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九九 > 追猎爱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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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棒了!贝卡,他答应了!”纪里枫紧搂着贝卡欢叫着,“他一下子就答应了呢!”

  贝卡被她搂得差点透不过气,四肢和翅膀不断挥动,并发出“濒死”的惨叫声。

  纪里枫这才放开了它,“对不起,贝卡,我太兴奋了。我本来以为他不会答应的,没想到他一下子就同意和我一起参加聚会,到时候一定会有很多人羡慕我的!”

  贝卡喘了口气,才有余情感受主子的欢欣鼓舞,当它第一眼看见蒙钦奇,就知道他是这回的主子最理想的终身伴侣,小小的脑袋里就不断考虑该如何拉拢他们两人,否则,老被关在这间狭窄的公寓里光闷都闷死了,不多找点事来做怎么受得了!

  纪里枫看到贝卡充满希冀的眼神,马上坚决地道:“不行!这回你绝对不能跟去,说什么都不准!哪有人在那种时候还带着宠物的?何况还是只怪鸟!绝对不可以!”

  贝卡一脸无奈,真是表情十足,早知道会有这种结果了,也不知活了几万年,睡的时候比醒着久,还清楚记得每个被它“看上”的主人就没一个肯在这种时候把它带在身边的,看来,这回也没希望了。

  但一次就好,它真的很想知道人类所谓的舞会是怎么回事。

  纪里枫没空欣赏贝卡那一脸“楚楚可怜”的模样,匆匆跑回卧室,因为她突然想起了一件很严重的事。

  拉开衣橱,她看到了一场恶梦。虽然是叫作衣橱,但却完全没有发挥半分在橱应有的功能,所有的衣服、裤子全都在其中乱七八糟地堆成了一座不规则形状的小山。

  这橱子或许也曾有过整齐的时刻,但肯定早已是非常久远的历史了。每次纪里枫要找衣眼穿时,总是东翻翻西搅搅,拉出想穿的衣服后也懒得去整理,几次下来就乱成一团,衣眼洗好后再随手往上一堆,久而久之就形成这座恐怖的衣堆,充分显示她懒散的个性。厉害的是,她随时都翻得出她想找的衣服,从未发生过“失踪事件”。

  然而,此刻望着眼前这座小山,纪里枫首次发出了叹息声。如今、连原本该在架上的几件还上得了台面的衣服,都已经“下海”成了“茫茫汪海”的“沧海一粟”,恐怕早没得救了。

  纪里枫先定了定心,展开了“挖掘”的工作,一分半钟之后,她终于从衣柜一个从不见天日的角落里,翻出那件浅绿色的连身长裙,混棉的衣料已经经得不成“衣”型了,教人徒呼奈何。

  “这下完了,我只有这件洋装还能穿得出去,这下子我要怎么见人啊!”纪里枫自顾自地哀叹道。

  她这件洋装现在比梅干菜好不了多少。

  其实由于工作的关系,纪里枫平日总是几件不怕绉的衬衫、长裤就可以打发,早就算不出有多久没穿过裙子了,总不能教她穿着那种拖拖拉拉的高级服饰,穿梭在众多蒙尘的古物间,那也太不切实际了。

  这次若不是要参加学会的聚会,再加上有着蒙钦奇这个强大的“动力”,她也不会想着该如何打扮自己。她可以想见参加舞会的蒙钦奇会是多么地潇洒大方,要站在他身旁总不能太随便吧!

  贝卡随着飞进来“参观”这一地的混乱不堪,兴奋地欢呼一声,便钻进这片狼藉玩耍。

  纪里枫丢开了那一百零一件的洋装,算了,反正那件衣服的样式也早已经过时了,穿出去顶多是勉强不丢脸而已,还是别对自己太吝啬,偶尔也该稍微犒赏自己一下,就当是庆祝她成功地组成考古团好了。

  她是很能想得开的,纵使面临如此“惨痛”的教训,还是不会有该整理农橱的“警惕”,因为她太清楚自己的个性了,就算勉强整理好,却没有维护整齐的恒心与毅力,顶多三、五天就会忘了所有的决心,然后一切恢复“原状”,既然如此,一开始就别浪费时间还比较干脆。

  “还是去逛街买衣服吧!”纪里枫翻找出被塞在衣服下的钱包,查看信用卡在不在里头,“贝卡,你要一起出去走走吗?”

  贝卡这会儿正玩得无比兴高采烈,没空考虑来自纪里枫的邀请,她也难得理它,径自出门购物去了。

  等贝卡想起来的时候,人迹已渺、后悔已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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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蒙钦奇答应参加聚会,是由于认为有这个必要,而到纪里枫的公寓接人,则是基于礼貌,然而他完全没想到会看到一个截然不同的纪里枫。

  纪里枫花掉半年分的置装费果然值得——若依她超过半年没穿过新衣的状况,恐怕还不只半年。

  她的上身是珍珠色的西装式上衣,同色的连身长裙直泻至脚踝,宽长的裙摆随着她的动作不断飘动,脚上踩着米灰色的两时半高踉皮鞋,这也是她一年难得有机会穿上两次的。

  稍有一点自然卷的短发,经过修剪和梳理之后显得十分俏丽可人,不复见先前那杂草般的乱发,上过美容院的效果自是不差。

  身上的首饰则是老妈的遗物——黑珍珠耳环及短项链,搭配起来显得简单大方,那容光焕发的模样让蒙钦奇再不能说她不像女人了。

  “果然是人要衣装。”蒙钦奇在自己警觉前已脱口而出,可谓毕生最严重的失言。

  纪里枫则是嫣然一笑,“多谢赞美。”她对这身的刻意打扮可是很有自信的。

  无可否认的,蒙钦奇发现她的笑容相当好看,使她仅适度地上了一点淡妆的脸都亮了起来,弥补了五官略显平凡的不足,有着一种与众不同的魁力,和他过去接触过的所有女性都不一样。

  但他的观感也仅止于此,就算对她有兴趣,也不表示就对她有意,蒙钦奇对于男女之情是令人出乎意料的保守。

  纪里枫则满心欢喜地欣赏着盛装打扮的蒙钦奇,高贵的服饰加上高贵的气质,有如王者的存在感,就像她想像的一样,帅哥就是帅哥,总教人百看不厌。

  学会里那些古董级大老,总爱戏谑她交不着男朋友,今天肯定教他们大开眼界!就算蒙钦奇不是她的男友,但光站在她身边亮亮相就够她自傲半天了,考古学界里可也是不乏花痴的。

  “我们该走了吧!”蒙钦奇除了必要的话之外,半句话都不会多说,也许只有这样才能表现出身为“酷哥”的风范吧!

  “我马上就好。”

  在纪里枫回身拿皮包时,蒙钦奇清清喉咙,看着不断旋绕在身旁的贝卡,疑惑地开口,“你该不会想带着你的宠物一起出门吧!”

  “当然不是!”纪里枫逮住贝卡,叮嘱道:“你给我好好看家,我回来绝对不要又看到你惹了什么麻烦,不然就等着看我怎么对付你。”

  贝卡卑微地应承,当一只稀有的喷火龙还真是件悲惨的事,老是挑上这种懂得对它威胁利诱的主子,不听话都不行,眼前的安逸是它最大的考量。

  纪里枫转头面向蒙钦奇时,马上又换上另一副面孔,灿烂地微笑道:“我们走吧。”

  蒙钦奇和纪里枫来到了一场热闹的聚会。

  学会里所有成员的工作都免不了要和各种古物扯上关系,但这并不表示他们全是些老古董,其中也少不了一些对古老事物有兴趣的年轻人,以一份热诚的心为动力,参与许多劳心劳力的考古行动,也平添几许朝气。

  就像纪里枫,以优异的成绩取得硕士资格后,三年间便跑遍无数重要的古迹区,如今更以二十七岁的“低龄”得到领导一个考古团的资格。除了本身的能力受到肯定外,在学会中的人脉关系也是不可或缺,虽然有不少年轻有为的“后补”学者,但像纪里枫一般受到众多大老看重爱宠可是绝无仅有。

  这大概和她迷糊懒散得可爱的个性也有关系,总让一些爷爷级的人物像对孙女般地疼地,这次她能顺利组团,一伙大老的支持也是重要动力。

  “小枫,你可来了,准备工作如何了?”一名相貌和蔼的老者走近两人,柔声问道。

  “林爷爷,这位就是我未来的大老板,我所有的希望全都寄托在他身上了!”纪里枫为考古学会的“长老”林日介绍蒙钦奇,学会中的人对她的行动是毁誉参半,只有林日自始至终都支持着她,更可见他们非比寻常的“关系”。

  蒙钦奇对她夸大的介绍没什么反应,只是礼貌地向林日点了点头,“你好。”

  林日对蒙钦奇的冷淡不以为意,在考古学界打滚五十余年,什么怪人没见过,这还算不了什么。

  “有了着落就好,大家可都非常看重你的成绩哦!”林日微笑道:“去和年轻人聊聊吧!老头子不打扰你们了。”

  纪里枫愉快地向他挥着手,然后转身对象钦奇道:“走吧!我带你去见一些预定要和我们一起行动的团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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