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九九 > 流氓保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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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再说一次,我不准妳像以前一样,趁我到公司上班不在时逃家!」

  像这样的话,李承岚不知已说过多少遍,尤其是近两年来,然,说归说,若莫忧从来就没有遵守过。

  「承岚哥哥,你这又是何苦,我已经跟你说过很多遍,我们之间根本--」

  「不要再说了!」李承岚粗鲁的截断她的话,他不想一再的从她嘴里听到他一直心知肚明的话。「一直是这样的,从小,妳就叫大哥为承瀚大哥,叫我为承岚哥哥,只有对二哥,妳永远都叫承烈--对一个在四年前背叛妳,又突然死去的无情男人,妳为什么要这么执着,连一点机会也不肯给我?」

  他又恨又怨,更有满腔的无奈。

  「承烈没有死--」

  「是啊!因为四年前他驾游艇出海遇难沉船,找不着尸体,只埋了空棺,所以妳始终认为二哥没死,四年了--如果二哥没死,他为什么不回来?连捎个讯息回来也没有?」他歇斯底里的咆哮。

  并不是他要咒自己的二哥,承烈是他从小时候起,就最崇拜的偶像,绝无仅有的音乐天才,他憧憬的梦,他怎么可能咒他?他又何尝愿意相信自己的二哥已在四年前死去?

  然,李家和君家动用了多少人马,锲而不舍的找了一年多,就是找不到他二哥的下落,他除了死心还能如何?毕竟他们依然活着,日子还是要过下去啊!

  可是莫忧却固执的不肯面对承烈的死亡!因为她深爱着承烈,他知道。所以承列在世时,他只能把自己对她的爱慕深埋在心底。

  只因一个是他最崇拜的二哥,一个是他一往情深的女子,他两个一样在乎,一样不愿失去,所以他选择沉默,在远处祝福他们两个。

  没想到四年前,情况出乎意料的变化,破坏了原有的平衡,承烈的死固然令他伤心,但同时也释放了他对莫忧多年来的爱意。

  可,莫忧却一点机会也不给他,只因为她的心早已被承烈占得满满的,不论承烈是生是死都一样,无论他如何爱她、呵护她都无法改变。

  所以他开始怨恨,恨承烈死时竟把莫忧的心一起带走,完全不给他机会,但在恨承烈的同时,他又清楚的明白,承烈是无辜的,因此他无法原谅自己去怨恨自己最崇拜的二哥。

  于是他变得更厌恶自己,偏偏每当面对莫忧的拒绝,他又忍不住怨恨,如此恶性循环,弄得他愈来愈痛苦矛盾,却又无可奈何。

  「承岚哥哥,你别这样,我--」君莫忧想说什么却被打断。

  李承岚拒绝再和她争执,强硬的说:「妳只要记住我的话,不准趁我不在逃家,妳该知道我的本事,无论妳逃到哪里,我都会把妳找回来的!」

  他说完便转身出门,开车去上班。

  君莫忧倚在门边轻叹一声,凝视着在飞沙中远去的车影,心中满是歉意--

  抱歉,承岚哥哥,我又要毁约了!语毕便像一阵轻烟似的消失在君家老宅。

  「台风」过后,打扫家务的两位清洁妇人,一面做事一面聊起来--

  「承岚少爷和莫忧小姐不是兄妹吗?怎么姓氏不同?」新来的好奇问道。

  「这妳就不懂了,因为我们君象的老爷是承岚少爷的外公,承岚少爷是因为工作的关系,才会住在这儿,事实上李家的根据地是在南德巴伐利亚一带,至于莫忧小姐则是我们老爷领养的当然姓君,住在这儿了。」称得上元老级的另一位道。

  「这么说来,承岚少爷和莫忧小姐是没有血缘关系的表兄妹了?」

  「表面上看起是这样没错,实则不然,内幕重重,一言难尽哦!」

  「说给我听嘛!」充份表现出人们对别人家闲话的好奇心。

  「好吧!我就告诉妳一点点,事实上当年领养莫忧小姐的人不是我们老爷,而是英年早逝的承烈少爷,只是那时承烈少爷年纪太轻,才十七岁,在法律上无法当领养人,所以才由我们老爷出面领养,因此莫忧小姐才会姓君而不姓李。」

  「承烈少爷?啊!是不是四年前死掉的那个有名的天才音乐家?」

  「就是他!」

  「然后呢?」新来的愈听愈感兴趣。

  「然后--」说的人也愈说愈带劲。

  两个中年妇人话匣子一打开就没完没了了。

  *****

  这是第一次!

  自从李承烈成为风谷的名产「死人」之后,四年来他第一次以自己真实的面孔到外面的世界来。

  并不是因为他突然变大胆了才决定用真面目重返凡世的,而是因为--

  真正的理由是什么,他自己也说不上来,不过他心底有个小小的声音在告诉他:也许是因为这趟到台北来,是应自己的大哥之托,加上即将面对的事又和他睽别四年的李家有关,所以他在内心深处,潜藏着一抹淡淡的企盼,希望能在茫茫人海中,偶遇他永生难忘的「忘忧草」,且希望她能认出他吧!虽然他知道自己没有那个资格。

  不过,在另一方面,他又不希望有任何人认出他来。

  矛盾哪!

  他自嘲一番,旋即想到此刻并不是想这些事的时候,他刻意比和大哥李承瀚约定的日子提前一天到台北来,就是为了先去找范修罗那小子,同他打听「李氏国际扬声」的近况,究竟有些事是不便直接问大哥的,而且就算问了,大哥也不见得会的告诉他,所以旁敲侧击就成了搜集他想要的情报的最佳选择。

  另一个让他提前到来的原因则是因为今天是圣诞夜,属于情人们的二十四号!

  想着、走着,不知不觉中,他已到了目的地,抬头看了一下建筑物的名称,几个斗大的熟悉字眼立刻跳进他的眼帘--「飞讯影视传播暨商业广告大楼」!

  就是这儿,修罗那小子的秘密小窝「逍遥居」正是在这栋大楼的秘密夹层里。

  他像往常来找范修罗时一样,神色自若的走进大楼里的电梯区。

  「飞讯」大楼一共有六部供人搭乘的公共电梯,左边三部,右边三部。

  李承烈和以往一样,在无人同乘时,进入右边的中间那部电梯,按了两次顶楼第二十四层的按键。

  电梯一向上升起,他又利用二十四个数字键,迅速的按下其中十个键所组成的密码,在密码输入完成后,电梯立刻亮起「客满」的指示灯,也就是说这部电梯一直到达他所指定的最顶楼之前所经过的楼层都不会停。

  他继续迅速的在数字键上,连续输进了三组都由十个按键所组成的密码,电梯在三组密码全部输入,并确定无误之后,突然加速上升,楼层显示灯依然是以正常的速度跳动,但李承烈确信电梯确实一直在加速中。

  当楼层指示灯停留在第十二层要转换成第十三层时,电梯突然停下不动,很奇怪的是电梯的楼层指示灯依然以正常速度跳动,静止不动的电梯和门口相对的那一面冷不防的开启,里面是个隐密而漆黑一片的秘密空间。

  李承烈并没有丝毫迟疑,旋即和以往一样迅速走进那片漆黑,他身后的电梯立即封闭,解除「客满」指示朗第二十四层继续上升,而他所在的秘密夹层也阖上和电梯串联的那道密门。

  接着,他面对的是一座变化多端的诡异迷宫以及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

  但这对他来说算不上是太困难的挑战,因为他虽然没有「护花狂」范修罗的「夜光眼」,却有一双在黑暗中的功能足以媲美「夜光眼」的「神耳」。

  所以面对每次来障碍都不同的迷宫屏障,他一点也不觉得伤脑筋。

  顺利通过迷宫后,迎接他的依然是一片漆黑,他的唇在黑暗中勾起一弯帅气的上勾弧形,「我知道你在那儿,别躲了。」

  漆黑中传来一阵清脆的掌声,四周紧跟着化成满室光亮,「怪哉!我明明暂时停止呼吸了,你怎么还会发觉黑暗中的我?」

  一个长相极为出色,身高约莫一八0公分上下的年轻男子斜倚在另一道门边,啧啧称奇的盯着他瞧。

  李承烈双手率性潇洒的交抱在胸前,处之泰然的为他解惑,「你可别忘了,我虽然不像你,拥有一双足以媲美夜视器的「夜光眼」,却有一双比声波探测器还要敏锐的耳朵,虽然你可以暂时不呼吸,却无法命令你的心脏暂时不要跳动。」

  吁!范修罗不禁吹了声口哨,「好家伙,一段时间没见还是一样犀利呀!」

  「你对我或许是一段时间没见,我对你可不尽然。」李承烈故弄玄虚。

  「什么意思?」

  「上个星期,芷云才托水楼带了一支叫做﹃老婆不要不理我﹄的广告录像带回风谷给我们欣赏,好奇怪,那支广告里,在地上一面爬一面哭着叫他老婆不要不理他的男主角背影及侧脸和你好象噎!」

  「该死……」范修罗低咒一声,他知道那支广告迟早会流入风谷,却没想到会是经由他亲爱的老婆大人手中传入,他恼羞成怒的瞪他,「你还好意思说,那一次的事要不是你多管闲事,和芷云暗中串通来设计我,我也不会那么狼狈凄惨,我都还没去找你算那笔帐,你竟敢占了便宜还卖乖?」既然他舍不得怪罪亲爱的娘子,当然就把全部的罪都算到好友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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