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九九 > 胭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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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也很感慨,“是呀。”要奋门,他哪儿行?

  但叶成秋是个战士。在上海,他不过是个念夜校的苦学生,什么也轮不到,但香港不一样,父亲这种人的失意沦落,造就了他的成功,父亲带下来的金子炒得一干二净的时候,也就是他发财的时候,时势造就人,也摧毁人。

  陶陶说:“我喜欢叶公公多过外公。”

  你也不能说陶陶是个势利小人,谁也不爱结交落魄的人,不止苦水多,心也多,一下子怪人瞧不起他,一下子怪人疏远他,弄得亲友站又不是,坐又不是,父亲便是个最佳例子。

  “外公现在到底怎么样了?”

  “没怎么样,手上据说还有股票。”

  连陶陶都说:“股票不是不值钱了吗?”

  我把车子开往母亲家。

  陶陶说:“我约了人跳舞。”

  她身上本就是一套跳舞装束,最时兴的T恤,上面有涂鸦式图案,配大圆裙子,这种裙子,我见母亲穿过,又回来了。

  我心微微牵动,穿这种裙子,要梳马尾巴或是烫碎鬈发,单搽嘴唇膏,不要画眼睛……

  我温和地说:“你去吧,早些回来。”

  她说:“知道了。”用面孔在我手臂上依偎一下。

  我把钢笔还给母亲。

  她说是她送了给陶陶的。

  我说:“这是叶成秋送你的纪念品。”

  “不,叶送的是支派克,这支是我自己的。”

  “他那时哪儿有钱买派克钢笔?”我诧异。

  “所以。”母亲叹口气,“那么爱我,还不让我嫁他。”

  在幽暗的灯光下,母亲看上去不可置信地年轻,幽怨动人。

  也难怪这些年来,叶成秋没有出去找青春貌美的情人。他一直爱她,也只爱过她,自当年直到永远。

  她嘲笑自己,“都老太婆了,还老提当年事。对,你父亲怎么样?”

  “唠叨得很。”

  “有没有抱怨广东女人生的儿子?”

  “有。”

  “当初还不是欢天喜地,自以为杨家有后,此刻看着实在不成材了,又发牢骚。”

  “还小,看不出来,也许过两年就好了。”

  “男孩子不会读书还有什么用?年年三科不合格。陶陶十五岁都能与洋人交谈,他的宝贝至今连天气报告都听不懂,现眼报,真痛快!”

  我惊奇,“妈,你口气真像他,这样冤冤相报何时了?他同你早离婚,一点关系都没有了,何苦咒他?”

  “你倒是孝顺。”

  “妈妈。”

  门铃响起来。

  我当然知是什么人。

  偏偏母亲还讪讪的,“这么晚,谁呢。”

  第二章

  一姐去开门,进来的自然是叶成秋。

  我如沐春风地迎上去,“叶伯伯,有好几个礼拜没见你。”

  “之俊,见到你是这个苦海中唯一的乐趣。”

  我哈哈地笑,“叶伯伯,恐怕你的乐趣不止这一点点吧。”

  “啊,我其他的乐趣,都因这唯一的乐趣而来。”他继续奉承我。

  我们相视再笑。

  母亲的阴霾一扫而空,斟出白兰地来。

  我说:“叶伯伯是那种令人觉得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的人,真想念他。”

  “之俊越发圆滑了。”

  “老了,碰得壁多,自然乖巧,”我趋近去,“看看这里的皱纹。”我指向眼角。

  “芬,芬,”叶成秋叫我母亲,“听听谁在同我们比老。”我们不停地笑。

  “咦,这是什么?”他指向我襟前。

  “是母亲送给陶陶的古董笔,我别在这里。”

  他怪叫起来,“是不是我送的那支?”

  母亲说:“当然不是,真小气,八百多年前送过什么还刻骨铭心。”

  “之俊像足你当年。”

  我分辩,“其实不是,陶陶像她才真。”

  母亲说:“外人见有一分像就觉像。”

  “我还算外人?”

  我低头一想,实在不算外人,我第一个皮球是他买的,第一个洋娃娃也是他买的。

  他问我:“还在读书啊?”

  我点点头。

  母亲咕哝,“有啥好读?六七年还没毕业,不过是什么公司秘书课程。”

  我心虚地赔笑。

  母亲说:“当年供你留英留法你偏偏要谈恋爱,此刻下了班还到处赶课堂,自作孽。”

  叶成秋忙来解围,“喂,再唠叨就是老太婆了,之俊有志气有恒心是最难得的,别忘记我当年也是沪江大学的夜校生。”

  我知道他们都没有毕业,都在一九五○年前后到香港来。

  母亲咕哝:“那时我们多吃苦……”

  叶成秋似笑非笑地看着她,“你吃苦,你吃什么苦?躲在租界里,你知道日本鬼是什么样子?”

  母亲白他一眼,“你这个成见总无法磨减,不上演过一江春水向东流就不成为中国人似的。”

  他们很明显地在优雅地打情骂俏。

  我站起来告辞。

  叶成秋搭讪地说:“我送之俊。”

  “你再多坐一会儿。”我说。

  母亲即时说:“不必留他,一起走吧。”

  我们只得走了。

  叶伯伯在电梯里对我说:“你比你母亲成熟。”

  他爱她。

  爱一个人就是这样,什么都包涵,什么都原谅,老觉对方可爱、长不大、稚气,什么都是可怜的,总是舍不得。

  我深深叹口气,母亲真是不幸中之大幸...,叶成秋一直在她身边。

  “叶伯母的病怎么样?”我问。

  他黯然,“尽人事而已。”

  “也拖了很久。”

  “这种癌是可以拖的。”他说,“但是拖着等什么呢?”

  “等新的医药呀。”

  “哼,三年了。一直看着她掉头发发肿呕吐。之俊,生命中充满荆棘,我们的烦恼为什么这么多?”

  我说:“不然,怎么会有人生不如意事常八九这个说法呢?”

  “你们年轻人到底好些。”

  “叶伯伯,我也不算年轻了。”

  “你一直是个特别的孩子,之俊,你的固执和毅力都不似得自你父母。”

  我苦笑,“你意思是,我好比一条盲牛。”

  他说:“之俊,如果你是我的女儿,我会快活过现在。”

  叶成秋的儿子是本市著名的花花公子。

  “我也并不成材,你听到我母亲怎么批评我。”

  他笑。

  我最喜欢看到叶成秋笑,充满魅力、成熟、漂亮的笑,一切都可以在笑中解决,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事,他的肩膀可以担起生活中无限疾苦,多少次我们母女在困境中团团转,他出现来救苦救难。

  我仰慕这个人,公开地,毫不忌讳地说过一千次,如果要我组织家庭,配偶必需像叶成秋。这个男人是一个奇迹,任何考验难不倒他,长袖善舞,热诚周到,面面俱圆,几乎男人所有的优点他一应皆全,再加上丰富的常识,天文地理他无所不晓,又懂得生活情趣,这是太重要的一环,他早已成为我与陶陶的偶像。

  当然叶成秋的儿子可以成为花花公子,只要学得他父亲十分之一本事已经足够。

  “我送你。”他说。

  司机开着他黑色的丹姆拉在等候。

  真看不出他当年在上海只是一个读夜校的苦学生。

  母亲说他有好多兄弟姐妹,他父亲是个小职员,住在银行职员宿舍,与母亲是中学同学,是这样爱上的。母亲为了他,连家中的汽车与三轮车都不坐了,甘心乘电车,他是文艺小说中标准的穷小子,即使毕业找到工作,待遇菲薄,又得照顾弟妹,没有什么出息,做他妻子前路黑暗,外婆努力拆散了他们。

  我要是外婆,我也这么做,我也不允许陶陶跟这么一个贫穷的年轻人去吃苦,谁会晓得时局会大变?

  我抬起头说:“我自己开车得啦。”

  “要不要去吃杯咖啡?”他问,“时间还早。”

  我笑,“真可惜本市没有一间凯诗令。”

  “你想去凯诗令”

  “我哪里有资格上凯诗令,那是令尊追女仔的地方。”

  “现在你大了,不比以前那么豁达,怕闲话是不是?”

  我答:“免得人家说杨家三代的女人都同叶某有来往。”

  他讶异地说:“有谁那么多嘴?”

  我忍不住笑,“我父亲。”

  他不悦,“杨之章一张嘴像老太婆。”

  “你们三个人真可爱,”我说,“争风喝醋三十载。”

  “之俊,再过几年,你会发觉,三十年并不是那么艰难过,一晃眼岁月悠悠过去,好几度午夜梦回,我蓦然自床上跃起,同自己说:什么,我五十三岁了?怎么会?我什么也没做,已经半百?生命是一个骗局。”他笑。

  说话中的辛酸并不是笑容可以遮盖。

  叶成秋唯一的诉苦对象可能是我。

  我打开车门。

  “生意好吗?”叶成秋问。

  “没关系,有苦经的时候,我会来找你。”我笑。

  “你要记得来。”

  每次不待我们开口,他已经照顾有加。真正帮人的人,是这样的,至亲友好有什么需要,暗中留神,不待人家厚着面皮开口,立即自动做到。不是太难的事,一个人有多少至亲好友,应该是数得出的。

  还有次一等的,便是待人开口,他才动手帮忙,借口是:我怎么知道他会不会多心嫌弃?

  最下等的人,倒不是有能力不肯帮人的人,而是一直老认为人家非得帮他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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