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根本没有生过气。”我说,“谁生气,谁心里应该知道。”
“跟你做朋友,比跟一个小家子气的女孩子做朋友还难。”
我看她一眼,心里想:我可没有要你来。
她说:“你心里在想,你可没有叫我来。是不是?”
我不出声。
小燕就是这点不好,每件事情都要弄得黑白分明。
她说:“我请你看电影,你去不去?”
“我吃了药,不便出去,又没有车子,天这么冷,冻个半死,又回来,干什么?你要看,我介绍人陪你去。”
“谁?”
“外国人。”
“我不喜欢跟外国男人走在一起。”她说。
“这是什么意思?”我问。
“没有什么意思,吃不到羊肉,一身骚。宋家明,你别以为我需要你跟我介绍人陪,我自己一样找得到,”她骄气的笑,“看什么人而已。”
她又可爱起来了。
我还是躺在床上。我问:“洋人也有不错的嘛。”
“谁?”她笑问。
“安东尼安姆斯庄钟斯。”我说。
“他呀,他自然是,我也说他好,若是他也罢了,别人没意思,真娶了我,那几十镑周薪,一年九个月的冬天,我也受不了。”我侧头看她。她在台灯下微笑。她大概是喜欢我的,几次三番,她都先向我来低头,以她的性格,很不容易;以她的性格,吃过她白眼的男人的确也不少。娘娘腔有娘娘腔的好处,瞧这女孩子!
“说说你以前的女朋友。”她说。
“不说,你以前的男朋友逢人说你,你有什么意思?”
她答:“我乐都乐死了,只怕他把我忘得一干二净。”
我笑,“她跟你差不多,不过比你强硬,她不哭的,打网球又够力。长得也很漂亮,后来嫁了别人,大概很开心。完了。”
“你们在一起多久?”她问。
“两年多三年。”我说,“为什么问?”
“你记得她?”小燕问。
“当然,她是我女朋友,我们接过吻的。”我得意的说。
“呵,这么难得呀!”小燕取笑,“还拥抱啦!还少不免到郊外去,绕着大树兜个圈子啦,真够情趣,跟国语片一样!”
我被她气结。
“你的男朋友呢?”我问。
“我没有男朋友,你可别不相信,我真的没有男朋友,我不是三贞九烈的女人,只是看不中周围的人,要把自己送出去也不行,你说多惨!”她扁扁嘴。
“你的《红楼梦》看成怎么样了?”
“没什么好看的,”她落寞的说,“那宗旨不外是说:女人要长得像猪,不然就够你受的,上帝不会放过聪明漂亮争气的女人。这种书看来做什么?”
第四章
“不看也算了。”我说。
“嗳,你到底出不出去?”她问。
“不去。”我说。
“真是,我还没吃饭呢。”她说。
“罐头里还有几块饼干,吃了吧。”
“士可杀,不可辱。”她笑,“不吃!”
“那你就饿死吧,可惜你是洋士。”我起身穿衣服。
“干什么?”她问。
“陪你出去吃呀,总不能隔壁死一个、这里死一个,像什么话!”我扣大衣的纽子。
她看著我,问我:“你到底讨厌我吗?”
我说:“你问这种问题干什么?你只要不无理取闹,做朋友,谁讨厌谁?”
我们挤公共汽车出去,我请她吃面,她高兴得似个孩子,叽叽呱呱,说个不停,四姊长四姊短,我绝口不提四姊了。我一个晚上都很静,吃完东西,打发她回家,我回去还看了一章功课。我又恢复正常的了,这便是我对现实反叛的结果。
我不知道别人轰轰烈烈的反叛是怎么样的,像丐士甸。
我太自爱。我是懦夫。
星期三,我上街买了一条银项链当礼物,算是女方的贵宾,到钵兰酒店去转了一转。黄一眼把我认了出来,跟我握手。我心平气和。
(我的校长说,不可能解决的事,不要想太多。)
黄的女儿很美丽,可是皮肤颜色很深,一眼看上去,像马来亚人或是菲律宾人,跟她的父亲不大像。我转一个圈子便想走了。
黄很是够气派,仍然是黑西装,白衬衫。
我远远看到小燕,跟她打了个招呼,我没有留下来吃饭,我喝了一杯酒,便离开了。我去看四姊。
我心平气和的去看四姊,想跟她道歉,我那些反常的举止,是不对的,是不礼貌的。我真的心平气和。
车子到了她的家,还很早,她大概在吃点心,门没有锁,我按了两下铃,没人应,一推门就进去
我进去的时候,她刚刚自楼梯下来,见到我,先是一呆,然后招呼我。她的脸色是雪白的。我一眼看就知道不对劲,发生了事,她的手指上流著血。
我说:“你手上受伤了。”
她看了一眼,不以为意,“是抬那只大箱子,太重了,勾了手指甲。”
“痛不痛?”
“不觉得。”她找了一块胶布,贴上去。
“你搬什么?”我问,“要不要我帮你?”
“家明——”她转过头来,“我搬家。”
“怎么忽然搬家?”我愕然问。
“我很方便,只有两只箱子,你愿意帮我吗?”她问我。
她的脸色是这么雪白。
我点点头。
“帮我叫部街车,我已经收拾得差不多了。”她说。
我很冷静的说:“好。”
我拿起电话,叫了一部车子。车子十分钟后会到。
然后我上楼,她在收拾衣物,真的差不多了、地方并不十分乱,我只是帮她关上箱子,抬下楼去。
四姊仍然很镇静,一丝不乱,该做什么做什么,只是嘴角少了那种笑容。
多说多问都是没有用的,我不想多说话。
我们等来了车子、她把门匙放在门口的地毯下。司机与我将箱子搬上车子,我与她两人挤在一起。
她的手抖著,嘴唇都变了颜色,可是她仍然是镇静的。
我问她:“箱子搁哪儿?”
“酒店吧。”
“不如先搁我宿舍,我们吃了饭再说。”我出主意。
她居然点点头。
箱子一到宿舍,自然有义务帮忙的同学,一下子就抬了上楼。同学问我是不是搬进来的新生。
我顺口问她要不要在宿舍住几天才找房子,她居然又答应了。我便帮她办手续。大学宿舍也收外边的客人,最长可以住两个星期。
她在我房间喝了一杯水,洗干净了手,我帮她擦了消炎药膏,再贴胶布,她的头发乱,我忽然拿起一把梳子,替她梳起头来。
她不说话,我也不说话。
我们一起出去吃饭。
她叫了白兰地。
我猜到这是怎么一回事,她终于想到要脱离黄,趁这个时候便搬了出来,没有争执,没有吵闹。可是为了什么呢?她跟了他这么些年,也不应该再在乎下半辈子了,有什么气,有什么意难平,也该忍下去了,是为了什么她伤心得要离开他?我想不通。
有她在我身边,我也不要去想它。
她喝了很多,脸色越喝越白。
我们叫了几样菜,但没有吃饭。
屋子不是她的,她住了这些年,不过带出了随身衣物,屋子里的东西她没有怎么动过。
人与人的关系就是这么简单?说走就走?
吃了饭,我与她散了一阵步。她的酒意渐渐上来,在街下看她的脸,雪白的皮肤,眼角有点红。我伸手叫了车子,把她送回女生宿舍。
我说:“你好好睡吧,明早我来看你。”
我回了自己那幢宿舍。
我看著时间。这个时候,订婚舞会该散了。黄回到那层房子,真正的是人去楼空。
但是我想四姊是会回去的。她以前也许也做过这样的事,出走几天,又回去了。人总是人,女人总是女人。玫瑰是玫瑰,不管你叫它什么名字、它还是玫瑰。
她是会回去的,那时候轻描淡写的跟黄说:“我到大学宿舍住了几天。”真是又新奇又清高又漂亮。要脱离他,何必等到今天?
然而我是同情她的,一般的女人,虽然不会比她享受得多一点,但是人到了一定的年纪,要求会变得很低,低得只想身边有个伴,在要紧的时候援一援手,如此而已。她得到了些什么?
在十六七岁的时候,等待爱人是一种情怀,过了十年,算是什么?
她什么也没有得到。等了那么久,等来的爱人,是为主持他女儿婚礼来的。
长久的等候。她没有多少时间剩了。
那一夜我没有睡,我不知她睡了没有。
清早我去看她的时候,她正在伏案写字,写了满满一张她要做的事。一件一件,条理分明,她是一个有思想有脑子的女子,可惜命运不过如此。
她抬起头来,给我一个微笑,我呆呆的,她的微笑回来了。这么快。
她说:“我想去洗个头发,然后去找房子,你不必理我,快去上学吧。”
我说:“我陪你好了,功课根本不吃紧。”
“不不,我习惯一个人办事了,快一点。”她说。
我坐在她床沿,我说:“四姊,如果你真不回到那里去了,为什么不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