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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关上门。道歉,人们为所欲为,以为一声对不起可抵消一切。

  那日没有去上课,成日为自己悲哀,天下虽大,没有人的怀抱属于我,我亦不属于任何人。

  这样的年轻,便品尝到如此绝对的空虚。

  谁要是跑上来对我说少年不识愁滋味,真会把他的脑袋凿穿,而约翰正是那样的人,所以无论如何不想见他。

  对他说不舒服,看了医生,想休息,“不不不,千万不要来,不想见人,来了也不开门给你。”

  说完披上外衣出门去。

  去找童君。

  经过调查,找到他课室外,把他叫出来。

  见是我,他非常意外。

  到底长大了,而且心有愧意,他的语气相当平和,小心翼翼地说:“我在上一节要紧的课。”

  “还有多久?我在此等你。”

  “那倒还没有要紧到如此地步。”

  “我们可以谈谈吗?”

  “当然,今早我前来拜访,目的也正如此。”

  “今早我心情不好。”

  “看得出来。”

  “让我们找个地方说话。”

  “这是不是表示你已原谅我?”

  “不,我仍是妖女,令到惠某神魂颠倒万劫不复而不顾。”

  “他已结婚,你知道吗?”

  “谁?”

  “惠保罗。”

  “真的,这么快?”

  “何止如此,他并且已做了父亲。”

  再忧郁也禁不住露出诧异之情。

  “你看,他没有等周承钰一辈子,”童马可幽默地说,“我白白为他两肋插刀,瞎起劲得罪人。”

  我笑出来。

  “当年看到好友茶饭不思的模样,好不心疼。”童马可说。

  “这样说来,你倒是个热心人。”我说。

  “少不更事,好打不平,”他说,“后来一直想与你接触,但找不到你,学校与住所都换了。”我们走到校园坐下。

  “你有什么话同我说?”他慎重地问。

  “记得你借我的书?”

  “你特地出来,交换书本?”他讶异。

  “不,想与你谈这本书。”

  他更奇,“谈一本三块七毛五的小书?”

  “是。”

  “我还没有看它呢。”

  “我可以把故事告诉你。”

  “周承钰,你真是一个奇怪的女孩子。”

  “看,你如果没兴趣,那就算了。”

  “好好好,稍安毋躁。”

  “这本书有关一个年轻的女孩子。”我开始。

  蛮以为他会打断我,蛮以为他会说:但所有的书中都有一名年轻的女主角。

  不过他没有。

  童马可全神贯注地聆听,他知道我有话要说,对我来讲,这番话相当重要,他是个聪敏的年轻人。

  “这名女孩是演员,十四岁那年,她认识了一个富翁,他已是中年人。”

  马可做了一个手势,表示:啊原来是五月与十二月的故事,没有什么稀奇。

  我说下去:“他们住在一起多年。十九岁那年,她曾经想摆脱他,跑出来,嫁人,但事隔不久,她又回去再跟他在一起,直到她二十多岁,有一日,她拔枪将他击毙。”

  听到这个结局,马可吓了一跳,“多么畸形恐怖的故事。”

  我不出声。

  “但为什么书名叫做《红色丝绒秋千架上的少女》?”

  “他给她一座豪华的住宅,在大厅中央,他做了一只红色丝绒的秋千架子,每天晚上,他令她裸体在上面打秋干,给他欣赏。”

  童马可打个寒噤,“老天,可怕之至,你永远不知道代价是什么。”

  我呆着一张脸。

  他温和地说:“把书扔掉,忘记它,我们到城里看迪士尼的幻想曲重演。”

  “我不想去,请送我回家。”

  “你花那么多时间出来找我,只为与我谈论书本情节?”

  “改天吧。”

  “周承钰,当你说改天,可能永远没有改天。”

  “那么就随我去好了。”

  “你跟小时候一模一样。”

  我恍惚地微笑,“你又何尝不是。”

  我只想找个人倾诉这个故事,好把心中积郁散散。

  “好,我送你回去。”

  在途上他问了很多普通的问题,像“什么时候到马利兰的”,“念哪一科”,“要是选加州就碰不上了”,“生活好吗”等等。

  真的,要是到别的地方升学就碰不上了,但我怀疑舞池里来来去去就是这群人,都被指定在那个小小范围内活动,所以不必担心,总会遇上,总有事会发生。

  车子到家门。

  童马可问:“那是你的男朋友吗,成日盯住你。”

  曾约翰恼怒地站在门口,目光燃烧。

  “不,他不是我的男友。”我说的是真话。

  “你在这里下车吧,我不想挨揍。”

  我啼笑皆非。想一想,觉得这不失为聪明的做法。

  约翰没有再教训我。

  他脸上有股悲哀的神气,恼怒之外,精神萎靡。

  轮到我教训他,“约翰,你来这里唯一的目标是读书,心中不应有旁骛,要乖乖地看着文凭前进,家里人等着你学成回去做生力军。”

  他一听,知道是事实,立刻气馁。

  约翰有什么资格为女孩子争风喝醋闹意气,再晚十年恐怕都没有资格结婚,他父亲挺到他回去马上要退休,生活担子即时落在他肩上,弟妹都小,要熬到他们出身,谈何容易。

  虽然没有去过他家,也能想象到情况,人都不是坏人,但长期被困境折磨得心慌意乱,老人只图抓钱,孩子只想高飞,像约翰,巴不得速速进化,离开那个地方。

  过一会儿他说:“承钰,你说得太对了。”

  我倒有丝欣喜,“谢谢你。”

  他低着头,“我同你,永远无法走在一起。”

  “我们可以做老朋友,大家五十岁的时候,把酒谈心。”

  他看我一眼,“但你会与别人结婚。”

  “结婚?约翰,我永远不会结婚。”

  “这个预言说得太早了。”

  “才不,我心里有数。”

  “我才永远不会结婚,家母对家父失望,非要在我身上找补偿,谁跟我在一起,都会成为她的敌人。”

  “她所需要的,不过是一点安全感。”

  约翰不再谈论他的家庭。

  “我又能比你好多少,约翰,你是知道的,姓周的女孩住在傅家……”

  “怎么会这么怪,”约翰问,“从没见过你父母。”

  “所以,”我耸耸肩,“我不是不想吃苦,但总得储存一点精力,留待将来用,否则自十多岁开始,挨一辈子,太没有味道。”

  “我去做咖啡。”

  过一会儿他自厨房探出头来,表情怪异,“承钰,你在垃圾桶里烧过什么?一大阵味道。”

  “烧了一本书。”

  “为什么烧?很危险。”

  “憎恨它。”

  约翰不再言语。

  我们各有烦恼,各有心事,何用多问。

  一整个学期,都没有与傅于琛联络上。

  他仿佛忘记了我。

  仿佛。

  傅于琛做得那么成功,连我都疑惑他也许是真的忘了我。

  即使收到电报,他的措辞也轻描淡写,而且还不是直接寄给我的,一贯先经过曾约翰。

  谁能怪我叫约翰“经理人。”

  经理人一日不等到下课,便来接我放学。

  同学照例起哄,“他来接她了,他来接她了,宝贝,我来带你回家,哈哈哈。”夹杂着口哨声。二十岁出头的洋小子依然十分幼稚,不过肯花时间来嘲弄同学,也是一种友善的表示。

  我佯装听不见。

  应付任何事的最佳办法,便是装作听不见,对不起,我时运高,不听鬼叫。

  “什么事,约翰?”

  “傅先生下午来接你。”

  “下午,今天?”

  “飞机就到。”

  “接我回家,”我惊喜,“不用读书了?”

  约翰啼笑皆非,“你看你,一听到有机会躲懒,乐得飞飞的,心花怒放,不是,甭想了,是接你往意大利。”

  我更不知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去欧洲又何用他带领。”

  “是一位卡斯蒂尼尼先生要见你。”

  “是他,那个银色头发的可爱小老头,说得简单点,是我的第二任继父。他要见我,干么?”

  “我想傅先生会告诉你。”约翰说。

  “他几点钟到?”

  约翰看看手表,“这上下怕差不多了,来,同你去飞机场。”

  十分意外,难以置信,傅于琛终于肯来见我,还是为着第二个男人。仔细一想就释然,当然是为着别的男人,永远是为着第二个男人,不然他何必出现。

  他一个人来,马小姐没有随身跟着。

  尽量客观地看他,觉得他与我首次见到的傅于琛一点也没有不同,种种恩怨一幅一幅,在我脑海中闪过,不由得开口叫他:“付于心。”

  他抬起头来,眼光错综复杂,不知如何回答我。到底是个成年人,一下子恢复硬朗。

  当我不懂念付于心的时候,还叫过他博于琛。

  现在他栽培下,已是个大学生。

  约翰真是个好门生,伸手接过他手中的行李。

  傅于琛说:“约翰的功课名列前茅,承钰,你就不长进。”

  “我,”我指着自己鼻子,“我也已经是个优异生,约翰不同,他非要死读自虐不可,因为机会来得不易。”

  傅于琛不语,只是笑。

  但约翰却偏偏巴巴地提醒我,“你的机会也难得,承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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