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九九 > 肉脚老么万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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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TV?”她不喜欢喝咖啡,宁愿上KTV吗?

  “K你一顿、T你一脚,然后……”她比了一个V字形的胜利手势。“了了吗?”

  邱正伦顿时傻眼。未免差太多了吧?

  “还有,我只是个刚出校门半年的小女生,而总经理大人你呢!是个LKK的欧吉桑,我喜欢单纯率直的大男孩,总经理则是个臭烂的老油条,我们的等级实在差太多了,所以,拜托你去找同一国的玩好不好?”

  “可……可是我……”邱正伦生平第一次被人家贬到差点说不出话来。“我才三十二……”而对方还只是个小女生。

  “我连二十都不到,OK?如果你想找援助交际的幼齿,麻烦请到西门町或者东区去。”

  说完,晓笛便迳自转身离开会议室了,独留下LKK的总经理愣在那边计算自己的岁数──他真的那么老了吗?

  至于晓笛,一回到七楼业务部办公室,就收到一封邵晓昙打来的电话留言。

  “紧急疏散。”

  很简单的一个名词,却没有半个人看得懂,只有晓笛心里明白。

  与上回相隔不到半个月,无家可归的人又在下班后直接“疏散”到孟樵家,取出孟樵给她的钥匙自行开门进入,因为“贤慧”的孟樵很有可能还在睡懒觉。

  果然,屋内静悄悄的没半点声音,孟樵的房门是关著的。

  先行至客房里把预先搬来的行李整理好后,晓笛再到客厅去转了一圈,又往后院落地窗外一瞧……唉!真是没救了,那家伙。

  花了整整一个多钟头,她才把屋子里外再次整理干净,垃圾也搬到前院去等待垃圾车。考虑一会儿后,她又悄悄开门进孟樵房里,见孟樵用棉被把自己蜷成一团蛹睡得正舒服,床边地毯上放著一台打开的手提电脑,萤幕上一大堆奇奇怪怪的图,她好奇地凑过去一看……

  看拢呒!以她有限的知识,仅能判断出那大概是化学式或结构式之类的怪物。她耸耸肩,转眸一瞧,白眼一翻,叹著气把一大堆脏衣服拿出去了。

  两个钟头后,孟樵一打开房门便间到一股令人饥肠辘辘的菜香味。

  “哇~~好香!”不是披萨也不是汉堡,更不是便当,是货真价实的菜香味。

  他呢喃地转入餐厅,一眼见到餐桌上已有几盘冒著腾腾热气的菜,口水马上泻了一地,两条腿更是迫不及待地冲向前拈起一块来尝尝味道……好吃!再一块……唔、唔,这个也好吃!还有那个……啊,啊,真是太好吃了……

  啪!

  “用筷子!”

  缩回被打痛的手,孟樵委屈地觑了晓笛一眼,再瞪住那两根竹枝,实在想不通中国人为什么不用刀叉?

  噘著嘴,他满心不愿地拿起筷子在手上摆了大半天,好不容易放好了,一挪到菜肴上就掉了,孟樵叹著气再拿回来摆一次,可是依然一挪到菜肴上就掉了,什么都没有夹到,只泡到一大堆菜汁;舔著筷子上的菜汁,他觉得更饿了,

  “晓笛,我可不可以……”

  “不可以!”

  “呜呜……好残忍喔!”

  晓笛窃笑著来回几次把汤和饭菜都摆好,这才坐下来看著孟樵一次又一次的掉筷子,可怜兮兮的眼神不断往她那边瞟过去,仿佛在祈求她的特赦令。

  “好吧!看你可怜,今天你只要能夹起一块鸡丁就够了。”

  说是很简单,可光是要夹起一块小小的鸡丁,孟樵就奋斗了整整十分钟才办到,仿佛他夹的是一只还在呱呱叫著挣扎的老母鸡,望著夹到眼前又掉在碗里的鸡丁,心酸的泪水差点决堤而下。

  递给他早已准备好的汤匙和叉子,晓笛实在忍不住脸上的笑意。

  “你喔,真的是有够笨拙的耶!”

  不过,一拿起汤匙和叉子,他就灵活得很了,不住拿汤匙舀这盘虾仁,拿叉子叉那盘芥兰菜,吃得跟小孩子一样狼藉。

  “唔、唔……好吃,好吃,真的好好吃!”他边大口吃边赞不绝口地说。“你好厉害喔!不但会整理房子,还会煮好好吃的菜,真的好厉害喔!”

  “我厉害?”晓笛自我解嘲地哈了一声。“才怪!我是被逼的,你以为我喜欢啊?告诉你,我一点儿也不喜欢,可是我大姊逼著我一定要学,而且要学得精,要是煮的不好吃,她就逼我把整盘菜都吃下去,然后再重煮一次,一盘不好吃就吃一盘,两盘不好吃就吃两盘,三盘不好吃就吃三盘……”

  “我最高的纪录是一个晚上就吃了八盘同样的菜,差点胀死我,吃到后来我都差点吐了!”咽了口唾沫,她一脸恶心欲呕的表情。

  “总之,一定要煮到她满意为止,所以我都嘛不敢随便应付,最好是一次就给她OK,否则我的胃就惨啦!幸好现在我已经抓到诀窍了,如今我只要按照大姊特别为我写的食谱去做,味道保证不会差到哪里去。不过想想……”

  她耸耸肩。“这样对我也不是没好处啦!如果我真的独立了,屋子要自己整理,也不能老是在外面吃吧?那样很浪费的耶!那既然要自己开伙,也不能太虐待自己,对吧?所以说……啊,咦?哇,天哪!你你你……你是猪是不是?喂喂喂!你也留一点给我好不好?”

  这是晓笛第一次做饭给外人吃,因为她不喜欢占人家便宜,而这回她可能要住很久,所以,她打算以帮忙整理屋子和做饭当作回报。当然、她也可以趁此机会多传授孟樵一些正常的生活概念。

  譬如饭后要洗碗。

  很不幸的,她的第一堂课还没开始,电话铃声就响了。听他讲了五分钟匈牙利语后,她就决定这个课程不急,可以延后;等她洗好碗,他仍然在讲电话,而且连手提电脑也搬出来了;令人惊讶的是,她洗完澡出来,他居然还在讲!

  啧啧,没想到他还是个长舌男呢!

  唇畔噙著嘲讪的笑容,她到厨房为自己泡了一杯可可亚,并顺手切了一盘水果放在孟樵前面,这是邵爸爸的老习惯,饭后看电视时总要来上一盘水果,晓笛自然而然就这么做了。然后,她捧著可可亚用遥控器打开电视选了一个想看的节目,便专心一意在萤幕上了。

  两个钟头后,节目终了,转眼一瞟,孟樵已经讲完电话,电脑关机了,水果吃掉一半,正用一种非常奇异的眼神盯著她看得发呆。

  “怎么了?”

  “嘎?啊……没什么,只是……”猝然回神,孟樵露出腼腆的笑容。“其实我自己也不太清楚,只是觉得好喜欢刚刚那种感觉,胸口好像被什么东西胀得满满的,很舒服、很满足,有点像是喝醉酒那种醺醺然的感觉,你知道,就是刚刚那种气氛……”

  “我哪知啊!”晓笛翻了翻眼。“什么气氛?你在讲电话,我在看电视,哪里会有什么气氛?啊!说到电话,刚刚究竟是谁打来的,你怎么讲那么久?”

  “我老妈打来的,她想知道我过得如何。”

  “该不是在催你回去吧?”晓笛脱口问,不知怎地,一颗心也跟著噎到了喉咙口,竟然有点害怕听到他的回答。

  “那是不可能的事,”孟樵毫不犹豫地说。“我老妈希望我在外头玩得愈久愈好,她只是觉得有点奇怪,往常我出来不到两个月就会拚命打电话回去拜托她让我回去,只有这一回,已经超过三个月了,我都没有提到要回去。”

  “那你的工作怎么办?啊!等等……”她摆出暂停的手势,“别告诉我,让我猜猜,不会是……”两眼突然眯了起来。“你的工作是你老妈安排的吧?”如果是在自家公司上班的话,不管他怎么鬼混都不必担心会被炒鱿鱼。

  “猜对了。”

  “你老妈从事什么工作?”

  “她负实一家化妆品公司,是她和我老爸联手创立的。”

  果然!难怪他会不知道自己究竟有没有薪水,说不定他根本没有薪水,反正需要用钱,伸手要就有了咩!

  真是肉脚,那种环境待再久也没什么前途,还是不要回去算了!

  “你不想回去?”

  “不想!不想!”孟樵拚命摇头。“我喜欢跟你在一起,才不要回去,除非你跟我一起回去。”

  不知为何,一听他的回答,适才的忐忑不安即刻化为千百只轻盈的蝴蝶在胸口翩翩飞舞,震荡起一波喜悦的涟漪,晓笛不自觉地扬起两边嘴角,有点兴奋、有点得意,又有点紧张,还有点陌生的赧然。

  但她仍嘴硬地说:“你嘛好哇!我怎么可能跟你回去嘛?我看还是你不要回去,干脆在这儿找个工作住下来算了,反正你已经二十六岁了,谁也管不著你,对不对?”长这么大还含著奶嘴的孩子,除非强迫他脱离母亲和哥哥们的护翼之下,否则他永远长不大。

  孟樵无所谓地耸耸肩。“可以啊!”

  “太好了!”晓笛猛拍了一下大腿。“那……你有念大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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