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九九 > 玫瑰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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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玫瑰的信:“……昨天经过宿舍二楼,听到一个华人学生在播一支歌,她说是白光唱的,白光是谁?仿佛听你提过。这个女歌手唱的一首歌叫‘如果没有你’,听了令人着魔,久久不能忘怀,竟有这样的歌!让我的心为之收缩。”

  “……我的时间都用在大都会博物馆内学习进修,有一日回香港,我便像基度山恩仇记中的那位伯爵,无所不晓,名震全球。”

  我看得流下泪来。

  更生说:“玫瑰像那种武林高手,一次失手,便回乡归隐,不再涉足江湖。”

  “她很快要东山复出了,你放心。”

  周士辉比她先回香港。

  我到飞机场去接他,他看上去倒并不憔悴,只比以前胖很多,穿着两年前的阔脚裤,很落伍的样子。

  “到酒店还是我家?”我使劲与他握手。

  他摇头。

  “抑是……回太大家?”我试探地问。

  “我没有妻子,”他淡淡说,“我早离了婚了。”

  “你住哪里?”

  “跟我母亲谈过了,有她照顾我。”

  “倒也好。”我说。

  我送士辉回家,留一张支票给他。

  他很快会东山再起,我对自己说。过一刻不禁怀疑起来。他已经丧失了以前那种斗志与向上之心,再回头也已是百年身。

  他并没有求我,过没多久,他在一间中学找到教席,走马上任。周士辉变了一个人,他有点像那种落魄的艺术家,手指因抽烟抽得凶而变黄,衬衫永远是皱皱的。说也奇怪,他反而有种气质,我对他尊敬起来,我们的关系比起以前,距离拉得很远。

  他并没有再回到妻子的家。

  我决定动身到纽约去探望玫瑰,看她如何在异邦为国争光。

  阔别近一年了。

  母亲说:“倒是没什么新闻,或许是我们耳朵不够长的缘故。”

  “她现在很乖。”

  “非得等她嫁了,才能盖棺定论,现在又这样流行离婚,唉。”

  我也觉得玫瑰是离婚三次,到四十九岁半还有人排队追求的那种女人,她的命运注定是这样,倾国倾城的尤物,往往身不由己地成为红颜祸水,也是命运。

  我将与更生在纽约结婚,这是更生的主意,我想了很久,也想不出是什么原因。

  她说:“我以前的生活至为风流,怕前度刘郎们心中不满,企图破坏婚礼,跑到纽约,老远老远,到底安乐点。”

  更生有时候是很可恶的。

  我先到纽约,玫瑰开着一辆小车子来接,一把抓过我的行李,抛进行李箱里,拍拍手。

  我看得呆了,“中国功夫?”我说,“力大无穷,你当心啊,扭伤了腰可不是好玩的。”

  她开朗地笑:“怎么会?”

  她很漂亮,头发漆黑乌亮地垂在肩上,皮肤晒成棕色,有点像西部片中的印第安美女。

  “你去佛罗里达晒太阳了?”我问。

  “没有,这是参加学校中的考古学会,在会场实习时晒的。”

  “啊,听起来很刺激,玫瑰,你终于长进了,大哥老怀大慰。”

  她微微一笑,轻盈地将车子转弯。

  我问:“不是回学校吗?”

  “我搬离学校了,宿舍太贵。”

  “何必省?现在住哪里?”

  “带你去看。”

  她住在布洛克林区。我很反对,“你怎么住到贫民区去了?治安不好,叫我们担心。”

  “不会%,很多同学住那儿。”她安慰我说。

  那座小公寓只有两百尺见方,客厅与睡房连在一起,破得不像话,家具全是旧的,一只冰箱马上可以庆祝它三十岁生日,马达吵得像火车头。我呜咽一声,惊慌得说不出话来。

  “玫瑰!你怎么沦落到这种地步?”

  从窗口看出去,只见一条后巷,全是垃圾筒。

  “没有呀,大哥,这地方很好呀,”她说,“一个人住一所公寓,多豪华,我还有私家车子,你少担心好不好?”

  “没有冷气机!”我大声说,“我保证炎夏这里气温会升至三十六度。你干吗,你打算做蒸熟玫瑰?”

  她“哈哈”地笑,脾气好得不像话。

  我心疼,“不行,我勒令你搬家。”

  “你请坐,稍安勿躁。”她把我推在一张沙发里,“肚子该饿了吧,飞机上没有什么好吃的,我弄碗炒饭给你吃。”

  “饭?”我不置信,“什么饭?你煮饭?”

  “别小看我,你小妹我现在是十项全能。”

  她走进厨房,几度散手,过后,忽然我鼻中闻到喷香的葱花味。

  我禁不住探起身子来,“玫瑰,你在干什么?”

  她端出两碟子食物,“来吃呀,扬州炒饭与红烧牛肉。”

  我馋涎欲滴,忍不住握起筷子,“玫瑰,真了不起,你怎么会做这个?”

  “我连十二人的西菜都会做。”

  “哗,你韬光养晦,成绩斐然,好极好极。”

  “现在我最乐意吃,把我所有的哀伤溺毙在食物中。”

  我把食物吃得干干净净,摸着肚子,长叹一声。

  “玫瑰,你太伟大了。”我说。

  她用手撑着头,但笑不语。

  我低声问:“玫瑰,玫瑰,你在想什么?”

  她抬起眼来,“大哥——”

  我握住她的手,“你现在尚有什么不称心的事?”

  她不响,隔了很久,她低声说:“没有。”

  “可是为什么你的眼睛不再闪亮跳跃,你嘴角不再含笑风生?”

  “我有点疲倦。”

  “那么你要不要回家?”我问她。

  “不,不需要,我会很好。”她停一停,“你放心,大哥。”

  “我有种感觉,玫瑰,你尚未为上次那件事复元呢。”我小心地说。

  “啊,那件事,”她随手拾起碗筷去洗,到厨房门。转头淡淡地说:“我是永远不会复元的了。”

  我很震惊,“玫瑰——”

  她大眼睛很空洞,她说:“这种伤痕,永远不会结疤,永远血淋淋。”眼下的蓝痣,像颗将坠未坠的眼泪。

  我惊惶,“但玫瑰,事隔这么久,我们以为你已把他整个抛在脑后——”

  “这次你打算住多久?”她转变话题。

  “我与更生来结婚,玫瑰——”

  “结婚?太好了,”她抢着说,“我陪你挑婚纱,穿衣服我最在行。”

  这时门铃一响,她抹抹手说:“我先去开门。”

  门打开了,进来一个貌不惊人的年轻男人,我看他一眼,猜不到他是何方神圣。

  玫瑰介绍:“来见过我大哥,我未来大嫂隔几天来纽约。”她又对我说:“大哥,这是我同学方协文。”

  我呆呆地看着这个姓方的人,他长得很端正,眼睛鼻子嘴已都编排得不错,一件不缺,但又有什么地方值得玫瑰特别为他作特别介绍的?

  “协文常常陪我,大哥,我功课有不明的地方,他也帮助我。”

  我不相信,玫瑰会要他帮助?我不相信,脸上不禁露出鄙夷之色。

  但玫瑰待他很好,倒茶给他,问他是否想吃点心,拿杂志出来招呼他。我越看越不是味道,他算老几?这小子蠢相,一副没出息模样,玫瑰以前扔掉的男人,还比他像样多了,他是怎样开始登堂入室的?

  我不喜欢他。

  这小子走了以后,我老实不客气地问玫瑰,“怎么?你跟那家伙在一起?”

  “是的。”玫瑰说,“快一年了。”

  “他有什么好处?”

  “方协文对我好。”

  “对你好的男人岂止千千万万,”我不以为然,“只要你给他们机会,他们求之不得。”

  玫瑰笑:“大哥这话太没道理,你把我当卡门了。”

  “侬要做啥人?茶花女?芸芸众生挑中阿芒?人家阿芒是很英俊,不像方协文,简直是一块老木头,拨一拨动一动。”

  玫瑰很难为情,“大哥,你这简直是盲目、偏见。”

  我责问她:“你为什么不能真正的独立?为什么要依靠这个傻小子?他又不懂得欣赏你,他只不过把你当作一个略具姿色的女人。”

  “方协文真的很照顾我,大哥,我也只不过是一个很普通的女人,我并不想持起机关枪与社会搏斗,我觉得与方协文相处很愉快。”

  我很失望,“那么你念法律干什么?你不打算挂牌?”

  “大哥,我早就说过我胸无大志。”

  “没出息。”

  “是。”

  我叹口气,或者这只是过渡时期。我想,再过一阵子玫瑰就可以再从事她那颠倒众生的事业了——我略为宽慰。

  我说:“你这公寓虽然简陋,却收拾得非常整齐,你的佣人不错?”

  “佣人?”玫瑰大力吸进一口气,“我还用佣人呢,我自己就是人家的佣人,闲来去帮外国太太打理家务,看顾婴儿。”

  我呻吟一声,“天啊。”

  到飞机场去接到更生,我把玫瑰的现况告诉她。

  更生小心聆听,一边点头。

  我问她:“人是会变的,是不是?”

  她说:“是,每个人都有两面,我们现在看到玫瑰的另一面。”

  我说:“我可只有一面,我不想做个两面人。”我摸摸面孔。

  更生但笑不语。

  我们一起到第五街的服装店去挑婚纱,买婚戒,一切都准备妥当,玫瑰要把方协文叫来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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