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九九 > 莫失莫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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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而即使是婉儿,也还是要老的,到时又怎么样呢?

  婉儿会说:“呀,可是我年轻时候美过。”我不是一个适合她的人。愤怒过后,我觉得我配她不起。

  我配不起我两个女朋友,我负了一个,又追不上另一个。

  但是我用功,默默的读着书。

  硕士班四十个人,我考了第一。

  开学生会的时候,我意外的见到了婉儿。

  她与一个男孩子在一起。男孩子是外国人,一头金光灿烂的长鬈发,垂在肩间,一张脸秀气惊人,像宝底昔里笔下人物。婉儿黑发,乌亮夺人的童花头,两人坐在一起便是一幅风景画。

  啊?我想,她原应与这样的人在一起,可以享受—天便享受一天,怎么可以跟我这种人动成家立室庸俗的念头?我又不能欣赏她,事事对她皱眉。

  她看见了我,向我走了过来。

  她穿着一件白麻布绣花长衣裳。她走过来。

  她走过来,我看着她。

  她看着我,眼睛里都是爱念想念,非常柔和的一种惆怅,我忽然觉得婉儿长大了,而且她始终一贯的爱我。不过对我这种人,也只好用不瞅不睬的方法来解决,对我仁慈点,我便纠缠不清。

  我明白她的感情。

  她是永远不会回来了。

  她弃我并不是为了更好的,因为她根本没有追求更好的。她也不晓得什么是好,什么是不好,她不过顺心而为,碰到了什么是什么,又不爱管束。

  这才是她的真面目吧。

  她母亲曾多次暗示过我,我竟不明白。

  现在我是知道了。

  她轻轻的说:“家明,我不过是那样的一个人。”

  我点点头。她不是那个回家度假的女孩子,我误解了她。她不是那个说“小王子”的女孩子,我误解了。当她的父母、背景不在身边的时候,她就是这样的。她也想满足我,满足家庭,究竟没有做到。

  我点点头,我说:“我明白。”

  她又走回她男朋友的身边去。

  我并不了解她。一向我把她解释为一时的水性杨花,终于还是要回头来求我的,但是……她是不会回来了。

  我喝了很多酒。

  我跟同学说:“考完了还不松一松,怎么办,真想生肺病不成?”

  喝得很名正言顺的样子,然而谁都明白我的酒是为了什么才灌下去的。过了一会儿婉儿就来了。我背着她,竟然没有勇气抬起头来。

  再醉我也不敢说话。叫我说什么?指着她说:“你!我是放弃了小令来追随你的,如今你却这样!”这成了写言情小说了,我没有这个胆子。

  我知道我是再见不到她了,猛然一回头,才看到她衣裳一角。藉着酒意我的眼泪如水一样的流了下来,也不知道是为了什么,可能是为了寂寞,为了委屈,为了不懂事,为了永恒,所以做了很多蠢事——但什么是永恒的呢?

  同学们都来劝:“……太不像话了,这样的女孩子……”

  “不……你们不明白的。”我说。

  我是由同学送回家的。

  我想起第一次见她的样子:一顶草帽,都是绢花,棕色的皮肤。她的父母希望借我的力量把她往回头的路上拉,结果她像蝴蝶似的飞走了。

  时间对我来说,没有过去,我一脑子的小令,而小令还是穿着花旗袍,坐在那间夜总会里陪中年人吃夜宵。她是一个舞女,而婉儿,婉儿是一帽子绢花,叫我“家明哥哥”的女孩子。

  我无法接受人会变这个事实,因为我自己是始终不变的,我也不希望其他的人变。我想我是个悲剧。天下竟有我这样不切实际的人,我总是妄想时间会留住,不要过去,着我。

  回了家,我埋头痛哭。然后醉了,倒在床上便睡。我忘了脱衣裳,忘了盖被子,第二天中午才醒的。

  醒来之后比平时更加落寞。第二天还是要起来做人的,早上是无法逃避的一个开始,喝醉也没有用。

  我不觉得寂寞,寂寞已是生活的一部分,我想找一个说话的人。我嘴是苦的,心也是苦的。我穿好干净的衣服,一个人走了出去。散散步吧。

  天气很好,阳光使我头痛,我稍稍睁开眼睛来,漫无目的向前走去,一步又一步。

  忽然之间我想回去了。回去看每一个人。趁这个机会,为什么不回去一下呢?要回来还是可以回来的。

  我坐在公园的长凳上,我对面有一对情侣,相拥着吻了又吻,吻了又吻,真正的目中无人,这世界里只有他们两个人。

  是的,真正的世界里不过只容得下两个人,何必要理会别人说什么?婉儿得到了她的快乐,但是在别人嘴里,她是一个很不堪的女孩子。不堪又有什么关系?她在享受。这些日子来,我无异给人一个循规蹈矩的印象,但是我得到了什么?

  我叹了一口气。正夏天呢,池塘里的鸭子游来游去,那对情侣还是紧紧的妞在一起,麻花似的。

  我应该回去了吧。

  我起身,回家,取出了证件,去订了机票,办了出入口证。我在银行还存有一点钱。

  电报上怎么说呢?飞机票是两星期之后的,写信也还来得及,信上又该说些什么?我就说想念父母吧。这也是个理由。只有在极孤独的时候,我才想念父母,回去看他们,是天经地义,堂而皇之的理由。

  但是小令呢?香港是一个人小得惊人的地方,所有有可能相遇的人,都往同一个地方挤,如果万一我见到了他,我该说些什么?我还能够开得了口吗?

  我害怕看到她,这种时候,见到她是不适宜的。等我的感情伤痕恢复过来了,才好见她。要不回去了,就索性躲在家中,一步也不出门,躲完了一段日子,再回来读书。不过从长远说我还是要回家的,将来找到了工作,难道还是躲着,躲一辈子。

  这年头谁没有几段过去?就是我一个人把过去看得特别重,经年累月的挂着,故意跟自己过不去。

  我在航空公司付了定洋。

  把屋子里的东西又放到同学那里去。申请了宿舍,申请了读博士,申请了奖学金。

  在一般人的眼睛里,我做事,真是十分有条理,一丝不乱的。

  实际上呢,我也不觉得我做错了什么事。我只是胡涂。婉儿是好的,小令也是好的。我两个都错过了,或者我还能找到更好的,但是那还有什么意思呢?

  我不相信我终于要回去了,于是连夜做着梦。

  小曲总是瘦削的,锁着眉毛,默默的看着我,一声不响。醒来了以后,我想,我终会见得到她的,我要回去了。但是她是不是我想像中的那个样子呢?或者她已经胖了很多,满脸笑容也说不定。

  两年了。

  她会见我吗?

  她的性情弱,或者她会见我也说不定,但是我见了她也没有什么好说的,我没有勇气再见她。想了又想,想了又想,夜里就做梦了。

  我的日子是寂寞的。

  父母来信,汇来了飞机票钱,但是我过得很省,不必动用这笔饯,我存进银行去了。他们说很想见我,本来是要叫我回去的,如今我主动回家,自然更好云云,母亲说有很多话要跟我讲。

  是的,这两年来我的家信是千篇一律的无聊,永远避免谈起婉儿,他们大概很想知道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吧。

  可怜的父母亲,见了他们索性把事情说明白了也好。他们大概会说:“大丈夫何患无妻。”

  我默默的把行李收拾好,放在同学家,告诉他们我要回去了。他们表示诧异,我的确决定得很突然,我不怪他们。有一个同学要开车送我去火车站,我婉拒了。

  我临走之前到百货公司去买礼物。我买了一只金十字架给母亲,一只金钥匙圈给父亲。金子在英国很贵,而且手工也不好,我实在想不出有什么好买的。至少金子有保存价值。

  然后大清早我就乘火车到飞机场去,带着一个小箱子。

  我拿出飞机票,把行李过磅,上飞机坐好,缚妥安全带,要了一杯黑咖啡。

  我胸口很闷,有种想呕吐的感觉,今天起来得太早了,又不想吃东西,所以才这样。神经倒不紧张,上飞机到下机场还有廿多个小时,到了印度方紧张未迟。

  我有点疲倦,我靠在椅背上。我是第一个上飞机的人。

  我甚至忘了买一本杂志在飞机上看。

  这廿几个钟头怎么过呢?我闭着眼睛想。

  一个女孩子上机了,她走到我的身边坐下,看了我一眼,有点高兴。她朝我笑笑,把化妆箱放好。她十分年轻,只有十六七岁。在这里读中学吧?我想。

  她一直向我笑。

  我礼貌地问她:“要坐近窗口的位置?”

  她笑:“不。只是我每次上飞机,都坐在老头子老太太身边,三年来回家七次,总是没有例外,这次意想不到,你很年轻,而且是中国人。”

  “人生是充满意外的。”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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