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九九 > 胭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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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写是写得真刻薄,作者也不透露陶陶真姓名,捕风捉影,指桑骂槐地说她不是正经女子。也有些表示“你放马过来告到枢密院吧,欢迎欢迎”,指名道姓地挑拨当事人的怒火。

  看着看着,连我都生起气来,一共才十八岁的小女孩子,能坏到什么地方去?爱捧就捧到天上,爱踩又变成脚底泥,不得不叹口气,有什么不用付出代价?这就是出名的弊端。

  但宁为盛名累死,也胜过寂寂无闻吧。

  至要紧是守住元气,当伊透明,绝不能有任何表示。他们就是要陶陶又跳又叫,陶陶要是叫他们满足,那还得了!

  我把杂志全部摔进垃圾桶,本是垃圾,归于垃圾。

  今日告一天假,我务必要去与母亲算账。

  母亲在看剧本,身为玉女红星的经理人,她可做的事多得很。

  我取笑她,“星婆生涯好不好?”

  她瞪我一眼。

  眼角有点松,略为双下巴,然而轮廓依旧在,身材维持得最完美。

  有一次她说:“没法度,保养得再好,人家也当你出土文物看待。”

  真的,连用词都一样:什么颜色没有失真,形状有时代感,兼夹一角不缺等等。

  她抬起头来,“阿一,盛一碗红枣粥出来。”

  阿一大声在厨房嚷出来,“我在染头发,没得空。”

  我笑。

  “你来是有话同我说?”

  我点点头。

  “为了叶成秋?”

  “他无耻。”我冲口而出。

  母亲瞪我一眼,“别夸张。”

  “他向我求婚,多卑鄙。”

  “之俊,一个男人,对女人最大的尊敬,便是向她求婚,你怎么可以把话掉转来说?”

  “他以为他有钱,就可以收买咱们祖孙三代。”

  “诚然,有钱的男人花钱不算一回事,花得再多也不过当召妓召得贵,但现在他是向你求婚呀。”

  我发呆,“你帮他,妈妈,你居然帮他?”

  母亲冷笑,“我是帮理不帮亲。”

  “什么,你同他那样的关系,几十年后,你劝我嫁他?”

  母亲霍地站起来,“你嘴里不干不净说什么?我同他什么关系?你听人说过还是亲眼见过?”

  我一口浊气上涌,脖于僵在那里。

  岂有此理,十八岁的女儿坚持她是纯洁的,现在五十岁的老娘也同我来这一套。

  好得很,好得不得了。

  我气结,只有我龌龊,因为我有私生女,人人看得见,她们不同,她们没有把柄落在人手。

  我像个傻瓜似地坐在那里,半晌,忽然像泰山般号叫起来泄愤,碰巧阿一染完头发端着红枣粥出来,吓得向前扑,倒翻了粥,打碎了碗。

  我又神经质地指着她大笑。

  母亲深深叹口气,回房去。

  我伏在桌上。

  这么些日子,我勤力练功,但始终没有修成金刚不坏身。

  多年多年多年之前,母亲同叶成秋出去跳舞,我就在家守着,十二点还不回来,就躲在床上哭。

  阿一说:“傻,哭有什么用?哭哭就会好了?”

  头的重量把手臂压得发麻,我换个姿势。

  忽然听见母亲的声音:“我不是劝你嫁他。”

  抬起眼,发觉她不知什么时候已坐在我身旁。

  “我不能阻止他向你求婚。”她苦涩地说。

  我已镇定许多。母亲有母亲的难处。

  “我亦不怪他,”她说下去,“近四十年的老朋友,他的心事,我最了解。”

  窗外的天色渐渐暗下来,呈一种紫灰色,黄昏特有的寂寥一向是我所惧,更说不出话来。

  “他想退休,享几年清福,怕你不好意思,故此建议同你到加拿大去。”

  我轻轻问:“他为什么不带你去?”

  一对情人,苦恋三十多年,有机会结合,结局却如此离奇。

  “我怎么知道他为什么不带我。”母亲的声音如掺着沙子。

  可是嫌她老,不再配他?

  “带谁,随他,去不去,随你。有几个人可以心想事成,”她干笑数声,“人生不如意事常八九。”

  “他怎么会想到我头上来。”

  “他欣赏你。”

  “妈妈。”

  “这是事实,他要女人,那还愁没人才。”

  “他开头那么爱你。”我无论如何不肯开怀。

  “那是很久之前的事了。”

  “你不恨他?”

  “不。我已无那种精力,我还是聚精会神做我的星婆算了。”

  我不相信,但也得给母亲一个下台的机会。

  阿一又盛出红枣粥,我静静地坐在那里吃。

  “叶成秋可以给你一切,这确是一个机会。”

  我说:“叶世球说他也可以满足我。”

  “但叶成秋会同你结婚,而叶世球不会。”

  “妈,你不觉荒谬?他们是两父子。”

  “也不过是两个男人。”她冷冷地说。

  “可以这样机械化地处理?”

  “当然可以。”

  “那么依你说,如果我要找归宿,叶成秋比叶世球更理想?”

  “自然。”

  “如果我不打算找归宿呢。”

  “这是非常不智的选择。”

  “你看死我以后没机会?”

  “之俊,你想你以后还有没有更好的机会?”

  阿一在旁劝说:“两母女怎么吵起来?再苦难的日子也咬紧牙关熬过去了。”

  我不去理阿一,问道:“你是为我好?”

  “叫你事事不要托大。”

  “为什么早二十年你没好好教导我?现在已经太迟。”

  “我没有教你?我教你你会听?”

  阿一来挡在我们母女之间,“何必在气头上说些难听又收不回来的话?”

  “我改天再来。”我站起告辞。

  母亲并没有留我。

  做人,我也算烦到家了。

  母亲劝我,我不听,我劝陶陶,她亦不听。诚然,三代都是女人,除此之外,再无相同之处。

  踱步至父家,上去耽了十五分钟。

  那夜我睡得很坏。

  第二天一早就有电话。

  一个女人亲亲密密叫我之俊,这是谁?我并没有结拜的姐妹。

  “之俊,我晓得你是个受过教育的人,我们很感激你的大方,你终于明白过来……”

  我知道这是谁,这是英夫人。

  她在说什么?

  “之俊,陶陶约我们今天晚上见面,我们很高兴,念智已经赶出去买新西装。之俊,你给我们方便,我们会记得,将来或许你有求我们的地方,譬如说:我们可以出力让陶陶帮你申请来美国……喂,喂?

  陶陶约他们今晚见面?

  我沉着地说:“英太太,陶陶已是成人,她是她,我是我,有什么话,你对她说好了。”

  “要不要来美国玩?我们开车带你兜风,你可以住我们家……”

  “英太太,我要出去办公,再见。”

  这是真话。

  回到绘图室,我扭开无线电,在奶白色晨曦下展开工作。

  无线电在唱一首老歌,约莫二十年前,曾非常流行,叫做“直至”。

  直至河水逆流而上

  青春世界停止梦想

  直至那时我爱你

  你是我活着的因由

  我所拥有都可舍予

  只要你的青睐

  直至热带太阳冷却

  直至青春世界老却

  直至该时我仍爱你……

  唱得荡气回肠。

  我为之神往,整个身体侧向歌声细听,心软下来,呵,能够这样地爱一次是多么的美丽。

  “呀唔。”有人咳嗽一声。

  我跳起来。

  是叶世球。

  我红了面孔。

  “爱那首歌?”他坐下来。

  我点点头,爱就是爱,何必汗颜。

  “你渴望恋爱?”

  “是的,像希夫克利夫与凯芙般天地变色的狂恋热恋。”

  “啧啧啧。”

  “世球,为什么在三十年前,人们还记得恋爱这门艺术?”

  叶世球很温柔地答:“之俊,因为那时候,渡过维多利亚港只需一毛钱。之俊,在那个时候,月薪五百可以养一家人。之俊,现在我们的时间精力都用来维持生活的水准,社会的价值观念已经转变。之俊,不要再怀旧,你将来的日子还多着。”

  “但我渴望堕入爱河。”

  “每个人都会有这样机会。”

  我很失望。

  第十章

  叶世球今日比往日更为英俊,他似笑非笑地看着我。

  相视半晌,他说:“陶陶今晚去见她父亲。”

  他又知道了。

  他同陶陶走得很近哇,而且很明显地,陶陶信任他,自从他赞助陶陶竞选之后,他们成为忘年之交。

  我反而要从他那里得到陶陶的心事。

  “她既不肯跟英家去美国,何必去见他?”我问。

  “之俊,你头脑真简单,也许十年,也许二十年后她用得到他们呢,现在联络感情,有何不可?”

  “用?”我如闻见响尾蛇。

  “是的,用。”

  “人与人之间可否不提这个字?”

  “能,小朋友们每人夹十块钱齐齐买鸡翼去烧烤可以不提这个用字。”

  “原来陶陶得你的真传。”我瞠目。

  “不敢不敢,孺子可教也。”他微笑。

  “你会陪陶陶去见他们?”

  “义不容辞。”

  我松口气。

  “喜见杨之俊终于放开心中大石。”他取笑我。

  他与他父亲长得相像,倘若叶成秋不是同母亲有那种关系,我的反应是否相反?

  那简直是一定的。

  客观地看,叶成秋年纪又不很大,风度才华不在话下,他不算最富有,但是舍得花,钱用在刀口上,他舒服,跟他的人也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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