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九九 > 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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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马气忿忿的说:“他敢!”

  我再叹口气,“小马,贾宝玉贾爷说的:女人一嫁,便由珍珠变鱼眼睛啦,我这下子马上可以站出去做证人,证明他这话不假。”

  小马说:“你仍然这么漂亮,冯思聪这家伙得福嫌轻,他找死。”

  我用手摸着下巴问他:“你会不会为我揍他一顿?”

  小马嚅嚅的说:“这……不大好吧,朋友妻……这是很敏感的事……我与你只是同事,别叫我两胁插刀,太尴尬了,这……”

  我双眼看着天花板,“嘿,亏他们还说我是你的老打玲。”

  小马说:“什么?误会,都是误会!”他恐惧得结结巴巴。

  我没好气,“怕死鬼,胆小鬼,走开点,别烦着我。”

  我伏在桌上。

  小说中的女主角与丈夫吵了架,都有男朋友收留她们,现实中不是这样的,现实中充满了法兰西斯马这种人,唉。

  我苦恼的用铅笔打着桌子:如果冯思聪这小子现在来苦苦哀求我,我这就下台,跟他回去,我实在不想回青年会再捱多一夜。

  他妈的冯思聪,他应该找到我公司来,他知道我一定会上班,我又惊又气:莫非是他早有离意,故意不给我下台的机会?

  那么我只好回娘家了。

  同事在那边叫我听电话:“你妈妈找你,不知是公是私事。”一边扮个鬼脸。

  我觉得她真诙谐,简直受不了,取起听筒,问妈妈,“有什么事?”

  “咦,”她老人家说:“你又不是三宝殿,没有事不能找你?”

  我说:“妈妈,大家都成了喜剧高手,不少你一个,有什么话快说吧。”

  “思聪叫你回去。”

  “妈妈,手臂要朝里弯。”我瞪着电话筒。

  “你回去吧,结了婚的女人在外头晃,成什么样子?”

  “我搬到你家来住!”我说。

  “你在娘家能住多久?”妈妈问我。

  “住到八十岁,不由你不管,你当心,你总是我母亲。”

  “你搬回来,我倒是很放心,胜过流落小旅馆。”

  “哈哈哈!”我干笑。

  “你若要等思聪来接你,我看不必了,他说明:要回去,你自己回去,他不会低声下气──他说他从来没低声下气过。”

  “你们都决定不要我了,是不是?”我恼羞成怒,“好,你们会后悔!”我摔了电话。

  一整天我的喉咙像被人塞了一块铅,非常不舒服,眼看思聪是不会来接我的了,小马又并不如思聪想像中的那么热情,我们其实一直是同事关系,我束手无策。

  那天下班,我藉放到亲戚家去吃晚饭,自然,他们是欢迎我的,只限于一顿晚饭,亲友间要求不能太大,事情反过来,我也不会收留一个与丈夫闹翻的小女人。

  那天告辞之后,回到青年会,我坐在静寂的房间细思量,自觉乏味。为了这种芝麻绿豆的小事,思聪使我下不了台,这口气如果要忍下去,我只有一条路:找房子搬出去,与他分居。

  幸亏我银行里还有一点存款,要办起这件事来,并不困难。

  然而为了如此小事……我伤心地想,就闹到这种地步,既有今日,何必当初?我独自流下泪来。

  这种事听在别人耳朵里,也许顶滑稽顶好笑,然而对我来说,刚好证实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我与思聪无法共同生活,婚前我的优点全变成缺点,他挑一个优秀独立的女性做妻子,婚后他还是希望我变成奴隶,我并不了解他,相信他也不了解我。

  我请了三天假,找公寓。

  当天下午便找到一层中价公寓,经纪连连的说:“你运气真好,小姐,这层公寓本来是一双日藉夫妻住的,一应俱全,干净得十分,他们赶着回国去,租金又便宜,你只要买点日用品便可以搬进来,连电话都有。”

  我点点头,付了租金按金,感觉上十分凄凉,运气好?运气好的女人离家出走,早就有丈夫来恳求她回家,哪像我?为一点点小事,丈夫就高深莫测,名正言顺地独自生活起来。

  那天下午我回家收拾杂物,思聪上班去了,钟点女工仍然把地方收拾得干干净净,我取箱子,把衣物收拾好,销匙留在桌子上,就走了。

  我呆呆的坐在新公寓内,扭开电视机观看,仿佛又回到少女时代,无忧无虑,只对自己负责但是冯思聪这三个字在我心头中拂之不去。

  尤其令我失望的是母亲,一派大祸临头各自飞的样子,推卸责任,根本不打算理我的事,现在好,她该耳根清静了。

  我到附近的超级市场去办了一些必需品,安排妥了,约朋友吃茶,觉得天气热,顺便买了一堆夏天衣服。

  我问自己:这样就算分居了?没头没脑的,隔一阵子我会找律师约冯思聪会晤。

  为了这么小的事,我诅咒。

  微不足道的小事,他就乘机发作,这种丈夫,长久相处也是很痛苦的,我下了决心,从明天起,我就是一个新人,我甚至考虑另外再找一份新工作。

  再回到公司,桌子上一大叠纸条,告诉我什么人打过电话来,写着妈妈的名字,不见冯思聪。

  我心中更加冰冷。

  我打回家去给母亲。

  妈妈问我:“你怎么了,跑到哪里去了?”

  “我在外头租了房子住,很好,你可以放心。”我说。

  “你这个孩子!你真是的,一句话就气成这样子,何必去租房子住?”

  “你就算容我,地方也不够大,住不下,我自己有独立能力,不必受任何人的气,”我不客气的说:“我大把功夫等着要做,不能聊了──”

  “喂!思聪找你。”

  “是吗?”我说:“没有用,太迟了,叫他去找更好的人吧。”

  我独自一个人过活未必比与他在一起更烦恼。

  我再也没想到冯思聪是这么现实的人,我跟他走了两年,从没要过小性子,从没叫他做过矮子,一向迁就他,好听话,现在为这种小事,他偏偏跟我闹得这座大,那我就不妨陪他玩这一趟。

  我已决定不回家。

  午饭的时候,小马问我,“怎么,一起去吃饭吧。”

  我干巴巴的说:“不必了。”

  发生一点点事,就能看出人性险恶,小马这种人,他能为谁担风险?这种人一点内心世界也无,一点正义感都没有,就懂得战战兢兢捧住一个破饭碗,还以为有出息得很,因为这些日子来我没让他占到便宜,他已经不感兴趣,现实得不得了的一个小人。

  他当时看见我冷冰冰的,马上退后一步,也不表示关心,就跟大伙儿走了。

  我很气忿,他们都当我完了,远着呢,等我一翻身又变一条好汉的时候,后悔也来不及,等我恢复心情的时候要多少男友就多少男友。

  我刚想下楼去买一个三文活吃,有人推门进来,我抬头一看,是冯思聪。

  我斜眼看着他,问:“找谁?”

  “找你。”

  “什么事?”我心中想,如果他这当儿肯低声下气,事情尚有商量。

  他却取出我的首饰盒子放在我办公桌上,说道:“你忘了取贵重物品。”

  我一口浊气上涌,勉强维持镇静:“对不起,叫你送了回来。”

  “我要走了。”他说:“再见。”

  我补一句:“我们很快会再见,我已联络了律师,他会通知你。”

  他一震,斜眼看我,我也看看他。

  我说:“事情已经到这种地步,好来好散,我也不想多说话,再见。”

  “你已经完全决定了?!”他问。

  “跳探戈需要两个人,”我冷笑,“冯思聪,结婚离婚都需要两个人。”

  “你母亲呢?你没跟她说?”

  “她并不理我的事。”我说。

  “既然关系那么坏,何必住在娘家?”

  “谁住在她家?”我问:“我一向有自己的公寓,你又不是不知道。”我抓起手袋,“我约了人吃饭,对不起。”我一手把他拨在一边,向大门走去。

  “喂,你的首饰盒子!”

  我说:“谁理这种破铜烂铁,将来自有更好的来。”

  头也不回的走了,真痛快。

  走到麦当奴买一个汉堡饱,拿在手中咬一口,可是说什么都吞不下去。

  我告诉自己,真闹大了,事情真闹大了,可是我仍然爱他,我心如刀割。

  为什么我一点表达的能力都没有?刚才我想说的其实是:思聪,我们别再玩下去了,让我们和好如初吧,但是我不但没融和下来,反而变本加厉的说了许多恶毒的话,啊,我怎么会像一个疯子?

  我掩着脸。

  他即使不爱我,我可是爱他的啊。

  我“霍”地站起来,回到写字楼去,用电话找到了母亲,她大呼小叫的说:“我是为你们好,瞒着思聪,说你搬到我家住,过一会没事。刚才他打电话来骂我,你说我这个好人难不难做?”

  “他不晓得我住在外边已经一个星期了?”

  “不知道。”

  我问:“他打过电话来叫我回去?”

  “是,我老推说你在洗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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