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九九 > 胭脂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白天 黑夜

第 27 页

 

  性情好、风趣、智慧。即使再过十年,他还是个理想的男人,打着灯笼没处找。

  在我心目中,男人如果没有一点像叶成秋,就不值得多看一眼。

  但是自小我没有从长辈以外的角度去看过他,他是像神明一般的人物,我一点亵渎的念头都没有,把他当一个普通人看待,已是大大的不敬。

  我的脑筋生锈,转不过来。

  跟一个男人走,唯一的可能,是因我心身都爱上了他。

  不,我没有学乖,我心仍然向往不切实际、愚蠢且浪漫的爱情生活。

  我也爱叶成秋,但是完全不同的一回事。

  世球在这时拍拍我的肩膀,“之俊,你又堕入你那隐秘的小天地里去了。”

  他离开我的房间。

  我没有时间再自思自想,投入工作。

  陶陶与英氏吃完饭,上来看我。

  她穿着成套的丝绒紧身上衣,窄裙,绿宝大耳坠配衣服颜色,七厘米高细跟鞋子,头发盘成二十年代那种辫子髻。

  我没想到她会打扮得这么隆重。

  也好,让老乡开开眼界。

  她的化妆极浓,但年轻的皮肤吸紧面粉,只觉油光水滑,如剥壳鸡蛋,看在我眼中,但觉心旷神怡。

  我说:“像颗明星。”

  “我确是明星。”她说。

  “说了些什么?”我问。

  “他们很客气,有罗伦斯在,场面总是热闹的。”

  “英太太话很多吧。”

  陶陶微笑,“是,直到罗伦斯告诉她,他在美国出生,并且在加州核桃溪有一大块地皮,一直不知用来盖什么好。”

  我很感激世球。

  “他……怎么样?”我说。

  “一直说不信我是陶陶。他以为我还是小女孩,他知道我有十八岁,但没有联想到我会是这个样子。”

  我点点头。

  “妈妈,你有没有发觉,我现在叫杨桃,如果跟他的姓,便是樱桃。”她笑。

  我倒是一呆。

  她伸出腿,踢掉鞋子,把耳环除下,解下头发,拿我的面霜下妆。

  “还说些什么?”

  “他那双眼睛一直红,又仿佛有痰卡在喉咙,一言难尽的样子,相当的婆妈,但看得出他不是坏人,我婉拒他的好意,因为罗伦斯说,将来到世界任何一个城市去住都不成问题,他会帮我。”

  罗伦斯这,罗伦斯那。

  “他将会在本市住一年,我答应有空去看他。”

  就这样,就这样解决我十多年来之难题。

  她取我的睡衣换上,不知自什么地方翻出一本书,看了起来。

  我已经有一段长时期没看见她这么用功,她一边翻阅,一边兴奋地同我说:“妈妈,你可知道圆明三园的来历?”

  嘎?

  “玄烨——这便是康熙,鹿鼎记中小桂子的好友小玄子,”她解释,“玄烨最初把明代的清华园改建为畅春园,其后在畅春园北修了一座圆明园给还未登位的胤祯,到了胤祯(雍正)登位之后,便把圆明园扩建,索性把家搬到园中,每年御驾驻园达十个月之久,因此,圆明园一开头便是一个‘朝廷’,不是闲来到此一游的花园。”

  她把资料朗读出来,我一时不解其意;不过听得津津有味。

  “……即以小说《红楼梦》的故事而论,大观园并不是专供游玩而建造的,兴建的原因是为了接待皇妃元春回家省亲,因此整个布局就以满足举行欢迎和庆祝仪式的需要而展开,南京清江宁织造府的旧园‘商园’有人说就是大观园的模式。”

  “噫,好有趣,请读下去。”

  “毁于英国人与法国人的圆明三园显然就是一座园林式的皇宫,所谓三园是指圆明园、长春园与绩春园,成倒‘品’字形组合在一起,该园始于康熙,兴于雍正,盛于乾隆。”

  “这本书是哪里借来的?”

  “据说圆明园中有四十景,但并不是四十组不同的建筑群,有趣的问题在于如何将众多不同风格和功能的元素和谐地组织在一起,园中有园,区之中有局。”

  唔。

  “妈妈,你听听这四十个景的名称多美妙,正门叫出入贤良门、殿叫正大光明殿、花园叫深柳读书处,还有一处地方叫坦坦荡荡,抽象一点的有天宇空明、山高水长,多稼如云、映水兰香、上下天光、菇古通今、澡身浴德……我想破脑袋都不知是些什么景处。”

  我笑,“那自然。”忽然我灵光一现,“这本书是叶世球借给你的。”

  “是呀。”

  “他怎么会对圆明园发生那么大的兴趣?”

  “因为罗伦斯说圆明三园是一个存在于十八世纪、世界上独一无二的真正的花园城市。十九世纪英国人有过建立花园城市之梦想,但他们只不过是纸上谈兵。”

  “那又怎样。”

  “他将建议复修圆明园。”

  “我不相信!”

  “他已搜集了成千上万有关圆明三园的资料。”

  “这是一项一百年的工程。”

  “不,罗伦斯说,约十六年够了。”

  我起了疑心。

  我问:“这一切与你有什么关系?”

  陶陶不响。

  山雨欲来风满楼。

  过很久,她说:“罗伦斯叫我跟着他。”

  “他,叫你跟着他?”我站起来。

  “是。”

  “多久?十六年?”

  “当然不是。”

  吓!我不相信双耳,叶世球像足他老子。

  竟叫陶陶随他去办事,好让他身边有个人,旅途中不愁寂寞。

  我不答应他就来问陶陶。

  我问:“他向你求婚?”

  “没有。”

  “你打算与他同居?”

  “妈妈,镇静些,我们只是朋友。”

  “朋友?”

  “是,就像乔其奥及许宗华一样,我同罗伦斯是朋友。”

  “呵是,纯洁的朋友。”

  “妈妈,你不需要这样讽刺。”

  我像斗败的公鸡,颓然倒在沙发上。

  我问:“你已决定了?”

  “是。”

  “往后的日子,绝不后悔?”

  “我不认为事态会严重得要后悔的地步。”

  说得也对,现在是什么时代,更大的恐惧都会来临,说不定哪一日陶陶会因剧情所需,做一个为艺术牺牲的玉女明星。

  “你的三套新戏呢?”

  “来回走着拍,总会有空档。”

  “你爱叶世球吗?”

  她点点头。

  我心中略为好过一点。

  “他也爱你?”

  陶陶又点点头。

  我不服气,“他懂什么叫爱?”

  陶陶嗤一声笑出来,“他一直说你看不起他。”

  “人必自侮而后人侮之。”

  “罗伦斯是个很好很好的人,”陶陶一本正经告诉我,“他真的关心我。”

  我忍不住问:“这是几时开始的事?”

  “记得吗,一日开派对,我在这里第一次碰到罗伦斯。”

  我记得。

  “后来他约会你?”

  “不是,我有事去找他,我需要一个成熟的朋友。”

  我叹口气,这是欠缺父爱的后遗症。

  陶陶拉起我的手,“你不动气?”

  我?我只有出的气都没进的气了。

  我说:“罗伦斯著名有爱无类,女人只要有身份证,都可以排队。”

  “每个人都有缺点。”陶陶微笑。

  陶陶已不能回头,她并不打算做一个平凡幸福的普通女人,她抱定主意投奔名气海,无论在感情及事业上,都要求充满刺激。

  她选择错误?并不见得,每一种生活方式都需要付出代价。

  我接受事实。

  “罗伦斯说,他怕你会追杀他。”

  老实说,陶陶同他走,我放心过她同乔其奥。

  也许母亲也这么想吧,也许母亲也认为我跟叶成秋并不太坏。

  母亲与女儿的想法往往有很大的距离。

  “妈妈,你看上去很不开心。”

  “陶陶,我一直都是这样子。”

  “我希望你振作起来。”

  “去睡吧。”

  她打个呵欠,进房间去。

  叶世球,如果你令她伤心,我誓死取你首级。

  我替她收拾桌面的杂物,一副耳环沉甸甸地,看仔细了,镶工珍贵无比,竟是真货,怕不是叶世球进贡给她的。

  大概对她动了真感情,但愿浪子也有阴沟里翻船的一天。

  第二日我若无其事同世球开了一上午的会。

  他约我午饭,我推掉,给他看自备的三文治。

  他取过一半吃起来。

  我知道他有话说。

  “之俊。”

  真难得,我以为他要开口叫我妈。

  “之俊,陶陶跟你说过?”

  “说了。”

  “WELL?”他很盼望地整个人往我倾来。

  “你就是为了玩,玩玩玩玩玩,这个城市每件玩意被你玩到残,又到别的地方去玩更新鲜的。”

  “之俊,我这个人一直给你这种印象,也是我的错,我不怪你。”他仍然笑嘻嘻。

  “陶陶只有十八岁,摧残儿童。”

  “她是一个很成熟的女孩子。”

  “也还是只有十八岁。”

  “感情也分年龄界限?之俊,你冬烘、头巾气、猥琐、狷介、固执、永远住在牛角尖里。”

  他瞪着我,我瞪着他。

  “说完了?”我问他。

  他叹口气,“我与陶陶都不想你不高兴。”

  “你不觉得滑稽?追一个女人追到一半忽然跑去追她的女儿?”

  他不敢搭嘴。

  “你会娶陶陶吗?”

  他转过头去。

  “还不是玩!”

  “将来也许会。”

  “也许会。”我学着他的口气,“也许不会,世事还有第三个可能?陶陶咎由自取,不过叶世球,你良心可要放当中。”

 

上一章 下一章
返回书页 返回目录 下载本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