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星码头的碧海蓝天,如真的一般,我迎上去叫她的名字,然后我便醒了。
我躺在床上,天色已经黑了。应该是五点钟左右,不早了,也该到饭堂去吃饭。
我在换衣服的时候,决定回家后约她出来跳舞。她一直喜欢跳舞。我可以很礼貌的请她出来,跟她说明原委。可以不理她有多少个孩子。
饭堂的饭仍然一样味道,我默默的吃着。隔壁班的玲达见了我,跑来坐在我对面。英国女子什么都好,就是样子贱不好。连茱莉姬斯蒂都有高级应召女的味道。
我不喜欢这个女人。
她说:“你到哪里去了?好几天不见你,躲起来了?跟女朋友躲在房间里。你连学校都没有去,为什么?一向你是最用功的。你为什么闷闷不乐?告诉你,别担心,什么大事,找个女孩子喝杯酒聊聊天就没事了。我陪你好不好?晤?说好……”
我没有回答,吃完了饭,我说:“我病了几天……”然后就走开了。
我知道她怎么想。我不能管她怎么想。老天,我做人不是做给她们看的,我寂寞,我自己知道就可以了;我风流,我也自己知道就可以了;我不能展览我自己,我的心,我的肺,我在床上做什么,我在厕所做什么,我与他们无关。
我开了无线电。我只有一只小小的无线电,还是最近买的,贵得很。后面刻着:台湾制造。以前有一只录音机,可以唱时代曲录音带——“心上人,你为何好像水中月天边星?”可是住在外边,被毛贼偷走了。还是女朋友多年前送的,因此气得不得了,可是气管气,人还是不肯回家。气的事多呢。
像财政部长丹尼斯希里,这混球因左翼分子攻击他削减多项幅利,居然对记者说:“他们想昏了那小小的中国头。”什么意思?我最怕人家中国长中国短的,可怕之至了。可是还受着气。
音乐是不错的。
有时候伏在案上做四五个小时,台灯照得脸色发红,背脊多么酸疼,但是功课不能停止,推到明天。
明天又何尝没有明天的功课,逼死命似的天天赶,对于人家房间里日日夜夜大被共眠,进行国际友好行动,春光四溢,我还是妒忌得心痛。我的日子是痛苦与妒忌的组合,找死。
明天又该早起床了。
去上学。
穿着熟悉的牛仔裤、大衣、帽子、手套去上学,对着那些熟烂了同学的面孔,他们恨我正如我恨他们。衣服穿了六个月的冬季,同学对了五年整,终有一日大家会呕吐起来。
我不大等待明天。
有一个女孩子写了段专栏,其中两句名句我是永远记得的——“日出并没有带来希望。日落并没有带来失望。”唉,写得真是好。
有空的时候,我便写日记。
写日记与写信都是最最寂寞的举止。
看电视也是。
做功课的时候常常长叹一声,即使是莱歌惠珠站在门口,我也没有工夫招呼她。但是我多么愿意牺牲功课来陪一个好看的女孩子。
同学们说:“啊,你终于病了,做得太多了。”
说的很是,做得太多了?没有,没有太多,做得太少了,上学放学,走一条弯曲曲的路,到了课室,拿出笔记,一二三开始抄。手像是自动的,跟着流丽的字移动。常常做梦,在考试上把所有的卷子答成中文。
这样子又过了一个星期。
一日放学,到了宿舍,便有人在外找,我下楼一看,是一个女子,我十分惊异,看仔细了,却叫不出名字来,我并没有忘记她的姓名,但是不好意思叫出来。
她笑着迎上来,“我姓云,记得吗?”
“云小姐,”我不好意思,“你怎么来了?”
“来看你呀,你痊愈了吗?”她轻快的说。
我签了名把她请上楼去。她买了水果来看我。
她的热诚是出乎真心的,因此非常大方,她穿了衬衫与呢裙子,头发还是短短,眼睛闪闪生光,她使我有种踏实的感觉,与她在一起,很平安。
她坐了二十分钟,她说:“我们每周有一个聚会、都是年轻人,多数是海外学生,在我家举行,你如果有空,请来看看。”
我心想,如果我去了,成了他们的一份子,就不稀奇了,她对每个人都这么好。
“你是社会福利工作人员吗?”我问。
“不不,我是无业游民,整天与小朋友们说说笑笑,就完了一天。我们每周来见一次面:做功课唱歌看电影,很自由的,如果喜欢群居生活,再好也没有了,如果比较爱静,也可以躲在一角看书,没有人会骚扰你。”
我笑,“那么你是沙龙女主人了。”
她摇头,“怎么敢?学生在外国……很静。我以前也有过这种经验,大家能够在一起,当然比较有照应。”
我唯唯诺诺,然后她告辞了。
我觉得她是一个很奇怪的女人。年纪不小了,长得很好看,又不是人家的太太,手头很阔,心地很善,人又热心,没有工作。她是干什么的?身分特殊。
我拿起她的卡片看了看,地址是一个高贵的住宅区。
也许有空的时候,可以去看看她。但是我不要周末去,我或者会在星期三的下午去探望她。
第二章
这些年来,我所遇见的女子,除了学生,还是学生。也有嫁了人的太太,做一份简单的秘书工作。也有唐人餐馆里的女侍。可是像她这样,还真少有。如果我没有生那场病,到医院去躺了几天.可能一辈子也见不到的。
可恨的是,她并没有留下了什么名贵丝巾之类,使我有造访的借口。
虽然手中什么也没有,在一个星期三,我还是去了。她可能不在家。我早准备了一张字条,可以放在她信箱里的,说我来过,这样更好,礼貌上头,我已经来过,又不必多话,以免尴尬。
但是她没有出去。
她在屋子前修剪玫瑰。她坐在一张小凳子上,手上戴着很厚的手套。这时候天气刚刚有点暖和,她只穿一件毛衣背心,不过是长裤、衬衫,可是这种普通的衣服穿在她身上,常常令人看上去很舒服。
我迟疑了一会儿,刚想上去招呼她,却发觉她并没有动手剪花。她只是坐在那里不动,仿佛已经坐了很久了。我很吃惊,注视着她的背影。平时她的起劲与朝气不见了,现在连背影都是寂寞的。
怎么了?我很是诧异,但是又觉得自己要求过高。她一个人在家,难道还咧着嘴笑不成?
我轻轻叫她一声,“云小姐。”
她抬起了头,转过身子来,见到是我,马上站起来,“唉呀,家明,你怎么来了?也不预先通知我一声。”
“我……是顺路的。”我说。
“我才做了一下子工,就累坏了,正憩着呢,没看见你来,对不起。”她说,“来,请进。”她的态度永远很和蔼,却处处不失年龄身分。
我随她进屋子。房子装饰得漂亮极了,跟她的人一样,有一种大方。我坐下来,她做了咖啡,拿出了点心,一边问我功课忙不忙。
她仿佛真把这里当作她的家了,可能吗?在外国生活的这些人们。我礼貌的坐着,一种无关痛痒的表情,小心翼翼的捧着杯子,不要使茶溅出来。自然我不知道我已经爱上她了。
爱上一个人,往往是不知不觉的。
一种不可能,绝望的爱,是不自觉的,等到明白以后,已经太迟太迟了。也有人爱得不一样,那只不过是一种强烈性占有的欲望,来得快,去得也快,一下子无影无踪。
从前有一个女孩子, 她仰望她的兄弟, 她的兄弟离她而走的那一日,她说:“你相不相信?真象小说中形容的一样,我的心,碎作一片片。”说话的时候,她泪如雨下。真的泪如雨下,她甚至不知道她自己在哭。他们相处得并不好,她与她的兄弟互相痛恨对方,但是等发觉的时候,已太迟了。
每次经过她兄弟住的宿舍,她心如刀割,整个人发呆。但是知道的时候,已经太迟了。每次写信,只是流泪,可是写完了信,又不寄出。我当时并不知道我已经爱上她了。
我细细的看着她的足踝,她的手,她的脸。
她说:“别这么静静的坐着,我让你听一首歌。”
她拿出一只小小的录音机,打开了,放在耳边,忽然之间,那神情是孩子气的,她叫我听。因为她喜欢这歌,那歌是很普通的一首时代曲,听没有听过都无所谓,反正每首时代曲都一样,“一场梦,空欢喜,梦醒的时候不见你,天真的我,天真的我,只以为已经得到你——你在哪里?在哪里去找你?痴心的我,痴心的我,我为你伤心到底……”
我麻木的听着,我看着她。怎么会听这种歌呢?全世界最最低级的是这种歌,不过是最无聊的男人,醉翁之意不在酒,跑去歌厅对着一个女人色迷迷的发呆,假装听这种歌,那女人唱不唱歌都还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