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分手
朦胧的雨,
带走你的身影,
也带走我冷漠的心,
雨啊雨!
为何你始终下不停?
让我看不见阳光的心情!
又下雨了!
梅雨季还未到,雨却下个不停,女孩靠在咖啡厅的玻璃窗边,呆望著无数银丝编织而成的帘雾绵绵洒洒地弥漫在郁闷的街道上,一向明朗的脸蛋,就如天空中的乌云一般阴暗,亮眼的五官刻画著嘲讽的痕迹,乌黑的大眼睛更是涂满了愁苦懊恼的色彩。
良久後,她叹了一口气,随即毅然地起身到柜台边拨了一通电话。
「我有件事想当面跟你说,你现在能不能过来一下?我不会耽误你太多时间的……好,那我等你,我在餐厅隔壁的咖啡厅里。」
而後,她回到座位上继续呆望著一直一直下个不停的雨。
不到十分钟,咖啡厅的自动门打开,一个又高又瘦的年轻男人缓步踏了进来,俊美得足以吸引所有女人视线的脸庞上那冷幽淡漠的表情犹如一张面具,深郁似海的双眸略一环扫,他便转身来到女孩对面的位置上落坐。
女孩仍然望著街道,一脸花痴样的女服务生赶紧抓了份菜单来报到,男人习惯性地点了一杯黑咖啡,女孩这才转过脸来不赞成地瞟他一眼。
「你还是少喝一点咖啡比较好吧!」
男人改点了可可亚,傻笑的女服务生离去了,两人之间突然陷入一片怪异的静默,於是,女孩又转回去盯著逐渐转淡的雨幕,男人则无语的盯著冰开水。
片刻後,男人的可可亚送来了,他端起来轻啜了一口又放回去,女孩突然出声了。
「我们分手吧!」她仍然望著玻璃窗外。
男人猛然抬眼注视著她,好半晌後,男人才慢吞吞地说:「你说过会一直照顾我的。」虽是带著抗议的语气,但他脸上却依旧是一片云淡风轻,仿佛周遭所发生的一切事情都与他无关似的,令人有种啼笑皆非的感觉。
「你已经有一位好朋友在照顾你了,不是吗?他已经照顾你十几年了,何况还有那几位……」女孩顿了顿。「不!你根本就不需要我,我也不想浪费时间在你身上了。我想,你早该了解我的个性了吧?当我下定决心想要某件事物时,我会不顾一切的去争取,但是,应该放弃时,我也不会留恋犹豫。希望你也能跟我一样洒脱,该结束的时候就让它结束吧!」
男人深深地凝视她半晌。
「我明白了!」
他明白就好。
於是,两人不再说话,各自把饮料喝完後,女孩先背起早已整理好的旅行袋起身走向柜台,当她付完帐转过身时,男人早已不见了。
嘲讽的笑容再度回到她脸上,她耸耸肩走出咖啡厅,直接迈入绵绵细雨中,仰头承接那苦涩的雨水,让它尽情蹂躏她脸上的痛苦痕迹。
就这样结束了!
半年多的同居爱人生活就这样结束了!
或许她的确是有够洒脱的,但这并不表示她就不会痛苦,事实上,她痛苦得简直想死掉算了,但是……
她只能这麽做了。
第一章
开端
你说你会照顾我,
为何现在,
你的怀抱却拥着别人,
难道你已忘记,
承诺过我的永恒誓言。
华璋是个行动力超强的女孩子。
意思就是说,她这个过分积极的女孩子,只要心里想要,无论目标是任何事或人,她都会不顾後果、不计任何代价、不择手段的去争取,甚至从来不先去思考一下这件事到底是对的,或者是错的。
唯一考虑到的只是——什麽时候开始行动?
其实,这并非是她的天性,会导致这种後天个性,是因为她七岁那年暑假的某日早晨,一向爱赖床的她懒得爬起来先对爸爸说一声「生日快乐」。反正等晚上爸爸下班回来後再说就可以了嘛!她是这麽想的。
结果,她那句「生日快乐」始终没机会面对面的告诉爸爸,因为她实在没有办法对爸爸那盖著白布的遗体说出那简单的四个字。
而且,此刻该说的好像应该要改为「早登极乐」才对吧!
未久,生性没原则的妈妈就再嫁给一个有钱却没品的奇怪欧吉桑。老实说,那个老是斜眼偷看她的奇怪欧吉桑,她一见就讨厌,再见就更生气,但是,她知道纤弱的妈妈一个人扛不起生活的重担,为了妈妈那承受不起一丁点苦难的双肩,她也只有让步了。
可她没想到,那个奇怪的欧吉桑还真是超级变态的,他不但很喜欢凌虐妈妈,而且毫不隐瞒对她这个幼齿的兴趣。最後,华璋终於忍不住了,她偷偷跑去问那个「很聪明」的导师她该怎麽办?很凑巧的,那个导师也碰过类似的问题,於是就把最好的策略传授给她,充分表现出专业教师授业解惑的功力。
没有多久,华璋便一手扯住妈妈,一手抓著医院验伤单,大著胆子跑去威胁、恐吓……什麽都好啦!反正就是去警告那个奇怪的欧吉桑,她们是不会坐以待毙的。
果不其然,越有钱的人越爱面子,那个奇怪的欧吉桑为了不让变态本性曝光,不但主动签下离婚协议书,而且还给了一大笔赡养费。
她终於了解积极行动的重要性了,所以,她下定决心不再让自己因为迟疑或让步而有後悔的机会!
因此,後来当她觉得自己并不喜欢那个不晓得又是从哪里冒出来追求她妈妈的怪男人时,便表情十足地装出一副委屈惊恐的模样,抖颤著声音「偷偷」地告诉妈妈——那个人对她非礼!
她猜想,自己的演技也许已经达到足够赢得奥斯卡金像奖的程度了吧!因为那个男人立刻被妈妈踢出局了。
那一年,她才九岁。
还有,她小学六年级时的导师既古板又无情,始终坚持体罚就是爱的教育,也就是「爱史你算了」!闲来无事K你一支粉笔,甚至一本书,心情郁闷时,就甩你两巴掌,好胆的顶他两句,下场不是罚半蹲一个钟头,就是跑操场十圈,不见他心软、不见他愧疚,只见他一次又一次地乐此不疲。
校长包庇他,因为他是小小舅子,学生也不敢上告教育局,说爱的教育快要爱出人命来了,因为那时候还不像现在这麽「先进」。
而後,有一回她正专心的背著课文,却莫名其妙地被板擦丢得满头白粉时,她立刻决定,该是让那个混蛋老师吃点苦头的时候了!她夥同几位男女同学,辛辛苦苦的跟踪埋伏了一个多月之後,他们终於拍到一张老师正在打手枪的精采照片,而且很慷慨地贴在川堂里的公布栏上,与全校师生共同欣赏评鉴娱乐兼打分数。
结果成绩当然是……负分!
那一年,她才十二岁。
之後,是好友的男朋友被别人抢走时,她毫不犹豫的立刻牺牲色相,让他尝过所有的甜头,还差一点点就把生平的第一次也给免费赠送出去了,好不容易才把那个男孩子抢了过来。
随後便甩了他!
那一年,她十四岁。
她曾经喜欢过一位很帅气的学长,也和他交往了一阵子,可是,当她知道他突然要求与她分手的原因竟是因为她太过坚强独立了,所以,他禁不住另一位比她柔弱纤细的女孩的诱惑,一起上床去嘿咻嘿咻了。
事後,他觉得自己实在不应该辜负那个女孩牺牲奉献的精神,也受不了那个女孩的哀怨眼光,所以,只好忍痛与她分手了。
「其实,我真心喜欢的还是你。」他居然还敢这麽说。
「狗屁!」她毫不犹豫地赏了他的胯下一脚,然後潇洒地挥挥手说拜拜!
那一年,她十六岁。
总觉得妈妈再婚的家里己经够多酱油瓶、醋瓶、水瓶、花瓶、香水瓶等等,实在不需要多馀的拖油瓶来参一卡,所以,她瞒著妈妈考上台北的大学,而後偷偷跑到台北来安排好一切之後,才打电话告诉妈妈——
以後要留在台北念书、工作,不回南部了!
那一年,她刚满十八岁。
所以,不久前,当她发现自己每次见到那个俊美得不可思议,却冷漠得像雕像的男人,自己的心就彷佛春雪遇到暖阳般融化了时,她就告诉自己——
这个男人我要了!
这一年,她未满十九岁,刚上北部半年,假日和晚上在位於忠孝东路商业精华地段一家高级西餐厅里打工赚取生活费,也就是说,她已经观察那个男人半年了。
那个男人是餐厅里的老顾客,有时候中午来,有时候晚上来,有时候一天来两次。除了偶尔——平均两个月三次左右——会连续两三天没出现之外,差不多每天都会至少来上一次,而且,每次都坐在角落里最隐密的老位子上,那恰好是华璋负责的桌位。
他身上穿的是高级亚曼尼三件式西服,脚上套的是好几万块一双的义大利皮鞋,吃的却永远是A餐,而且从来不签卡。