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九九 > 胭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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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与父亲的感情并不深,是到最近这几年,他才主动拉紧我。开头新娶广东女人,又一连生下两个男孩子,也就把我们母女丢在脑后。

  十年后他莫名其妙又厌恶后妻与儿子,父亲的感情自私、幼稚、不负责任。

  但他还是我父亲。生命最尴尬是这点。

  第二天我百忙中替他找到医生,命弟弟送他进去。

  弟弟向我诉苦,说父亲逼着他们去买新鲜橘子来榨汁,不肯吃现成的橘子汁。

  他与母亲一般的疙瘩。也不晓得这是不是上海人的特性,也许这样说是不公平的,叶成秋就不介意喝罐头果汁。

  出发那日我拖着行李匆匆赶到飞机场,别人都比我早到,也比我轻松。

  酒店管理科一组全是女将,仍然窄裙高跟鞋,宁死不屈,好气概。电机工程师如蜜蜂般包围她们,煞是好看。

  世球叫我,“之俊,这边。”

  我才如大梦初醒,向我的助手打招呼,挽起袋子去排队。

  他特别照顾我,悄声问:“都齐了?”

  我点点头。

  飞机在虹桥机场降落,我心有点激动:回到故乡了。随即哑然失笑,我只在故乡耽过半年,在襁褓中便离开江苏,有什么感情可言,除非是祖先的遗传因子召唤我,否则与到伦敦或巴黎有什么分别。

  下飞机第一个印象是热。

  我们不是不能忍受热,但到底岛上的热与内陆的热又不一样。等车的一刻便件件衣服湿得透明,贴在身上,热得你叫,热得你跳。

  第二便是蝉鸣的惊心动魄,一路上“喳”——拖长声音叫,我抬起头眯起眼睛,明知找不到也似受蝉之魔法呼召,像是可以去到极乐之土。

  女士们面孔上都泛起一层油,脂粉褪掉一半,比较见真功夫,都立刻买了扇子努力地扇。

  冷气旅行车立刻驶至,我依依不舍地登车。

  那蝉声还犹自可,空气中的浓香又是什么花朵发出来的?既不像白兰又不是玉簪。

  我贪婪地深呼吸。

  “香?”世球坐在我身边。

  我点头。

  “桂花。”

  我一时没想到。鼎鼎大名的桂花,传说中香得把人的意志力黏成一团的桂花。

  我把头靠在车窗上。这个地方我是来过的,莫非在梦中曾经到过这里。

  车子往大东饭店要个多小时,世球在那里吹嘘:“我到全世界都要住市中心。”

  女士们立刻投以倾慕神色,我暗暗好笑。也难为他,这个领队不好做,虽然叶伯伯已搭通天地线,也还得世球一统江湖。

  他见我笑,便解嘲说:“最不合作的是你,之俊。”

  我不去理他,心中很矛盾,看样子大东饭店一定时髦得不得了,绝不会勾起什么怀旧之幽思。

  我不是不喜欢住豪华旅舍,只是先几年经济情形有所不逮,往欧洲旅行只得住小旅馆,窗门往往对着后巷,在潮湿的夏季傍晚,水手在廉价路边咖啡座喝啤酒,看到我倚窗呆望,往往会好心地吹口哨引我一笑。

  就是在那个时候,爱上小旅馆风情,特别有亲切感,连淋浴都成了奢侈,另付五块钱租用莲蓬头一次,带着私人浴巾及香皂进去,不能每天都洗,花费不起。

  我喜欢看窗外月色,喜欢在没空气调节的房间辗转反侧,喜欢享受异国风情较为低层的一面。

  当然欧洲再热也热不到什么地方去。

  冷气车门一开,热浪如吹发器中的热风般扑上来,逼得我们透不过气来。

  几位工程师哗然,纷纷发表意见。

  我用手摸摸后颈,一汪汗。

  世球笑道:“我父亲说,真正热的时候,躺在席子上睡着了,第二天起身一看,席子上会有一个湿的人形,全是汗浸的。”

  女士们都笑:“罗伦斯最夸张。”

  如果是叶伯伯说的,一定全是真的,我相信。

  我们在旅舍安顿下来,淋浴后我站在窗前眺望那著名的黄浦江。

  除却里奥热内庐之外,世界大城市总算都到过了。

  世球敲门进来,我转头。

  “别动。”他拿着照相机,一按快门,摩打转动,卡拉卡拉一连数声。

  “干什么?”

  “之俊,”世球坐下来,“你永远像受惊的小鹿。”

  “因为你是一只狼。”我笑答。

  “我觉得你与这里的环境配合到极点。”

  “这是歌颂,还是侮辱?”

  “你太多心了。”

  我不去回答他。

  “今天晚上我们有应酬,先吃饭后跳舞。”

  我服了他,就像一些人,在游艇上也要搓麻将,世球永远有心情玩,玩玩玩玩。

  “同什么人吃饭?”

  “当然是这里的工作人员。”

  “跳舞我就不去了。”

  “随你,”他耸耸肩,“反正我手下猛将如云。”

  我既好气又好笑,他的口气如舞女大班。

  我忽然问:“我们在这三天内会不会有空当?”

  “你想购物?”他愕然。

  “我想逛逛。”

  “我与你同去。”他自告奋勇。

  “这么热,你与你的猛将在室内喝咖啡吧。”

  “之俊,我早说过,我们有缘,你躲不过我。”

  当夜我们在中菜厅设宴请客。标准的沪菜,做得十分精致。坐在我身边的是一位上了年纪的上海籍女士,五十余岁,仍然保持着身材,很健谈,而且聪慧,她是早期毕业的建筑师,很谦和地表示愿意向我们学习。

  她肩上搭着一方手织的小披风,那种绒线已经不多见,约二十年前我也看母亲穿过,俗称丝光绒线,在颜色毛线中央一条银线织成,贪其好看,当然有点老土,不过在这个时候见到,却很温馨。

  女士很好奇,不住问我一般生活情形,乘什么车住多大地方做什么工作。我从来没有这么老实过,一一作答,并且抱怨自己吃得很差,不是没时间吃就是没心情吃。

  世球见我这么健谈,非常讶异。

  临散席时,女士说:“你不像她们。”用嘴呶呶我其余的女同事。

  我乐了。真没想到她会那么天真,不是不像我母亲的,经过那么多劫难沧桑,都是我们所不敢问的,仍然会为一点点小事发表意见,直言不讳。

  我笑:“她们时髦。”

  她忽然说:“不,你才时髦潇洒,她们太刻意做作。”

  赞美的话谁不爱听,我一点不觉肉麻,照单全收,笑吟吟地回到楼上房间去,心想,上海人到底有眼光。

  我喝着侍役冲的香片茶,把明天开会的资料取出又温习一遍,在房中自言自语。

  扭开电视机,正在听新闻,忽然之间咚的一声,冷气机停顿。室内不到十分钟便燠热起来,侍役来拍门通知正在赶修,心静自然凉,我当然无所谓,但是世球他们跳得身热心热,恐怕要泡在浴缸里才能睡得着。

  侍役替我把窗户开了一线,我总算欣赏到江南夏之夜的滋味,躺在床上不自觉入梦。

  隔很久听见大队回来,抱怨着笑着,又有人来敲我房门,一定是世球,我转个身,不去应他,又憩睡。

  早上七时我被自己带来的闹钟唤醒,不知身在何处,但觉全身骨头痛,呻吟着问上主:我是否可以不起来呢?而冷气已经修好了。

  世球比我还要早。他真有本事。

  他悄声在我耳边说:“同你一起生活过,才知道你是清教徒。”

  这人的嘴巴就是这样子,叫好事之徒拾了去,又是头条新闻。

  一大行人准时抵达会场。

  会议室宽大柔和舒适,是战前的房子,用料与设计都不是今日可以看得见的了,桃木的门框历年来吸饱了腊,亮晶晶,地板以狭长条柚木拼成,上面铺着小张地毯,沙发上蒙着白布套子。

  我抬头打量天花板,吊灯电线出口处有圆型玫瑰花纹图案,正是我最喜爱的细节。

  我在端详这间屋子,世球在端详我,我面孔红了。

  会议如意料中复杂冗长,三小时后室内烟雾弥漫,中午小息后,下午再继续。

  华之杰一行众人各施其才,无论穿着打扮化妆有何不同,为公司争取的态度如一,每个人在说话的时候都具工作美,把个人的精力才能发挥至最高峰。

  散会后大家默默无言,世球拉队去填饱肚子。

  有人说这儿也应有美心餐厅。

  仍然是上海菜。

  广东小姐吃到糟青鱼时误会冷饭跑到鱼里去,很不开心,她在家从不吃上海菜:“样样都自冰箱取出,”她说。世球白她一眼。这些我都看在眼里。

  我问:“今天几度?”

  “摄氏三十五度。”

  哗。

  世球问:“心情如何?”

  “很好,久久没有过群体生活,很享受。”

  “是的,这么多人同心合意做一件事,感觉上非常好。”

  “我想到淮海路去走走。”

  “明天傍晚或许会有空。”世球说。

  “今天傍晚有什么不对?”

  “你没有经验,今晚我们自己人要开会讨论。”

  真没想到时间那么迫切,我们在世球的套房里做到晚上十二点。所有女性脸0上的胭脂花粉全部剥落,男士们的胡须都长出来,但没有人抱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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