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九九 > !爱情≠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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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企求:“就算是帮个忙。”

  “你得保证这一顿饭吃完后,我还可以说不。”我也不想打坏多年的友谊,给他台阶下。我只愿他别打蛇随棍,以为将我吃定了。

  我最讨厌这样。

  他明显得松了口气。随即叹道:“你杨双喜何时不能说“不”。”

  毕竟来往有一段时间,对于我这个人,他有一定程度的了解。我顿时心软了,与他进入包厢中。

  艰难的用完这一餐,他送我回家。

  车上,他说:“爸妈很满意你。”

  这是我的“荣幸”吗?待价而沽!

  我不语。

  车开回我住处。停下,我开门欲归,他挽住我。“我只是想照顾你。”

  问题是我并不需要人照顾。

  我不语。

  他随我上楼。“双喜,我爱你爱得发狂,嫁给我。”

  “再说,再见。”我关上门,决定此后与此君保持距离,以策安全--如果我并不真想嫁他的话,早早停止来往是利人利己。

  我不排斥婚姻,崇尚凡事随缘。

  我不明白男女相交,为何最后总要址上婚姻。结婚与否,似乎成了一个关键性的焦点,决定此二人今后的相处模式。

  如果爱情最后总要以婚姻收尾,我拒绝。

  谁说我爱一个人,最后定非此君不嫁?那多无趣!

  男女的交往因婚姻这目的而显得不单纯,功利的意味太浓,也过于市侩。

  结婚还不简单。但总得搞清楚结这个婚是要做什么的吧。

  而不管是为了后代、爱情、家庭、社会抑或个人目的,最重要不可忽略的,就是快乐。

  不快乐而有目的之婚姻,令人却步--起码我绝不碰触,绝不。

  第七章

  B君请我当她女伴,参加一个建筑界的宴会。

  对于这人,我不知我认识他算不算深。可以肯定的是,我满意于目前所认识的他,而他,亦满意于我。

  “这是杨双喜小姐。”他将我介绍给宴会中的人。

  男人的脸皮很薄,我从不让他失了面子。

  “辛会。”我一一与他们握手。

  B君也将那些人介绍与我。

  我说:“久仰大名。”这句话很能满足人的虚荣心,大多数人都见不得自己没没无名。

  席间,与一名男士共舞,他问我:“台湾房地产景况大不如前,不知杨小姐有无心得?”

  考我!

  滑过一个狐步,我笑笞:“城市商业大楼仍然短缺,一般地产景气也有复苏征象,可以考虑入场投资。”

  他笑,我便知道够了,想必已经通过考验。

  B君将我带回他怀里,贴着身体跳一曲慢舞。

  他相貌英俊且赚钱多多,世间少有。

  他体格强健,能将我紧紧拥在怀中。

  假使我是十七、八岁的青春少女,我也许会梦想将来遇见这样一个男人,他对我有占有欲,企图操纵我的灵魂。但仔细回想,我十七、八岁时,好似也从未如此幻想过?

  我曾经年少吗?

  嗯,有点怀疑……也许我这人无趣,太早熟。

  “双喜,我真不知该怎么说。”

  “那就别说。”这是真心话,不知从何说起的话,不如别说,免得你我双方尴尬。

  他聪明得紧,就此打住,没有再说下去,却低头吻我,吻得我嘴疼。这男人,太享受掠夺,也太习惯--这习惯不大好。

  脚疼,舞完这一曲,我拒绝再接受邀约,躲到别墅招待用的露台。夜凉如水。

  抚抚裸露的双臂,倚着露台栏杆吹着带露的夜风,很是舒畅。露台上置了盆石榴盆栽,令我想起两句诗,怎么说来着--

  曾是寂寥金烬暗,断无消息石榴红。

  这株夜石榴贪婪吸着夜露,若能这样吸个千年万年,说不得真能变化成精。我也不禁仿效它深深吸了口气

  一缕呛鼻的菸味飘过鼻端,我回过神,这才发现身边不知何时多了一个人,他在抽菸。

  发觉我在看他,他偏过头,将菸夹在指问。“熏到你了?”

  “还好,不很呛。”

  他低笑。“来一根?”

  独乐乐不如众乐乐?

  我看着他手里的菸盒,摇头。

  他收了回去,没半点尴尬之色,对于被拒,显然很看得开。

  吞云吐雾一回,他忽然问:“贵姓?”

  “杨。”

  他一怔,随即点头。“老包带你来的?”

  “应该是。”B君是姓包没错,但“老包”?我不曾听人这样叫过他,B君不老,不过才三十有二。

  夜色里,仿佛看见他咧嘴一笑。牙齿没黄,还白白的,看来他不算老菸抢,但抽菸的姿态挺潇洒。

  我清楚眼前是一派浪子型的人物。

  “双喜?”他叫出我的名。

  “在。”在他叫出B君的姓以后,我没有很讶异。

  “这名很好。”他说。

  “多谢夸奖。”

  “人也不错。”他说。

  “只是不错?”我挑眉。

  他朗声大笑。“你是我见过最有意思的女人。”

  “我以为你会说我是你见过最厚脸皮的女人。”我面不改色。

  “我是说真的。”他举起手,状似发誓。

  我也立刻举起手。“我也是说真的。”

  “哪里真?”他一手捉住我。

  我故意上下打量他。“嗯,从头到尾,表里如一。”

  “错,我最是表里不一的人。”

  “谁谈到你了,我是在说本人。”

  “看不出来。”

  “那是当然。”我并不透明。“可以放开我吗?”他的手劲大得惊人,手腕有些痛。

  “我不想。”但他放轻了劲道。

  不痛,我也就没坚持要他的手离开我的手。

  他突然问:“我是不是见过你?”

  “应该没有,我没见过像阁下这样轻狂的人。”

  他笑,松开了我。“是吗?我怎么老觉得我们一见如故。”

  “一见如故?你是说在黑漆漆看不清你我面貌的夜色里?”我们所处的位置背着光,我根本看不清他的脸孔,只知道此君体形高大,以及一张嘴能言善道。

  他抚着下巴道:“不是照会过面,那就是缘分喽。”

  我笑答:“相逢自是有缘。”

  他突然压低下来。“如果早让我遇见你……”

  他声音模糊,我没听全。“你说什么?”

  “如果早让我遇见你……”

  我还是没听清楚。“怎样?”

  “我还是会像现在这样的想吻你。”说罢,他的脸罩下来。

  一个不礼貌的吻,却持续了很久。

  黑暗里,失去视觉,其它感官反而敏锐起来。

  我的唇被吻得发疼,我的舌被狂野的挑逗,菸草味刺激了鼻端,这吻是很意外的一个体验。

  很久以后,他离开,隐约可听见喘息,不知是来自我抑是他。也许都有。

  他在我耳畔轻喃:“我以为你会拒绝。”

  “为什么要。”

  “为什么要?”

  接吻是发生在男人和女人之间,再自然不过的一件事。“你吻得很好,我可以将这个吻解释为我有魅力令人情不自禁;反之,此吻若拙劣不堪,则是侮辱,我会狠狠甩你一巴掌。”

  “谢谢你的夸赞,我想如此是同意我再吻你一次?”

  听得出他跃跃欲试,但我推拒。

  “不,一次带菸昧的吻已经足够。”奇异的是,虽带着菸味,他的味道,不难闻。

  他再次大笑。“你果然与众不同。”看来他是个爱笑的人。

  “谬赞。”我这时又突然懂得谦虚了。谁能说我不能够善变?没有。

  他突然静了下来。“看来一个吻打动不了你的心。”

  想打动我?他有何目的?“当然,杨双喜向来不容易收买。”

  他仰头大笑。“你令人难忘,但是我的女伴似乎在寻找我了。”

  我没有看见有人在找他,也许这是个借口,也许不是,我知道他不会是那种一个人赴宴的人。女伴,当然了。“顺风。”

  “我愿意你留住我。”他倾身向我。

  “君子不夺人所好。”

  “上天知道我不是君子。”

  “俗云:盗亦有道。”

  他突然站直身躯,比我预料的更为高大。一百八?不、不,他更高一些。但闻他说:“我从不替自己的行为找借口。”

  一个强盗,你怎能与他讲理。我识相地放弃。“那么,再见。”

  “你不问我叫什么名?”

  我笑。“我知道,你叫白居易。”琵琶行:相逢何必曾相识。

  他亦笑,谁知他究竟懂不懂我的话,而我也没奢望他懂。

  这年头传统文学事业没落,乃至被遗忘,是最悲哀的一件事。很多人明白今日股市收盘点数多少,与餐桌上吃鱼吃肉息息相关;但更多人不明白,传统值得保存,文学应被尊重。论起永恒来,人的生命渺如恒河之沙。

  “我们很快会再见面。”他站直身体走向灯火处,高大的背影顿时让我生起一股熟稔。

  我没有张望太久,也不急着从过去的抽屉里将薄弱的记忆取出,那太大费周章,况且这世上相似的人很多。

  今晚又跳舞,又站了太久,脚部的不适令我不得不找一个地方坐下来。

  赴宴的缘故,今晚穿的是一双镶水钻的高跟鞋,购置许久,却穿没几回,一直收在鞋柜里,一时找不到搭配礼服的鞋,才翻出了它,谁知它如此不中用,净会折磨我的脚。我考虑丢了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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