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九九 > 我的前半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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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得找一份工作,养活自己。我能做什么呢。

  唐晶说:“首先,我要替你伪造一份履历表,没有人会聘用一个坐在客厅中的太太。第二,请你记住,只要肯学肯做,你总挨得下去,打工并不需要天才。”

  我只觉背后凉飕飕的,说不出彷徨。

  唐晶微笑说:“谁生就的劳碌命?这世界像一个大马戏班子,班主名叫‘生活’,拿着皮鞭站在咱们背后使劲地抽打,逼咱们跳火圈、上刀山,你敢不去吗?皮鞭子响了,狠着劲咬紧牙关,也就上了。”

  我默默听着。这话虽然滑稽,但血泪交替。

  唐晶伸出手,“欢迎你加入我们的行列。”

  我忽然开口:“唐晶,就仿佛数天之前,我与你一起午饭,那时候我心中才跟自己说,高薪?一万块一个月又如何?叫我天天早上七点挤到中环,就算拣了钱就可以马上走,我也懒得起床。你说,唐晶,这是不是折堕?”说罢我竟然忍不住,仰面哈哈地笑起来。

  轮到唐晶不出声。

  我解嘲地说:“唐晶,子群说得对,没有一生一世的事,我的福气满了。”

  找工作这一关最难过,我不能事事靠唐晶。摊开南华早报聘请栏,我简直不相信自己的眼睛,薪水这么低,堂堂大学生才三千多底薪,虽然说机会好有前景,升得快,但从底层到升职,简直是一篇血泪史,我还没开始,心底已经慌了。

  第四章

  我的职业有了着落。

  叫我去见工,我狂喜。

  唐晶赶紧为我做了一封证件,签名人是她:“在雇用期间(六年),持信人工作尽力,信用可嘉……”

  她成了我的老板。

  我愕然。为我说谎,唐晶太可爱。(我们只爱肯为我们牺牲的人。想要我们牺牲的,我们恨他。)

  “穿像样的套装上班,”唐晶说,“第一印象很重要。”

  “我有,我有华论天奴的套装”我抢着说。

  “疯了,”她说,“穿一万元的洋装去做份月薪四千五的工。”

  “什么?四千五?”我的高兴一扫而空。

  “你想多少?”

  “你的月薪多少?”我反问。

  “他妈的,你跟我比?”唐晶撑着腰骂将过来,“你是谁我是谁?我在外头苦干十五年,你在家享福十五年,现在你想与我平身?有四千五再很好了,是我出尽百宝替你争取回来的。”她冷笑连连,“你这种人,根本不值得帮的,老土得要死。”

  我怔怔看住唐晶。

  “你会做什么?十多年前的一张老文凭,当厕纸都没人要,若非凭我的关系,这样的工作还找不到,你做梦呢,以后要我帮的地方还不知有多少,先抖起来了?”

  我热泪滚滚而下,“唐晶,你这张嘴!”

  “骂醒你,早该有人骂醒你,太嚣张。”

  我坐下来,“好好,我去做,我去做。”

  “我早该知道,你做那么两三个星期。又该休息了,早上七点你起得了床?”

  “你何必逼人太甚,唐晶。大凡你能做的,我也会做,”我愤慨地拍案而起,“又不需要天才,你只不过早人行几年,不必气焰太甚。”

  唐晶说:“好,这话是你自己说的。”

  我喃喃道:“四月一日上工,愚人节。”

  “我经过时装店,替你取了那两条裤子。”唐晶忽然说:“我决定拿来穿,你省一点吧。”

  “何必这么体贴?”我辛酸地说道。

  “我应该怎么办?”唐晶技摊手,“鬼叫我七岁那年认识你——上海妹不会说粤语,没人肯同你做朋友,打那个时候我便教你‘士担’便是邮票,‘白鞋’是运动胶鞋,我们一起跳橡筋、捉迷藏、到后山去找酸味草,你忘记了?”

  我怔怔地用手托住头。真的,我们还游荔园,逛工展会,买前座缥看卡通片。

  后来进中学,我俩双双到瑞兴公司买迷你群,法国皮鞋,做梦也希望能赴日本一游,电影明星迷亚论狄龙。

  我与唐晶并没有念贵族学校,我们两家的家境非常普通,众孩子挤在一堆,不外是有口饭吃,是以我后来嫁史涓生,不少女同学都表示诧异。到底是西医呢,真高攀他。

  我们像姐妹般拉扯大。那时子群比我小一截,拖着鼻涕的小孩,我不屑与她交谈,感情反而很差。

  考上大学,开心得我俩晕得一阵阵,这个时侯,唐晶开始沉殿下来,而我认识涓生,无心向学。

  “——在想什么?”

  我柔声说:“唐晶,这些年来,你也吃足苦头吧。”

  “柬埔寨还有活人呢,我锦衣美食,岂肯言苦?”

  一直还那么滑稽,真了不起。

  我终于开始那职业妇女生活。

  安排妥当,星期一、三、五一定回去看平儿,周末等他们来探访我。

  四月一日,我居然能够准时起床,因为一夜失眠,百感交集。

  搭船过海去上班,渡轮上男女大部分皆睡眼惺松,面孔苍白,都低头阅报,也有化妆鲜明的女人,紫色的胭脂在清晨的光线中尤其悲怆,打扮好了应出席大宴会大场合,不应挤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再鲜艳的花也糟踏了。

  也有当众抓痒、挖鼻孔、擤鼻涕、剪指甲的人,我低下头,不敢看下去。

  嫁史涓生太久,与现实脱节,根本没有机会与社会上其他人接触,如今走出来,成为他们一分子,我倒可以习惯,只不知过他们会不会接受我。

  我的老板叫布朗先生,英国人。伊的英语带着乡下口音,他块头大,而且近四十岁,已开始发胖,一套三件头深蓝色西装紧紧绷在身上,大概是七八年前缝的,已经少了三个号码,但他仍依希望可以再穿三年,背心包着胃,裤腰包着肚腩,袖子已磨得起镜面。

  我进他房报到的时候他正在除外套。转过身来欢迎我,伸手与我握的时候,我注意到他衬衫腋下一块黄色的汗渍,不知有多少天没洗了。

  我忽然想到涓生的朗凡凯丝咪西装与乳白威也拉衬衫。

  我从没见过这么寒酸的男人,一刹那呆怔怔的。

  他为我介绍同事完毕,交给我一篇中文,指一指角落的一张小写字台,叫我过去坐着翻译。

  一个后生模样的孩子把纸与笔放在我桌上。

  其他的同本低着头默默地抄写、工作,也没与我说话。

  我坐下来。

  生命中仿佛失去十三年,我在做二十一岁时放下的工作。

  我努力逼退心中的凄酸。

  午饭时分大家凑钱买饭盒,我也付出一份。有同事递一只纸杯子给我,我倒了茶,喝一口,觉得只有茶的颜色,没有茶的味道,一阵涩味,这叫做茶?我默不作声。

  一个胖胖的男同事自我介绍,“我叫陈总达。”

  “叫我子君。”我与他握手。

  陈总达似乎格外的和蔼可亲,“欢迎加入我们部门,慢慢你就惯了。”

  一个女孩子说:“陈先生又不是我们的行列,他是电脑部主管。

  布朗也是主管,那么陈也是老板级,上司还这么寒酸,咱们这些伙计更加无地位可言。

  饭盒子送来,大家围在一起吃。

  我略略吃几口,想到家中阿萍煮的三菜一场,老被我嫌——“阿萍,又是鸡汤?弟弟不爱喝鸡汤。”“阿萍,先生最恨药芹,你跟官不知官姓啥!”

  想到自己的嚣张,我忍不住微笑。

  同事看样子都很斯文,当然,一两日间难以清楚底蕴。

  工作乏味而繁忙,一星期后我略有眉目。布朗叫人做事如舞女做旗袍,非改不可,他自己挥舞红笔,将下属大作改得面目全非,等于重新写过,但是他自己又不肯动笔,如果由他一手写就,未免太寂寞,改人文章,自己存着一股威风。

  可怜的小男人。

  每天下班,我如打完仗一般,出生入死,各色人等都要放软声音服侍,实是很劳累的一件事。

  露丝职位虽比我更低。气焰比我高张,一把尖喉咙,因是熟手,趁着告诉我女厕在什么地方,后生叫什么名字的时候,呱掭瓜掭,唯恐天下不知新同事的无能。

  我因为过度震惊,故此目无反应,任人鱼肉,凡是谁不高兴的琐碎工夫,都住我头上推。

  我无所谓,我还争什么呢?要争我不会跟辜玲玲争?

  那个胖胖的陈总达特别和蔼,看出我是生手,事事指点我。

  光是翻译也很噜苏,许多专门名词要到各部门查询,一等便一个上午,下午通常出去开会,做跟班查货看货,有时六点也走不掉。

  下班仍可去看平儿与安儿。

  安儿为出国的事忙,我讶异,才十二岁多一点的女孩子,一切井井有条。

  涓生陪安儿去加拿大领事馆办妥手续,在温哥华选中了一个寄宿中学。

  安儿告诉我:“波姬小丝走红的时候,也不过只有十二岁。”

  但是我们家有一只旧闹钟已经十五年了,是我念初中时用的,十二岁的小女孩怎么可以独立呢?

  箭在弦上,不得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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