逛街,都会是不错的享受。

  “小姐穿几号?”

  “六十八。”架上的展示品小了一号。

  “我去替你拿一双来,请稍等。”

  “谢谢。”

  我趁着她去拿鞋,眼光流连着店里其它的货色。

  就这么巧,我又看中了一双高跟鞋,远远看着,愈看愈中意,我没有想我要在什么场合穿它,但也许它就是一双合脚的鞋;正想将它拿下看个仔细,孰料凭空窜出一只快手,慢了二分之一秒速,鞋就落到了他人手中。

  我转过身去。看着另一位店小姐将我要的那双鞋递给她服务的顾客俊男美女,天生绝配。

  “这是零码鞋,只剩一双了。”我听见那店小姐说。

  女顾客--因我不相识,我们姑且如此称她吧。

  我瞄了瞄她的脚,长裙下正穿着一双白色高跟凉鞋,露出的脚趾甲修剪得光滑洁净,涂红色蔻丹,脚背白皙润泽,是一双养尊处优的脚,小。

  我目视比对鞋与她的脚,尺寸恐怕不合。

  这鞋是零码,我想我有机会得到它,但她不给我机会,她连试穿都不。

  “喜欢吗?”她的男伴问。

  “还可以。”

  男人随即吩咐,付款带走了鞋。

  像是带走我一直在追寻,却又遍寻不着的东西,我瞪着那男人的背影,谁知我光是瞪这几眼,竟然就这样记住了。

  不合脚还要与我抢?有钱了不起吗?钱,我也有。

  “小姐,你的鞋。”店小姐从库存提来了我的六十八号休闲鞋。

  我没有试穿,我买了它,但我怅然若失。

  从来都没有人教我,一个高薪女性该如何过生活。

  在我成为一个高薪上班族时,我也没有意料到我会在今天领有高薪。

  我有个人的办公室,一个秘书,我在公司里不是一个小螺丝钉,老板器重我的才能,我是支柱。

  几年前只身进入职场。老母亲在两年前过世,她是我唯一亲人,住在乡下,不肯随我上城,邻居通知我时,她已走入生命的尾端,我在病房里陪她走完最后一天。料理完一切后事,回到公司继续工作,老板发了抚恤金,同事要我节哀,客户请我保重,朋友还要带我走出阴霾……我可能有点冷血,不然为何我从送终迄今,没有很伤心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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