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九九 > 我的前半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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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没有吃早餐的习惯。”我说道。

  “呵,那不行,不吃早餐,整天没力气。”

  我笑,“那么好,我吃火脚双蛋。”

  “听他们说,你的手艺还真不坏。”

  我将班戟在平底锅中翻一个身,烘成金黄色,香气扑鼻,连大瓶糖酱一起奉上。

  “好吃好吃。”他连连赞叹。

  我光会瞪着他,有点词穷。平时也颇能言善道,不知怎地,此刻却带点少女情怀,开不了口。

  少女情怀,呵呀呵呀,我自家先面孔红了,连耳朵都辣辣地烧起来。

  过去的人与事永远不会回来,在清晨的阳光下,我虽然尚未老,也必须承认自己是一个中年妇人。

  我坐在翟君对面,缓缓吃着早餐,食而不知其味。

  他问我:“你有没有工作?”

  “有。”我答得飞快,给一口茶呛住了,狂咳起来。

  完了,什么仪态都宣告完蛋。

  他连忙将纸巾递给我。

  我说下去,“我与我的师傅合作为华特格尔造币厂做工艺品。”

  “你是艺术家?”他很欢欣。

  我嗫嚅,“不敢当。”

  一时间也不便分辩。但我一定要表示身份:我是个自力更生的职业妇女,我不是坐在家中吃赡养费的蛀米虫。

  我是要努力给他一个好印象呵,为什么?我从来没有这么在乎过。

  对于其他的男人,他们爱怎么想就怎么想,我从来不希罕。

  翟君说:“女人最适合做艺术家,”他笑,“基于艺术实需最稳固的经济基础培养,故此男人最好全部当科学家。”

  翟有道是一个负责任的男人。

  “不过做艺术家也是极之艰苦的,不停地练习练习练习。”

  我低头看自己的双手,褪皮部分刚有点痊愈。那时候在老张的工作室每日苦干十二小时,暗无天日,今日听了翟君一席话,不禁感动起来。

  对于老张,我只觉得他够意思,肯照顾朋友,但对于翟君,我有种唯命是从的感觉。他每句话听在我耳中,都变成金科玉律。

  离婚后我一直最恨人家毫无诚意地问及我的过去。不过对于翟君,我却想倾诉过往的一切。

  当然我没有开口,我已经三十多岁,不再是个冲动的孩子。

  他吃完早餐,帮手洗碟子,一边说:“这种阳光,令白色看起来特别白,黑色看起来特别黑,阳光总是愉快、洁净的。”

  我讶异于他的敏感,“你许久没回香港了吧,在那里,火辣的太阳晒足大半年,浑身腻嗒嗒的灰与汗,湿度低得难以呼吸。”

  “我较喜欢香港的大雨。”

  “是的,”我连忙接上去,“白色面筋似的大雨,哗哗地落足一夜,白茫茫一片,什么都在雨声中变得舒坦而遥远,惆怅旧欢如梦。”

  “什么?”他转过头来。

  我不好意思重复,。“没有什么。”

  他侧着头想一会儿,“是的,惆怅旧欢如梦。”

  他还是听到了。

  他的旧欢是什么人?一个像玫瑰般的女郎,伤透他的心,以致他长久不肯结婚?

  “你几时回香港?”他问。

  我懊恼得不能自禁,“后天。”

  “呵,这么快?”意外。

  “我在此地已经有两个星期。”

  他点点头,没表示什么。

  他自然不便留我,我自然也不便自己留下来。萍水相逢,拉拉扯扯作甚。

  我说些门面话:“现在小安跟肯尼是好朋友,请多关照。”

  “那是一定的。”翟有道说。

  “他们到哪儿去了?”我转头问道。

  “出发玩耍吧。”他说,“你呢,我同你到镇上去游览可好?”

  “太好,”我笑,“待我换条裙子。”

  他把我带到一所历史博物馆,我们细细观察每一座图腾及标本。翟君不说话的时候面色冷冷的,他每次抽烟都问我是否介意,每次我都说不,而且也不嫌他重复。

  他喜黑咖啡,一杯接一杯,有许多洋人的习惯,然而脸上始终有一股中国人的矜持。

  噢,我真喜欢他。

  最后,我们参观纪念品小商店,我看中印弟安人手制的金手镯,套在腕上,爱不释手,不想除下,但标价三百余美元,我手上没有这许多钱。

  翟君一言不发,开了张支票,然后说:“走吧。”

  第十章

  “回香港我立刻把款项寄返。”

  我从来没有这么感激过。

  他笑。

  在玫瑰园中。他为我拍下许多照片。

  “这个花园像仙境。”我叹道,“住在这里怎么会老呢。”

  三年来我的心怀第一次开放。

  他只是笑笑,没有回答。

  我忽然又脸红了。我期望他说什么?

  “——那么留下来不要走吧?”太荒谬了。

  他即使说这样的话我又怎样呢?

  天色近黄昏时我们才回到大屋。

  安儿一见我松口气,她转头对肯尼说:“她终于回来了。”又朝我道,“妈妈,他们成班人都已回温哥华。你是与翟叔叔逛去的吗?咱们只好搭最后一班船。”

  我不大好意思,居然玩得超时,讪讪地站在那里,不知说什么才好。

  翟君大方说:“我送你们到码头去。”

  安儿说:“翟叔索性送我们回温哥华。”

  他说:“恐怕不行,明天一早我有个极重要的约会。”

  我很留神听。他声音中没有歉意,也没有惋惜。

  安儿把我的旅行袋递过来,“已替你收拾好。”

  我们母女俩坐在后座,由翟君送到码头。

  他照例很沉默。

  肯尼与安儿一路上猜谜语、吃巧克力、拍掌,非常热闹。

  我的坐位对牢翟君的后脑。他的头发有一两成白,并没白在鬓角,但杂得很自然,像……像银狐。

  我有一件银狐大衣,因是重毛,很少穿,骤眼看就是这样子:黑色的毛,枪毛尖上一小截白色,像是玄狐上沾着雪,非常浪漫,这正是我喜欢银狐的原因。

  我微笑。

  翟君的头发像银狐。

  安儿问:“妈妈你笑什么?”

  我连忙收敛一下,“我没有笑呀。”

  “你明明笑了。”

  “呵,我玩得很开心。”

  “你与翟叔到哪儿去了?”

  “博物馆与花园。”

  “嘿,多闷!”安儿打趣我,顺带偷偷看翟君一眼。

  到了码头,肯尼与安儿热烈拥别,他们要分别三天呢。对两个孩子来说,三天简直长过一个世纪。

  翟君在夕阳上同我说再见。

  他真是惜字如金,轻易不开口。

  上了船安儿马上把话题钉住我。

  “你觉得翟叔怎么样?”

  我顾左右而言他,“船上有电子游戏机,快去瞧瞧有无太空火鸟,我最喜欢这个局。”

  安儿说:“翟叔这个人什么都好,就是有一个缺点。”

  “什么缺点?”我忍不住问。

  “他喜怒不形于色,你根本不知他心里想什么,面孔上一点表情都没有,”安儿学翟君板起面孔,“连眼睛里都不露情感。”

  说得很是,我开始佩服我的女儿,十多岁就观察力丰富。

  “你们玩得那么高兴,有没有订下以后的约会?”

  我非常懊恼,“没有。”

  “唉哟,妈妈,你没有打蛇随棍上?”安儿很吃惊。

  “叫我怎么上呢?”我小声说,“我明天都回香港了。”

  “唉,早知一抵步就给你们介绍——也不行,那时他在三藩市。”

  母女俩沉默半晌。

  “你喜欢翟叔?”

  “喜欢。”我也不怕照实说,反正在外国一切依外国规矩。

  “我与肯尼都怕你嫌他闷,翟叔一天不说三句话。”

  “他对我倒是说了不少。”

  “你以为他可喜欢你?”

  “嗯,不讨厌我。”

  “真的没有约好将来见?”

  我很怅惘,“隔十万八千里,如何相见?”

  安儿也不再说什么。

  第二天我就上飞机了。

  在机场我也没有故意张望,失望是必然的,我难道还析望他送我不成。

  安儿向我挥手,“妈妈,有空再来。”

  我点点头。

  “别失望,”安儿说,“也许他会寄照片给你,你就可以乘机同他通讯的。”

  我苦笑。“再见,安儿,别为我担心。”

  我在飞机上睡不着,大叹运气欠佳,整整两个星期,偏偏到假期临终时才遇着翟君,否则也多享受数天,我转动着腕上的印第安手镯。

  回到香港启德,刚下飞机,一阵燠热的空气袭上面孔,害得人透不过气来,正下大雨呢,真的面筋似的粗,白茫茫的。我没有带伞,挽着行李站在人龙中等计程车。

  人气一[火局],身前身后转来阵阵怪味,都是疲倦的面孔。在狭窄的机舱内热了十多小时,也没有机会洗脸漱口,任何美人都经不过此役。

  以前与史涓生出外旅行,一出飞机场司机老妈子都在外伺候,急急挽了行李飞车回家。

  现在轮候街车,待遇一落千丈,然而令我连珠叫苦的倒还不是这个细节,轮车子有什么妨碍?终究轮得到的,所真正折磨我的是无边无涯的寂寞,以前那个温暖的家不复存在,心底的安全感烟飞灰灭。

  我再也不会有一个家了。

  檐下的雨水飞溅了我一身,我没有闪避,人们以诧异的眼光看我,一定觉得这个女人很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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