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九九 > 我的前半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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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到家中,我模拟史涓生叹气,并且说:“女人!”俗不可耐,作呕。

  最恨以有女人为他争风吃醋为荣的男人。

  十三年的夫妻,真奇怪,涓生甚至不是我喜欢的那种男人。为他哭过吵过,现在却烟消云散。

  每次见到史涓生,我都睡得特别好。

  以前唐晶告诉我,她最常做的恶梦,是梦见穿着睡衣进入会议室,整个房间坐的都是铁甲人,说话的腔调完全似一个模子里倒出来,然后就开始用武器攻击她,将她刺至血肉模糊,倒在地下。

  多么可怕的梦,既现实又逼真。

  她还算是有资格的,我可没有那么多机械人要忙着对付。

  张允信不只一次要我去买几件新衣服,“永远那条破皮裤。”

  其实这条破裤曾经一度值四千五,是被时代周刊誉为高级时装建筑师之纪亚法兰可法拉的设计,而且曾经一度是白色的,现在就像我的人,尘满面,鬓如霜。

  我跑到名店去逛了逛,那里的新女售货员不再认得我。

  我坦然地四周游览,觉得再无必要在华服上翻花样,这时有人把我认了出来。

  “史太太!”

  我转头,“咦,姜太太。”

  “好吗?许久不见,史太太,”她拉住我。

  我笑笑,“莫再叫我史太太,我离婚足有两年了。”

  “唉呀,我也离婚了。”她眼睛红红地说。

  我点点头。

  “大家都知道我老公外头有人,就瞒我一个,大家好朋友,也不同我说一声。”她抱怨。

  我改变话题:“看到什么合适的衣服没有?”

  “有钱有什么用?抓不住他的人,”姜太太使劲说下去,“你家史医生——”

  “我过去那边看看,”我连忙推开她抓住我的手臂,急急走到毛衣柜去挑选。

  姜太太没有跟上来,我临走向她点点头。

  她的赡养费数目必然比我精彩,她尚有资格逛名店。我双手空空离开,不想再接触到以前生活的角落。

  可林钟斯在史涓生结婚那一日指着西报上的启事跟我说:“瞧,你前夫结婚了。”

  我实在忍不住,“为什么你们什么都知道?到底是谁在做包打听?为何你们对别人的私事这样有兴趣,为啥拿着杯啤酒就开始东家长西家短,怎么有人说就有人听?你们到底有没有人格?我的私事关你们什么?又犯着你们什么?为什么?”

  他咧齿而笑,“子君,嗨,每个人都离你而去,你的丈夫,你的情人,你的妹妹——”

  “闭嘴!”我大吼。

  他的一双蓝眼充满笑意,向报上那段启事瞄瞄,同时呶呶嘴。

  “你还知道些什么?”

  “你很寂寞,我打算乘虚而入。”

  “永无可能。”

  “上周出的广告看见没有?喜不喜欢?”

  “谁做的?”

  “布朗那组人。”

  “布朗?”那名字足有三世纪远。

  “他尚为你生我的气呢,我是没吃羊肉一身骚。”

  “你们洋人反正是一身骚。”

  “你还能顽抗至几时呢?”

  “至我崩溃时,”我狠狠说,“找布朗也不找你!”

  “你真厉害。”他吐吐舌头。

  我身边有点款项,趁着烦闷没顶,飞赴温哥华见安儿。

  在长途电话中听到她的欢呼就已经开心。

  她居然来机场接我。

  宽然的笑容,健美的身材,不不,安儿不像我,我从来没有这么活泼过。她出于我,但事实上她胜于我。

  “倦吗?”她关心孜孜地问我。

  我点点头。

  “我替你订好酒店房间。怎么,妈妈,仍然是一个人?”

  我不响,这小女孩,直情把我当作她的平辈。

  “爸爸都结婚了。”

  “我怎么同他比?”我苦笑。

  “别酸溜溜的,”她笑,“说不定今次旅行有奇遇。”

  “遇到谁?”我也笑。

  “你最喜欢的男人是谁?”

  “月宫宝盒里的瓶中巨魔。”

  安儿一本正经摇摇头,“他块头太大了。”

  我们又笑作一团。

  安儿的学校在市区,我随即跟她去参观,舍监很严,访客需要签到,学生才可以在会客室见朋友。

  住宿生中有许多外国人,香港学生约占三成,其余就是阿拉伯石油国家的子弟。校中设备极好,泳池、球场、运动室,一应具备,完全像一个度假营,分明是特为有钱家庭所设的学校。女孩子念无所谓,男生毕业后却不保证可以找到间好的大学。

  安儿房中堆满香港出版的书报杂志,明报周刊、妹妹画报。

  “哪儿来的?”我皱眉头。

  “唐人街买的。”

  “太浪费。”我说,“你爹给你许多零用?”

  “许多。”她承认。

  “他对你倒是慷慨得很。”我略略宽心。

  “是呀,他现在的妻子时常同他吵,埋怨他花太多的钱在子女身上,怕宠坏我们。”

  “你被宠坏没有?”我笑问。

  “当然没有。”

  “你没有那么恨你爸了吧。”

  “现在我很会拍他马屁呢。”安儿眼中闪过一丝狡猾。

  安儿立刻认真地说:“妈妈,我对你是真心的。”

  毕竟还是孩子,我笑。

  我说:“你的唐晶阿姨结婚了。”

  “她?”安儿诧异,“她那么高的眼角,又三十几岁,她嫁谁?”

  “嫁到一个很好很好的男人。”连我都不得不如此承认,“她前半生做事业女性,后半生做家庭主妇。”

  “咦,妈妈,跟你刚相反。”

  “但是人家先苦后甜,我是先甘后苦,不一样。”

  “都一样。妈,我搬来同你住酒店,咱们慢慢聊。”

  温哥华是个很沉闷的城市,只有安儿这么年轻的女孩子才会在此生活得津津有味,没到一个星期,我就想回香港。天天都逛这些地方:历史博物馆、广阔的公园、洁净的街道、大百货公司、缓慢的节奏、枯仓的食物,加在一起使我更加寂寞。

  如果不是怕伤安儿自尊心,我想飞往纽约去结束我这三星期的假期。

  安儿当然开心,一放学便戴上双护膝在公园踏滚轴溜冰、脚踏车。因为长得好,每个人都乐意对她好,她早已成为这个城市的一份子,我不认为她会再回香港居住。

  外国的中学生根本没有家课,期中也需要写报告,都是启发学生思考的题目,不必死板板的逐个字背出来,学生时期全属享受,所以年轻人份外活泼自由。

  如果安儿此刻在香港,刚读中三,恐怕已经八百度近视,三个家庭教师跟着走,每晚做功课至十二点,动不动便开口闭口考试测验。

  我有点感激史涓生当机立断,把安儿送出去,致使她心境广阔,生活健康。所以即使这是个沉闷的假期,我却过得很平静。

  看到安儿这么好,我自身的寂寞苍白算得了什么。

  离婚后两年的日子开始更加难受。

  以前心中被恨意充塞,做人至少尚有目标,睁大眼睛跳起床便咬牙切齿握紧拳头抱怨命运及撩会。

  如今连恨也不再恨,一片空虚,傍晚只觉三魂渺渺,七魂游荡,不知何去何从。

  那种恐怖不能以笔墨形容,一直忙忙忙,做做做做倒也罢了,偏偏又放假,终日把往事取出细细推敲……这种凄清真不是人过的。

  发誓以后再也不要放长假。

  安儿已经有“男朋友”,十四五岁的女孩儿在外国早已追逐者成群,安儿自不例外。

  那个男孩子大她一两岁,很英俊,家中三代在温哥华落籍,父亲是建筑师,姓关,在当地有点名气,他一共五个兄弟姊妹。

  我第一次见到安儿的男友,不知如何称呼,后来结结巴巴,跟安儿称他为“肯尼”,这就是英文名字的好处了,可以没上没下乱叫,叔伯侄甥表亲都可以叫英文名。

  肯尼脸上长着小疱疱,上唇角的寒毛有点像小胡鬓,眉目相当清秀,一贯地T恤牛仔裤球鞋,纯朴可爱,嘴巴中不断嚼一种口香糖,完全不会说粤语,行为举止跟一般洋童一模一样。

  他拖着安儿到处去,看电影,打弹子。

  我不放心也只得放心。

  两个孩子在一起仿佛有无穷无尽的乐趣,他们的青春令我羞煞。

  这是真正自由的一代。

  想到我自己十六七岁的时候,老母忽然踏起劲地管教起子群与我来,出去与同学看场七点半电影总要受她盘问三小时,巴不得那个男生就此娶我为妻,了却她心中大事,对老母来说,女儿是负担,除非嫁掉,另当别论。

  在母亲心中,我们穿双高跟鞋就当作沦为坏女人,眼泪鼻涕地攻之击之,务必把我与子群整得跪地求饶,在她檐下讨口饭吃真不容易。也就因这样,子群才早早搬出来住的。

  子群如今也大好了,有个自己的家……

  不行,这个假再放下去,我几乎要把三岁的往事都扯出来回忆一番。

  假期最后的三天,我反而轻松,因为立刻可以回香港为张允信卖命。我看着自己双手,手指头的皮肤病又可以得到机会复发,又能够希望早上可以多睡数小时,真幸福,我死贱地想:谁需要假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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