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九九 > 我的前半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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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鼓起勇气,推销自己:“你有空会常常跟我联络吧?”

  “哦,自然。”

  “家中可多亲戚?”

  “很多。”

  大概都忙着同他介绍女友,我想,无论结局如何,多翟君这个朋友,绝对是好事。

  当夜他送我返家。在门口我同他说:“好久没这么高兴。”的确是衷心话。

  他说:“我也一样。”他的表达能力有进步,比在温哥华好得多。

  我们依依不舍地道别。

  第二天我边工作边吹口哨。

  老张白我一眼,不出声。

  我吹得更响亮。

  他忍不住问:“什么时候学会的?”

  “开心的时候。”

  “是吗?你也有开心的时候?”

  他挪揄我。

  我不与他计较,继续哼哼。

  “第一批货,共三个款,每款三十种,已全部卖清。子君,你的收入很可观,我将开支票给你,不过店主说项链如能用彩色丝带结,则更受欢迎。”

  我耸耸肩,“我无所谓,一会儿就出去办。”

  “你再想些新款式如何?”

  “暂时想不出来。”我擦擦手。

  “发生什么事?”他疑惑地问,“子君,原谅我的好奇,但我无法想象昨日的你与今天的你是同一个女子。”

  我太开心,要全球享用我的欢欣,冲口而出,“老张,他来了,他来看我。”

  “啥人?”

  “喏,我跟你说过的那个人。”我有点腼腆。

  “啊,他来看你?”老张放下手中的泥巴。

  “不是特地。但无论如何,我们昨天已开始第一个约会。”我说。

  老张脸色凝重。

  “怎么?你不替我的好运庆幸?”

  “他爱你?”

  “老张,活到这一把年纪,什么叫爱,什么叫恨?”我说,“我们于对方都有好感。”

  “子君,别怀太多希望,本质来说,你仍然是很天真的一个人。”老张批评,“不够专业化。”

  我笑问:“做人还分专业化、业余化?”

  “子君,”老张说,“告诉你,这件事情未必顺利,他接受你,他的父母未必接受你。

  “言之过早,”我说,“不知多少年轻女孩看着他晕浪,他未必会挑我。”

  老张凝视我,“子君,你瞒不过我,你若没有七分把握,就不会喜上眉梢。”

  这老狐狸。

  “年轻小妞有很多不及你,子君,你这个人可有点好处。”

  青春以外的好处?恐怕站不住脚。

  “他知道你的过去?”老张问。

  好像我有什么见不得人的案底。

  我很戏剧化地说:“我都同他讲了:我曾是黑色九月的一分子,械劫诺士堡又判过三十年有期徒刑,金三角毒品大量输入北欧也是我的杰作。婚前最重要是坦白,是不是?”我瞪大双眼看着老张。

  “你是益发进步了。”老张被我气得冒气泡。

  “过去,过去有什么好提?”

  “他知道你有孩子?”老张契而不舍。

  “知道,”我说,“他同安儿是朋友。”

  “你有前夫。”

  “没有前夫何来孩儿?”我说,“唏,天下又不是剩我一个离婚妇人,拿我当怪物,人家辜玲玲何尝不是两个孩子之母,还不是俘虏了史涓生医生吗?”

  “史涓生是弱能人士,”老张咕哝,“他不是。”

  “好,我听你的劝告,我不会抱太大的希望。”

  我埋头做我的陶瓷。

  第十二章

  隔了约半小时,老张忽然问:“他是否英俊?”

  我一怔,“谁?呵,他?很英俊,有极佳的气质。”

  老张说;“奇怪,我还以为这一类男人已濒临绝种,竟叫你遇上,哪里来的运气。”

  “唐晶亦遇到莫家谦。”我抗议说。

  “唐晶的条件好过你多多,子君,相信你也得承认。”

  我说“我们改变话题吧,有进展我再告诉你。”

  “你会结婚,我有预感,你会同他结婚。”

  我紧张起来,“老张,不知怎地,我也有这个感觉,我认为我会结婚。”

  “艺术家的第六感觉是厉害一点。”他喃喃自语。

  我不敢说出来,我其实不想结婚,我只希望身边有一个支持我、爱护我的男人,我们相依为命,但互不侵犯,永远维持朋友及爱侣之间的一层关系。

  天下恐怕没有这么理想的营生,但我又不敢放弃他,所以只好结婚。

  曹禹的《日出》中,陈白露有这样的对白:“好好的一个男人,把他逼成丈夫,总有点不忍。”

  但是三十六岁的女人已经没有太多路可供选择。

  结婚还是比较理想的下场。

  我不是浪漫型的女人,如果绵绵无绝期地跟一个男人同居,我会神经衰弱,引致脸皮打皱。

  “结了婚,我就失去你,子君。”老张惋惜地说。

  “怎么会?”

  我说:“我一定会做事,我受过一次教训,女人经济不独立是不行的。”

  “他那种人家,怎么会放你出来对着一个不男不女的所谓艺术家捏泥巴?”老张沮丧地说。

  我震惊:“老张,不可妄自菲薄。”

  “你们这些女人,自一座华厦出来,略吃点苦,又被另一个白色骑士接去享福。”

  我大笑起来,“听,谁在讲这种天真话?白色骑士,哈哈哈,我这个年纪,别在马上摔下来跌断老骨头才好。”

  “我要失去你了。”他没头没脑地重复这句话。

  翟君在炎热的天气下与我约会。

  他不喜困在室内,我们常常去到一些莫名奇妙的地方,像市政局辖下管理的小公园。大太阳,浑身汗,他给我递过来一罐微温的啤洒,也不说什么话,就在树荫下干坐着,从某一个角度来说,是非常够情调的,在我们身边的都是穿白色校服的少男少女,我们俩老显得非常突出非凡。

  信不信由人,感情还是培养出来了,公园草地长,飞蚊叮人,我忍不住就在小腿上拍打,“啪啪”连声,为对白打拍子,增加情趣。

  我觉得很享受,但不十分投入,有时很觉好笑,照说成年男女交往不是这样的,应该理智与肉欲并重,心意一决定就相拥上床才是。

  不过我们没有这样做。

  三五次约会之后,我肯定他没有见其他的女子,非常窝心,便缓缓诉说心事,他“嗯、嗯”地聆听,很有耐心,但对于他,我一无所知。

  我亦不想知道。

  一天早上,我起床梳头,对牢亮光,忽然瞥到鬓角有一根白发,我以为是反光,仔细一瞧,果然是白发,心头狂跳,连忙挑出拔下,可不是。

  雪白亮晶白头至尾的一根白发!

  我的心像是忽然停顿下来。我颤巍巍地站起来,不知如何是好,完了,白头发,什么都没做,头发已经白了。

  我该怎么办?拔下所有白发?染黑?抑或剪短?

  过半晌,我听得自己吟道:“多情应笑我,早生华发。”

  我伏在桌面上“咕咕”笑起来。

  尚有什么可说的?头发都白了。

  翟君的白发看上去多么美观,男人始终占尽优势。

  后来当他建议要到山顶旧咖啡厅去的时候,我就没有反对。

  在我眼中,他显得更可贵。

  头发没有白之前,不会有这种感觉。

  我们相对喝许多啤酒。

  天渐渐下起雨来,把我们留在咖啡座近落地长窗的位置上。

  露天的竹架长有紫藤,叶子经雨水洗涤后青翠欲滴,花是玫瑰红的,更衬得瑰丽。

  另一边是水塘,骤眼望去,俨然一派水连天的烟雨景色。

  我笑说:“不多久之前,他们这里还有佩蒂蓓艺的唱片‘田纳西华尔滋’,把整个情调带回五十年代去。”

  翟君默默点头,“我以前也来过这里,大学时期同女生约会,此处是理想之处。”

  “女同学呢?”

  “老了。大概忙着挑女婿。”他很惆怅,“当年卖物会中的小尤物小美女,如今又老又胖。”

  我又将苏东坡的词抖将出来,“纵使相逢应不识,尘满面,发如霜,”我加一句,“我相信你还是老样子。”

  “你瞧我的皱纹。”他有点无奈,“爹妈都说我非常沧桑。”

  我无言。

  整个餐厅只剩下我们两人。

  他忽然把大手放在我手上。

  “你没有留长指甲。”翟君说。

  “不行呵,你也知道我现在做这一行……”我没有把手缩回来。

  他的手很温暖很温暖。

  “结婚,是很复杂的一件事吗?”他淡淡地带起。

  我有点紧张,又有点悲哀,这一刻终于来临,但我并没有太快乐,我只有种如释重负的感觉。

  我说:“未必,丰俭由人。”

  呵,我真佩服自己,到这种关头还可以挥洒自如地说笑。

  他点点头,半晌没有下文。

  翟君这人是这样的,思考的时候比说话的时候多。

  又过很久很久,雨渐渐止住,他说:“走吧。”

  我便与他站起身就走。

  他终于提起婚事。

  我并不觉得有第二个春天来临,但我会得到个归宿。

  紧张逐渐过去,我觉得一点点高兴,渐渐这点高兴就像一滴墨滴入水中,慢慢扩大,一碗水就变成淡黑色,淡黑,不是浓黑。

  我现在的快乐,也就止于此。

  消息很快传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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