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九九 > 不得不服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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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故事开始之前

  好久不见!

  时间总是过得很快,一晃眼,大半年又过去了。

  这个夏天很长,假很长,是个轻松愉快的夏天──除了心里一直惦记著手上这本稿子以外,好不容易把故事完成了,心里却莫名逃避著写序,就这么搁著过了好几个礼拜!

  一直想写一本纪念第一爱犬麦克的书──麦克是只帅得没话说的白色狐狸犬,看过的人都会同意我的说法。

  (没错啦,就是封面那只帅狗啦!很帅吧?呵……)

  麦克出生不到一个月就到了我们家,十几个年头过去,陪著我们从小到大,在某年的秋天跟我们永别。

  那种无限心疼的感觉,有过相同经验的人都知道。到现在只要想到麦克,眼泪还是不由自主地立即夺眶而出,心口仍然有隐约的痛楚。我一直很想念它。

  书里头的「丫麦」就是麦克,它总是跟著我,我在哪里它就在哪里。当它年老嗜睡、耳不聪目不明时,仍然如此;我移动时尽量不惊醒它,但只能骗得了它短短几分钟,不久就看到它突然惊醒、挣扎站起,步伐蹒跚地到处找人,让人不舍。

  除了麦克以外,书里的狗狗都是真实狗狗的化身:

  「小玉」是邻居的狗狗小玉;「火腿」是我家既老实又爱吃的独眼龙Cookie(小名小酷);还记得它吗?它是前年夏天妹妹收养的流浪狗;「加菲」有部分来自我家的另一只狗狗Steven的写照,Steven慵懒的动作真的像猫咪;它很喜欢抱抱,不抱它,它可是会伸出狗爪子抗议呢。

  除了狗狗以外,故事里头也有一个真实的人物喔~「她」是我的好朋友,猜猜看,里头没几个人物,一定猜得出来的。

  这本书断断续续写了一年多,常常写著写著就脱轨了,内容全是狗狗的宝贝事迹,「人」都被我忘光了,只好重头再来;试了一次又一次,最後都变成「狗」书,已经记不清删掉多少版本了。

  直到跟朋友打赌,不想输了赌注,只好硬著头皮定案,赶在期限完成,终於终於出现了决定版。最高兴的可能是母亲大人,她一直很关心我到底写完了没。即便如此,在期限日完稿後,还是不断三心二意的更改最後的结局,最後决定让丫麦(故事里麦克的化身)永远快乐地活在书里,如同麦克永远活在我心里。

  狗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交朋友是件慎重的事,要考虑清楚哦──一旦你决定了与狗狗做朋友,请千万不要遗弃它们,请做它们一辈子的朋友!

  朋友不分贵贱、不分血统种类,请多多考虑各地的动物协会、流浪动物之家,那里有很多朋友等著大家哦。

  朋友都说我是「狗奴才」,满心欢喜且心甘情愿的「狗奴才」。

  英谚曰:You do not own a dog,the dog owns you.

  我还能说什麽呢?(嘻)

  第一章

  The greatest love is a mother\'s, then a dog\'s ; then a sweetheart\'s.

  ──Polish Proverb

  和煦春风迎面吹拂,翟净棻不禁微眯眼享受浮掠脸颊的似羽暖意,乘著单车溜下一小段坡道;穿过崭新的柏油巷道,两旁皆是外观高级的新兴社区,高耸的建筑阻隔漫漫冬日後久违的阳光。

  贪恋暖意的翟净棻不由一个哆嗦,缩了缩肩,担心地略探前,看看单车前方小篮内的小玉;小玉昨晚咳了一夜,刚又在动物医院挨了两针,看来是筋疲力尽了。翟净棻爱怜地摇摇头,伸手拉拢包里小玉的小被,俯下身加快骑车速度。快到了,离她刚搬入的新家不远了。

  能够找到现在住的房子,只能说是天上掉下来的好运。一个月前,她正为了被房东限期搬家而烦恼,没想到却因为「好吃的火腿」而认识了傅婆婆;傅婆婆听说她的困境後,慷慨地把自己闲置的旧居以半价租给了她,让她跟四个宝贝不致流落街头。

  本来她已有觉悟,这回真得搬回南部老家去了,毕竟在台北要找到有个小院子供宝贝们活动,而且在她经济能力范围内的房子实在太难了。

  幸亏有傅婆婆。翟净棻不自觉流露笑容。傅婆婆的旧居是栋维护良好的日式平房建筑,拼木的长廊、温暖透著草香的榻榻米地板、令人怀念的氛围,让她彷佛时光倒溯回到童年时最爱的阿妈家……

  呵,当然当然,最棒的还是前後两个院子,让宝贝们可以悠游自在地活动探险。想到刚出门时留守的宝贝们哀怨的眼神,翟净棻笑意加深,心里计画著要如何利用剩馀的午後时光好好整理整理它们,只怕到时它们的眼神要更哀怨了,嘿嘿……可怜的狗狗们今天得洗澎澎喽。

  脱离大楼建筑的遮荫,再次进入和暖日光中,令翟净棻倍觉精神;上了前面小坡路再往下,就能看见自己的新家!她收回飘扬思绪,加把劲踩著有些年纪的单车,加油、加油!快到家喽。

  ☆  ☆  ☆

  朱毅单手放在方向盘上,搁在结实大腿上的手指随著播放的乐曲节奏轻敲;身旁的妙龄女郎在嘶吼呐喊的震耳乐声中,眨著甜美无邪的眼,一副幸福沉醉、柔弱无骨地倚傍著朱毅,伸出纤纤玉指轻点前方,娇媚柔美道:「前面就是了。」

  朱毅斜睨一眼身旁的俏美人,唇角勾起一抹邪笑;小美人顿时心中小鹿狂跳、双颊粉红、娇躯微颤,似怏被男性热力烧融──

  朱毅得意扬眉,技巧熟练地抬起小美人发热冒汗的玉手靠近唇边,啃啮轻咬,故意问道:「你怎麽了?」

  「我……」美人如遭电击,身子软倒,快窒息般地说不出话,像只投身恶狼怀抱的无辜小绵羊,睁著一双惊惶又期待的溜溜眼眸,浓密如扇的长长睫毛无助地眨呀眨,殊不知这对大野狼是莫大的诱惑呀!

  朱毅狩猎本能蠢蠢欲动,忍不住采取行动;他先分心望了眼路况,前方有个缓升坡,午後二时,路上几无行车,他放心踩足油门,一手稳住方向盘,一手仰起小美人害躁的小睑,低头攫住那娇艳欲滴的红唇。

  真是诱人的滋味!大野狼朱毅轻易征服怀中美人,吻得小美人神魂荡失、任人摆布。朱毅正想深入探索,可惜一阵刺耳铃声夹杂著含糊不清、类似女人尖叫噪音,破坏了他娱乐的心情,他不悦地拧眉往车前窗一看──

  赫!一辆单车发出难听的摩擦声唧吱唧吱的朝他冲过来!朱毅顾不得手中怀抱的美人,猛抽回手,怏速向右反转方向盘──

  啊~碰的一声,单车堪堪擦过朱毅跑车的左前方,车倒人翻──

  朱毅紧急煞住车,可怜小美人受热吻影响,魂飞八重天,一时反应不过来,扑上前,撞红了额头。小美人红著眼喊疼,向来没怜香惜玉细胞的朱毅,敷衍地拍拍小美人,怒气腾腾跨下车,打算找单车骑士算帐──

  先检查被擦撞的车体无碍後,朱毅一扬眼,恶狠狠怒声道:「喂!你怎麽骑车的!?」

  翟净棻摔得七荤八素、满天金星、小鸟啾啾在眼前飞舞,忽地,隆隆巨雷声自头顶上方劈下,她茫然失焦的眼上移,背光的高大黑影耸立跟前,燃烧怒火的浓眉大眼像黑暗中的火炬牵引她的视线。

  是个女人。朱毅这才看清单车骑士原来是个年轻女人。他眉头一拧,神情愈是险恶。管他是男是女,谁碍了他的事就是讨骂!

  「你别以为是女人就可以在路上胡乱骑车!」

  看那女人没反应,他眉头又一拧,瞧见女人耳上戴著小小的耳机,更是火大!「你该死不要命呀!想听音乐不会待在家里哦!跑出来妨碍交通!你别给我装聋子听不见……」

  翟净棻经他这一吼,吓飞了的七魂六魄总算自动归了营。

  「你──」

  朱毅迳自打断她:「给我你的地址电话,」等待回应的瞬间,出於职业本能地评论起仰望自己的女人──

  啧啧!他挑剔地摇头。可怜的单凤眼,还算挺直的鼻梁,只可惜上面洒了点点雀斑;唇片丰厚,但配上脸型有些过大,想挤上美人行列还得大整一番;视线下移落在女人垂在两肩的厚实发辫,一看就知这女人有头自然卷的米粉头。唷,可怜哦──朱毅没啥同情心地抿嘴,乏味地又摇了摇头,没耐性说:

  「我没时间跟你耗,把电话地址给我,修车多少钱我会再联络你。快……这是什麽鬼东西?」他睁图眼往下瞪视在他脚边闻嗅打转、不断移动的布块。

  「小玉?!」翟净棻顿时回神,惊呼出声。「小玉你没摔伤吧?快过来姊姊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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