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九九 > 乖乖喜鹊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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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是因为‘素夹花’是一种剧毒,所以才叫你服用呀!你没听说过‘以毒攻毒’吗?你只要吃食一株花的汁液,我保证你依然活跳跳的;况且‘素夹花’含有珍贵的驻颜美容成分,你吃了包准你青春永驻。”颜天宇又稍稍卖弄一下他的医学知识。

  “但是,我不去吃那‘素夹花’,还不是一样青春永驻。”翩翩不屑地咕哝几句。

  “咦!你这‘小鸟精’很不知好歹喔!有多少人恨不得能服用‘素夹花’的汁液,你还在那里嫌东嫌西的,真是‘鸟在福中不知福’!”颜天宇没好脸色地瞪那“小鸟精’一眼。

  哼!要是在平常,遇到这种不知感激的愚顽病人,他早就二话不说地掉头走了,哪还会待在这里任由这只“笨小鸟”藐视他高超神奇的医术。唉!谁叫他输给她三个条件!

  说到这件事就更令他火大了,哪个病人看到他不是又谄媚又奉迎的,偏偏只有她竟然无视于他神医的身份,先怀疑他神勇的“大将军”,然后又气死人地连赢了他好几场“斗蟋蟀”,一点颜面都不留给他。难道她不知道他就是大名鼎鼎的颜天宇吗?就算不知道,她怎么忍心连赢一个老人家那么多场啊?

  翩翩朝他扮个超级大鬼脸,然后缩在银辙怀中咯咯偷笑,故意气气他。

  颜天宇一脸震惊,这……这“小鸟精”有毛病啊?竟然这样对待恩人?

  第九章

  湛蓝的天空,偶尔飘来几片白云,却掩不去酷热耀目的烈阳,大漠的黄沙散发着火烫的炙热。

  沙漠,这个处处充满诡异和险恶的地方。

  蓦地,一个充满无奈的低沉嗓音,起自一座大沙丘之后。

  “翩翩,你别再跟我闹脾气了。”银辙着实不懂她哪来那么多精神毅力跟他闹那莫名其妙的别扭。“你已经好几天没说话了,好歹你也吭个声嘛!”

  对!打从离开饶州后,翩翩就把全副心力用在跟他耍脾气上,对他不理不睬。

  初时,他还觉得耳根子能清静几天满好的,但是,等他们进入大漠后,他开始感到事态严重了,他实在怕她为了打定主意跟他赌气,而忘了怎么开口说话,成了一只“哑巴鸟”。平常已习惯她吱吱喳喳、兴奋聒噪的“鸟语”,现在突然要他接受她不肯吭声的事实,他还真是不习惯。

  亏他从前还以为这只小喜鹊柔顺可爱,善解人意——虽然迷糊了点——但他万万料想不到,她会为了一只小蟋蟀跟他闹那么久的别扭。

  “哼!”翩翩如他所愿的吭声了。

  “翩翩。”银辙终于失去耐性,低喊的叫声中含有一丝警告。

  翩翩的小嘴委屈地撇一撇。“你把人家的‘小可爱’送人了。”她语含指控之意。

  “你把颜天宇的胡子给剃了,我当然得找个赔礼送给他,免得日后不方便上黄山找小师弟。”

  银辙自认无辜极了,明明是她仗着第三个条件,顽皮地剃掉颜天宇的胡子,她还敢怪到他头上!要不是他把“小可爱”送给他,颜天宇会眉开眼笑地离开吗?只怕他早就气得把她的“鸟骨”给拆了。

  翩翩坐在马背上,被骂得嘴巴扁了起来。

  “可是,他一直说人家是‘小鸟精’,人家听了自然会生气嘛!难道你听了一个讨厌的老头子这样骂你的爱妻不会生气吗?”她还是很气那抢她“小可爱”的臭老头。

  “嗯!有一点。”银辙为了让她开心一点,只好憋着快要决堤的笑意,一本正经地道。

  瞧她说得振振有辞的愤慨模样还真是有趣,尤其是她鼓着腮帮子自称是他的“爱妻”时。

  翩翩闻言,漾出甜美灿烂的笑容,抬头满意地啾了银辙的下巴一下。“好!我原谅你了。”

  她索性大大方方地不责怪他了,反正跟银大哥闹脾气一点都不好玩,既然他都“知错能改”了,她也不好意思太小家子气。“我觉得把‘小可爱’当作赔礼送人实在有些可惜,你应该在草丛里随便抓一只蟋蟀送给他就好了,何必送那么大的礼呢!”她嘴里犹自叼絮着。

  “好了!别念了。”银辙心疼地轻抚她那被艳阳晒出玫瑰色泽的粉颊。“我还有些重要的事要交代你,事关你我的生命安全,你可得注意听。”

  他急着与翩翩取得“和解”,便是想在进“璇玑门”前把一些事讲清楚,省得她傻傻地把鸟命给“玩”掉了——如果不是真的顺路可以解除她身上的诅咒,再加上这阵子她“怪怪”的脾气,他绝对不会让她跟的。

  “哇!是不是很危险?”翩翩的清澄美眸瞪成满月状,其中无可避免地又盛满恐惧。“那我们不要去‘璇玑门’送死好了。”

  唉!银辙已经很习惯她这直接的反应了,反正这只喜鹊胆小已经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

  “只要我们表现正常,不露出破绽,就应该没有危险才对。在桑札面前,你尽量不要开口说话……”

  在银辙拉拉杂杂吩咐了一堆“叮咛”后,他们终于来到了神秘的“璇玑门”。

  浩瀚无垠的沙漠上,出现了一处绿意盎然的水潭,附近开满了鲜红的“素夹花”,不知情的商队过客看到这美得令人屏息的绿洲,定会以为此处是沙漠的天堂,完全不知其中的险恶。

  大漠神驹“毛毛”见到这熟悉的景象嘶鸣一声,如箭矢般狂奔到“断魂洲”,便收蹄停了下来。

  “到了!”

  银辙把翩翩扶了下来,顺手将马儿背上的马鞍和东西全卸下,随后在马臀上轻拍,将它赶向绿洲的后方。

  翩翩看了怔在原地。“银大哥,你不要‘毛毛’啦?”

  银辙笑着带她穿过一条小径。“在这处绿洲后面有一处水草地,那里时常有许多野马栖息,‘毛毛’是大漠神驹,自然得回去重振一下往日雄风,过过当头子的瘾嘛!我们要走时再去找它就可以了。”

  他们来到一座破旧斑驳的长方石碑前。

  “为什么我没看见你说的那个水草地呢?”翩翩使劲蹬高脚尖向绿洲的后侧望去,却只见黄沙滚滚的沙漠景致,根本没见到那处水草地。

  “这里有阵式障蔽着,所以你望过去除了黄沙,是看不到其余物体的。”

  银辙用力击常拍向石碑,蓦地,本来绵延无尽的黄沙上竟然出现一座寸草不生、巍严的土褐色山脉,山壁上头布满无数的巢孔,这伟大的开凿工程让人生起崇敬之心。

  “这就是‘璇玑门’的所在之处,是不是很神秘?”他牵起翩翩的玉手慢慢走近山壁最下方的一个洞穴。

  翩翩瞠目结舌半晌,双脚不由自主的跟随在他身后,忍不住启口赞叹道:“哇!好像蜂巢喔!你们一定挖得很辛苦对不对?”

  “那些洞穴有的是天然形成的,有的则是用人力开凿的,这些规模在百年前就有了。”

  山壁的石门在他们接近时便悄然滑开。

  “少门主。”一名身着黑色劲装的教徒跪地请安。“门主在‘议事厅’等你。”

  “知道了。”银辙挥手将他遣退,迳自牵着翩翩走入中间的洞口。

  翩翩被他眉宇间严峻的神情给吓了一跳,偷偷扮个鬼脸。看来,银大哥要开始“演戏”了。

  他们愈走愈深入洞穴,而且通道之内明亮无比,原来这光源是来自通道顶端每隔三丈就悬吊一颗拳头般大小的夜明珠所致,而不是来自火把的照明,难怪散发的光芒柔和却不刺眼。

  不过,翩翩还是忍不住对这“大手笔”咋咋舌头,这随便着一颗珠子就可以让寻常百姓吃上几辈子哩!

  他们通过了几处岔道,终于弯进其中最大的一条通道,沿途经过的岔道和拐弯之多,已经让她头昏脑胀懒得再记了。

  走着走着,忽地走到通道的尽头。

  银辙朝尽头的两名教徒点头后,便跨步走进豁然开朗的洞穴中。

  “璇玑门”的“议事厅”宽敞无比,同时也富丽堂皇得吓人,琉璃翠瓦、金柱雕龙,一点都没有深处在大漠之中的朴实,反倒有点像候门显贵之家的金碧辉煌。

  “阿野,你事情办得怎么样了?”

  大厅末端的正中间正高跨一名长得圆圆胖胖,约六旬左右的锦服老者,貌似笑弥勒的脸上挂着慈祥的笑容。

  “徒儿拜见师父。”兄见银辙恭敬叩首请安。“徒儿已完成师父交代之事,将教中的叛徒斐骐击毙于掌下了,请师父安心。”

  “好!好!做得好!”桑札满意地直点头。“对了,你身边这位姑娘是——”

  桑札指的是站在他身边憋笑得满脸通红的翩翩。

  银辙投给翩翩一个严厉的瞪视,暗示她别笑得神经兮兮的;翩翩则为他那乡土味浓厚的小名笑得喘不过气来。

  “这位姑娘叫做翩翩,是徒儿在中原遇到的,因为情投意合,所以希望师父能玉成我们两人的婚事。”银辙低沉的嗓音中充满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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