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九九 > 莫失莫忘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白天 黑夜

第 10 页

 

  张伯母说:“看你这样子,不吃饭了?”

  “我出去请家明。”她说。

  我连忙答:“我请婉儿。”

  张伯母说:“你们早合好的圈套!骗我也没用,我老太婆只好一个人吃夜饭了。”她笑。

  婉儿笑:“妈妈真是,爱清静,把我们轰了走,又怕我们说她没人情味,于是先在我们头上套个罪名,好使我们不说话——这里斗聪明,谁也不够妈妈,她是最滑头的。”

  这番话下来,连佣人都笑了。这里不需要春天,婉儿在春就在了,她们这里真是幸福家庭,我好羡慕。我们家尚且比不上她们,小令那支离破碎的家,怎么可以算是家呢。我呆呆的看着婉儿。人都是势利的,我盼望得到幸福,就算比较接近一下幸福,也是好的。从小令那里我知道幸福实在是太无常的一件事。

  “家明,我们走吧。”婉儿说。

  我站起来:“伯母,我们出去了。”

  张伯母拉起我的手:“家明,我就是喜欢你这样,规规矩矩的,无论大人多宠你,你也是不失态的,婉儿跟你在一起,是她的福气。你不怕我倚老卖老吧?并不是咱们家婉儿没人要了,但是我把她托给你了,因为张伯伯与我实在喜欢你。”她微笑说。

  张伯母这番话说得这样明显,我很尴尬,只好回头去看婉儿,婉儿若无其事,笑吟吟的。我忽然想起芳心默许这句话,怔怔的,越想越有味道,竟说不出话来了。

  我们终于出了门,我拿着婉儿的披肩。她笑:“是妈妈的,我借它用一用。”那是一件白色的貂皮小披肩,好看得不得了。

  我说:“婉儿,你要知道,你很幸福。”

  “我知道。”她说。

  跳舞的地方是婉儿挑的,是一间中式夜总会,有歌星唱歌,也可以跳舞。婉儿还没有见过歌星,好奇得不得了。那天唱歌的是几个颇有名气的人,婉儿看得津津有味。我为她点了几个菜,叫了一点酒。我以为她要喝香槟,她却要了一点很好的白兰地。她很成熟,很大方,很可爱。

  我说了一点事给婉儿听,关于城里面几座新的建筑物。她很凝神,手支着下巴,像要把我说的话完全吸下去。

  吃了饭,我与她跳了两只舞,握着她的手,那种感觉很微妙。我没有说话。我们在舞池里慢慢的跳着,忽然之间我看到了小令——我真的看见了她!

  她不是一个人来的。

  她与一个中年男人坐在一起,在吃饭。她没有看见我们,她低着头,有点心不在焉。那个中年男人一只手搭在她的肩膊,不住在说话。我看着很气,后来就心酸了,要赚钱实在不容易啊。

  她在吃菜,夹得很少。一只手扶着脸,穿一件黑底的绿旗袍,与我中午见过的那件不一样。头发从脸旁垂下来,熨成无数的圈圈,垂得牵牵绊绊,仿佛像一株攀藤植物,很像她的性格。

  我默默的看着小令。我从来没有这么远的看过她。

  她一定常常来这种地方,陪客人宵夜吃饭,可以多赚一点,但是这样来得多了,谁不认得她是某舞厅的红舞女?将来我与她在一起,我是不介意,但是父母亲呢?难堵悠悠之口啊。我大不了把她带了往外国跑,但是父母亲呢?

  忽然之间,我觉得一切都是不可能的事。真的,怎么可能呢?三个月之后,她却在等那天的来临。

  我对婉儿说:“我们走吧,到别的地方去看看。”

  “哪里?”她问。

  “随便你喜欢。”我说。

  她点点头。

  我们结了账走了,我替她穿上披肩。结果我们哪里也没有去,我们只是在尖沙咀慢慢的走了一圈。她很好奇,对每样事情都有兴趣,结果我们在大排档吃了宵夜。

  我一直在想,那个中年男人,对小令会不会有什么奇怪的要求?抑或对他来说,是合理的要求,算不得什么?然后我觉得自己滑稽,我有什么权知道,我没有资格知道,我是小令的什么人?

  很夜我才送婉儿回家,她是玩累了。

  她说:“有时候,玩真的要比工作还累。”

  “你工作过吗?”我问。

  “嗯。”她说,“有一次跟同学在中国餐厅做了一个星期,赚了四十镑,干得像灰孙子似的,又不敢告诉妈妈。结果那些钞票都没用,好好的收着留为纪念,我舍不得用了。我那同学连做了两个月,然后到欧洲去玩了半个暑假,正式先苦后甜。我没有用,吃不消了。”

  我微笑。

  然后她拉着我的外套领子,拉上去滑下来,不说什么,我吻了她的额角,她高兴了,真像一个孩子一样,不过要逗她开心,总还算容易的。她按了门铃,女佣人来应门,我送她进去,说了再见。

  以后妈妈常常安排我们在一起。婉儿不反对,不反对大家就觉得好办,我们在一起也很轻松开心。

  这样子过了一个多月。

  一天傍晚,父亲对我说:“家明,考试之后,你大学毕业了,是不是?”

  我笑:“爸爸是知道的,何必问?”

  父亲也笑:“是的,问得多余了。既然拿到了学士,不妨到外国去读硕士,你认为怎么样?反正是开头难,以后就好办,让人家叫一声博士,多窝心!”

  我说:“只是你们两个人……”

  父亲爽气的说:“你的前程要紧,不过是三五年的事,我们还年轻,不怕你不回来,你肯再去念几年书,我也很高兴。”

  我想起小令——

  “家明,张伯伯、张伯母的意思是想你照顾一下婉儿,婉儿也考了一家大学,你们两人在一起,岂不是很好?”

  原来如此,我想。

  “婉儿是不错的女孩子,你们两个人在一起,也好有个伴。他们家在那边有房子,你也不必住到别的地方去,一切都十分理想,我们也放心,你说是不是?”

  我只好点头。

  “那么你赶快与那边的大学联系吧。”父亲说道。

  我不是一个唯命是从的人,但是父亲的命令无懈可击而且只有好处,没有坏处,我实在拒绝不了。

  我想了一夜,该如何向小令交代呢?我开不了口。

  我答应三个月后,我们两个人在一起的,如今我跟着另外一个女孩子到别的地方去了,这怎么对得起她呢?我想起大半年之前,我还口口声声的对她母亲说:“我要娶她。”她母亲是没有答应,但当时我怎么说了那种话,就很稀奇,既幼稚又不负责任。根本是很不可能的。不过我不承认那是谎话,当时我是有诚意的,即使没有兑现,当时我决不是胡扯。

  那使我心里不舒服。

  事情就是这么决定下来了,不能有改变,我偷偷的躲着,不敢去见小令。我想起霍小玉的故事,只能呆呆的看着我自己的手心。我的手心一直冒汗。叫我怎么说呢?我只好跟自己讲,我没有对不起小令的地方,我们只是朋友,环境,环境不允许我们这种不成熟的爱。

  这样子有了借口,我也就强迫自己心安理得起来。父母替我急急办着去英国的手续,买大衣添箱子,进行得很热闹。我身后像跟着个影子,黑墨墨的,摔也摔不掉,那是小令。

  考完了试,我还是与婉儿在一起。婉儿是很大胆的一个女孩子,但是她大胆得恰到好处,大人总以为她是天真,我当她是外国人脾气,有时候令我尴尬一会儿,她适可而止,我也就算了。

  上一回陪她去买大衣,她穿一件雪白的背心,里面若无其事什么也不穿,如果她一个人走,说实话,我也会向她看几眼,奈何她是我的女伴,人家看了她,少不免也看我。她大方,我却红着脸一整天。

  我忍不住,就劝她几句,她悠闲的替我整了整领带,笑着:“我就是喜欢你那小老头脾气。”

  她眼睛里有太多的狡黠,一闪一闪的。

  每一天我都喜欢她多一点。

  她是个叫人着迷的女孩子。

  我要用婉儿填满我心里的空档,失去小令后的空档。

  那边的大学顺利地接受了我读硕士的申请,婉儿的大衣买好了。(“我不喜欢英国的大衣,每个人都一种式样的。”她说。)她买了七件大衣,一件是奶油色貂皮的。我帮着替她放在箱子里。我的行李很简单,其中包括一张一千镑的汇票。我决定到了以后申请助学金。

  婉儿大概是很“为国争光”的。中国女孩子如果个个像她,就天下大乱了,只是外国人不晓得,她年轻貌美气派好,外国人见了就肃然起敬,拼命的说:“中国女孩子真漂亮。”

  在飞机上,婉儿打瞌睡,头就枕在我的肩膊上,眼睛闭着。我看着她的脸,五官都有种说不出的美。我吻了她的鼻尖,她笑了,睫毛闪动着,只是没睁开眼睛。

  飞机的引擎轰轰然的响着,我想人生大概就是这样吧,恐怕是没有法子挽回的了。

 

上一章 下一章
返回书页 返回目录 下载本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