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九九 > 莫失莫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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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婉儿很俏皮,她马上说:“听见没有,妈妈,听见没有?”

  张伯母摇头,说:“这孩子,我真替她担心,不放你去念大学了。”

  婉儿这才吐吐舌头作罢,但还是对她妈妈挤眉弄眼淘气。

  她不胖,但是恰到好处。手腕腰身不算粗,但圆滚滚的。人很高,看上去也就苗条,身材极好,人活泼,大致上应该跟小时候的婉儿没有什么两样。

  我因为挂念着小令,所以说话不多。

  这几天一直不晓得怎么才好,不知道该不该去找她。

  见到了又要说什么话,是道歉呢?还是解释?

  我是不善解释的一个人,如果现在叫我离开学校,恐怕母亲就头一个伤心死。要做到六亲不认,岂是容易的事,人到底要在世界上生存,就算不顾一切的与她在一起了,想起父母,也心如刀割,有什么快乐可言?她也不会叫我这么做。

  既然这条路走不通,我往她家走得再频也没有用。

  不过,我说了等她,我就一定等她这两年,决不食言。

  张伯伯说:“家明益发少年老成,我喜欢文静的孩子。”

  婉儿说:“这次回来,爸爸妈妈就没有放过我!”

  张伯母说:“哟,孩子,你也学学好样啊,家明就是榜样,

  我的脸马上红了:“不敢当,伯母,我哪里算榜样?”

  张伯母稀罕的说:“看,脸就红了,像女孩儿似的。”

  我益发不好意思。

  婉儿哈哈的笑:“妈妈忘了那年过年的事了?尽赞他!”

  “是,”我反而高兴,“伯母忘记我顽皮了?我不是好人呢。”

  张伯母说:“那是小时候,作得准吗?现在管现在!”

  婉儿看我一眼:“你好了,找到帮你的贵人了。”

  她牙失嘴利能说话,不过一点也不讨厌,大家坐在一起,反而有如沐春风的感觉。

  她问我:“大家都等你呢,怎么后来你没有来念书?”

  “我考上了这一间,妈妈不想我走得太远。”我说。

  “你真好福气,我可惨了,老远的在那边,姨妈送我去寄宿学校念书,那寄宿学校是唬人的,收费贵,我们过的日子像集中营,有家长来看我们,学校就装门面,房间也收拾了。饭菜也好了。平时?真亏我们熬的!”

  妈妈笑:“倒把你熬得珠圆玉润呢。”

  张伯母说:“你听她胡说,现在大家都知道你的毛病了。”

  婉儿笑:“句句实话,真是叫天不应,叫地不灵,满以为回来了,可以享福了,谁知道妈妈比他们还厉害,现在我巴不得回到学校去呢。哈哈哈。”

  张伯母气怔在那里,但是嘴角的笑无法隐没。

  他们真的为这个女儿骄傲,我看得出来。

  父母争气,有这个好处,我是再也想不到的。

  我缓缓的说:“寄宿念书是比较辛苦,我听说过的。”

  “是不是?家明都说是,可知没错。对了,这次回来,真没想到头一个见的是家明,其他的朋友呢?”她问,“可不可以见他们?”

  我想起小曲,低头不响,过了一会儿,我说:“隔了这么多日子不回来,大家分散了,一时到哪里找去?”

  “我也想回来,每年暑假姨妈都叫我去欧洲,去完欧洲就叫我陪她。前年、大前年爸妈都来看过我,我还有什么好说的呢?我贪玩,也爱旅行。”

  我点点头:“比起你,我是土包子,我哪里都没去过。”

  “我想起来了,林伯伯的两个女儿呢?我很喜欢那个小的,抱她。从来不哭。她们也到外国去了?”婉儿问。

  我看着自己的手,大家的记性都还不差,该记得的事情都记得。

  爸爸说:“林伯伯去世了,我们很久没有见到这两个女孩子了。”

  婉儿的圆眼睛朝我脸上溜:“家明喜欢林伯伯的女儿,玩游戏,常常帮她,不帮我的。”

  妈妈说:“那是以前小时候的事情。对了,家明,明天有空,你陪婉儿到处走走,她多久没回来了,一定生疏得很,你就当她是游客好了。”

  我看看婉儿,这种事就是很难拒绝的,我点了点头。

  妈妈松了一口气。

  客人都走了以后,我想:如果当时要坚决拒绝,也是可以的,只不过我做人很胡涂,碰到什么情面难却的事,多数答应了下来,小曲说我性格模糊,大致上是不错的。

  我过了一阵寂寞的日子,要得到小令,难似上刀山下油锅。像婉儿,一切来得这么自然,这么舒畅,有什么不好呢。这样做法有点不对劲,不过我到底是一个人。

  爸爸把他的车子借给我开。我们约了婉儿第二天早上十点钟,我去她那里接她。

  临睡之前,我听见父母说话。妈妈说:“我看婉儿很好。”爸爸说:“随便家明吧,只要他快乐。”

  我听了这话,难过了很久。只要我快乐。当然我也想他们快乐,爱是双方的,若果只取不予,就很不公道了。

  我想了很久。

  第二夭我按时到婉儿的家去。

  她坐在客厅等我,什么都准备好了。

  我笑着说:“到底外国回来的呢,守时得很。”

  她说:“这是我的美德,英国人才不守时。”

  我笑了。

  她喜欢戴帽子,今天是一顶土黄原色小边草帽,照样有花有叶,配着长袖衬衫,一条橘黄色的麻布裤子,她长得真高真好看。

  “我想去游泳。”她说,“多少年没游泳了!”

  “现在水还冷呢。”

  “不要紧,我还怕冷?我情愿冷点,头脑清醒。最怕寄宿学校的暖气,不管三七廿一的开着,有时候四五月了,还一直吹暖风,简直令人昏死过去!”

  她一边说,一边笑,一边装手势,我只有看的份儿。

  “那么我送你到沙滩去,你带游泳衣。”

  “好。”

  我开车到了浅水湾,她不管三七廿一,就坐在沙滩上。那条裤是簇新的。我看着她,她是这么解放,这么自由,而小令,我的天,还活在卖身葬父的时节里,真是离了谱了。

  太阳很好,她望着海,沙滩上有人游泳,不过不多。

  我在想自己的事,没与她说话,她当然也是在想事情——想什么?

  我问:“在外国有男朋友吗?”

  “没有。功课很忙的,没有空,而且在外国念中学的学生,功课不大好,我不喜欢懒读书的男孩子。”

  我笑笑,在她身边坐下来。

  “你有空时喜欢做什么?”她问我。

  我说:“我是天下第一闷人,我只看书。”

  “看什么书?”

  “什么都看。”我说。

  “你有没有看《小王子》?”

  “听说过,是一本童话是不是?”我问。

  她惊异的看过来:“不是。每个人都说是童话,我看却是一个悲剧。一个男孩子,因为永远怀着纯洁的心,例如碰到与他无法沟通的‘成人’;他不明白的事太多,又无法适应生活,于是借助一条蛇的毒液,自杀了。依我看,这是另一部《异乡人》呢。你看过《异乡人》么?”

  “看过。”我诧异,“你真认为小王子是这样的故事?”

  “是的,所以我看完之后大哭了一场。我近年来很少看到这么好的书了,又薄,又一个生字也没有。我喜欢小王子与他的玫瑰花,其实那是一段爱情,那玫瑰花一直说她是全世界独一无二的,直到小王子看到地球上,一个玫瑰园里上千的玫瑰,才知道被骗了。他不生气,因为他那朵玫瑰矜贵。他说,他天天为她淋水,用玻璃罩罩住,用屏风挡住,那花又一直咳嗽装病——我说不清楚,反正他爱那朵花,爱得要命,世界上成千成万的玫瑰,他并不介意。中国人说弱水三千,只取一瓢饮,是不是这意思?”

  我正听得入迷,被她一问,怔了怔,只好笑了。

  我说:“我很惭愧,你看书看得真周到,我看书……不过看完算了。”

  “是呀,有些书不看完也只好算了,这本是难得的。”她嫣然一笑,“不说了,我去换衣服游泳。”

  她转到帐幕后去,没多时,换了一套两截的游泳衣出来,全沙滩的目光集中在她身上。我有点目眩,她向我打个招呼,就奔到海旁,钻进浪里,游开去了。

  《小王子》,我想,我得去找这本书来看。

  小令,她怎么了?早上十一点,她还在睡觉吧。可怜的小令,她真是有点无知无觉的,她知不知道什么是黑什么是白?我想她并不明自。她只是善良,但善良到随人宰割的地步,就有点可恨了。

  我应不应该去看她?给她妹妹诉说了一顿,更不想去了。

  我躺在沙滩上发怔。然后婉儿回未了,她用大毛巾裹住了身体,坐着看我。

  “你看上去不大开心呢。”她说。

  “没有这种事,我只是在想你说的那个故事。”我说谎。

  “我陪你去买。”她说。

  “你要走了?”我问。

  “走了。”她说,“不是游过泳了吗?”

  真爽快。

  我们出了城,她头发湿湿的,下下子就干了。我这才发觉短发可爱之处。我们跑了三家书店,才买到那本书。我很高兴,把她送了回家,在她家吃了午饭,我就回自己的家看起那个故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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